第61章 第11章 这倒是……从未听说过……
刁哥把祝棉左扶右扶,好歹扶进了卫生间,开了水,刁哥扯下两张卫生纸打湿了给祝棉抹脸,谁晓得这湿纸巾还没碰到祝棉呢,祝棉就冷冷地说了一句:“卫生纸擦脸,你不怕擦我一脸纸沫?”
刁哥愣了一下,才猛地推了一下祝棉:“你清醒着呢。”
祝棉示意刁哥把大打开的卫生间的门关上,自己个儿麻溜地舀了两掌水糊在脸上,还特意打湿了一下自己的刘海,又嫌弄得太多水,撤了一捆卫生纸揩了两把,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思路清晰,当真不像是喝醉的人。
刁哥像是明白了,又像是没理解,他大拇指朝外一翻,指着宋戈和金瑶的方向说:“你在他们面前装醉做什么?”
祝棉靠着卫生间的白瓷砖,不答话,只说:“唉,头痛。”
刁哥攮了她一下:“说话。”
“起初我不知道他们认识姜伯,所以在卷闸门下头姜伯让我帮忙把人推进店里的时候,我没留后手,发了全力,这姓宋的真是个心细的,竟然当着我嘉姐的面问我手上的功夫哪里来的,我嘉姐如果知道我会功夫,肯定会提防我,既然如此,我倒不如扮演一个虽然会点拳脚但心思单纯的角色,免得她对我不信任了。”
刁哥听得咋咋呼呼,只问:“推人入店里是怎么回事?”
祝棉压根儿没顺着他的话去答,只自顾自的说:“总之,我必须跟着嘉姐,不能让她对我不信任。”
“你玩无间道呢?”刁哥把手里的湿纸巾直接摔进了便池,又顺手冲了个干净。
祝棉见状厉声说了句:“我是来醒酒的,你开水冲厕所的动静怎么解释?咱俩一块上厕所?”
刁哥不以为然:“就说你吐里面了,很难吗?”他斜睨了祝棉一眼,语气略带醋意,“一惊一乍的,才认识人家多久,一口一个嘉姐,指不定人家这名字都是假的,你倒好,啧啧,你对我倒是……。”
后头的话,刁哥没说,他也不想说,他一大老爷们儿不稀得说那些矫情娇柔的,可有些话吧,似乎他不说祝棉一辈子都不会懂。
“刁萌萌,你不会喜欢我吧。”这是祝棉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喊了刁哥全名,刁哥个子高,长得也不是一副善茬模样,偏就一名字走的是卡哇伊路线,别说人家喊起来会觉得生疏又奇怪,刁哥自己个儿都不喜欢自己这名,打小写名字的时候就不爱写全名,直接写个“刁明”,宁愿被人说没文化刁哥也不愿意让人说他少女心。
也想过改名,可人家亲爹说了,这名字可是入了族谱的,刁家人要改名字可没那么容易,得回山东老家祭祖,族里的长辈纷纷点头同意,盖章签字,才能再改名字。
刁哥说那也行啊。
刁哥亲爹又说了,行是行,可就算刁哥要改名字,也得按着规矩改,他们这一辈,是草字头的,让刁哥自己先去选选,这草字打头的还有什么好字儿,刁花花?刁莉莉?刁莲莲?
刁哥说蓬字儿好啊,飞蓬元帅,蓬莱仙岛,一听就很仙气。
刁哥亲爹又说,那也改不了,因为你二大爷老年痴呆了,签不了字,也盖不了章。
刁哥豁然开朗,他爹就是不想让他改,行吧,身份证上写着就写着,日常他不让人叫他真名不就完了?说实话,就刁哥这体格和作态,也没什么人敢叫,祝棉算是近几年的第一个,许久没听到自己的名字了,刁哥有些不习惯,一时间竟忘了祝棉问了他什么?
“是不是啊?”祝棉自问自答,“不是?是?是不是?”
刁哥怼了一下祝棉的肩头,又兄弟般的拍了拍祝棉的后脖颈:“做梦呢矮子,我能看上你?”
***
祝棉和刁哥在卫生间待不到五分钟就十分默契地一前一后出来了,刁哥走前头,祝棉走后头,刁哥腿长,一步跨出老远,祝棉忍不住干咳了一声提醒他。
刁哥也是上道的,一回头又搂上祝棉往金瑶这边走,一边走一边说:“孩子醉得不行了。”
金瑶低头正在捞鸭肠,听到刁哥的声儿抬头看了一眼,又问:“我刚听到了冲水的声音。”
刁哥歪着头笑:“孩子喝醉了,非要把头伸进厕所下水口继续喝,我拦了半天才拦住,这不是给她展示一下,那是厕所,不是啤酒杯。”
祝棉听了已经在心里头骂娘了,可又不好发作,只故意歪扭了一下身子,一脚踩在了刁哥帆布鞋上,脚跟狠狠发力,还扭了两下,痛得刁哥龇牙咧嘴,忙是把她扶在座位上,自己贴着宋戈坐下,开了罐新的啤酒,举杯道:“我替她喝。”
金瑶倒腾完碗里的鸭肠,也十分配合地端起手里的啤酒,反问:“以什么身份呢?”
刁哥堆笑:“我是她高中同学,她应该是和你们说过的。”
“你喜欢她?”金瑶这话一问出口,宋戈就朝着她使眼色,未免太直接了一些。
“那不至于。”刁哥倒是接得顺溜,像是经常被问这句话似的。
金瑶看了一眼躺在自己身边的祝棉,木板凳坐起来并不舒服,祝棉要找依靠的地方,只能背贴着墙,她的头垂得很低,下巴都快贴到锁骨了,刘海儿湿哒哒的贴着额头,一声不吭。
“刁家人婚配,很讲究,你父母……应该不会允许你找外家人吧。”
刁哥下意识地拇指一动,捏得手里的啤酒罐一声脆响,他眼皮子往下耷拉了一下,又忽而抬起来:“丁小姐把我查得很透彻啊。”
“我不姓丁。”金瑶实话实说,反正这二楼也没别的客人,串菜的阿姨都结完工钱下班了,里里外外就他们四个人,她有什么不敢说的?
“果然是假名字。”刁哥一副长吁短叹的样子。
“祝棉也没喝醉吧。”金瑶低头看了一眼祝棉。
刁哥身板忽而挺得笔直,他略带僵硬地起身,两只手腕拖着祝棉的胳膊肘想要把她抱起来,谁晓得祝棉自己个儿站起身来,神态清醒地看着金瑶:“嘉姐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金瑶又说:“我名字里也不带嘉字。”
从头到尾,金瑶的名字都是假的,还真被刁哥说对了。
祝棉脸色挺不自然的,她直楞楞地坐回木板凳,只是不敢像之前一样挨着金瑶,贴着金瑶了,她只敢和金瑶隔着半个人的距离,乖巧得像是刚上学堂的小学生,又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金瑶示意宋戈把火锅里的牛肉丸子给她捞出来,她一边看着宋戈用漏勺给她抓丸子,一边漫不经心地说:“怪就怪,你们不该在卫生间里养绿萝。”
但凡有植物的地方,就有金瑶的耳朵。
“刁萌萌,”金瑶看着刁哥直接点了他的大名,“我记得你的名字,十几年前,你二大爷掌家,家中新诞男丁他特意从山东步行来苍山贡上过你们家新的族谱,那个男丁,就是你吧。”
“我二大爷?还步行?”刁哥眉头皱出好几个褶,又转眼看着祝棉,神情严肃地道,“棉棉你下去帮我看着前台。”
这是要支开祝棉的意思了,祝棉自然不会上当,她也不说话,就只是盯着刁哥,不肯走。
金瑶瞅了一眼,指着桌上的RIO空瓶说:“这花花绿绿的酒好喝,你帮我去对面超市再买几瓶过来。”
祝棉不情愿,却还是问:“你想喝什么味的?”
“蓝色的吧,”金瑶随意指了个颜色,“多买两瓶。”
还是金瑶的话有用,只等着祝棉噔噔噔地下了楼,刁哥才继续追问金瑶:“我二大爷不是老年痴呆了吗?”
“过几年才痴呆的吧。”金瑶开始吃丸子,这丸子是包心的牛肉丸,里面满满都是汁水,就是有些烫,咬了一半,金瑶搁下筷子,才继续说,“刁家的香火一直不旺,他当时身体也不好,不过为了保你这个独苗苗,特意把你的名字给我看过,让我多多庇佑,你自己想想,自己从小到大有多少次化险为夷吧。”
刁哥懵了,彻底的懵了,他突然想到他闹着要改名字的时候亲爹是如何揶揄他的:“还改名?你都不晓得你这名字多好,有人罩着的感觉我都没体会过,还是你二大爷心疼你这个老幺,要不是看着你几个堂哥年纪轻轻就惨死,他至于亲自去替你求了这样的福分吗?”
福分?眼前的人就是他的福分?
刁哥看了宋戈一眼,宋戈一直低着头捞菜,之前总是给金瑶捞,他自己个儿都没吃什么,这串串火锅的味道的确不错,一根签子五毛钱,有的荤菜才两根签子,可再便宜也经不住金瑶这胃口,宋戈看了一眼签筒里插立得和喇叭花似的签子,没忍住,又开始上手整理起来。
这么细致的人,应当不是刁哥要找的人,可……
“可我爹说过,照顾我的那位山神,是个男的。”刁哥狐疑看着金瑶。
金瑶叹了口气:“你二大爷求我庇佑,又不是求我亲自庇佑,你这样的小角色何至于我亲自盯着,而且你当时在海南,那么远,直接找个当地的小山神看着你不就行了?”
金瑶说完,还火上浇油地指着宋戈:“这位,才是我亲自看大的。”
这像是什么不得了的炫耀,引得刁哥和祝棉纷纷看向宋戈,宋戈嘴里正嚼着牛肉丸呢,他嘴巴一闭,支支吾吾地说了句:“这件事,我不大清楚,她说是就是吧。”
刁哥似乎不大相信金瑶的身份,他上下扫了金瑶一眼,金瑶看起来细胳膊细腿的,个子挺高,比他家小矮子要高了半个头,说起来话派头挺大。
刁哥语气还算平和,他大着胆子问:“我的确认过海南屯昌牛血岭的山老爷做干爹,不过他从未提及他是受人安排。”
“这是自然,”金瑶冷笑,“我的名讳如今不如万年前好用了,他能冒险答应照顾你已经是承了我的人情,如果大肆宣扬和我的关系,怕是他也会被困在牛血岭不得脱身,昆仑的结界,厉害得很。”
刁哥听了皱眉,许久才低沉吐出一句:“可他……的确是被困住了。”
“什么意思?”
刁哥蹙眉看向金瑶:“你不知道?一百年前,因一位山神触犯了大忌,上头法欲责众,所有的山神如今都被困在山中,无法脱身。”
金瑶眉眼一扬,慢慢倚着粗糙的后墙,声似蚊叫:“这倒是……从未听说过。”
第62章 第12章 你这辈子都甩不开我了……
祝棉买了酒回来时,三个人已经闷声不吭地往火锅里下了虾滑,刚沸好。
虾滑鲜嫩白弹,刁哥喜欢放在清汤锅里煮好再拌上去腥加辣的干碟蘸料,牛骨汤的水裹着孜然辣椒面儿,一口一团虾滑,他能吃一个下午。
祝棉看到刁哥给她碗里预先盛好的虾滑,点了点头,像是赞许,尔后才把手里的一打RIO搁在了桌上。
祝棉这是买酒大户了,人家老板还特意给她一个红色小提篮子来装,里面一半是蓝的,一半是其他色的。
“买太多了吧。”刁哥瞅了一眼,老父亲一般的口气,“之前毕业聚餐的时候也没见你这么嗨啊。”
“都多少年前的事儿了。”祝棉一边把篮子放下,一边给金瑶取了一瓶蓝色的,又问,“那姐你真名到底叫什么?我好记下。”
“你真的不知道?”金瑶反问,而且语气听起来不大好。
刁哥愣头抬眸,打着圆场:“她能知道个啥?这小矮子从小不信鬼神。”
“是吗?”金瑶起身,取了餐巾纸擦了擦嘴,又把祝棉歪斜的衣领轻轻拽好,看着刁哥:“那你告诉她我的姓名就好。”
***
离了都正街,回酒店的路不远也不近,打车可行,公交方便,可金瑶选择了走路。
她沿着主干道一直往北,却又在主干道十字路口出择了一条小路往西。
这巷子极窄,且就门口标了个小路牌,不是当地人,还真不知道怎么走,可金瑶七绕八绕地带着宋戈走得很顺。
“我明天回大理。”
“你之前说你要回大理?”
几乎是异口同声,金瑶停住步子看着宋戈,这巷子里黑,没什么光线,偶尔扑朔的光都是从人家窗户前盈漏出来的。
宋戈觉得有些恍惚,像是回到了那一夜的大理,当时金瑶扮做Somewhere客栈的打工小妹去给凌越领路,也是在一个漆黑的夜里,直接用藤条擒了那几个人大小伙。
她是厉害的,可宋戈也是有脾气的。
“我有点累了。”宋戈低头,自顾自地往前走。
“你是信了姜多寿的话,觉得我拿鲲眼骗你?”
“不是。”
金瑶小跑两步追上:“还是你觉得当时是我施的障眼法?”
宋戈憋了很久,之前在姜多寿那儿他不好开口,后来去了萌串串火锅店他更不好直说。
“我不大喜欢被瞒着的……。”
“祝棉不是人。”金瑶抢了半句话,“祝棉不是人”这几个字几乎是直接从她嘴里蹦出来的,金瑶下意识地靠近了一些,“你还想知道什么?我都说。”
宋戈结巴了:“她……她怎么不是人了?”
金瑶轻轻用手指头勾了一下宋戈的手腕,示意他继续跟着自己走,宋戈慢慢挪着步子,耳朵下意识地往金瑶的方向贴,且听得金瑶的声音又低又沉。
“我之前托姜多寿替我查过一个人的下落,你记得吗?”
“记得。”
“他叫祝知纹,鹿头鸟身,曾上过封神榜,很多很多年前,因我犯了事他替我求亲,就被剥了风神的名号,成了我手下副将。”
“就是一百年前的那件事儿?”宋戈反问。
金瑶顿了顿,揉了揉太阳穴:“不是,是另一件事,我犯的事儿不少,你如果想知道,改天再细说。”
“然后才是一百年前的那件事儿,那件事儿太大了,大到我身边的人无一幸免,我曾经的将士和副将,一个个的,不是被收编关押,就是被囚禁,祝知纹作为我最贴心的副将,我最得力的臂膀自然是下场最惨的一个。”
“他去哪里了?”
金瑶摇头:“起初我是不知道的,所以我也一直在找,我只晓得他被打回原形,关押在一个叫鹿耳洞的地方,他出不来,外头的人也进不去。”
宋戈看着金瑶:“那不是和你一样?”
“不,”金瑶摇头,“他比我惨,他的原型鹿头鸟身,鹿年纪越长,头上的鹿角越重,以他的年纪来算,他的鹿角堪比泰山,可探北斗,只是他被关押,全身蜷缩,只能将鹿角盘桓缠起,这是很痛的,纵然如此,昆仑还是不肯放过他。”
金瑶抬头,头顶明月皎洁,记得过去,她很喜欢躺在昆仑的天阶上看月亮,祝知纹就身披黑色铠甲站在她旁边陪着她,一边陪着还一边揶揄金瑶,说守山门也没个守山门的样子,怎么穿着个袍子就出来了。
身为武将,祝知纹习惯性兵刃甲胄不离身,金瑶却不同,她散漫惯了,光着脚喝茶守着山门这是常态,用她的话说,这世上能从她手中闯山门的人基本没有,若真有这样的人,还会稀罕一个昆仑吗?
这逻辑未必能自圆其说,可既然她不想,祝知纹就没有再劝过,只偶尔看着金瑶旧袍子一耷脚丫子一伸的样子说上一句“瑶娘娘今日可真别致。”
这句话,金瑶可是许久没听到了。
“昆仑不仅把他封进了鹿耳洞,还下了个咒,让他的鹿角与山同寿。”
“与山同寿?”宋戈听不出这是个什么咒,听起来类似于祝人长命百岁。
“山长一岁,角增一寸,他本就是个老不死的,鹿角都快缩成球了才勉强窝进鹿耳洞,这样的诅咒,无非是让他每分每秒都在痛,真是可恶。”
宋戈看着金瑶捶胸顿足脸色涨红的样子,他鲜少看到金瑶气上心头的模样,看得出来,她心疼祝知纹,那应该是个她很在意的人。
“那和祝棉有什么关系?”
“这是我和知纹的默契。”金瑶像是在讲一个很遥远的故事,“我俩之前预设过各种昆仑对付我们的办法,无论昆仑耍出什么花招,他们一定会做的一件事……就是把我和知纹分开,我俩不能在一块儿,那会翻了天去,我擅长远攻,知纹擅长缠斗,我俩联手,整个昆仑也未必是我们对手,所以很早之前,我们就约定,如若分开了,一定要想办法互相联系。”
“祝棉。”宋戈似猜到了什么,和金瑶在一起这么久,金瑶身边的事儿他大致都能摸出个规律,“她是你们的信使?”
“是也不是,”金瑶摇头叹气,“她……只是知纹的一截鹿角罢了。”
“啊?”
“鹿角,头上的角,你不明白?”
宋戈先是点头,继而又摇头,最后伸着脖子问:“祝知纹的鹿角……幻化成人了?”
“倒不是幻化的。”金瑶心事重重,“我和他之前约定过,若只是被囚,最先考虑的必然是如何脱身,如果完全无法脱身或者性命堪忧,才设法做一分身报信,让对方去救人。”
“可你并不知道他在哪?”宋戈记得,当时金瑶找姜多寿就是为了寻这叫祝知纹的下落,那祝知纹知道金瑶在哪儿吗?
“对,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可他应该是知道我在哪里的,当时我被贬苍山可是闹得轰轰烈烈的,就算有人想瞒着祝知纹,这么多年了,多少会透露一点消息给他,他不会不知道,除非……。”
金瑶在心里已经排除了好几个选项,这才严肃认真地说:“两种情况,一是他早就在我被贬苍山之前被囚了,想想当时玄女为设下一个完美坚固的结界,曾把我锁在昆仑冰玉里整整三年,才发配苍山,这三年间,多的是机会可以发配了祝知纹,还有一种可能,”金瑶忍不住“啧”了一声,似觉有些棘手,才说,“就是祝知纹本身不记得我了,那他分出的这一截鹿角自然也不记得我。”
金瑶刚说完,又自己否定自己:“不对,祝知纹不记得谁都不会不记得我的,况且按照祝棉的说法,她一见我便觉得亲近,这不是谎话,是因为她是祝知纹的角,她天生就是来寻我的,祝知纹虽然不知道我在哪儿,可他的鹿角会一点一点向我靠近,这个过程很漫长,可能十年也可能二十年,祝棉说过,她是在昆明读大学的,而且还和我们出现在同一班从大理回昆明的高铁上。”
金瑶说到此处,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气,此时两人已经走出了这两米见宽的巷子,她看着眼前流火一样的车灯人影,眼皮子跳了又跳:“他就快要找到我了。”金瑶嘴角咧开一个笑容,“我也马上就要找到他了。”
“只可惜,太晚了,祝棉今年二十二岁,他是二十二年前狠心割下鹿角,分出分身来寻我,这二十二年间,他该是很不好过吧。”
这句话是真心的心疼,宋戈看着金瑶的侧脸,她鼻梁不高,脸型生得瘦窄清秀,加上两双眼睛过于有神,正面看去总觉得这人写满了故事,满脸都是沧桑和倔劲儿,倒是侧脸,温婉许多,每每昂头叹息,宋戈就会不自主地生出一些可怜情愫。
可她需要什么可怜吗?
宋戈看着她:“金瑶,我这些天也很不好过。”
“你刚才说你要回大理?”金瑶总算是记起了宋戈今天频频提起的话题。
“嗯。”宋戈这一声哼得很轻,他都不确定金瑶有没有听到。
“若说之前,我可能就放你走了,”金瑶话锋一转,“可如今,我俩身负一对玄珠,我为主你为次,而且我还为你承了玄珠入体的反噬,宋戈,莫说这一趟来长沙了,你这辈子都甩不开我了。”
第63章 第13章 娘娘明察秋毫,我不敢隐瞒……
回酒店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
金瑶吃了一身的火锅味,先是洗了个澡,一边擦着头发一边给宋戈发语音。
“睡了吗?”
对方没回。
“我想再练练玄珠。”
对方秒回:“睡了。”
金瑶笑了,一边揉头发一边发了个大笑的表情包,接着发了一句:“你真可爱。”又说:“你穿好衣服。”
金瑶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经过白天的练,开启玄珠对她来说如呼吸一般简单。
额头青筋微微一跳,视野通了,眼前是一片乌黑,宋戈应该是在房里关了灯,这也太黑了,他这是闭着眼?恩,是他做得出来的事儿,大脾气不会发,可小性子接连不断。
金瑶还想转转头看下其他地方,微信消息来了,倒不是宋戈的,而是辛承。
金瑶大手一挥,断了和宋戈之间的关联,只认认真真地看辛承发来的图片,图片像素挺高清的,背景是一面纯白的墙,看得出来拍摄的角度后有一道极其猛烈的强光,而墙上影影绰绰的是一道影子,很模糊,金瑶想要把照片放大去看细节都看不清,应该不是照片或者拍摄工具的问题,是这影子本来就很模糊。
只能大概知道这影子不高,只有孩童大小,没有头,可能是没拍清楚,也可能是角度问题,脚的i形状也不明显,只有手的长度却拖拽得很长,自照片的中间蔓延到了四角,要不是右上角难得清晰的五指印,金瑶一定不会觉得这是“人”的影子。
当时辛承和金瑶在Somewhere客栈联手抓鲲眼,辛承是带了几只回去的,金瑶离开大理之前就曾嘱咐辛承务必查查鲲眼的来历,辛承深夜联系她,看来是有消息了。
——娘娘看清这影子了吗?
辛承的文字消息很快发了过来,紧接着是一段视频,内容和照片差不多,只是照片上的影子动了起来,但这影子动起来的姿势很奇怪,身体的部分似乎在跟随呼吸的节奏一点儿一点儿地膨胀,幅度不大,可这膨胀的状态有些奇怪。
——头呢?
金瑶在微信里问辛承。
——电话说方便吗?
辛承的电话很快来了,那边挺吵的,辛承像是在很多人的地方,过了一阵,听到几重关门的声音,这四周才安静下来,辛承应该是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和金瑶打电话。
“娘娘看到了吗?”
“看到了。”
“我不是说头。”
“那我应该看到什么?”
“手指,娘娘看那个影子左上角的手指,虽然不如右上角的清楚,可手腕上的皮扣我是能认出来的,哦,可能照片可视频不清楚,我当时在场,眼睛看的话,还是能认出来的。”
“什么皮扣?”
“那是持弓手的护指套。”
“是个箭手?”金瑶顿了顿,脑子里却已经翻江倒海地搜索起记忆来。
箭手属远攻,昆仑上的那位玄女娘娘向来倚重擅近战格斗之流,金瑶在位昆仑时,眼瞧着封神榜后大批优秀箭手陨落,以至后来,除了她手下的羽卫,昆仑再无其他箭手,而愿意对箭手呵护备至,人手一个护指套的,除开金瑶自己,她想不出其他人。
答案呼之欲出,可金瑶却还是保险起见地问了一句:“昆仑最近……是不是藏了一些兵力?”
辛承在那头声音很低:“娘娘,除开您的羽卫之外,我想不出其他人,也未见过其他人。”
“可这影子未必是人形,你看,它没有头,腿脚也不明显,仅凭那五根手指头,不能说明什么。”金瑶心头狠狠地跌了几下,像是对自己说的,又像是对辛承解释,“除非他们都成了怪物,被玄女折磨成了没有头的怪物,如果真是这样,如果鲲眼真是我手下的羽卫化成的,我势必要剥了玄女的皮。”
“娘娘,娘娘您冷静些。”这是辛承鲜少听到金瑶动怒。
金瑶也是在昆仑混迹了多年的人,那些腌臜的手段,虚与委蛇的做派,两套面孔的风格她应该是见了不少了,过往也未见她如此激动,不过羽卫向来是金瑶的逆鳞,金瑶在昆仑后期风评虽然不好,可是“护犊子”的名声只增不减,譬如祝知纹,当年祝知纹被污蔑轻薄了玄女,金瑶可是气得辟了昆仑的天阶的。
“未必是羽卫箭手,”辛承满口应下,“我会去细查的,一定查得水落石出。”
金瑶忽而又问:“你当时抓了几个鲲眼?活的。”
“三个。”
“后来呢?”金瑶继续问,“你视频和照片都是同一只鲲眼吧,其余两只呢?”
辛承那边降下音调:“跑……跑了。”
“跑了?”金瑶干笑了两声,“辛承,你没有忘记我们当时为何要冒这么大的风险活捉鲲眼吧,就是怕它们给昆仑报信啊。”
“娘娘,这件事是我的……。”
“的确是你的错。”不用辛承说全,金瑶就知道他要说什么。
“我该如何补救?”辛承那边像是求饶,可在金瑶这边听着,却像是个笑话,听辛承的口气,那两只鲲眼应该不是刚跑掉的,没有立刻通知她,反倒是等着金瑶问了才说,这种做事的风格,可不似辛承啊。
金瑶想了想,又问:“其实你本可以撒个谎继续瞒下去的,怎么我一问,你又如实说了?”
辛承声音很不稳定,时高时低的:“娘娘明察秋毫,我不敢隐瞒。”
“那为何刚跑的时候却瞒着我?”
“心里实在害怕。”
“不对,你说的不对。”金瑶倒是很冷静,她闭着眼想了想,心中有无数假设,可无论是哪种,辛承势必瞒着她什么,既然要瞒着她,那之后的事儿便不好全部交给辛承办了。
***
凌晨三点,寻常的铺子都关了门回家睡觉了,只有烧烤摊和夜宵铺开得如火如荼,哦,还有姜多寿的典当铺子,白天关着门,傍晚才开,金瑶和宋戈走了没多久,他才慢悠悠地把卷闸门打开。
他的生意没个准点,时常开一晚上没一笔生意,偶尔也能一晚赚个盆满钵,姜多寿说,干他这行就得知道投资,什么热他买什么,前两年的期货,这两年的基金,从白酒到新能源,再到半导体,他一笔不落地买,目标就是给自己亲孙女攒个百万嫁妆,四年过去了,距离这个目标还差一百一十万。
纵然这样,姜多寿一过零点还是会孜孜不倦地一笔一笔刷着自己每笔基金的收益,一刷能刷个个把小时,十分投入,十万分的沉浸,以至于祝棉来的时候,姜多寿都没反应过来。
祝棉是喝了酒的,浑身散着酒气,一张嘴那股酒精味儿喷了姜多寿一脸。
“金瑶姐给你买的新手机,明天买个新的手机卡,她的手机号,诺,给你。”
姜多寿抬起头,看着面色红晕的祝棉,愣了半晌,才说:“啥?”
祝棉把包装都没拆的红米手机搁在姜多寿桌上,拍了拍他的肩:“姜伯好好干,相信你,加油。”
第64章 第14章 改制之前的枫树鹿场……在那……
“你昨晚做噩梦了?”
一大早,金瑶提着两碗长沙酸辣粉敲开了宋戈的门,昨夜变了天,下了一场暴雨,一早起来,空气都凉飕飕的,气温骤降了十几度,一下子把长沙从初夏打回了倒春寒的时节。
宋戈才起床,头发乱似鸡窝,昨夜太冷,他带的衣物不多,只从行李箱夹层里摸出一件不知道多久以前放进去的棉绸裤,这还是初中时辛承买给他的,他穿了好几年,一直从脚踝短到了小腿,看着极其不合身。
“什么事?”
金瑶从门缝里挤了进来,看了一眼卫生间,宋戈已经把牙膏挤好了,金瑶示意了一眼:“你先刷牙,我把早饭摆好。”
宋戈揉着脑袋跟着金瑶到了窗边:“直说吧,什么事?什么噩梦?”
金瑶指了指自己的眼眶,笑:“我昨晚,忘记关掉玄珠了。”
宋戈听了,顿时清醒:“一晚上?”他恍然,“我的梦?”
金瑶从塑料袋里掏出酸辣粉,一边摆好一边说:“玄珠的全程又叫三眼玄珠,可以视物、通梦、联幻,意思是你看到的东西,我可以看到,你做的梦,我可以看到,你脑子里幻想的那些事,我也可以看到。”
金瑶说完,又指了指已经摆好的两碗酸辣粉,抬头看着宋戈:“包装盒的盖子太油,你来开。”
宋戈没动。
金瑶丢出一包卫生纸:“脏了擦擦就行了。”
宋戈还是没动,他喃喃一句:“我幻想的,你也能看到?”
金瑶笑:“是啊,只要我愿意。”
宋戈不悦:“之前你可不是这样说的。”
“之前我未替你承玄珠的反噬,如今我承了,你就当是上天对我的恩赐吧。”
宋戈还未说话,有人敲门,听着像是酒店打扫的阿姨,可宋戈并没有挂牌子,他直接对着门外应了一声:“先不用打扫,谢谢。”
“敖的。”门外的人声音压得有些低,音调奇异,甚至听不出是男是女。
宋戈回过身,还想质问金瑶,可金瑶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用唇语提示他:“人还没走。”
宋戈转身看着门口,门外安安静静,并无波澜。
忽而一下,门被狠狠地撞了一下,门锁在剧烈的撞击中摇摇欲裂,风从裂开的门缝外狠狠地灌了进来,发出凄厉的嘶吼。
金瑶猛地起身,直接拽着宋戈的手腕把他往后一拽,几乎是同时,门被撞开,宋戈只瞧见一人影似猛兽般扑了过来,可下一瞬,就被金瑶一脚踹到门外。
这人像是没有痛觉一般,立刻挣扎起来,从走廊里的清扫车里摸出一把水果刀,虎口抓着刀柄直接朝着金瑶刺来。
“速度很快。”金瑶边说边躲了过去,她笑,“可惜准头不足。”
这话说完,这人将刀尖一转,直接对准了宋戈,宋戈连连后退,直到退无可退,他摸着冰冷的墙壁,脊骨发凉,双腿略显麻木,却还是在刀刃刺来的时候果敢地往床上一扑,躲了过去。
宋戈连忙拽起白色的被褥,撒网一样往来人身上一罩,顺势抱住这人的腿,对着金瑶喊:“喊人来。”
金瑶没有走的意思,只上前,胳膊一伸,隔着厚厚的被子直接掐住了这人的脖颈,忽而有什么东西坠在了地上,是那柄水果刀。
尔后,这人如一团烂泥一般瘫软下去,没了动静。
被子一掀,的确是酒店的清洁人员。
“杀你的?”宋戈拎着被子看着金瑶。
金瑶咬了咬唇角:“又是鲲眼,难怪刚才的声音这么奇怪,它能落根在人身上,却学不像人说话。”
“追来了?”
金瑶摇头:“应该是长沙本土的,它们越来越快了,我才来几天,就找到我了。”
宋戈指了指被被褥裹缠得紧紧的四十出头的清洁阿姨,问金瑶:“这该怎么办?”
***
“对对对,我们下次注意。”宋戈正拿着手机,亮出付款码让人家用POS机扫码。
滴,五百八没了。
赔完了门锁的钱,酒店的人态度也好了许多,话风已经从“现在小年轻真会玩”变成了“其实这门锁也用了很久了,是容易坏。”
经理顺道批评了一下刚从昏迷中醒来的清洁工陈姐,说客人在屋子里被锁了她应该上报总部拿房卡开啊,直接踹门是怎么回事?下次可不准冲动了。说得陈姐也是没回过神来,自己哪里踹门了?自己不是还在布草间收拾东西的吗?怎么一下就在这儿了?
一水儿地批评道歉后,经理又追问:“两位还要续住吗?要住的话,得提前安排其他房间。”
“不用了。”金瑶从屋子里出来,她看了一眼宋戈,说:“我们明天就走了,我已经让人订票了。”
***
在姜多寿的记忆里,替金瑶干活并不是一份好差事,用现在的话说,金瑶是一个要求极为严苛的甲方,虽然每次给出的条件都十分丰厚,可愿意替金瑶卖命的不是穷途末路的绝境之人,就是祝知纹和羽卫这种对金瑶死心塌地的死士。
因为大多数时候,金瑶想做的事儿,都是和昆仑对着干的,可一旦成功了,私下传扬出去,让人知道这就是当年替金瑶跑过腿的某个人,也足以让这人后半辈子光耀无忧了。
这是一门高风险高收益的生意,姜多寿已经低调过活许久,可如今,不接也没法子了。
金瑶要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订了三张5月10日前往海口的机票,五一假期过去,旅游旺季的热度开始衰退,票并不难订,姜多寿奇怪的是,金瑶和宋戈去他可以理解,可为何要带上祝棉?
姜多寿碰不到祝棉,只碰得到来送红烧肉的刘美丽,刘美丽穿着一身碎花连衣裙,领口特意扎得很紧,却还是难以遮掩胸口的曲线,她穿着小坡跟,提溜着保温桶直接掀起了姜多寿半遮掩的卷闸门,捂着鼻子十分嫌弃:“多久没打扫了,一股发霉的味道,这阵子长沙一直下雨,你这铺子该晒晒太阳了。”
寒暄完,刘美丽总是不愿意直接离开,为了能在姜多寿的铺子里多停留一刻,她总喜欢把一些看似鸡零狗碎的事儿翻来覆去说上好几趟。
“你说我还是有福气吧,棉棉现在出息了,找了实习单位,5月10日就要去报道了,实习期五险一金都有,啧啧,真是不用我操心。”
姜多寿一边“恩恩啊啊”地敷衍应酬刘美丽,一边在手机上订票。
刘美丽看了他一眼,声音尖尖的:“换了新手机了?咋也不换个好点的?人可不能越活越回去了。”
姜多寿顿住筷子,忽而皱眉,很认真地问刘美丽:“问你个事儿。”
刘美丽点点头:“你说,”忽而她又摆手,“如果是介绍对象的事儿还是算了,棉棉刚找到工作呢,可不能让她分心,况且……我也不用着急,对吧。”
姜多寿压根没体会到刘美丽的言中之意,他直接翻开手机,找到一张上午刚收藏的图片,递到刘美丽跟前,问她:“屯昌那个枫树鹿场,你还记得吧。”
提起老事儿,刘美丽显然有些不愿意,她别过头,故意不去看那张照片,只用筷子给姜多寿挑红烧肉里的瘦肉,声音也闷闷的:“不记得。”
“啧,”姜多寿瞧着刘美丽的样子就知道她装的,继而又正儿八经地说,“我最近拿了笔生意,问枫树鹿场的事儿,我想到你之前说过你在那儿干过,你如果有消息,就透露给我点儿,我给你这个数儿。”姜多寿比了个“五”,一巴掌差点直接贴到刘美丽眼皮子上。
刘美丽更抵触了,反问:“谁问啊?”
姜多寿自然不会说出金瑶的名号,他搁下筷子笑:“告诉你了,那还叫生意吗?”
刘美丽被怼得挺怨气的,一副要走的架势,可回头看到姜多寿压根没有挽留自己的意思,心里又悬了起来,姜多寿的生意她大抵也知道,毕竟当了这么多年的邻居,但怎么也没想到,这还会牵扯到那么偏远的枫树鹿场。
刘美丽表情挺不自然的:“记得是记得,行吧,你问,我尽量答。”
“我只有一个问题,”姜多寿拿出了一支笔一张A4纸,像是早有准备,他直勾勾地看着刘美丽,声音压得很低,“改制之前的枫树鹿场……在那儿?要具体的位置。”
只是问位置啊,刘美丽头抬得高高的,声音也跟着高扬起来,对着姜多寿呛道:“现在不是都有什么地图APP吗?卫星地图什么的,你用这些玩意去找啊。”
姜多寿察觉到她的不乐意,语气也跟着软了几分:“能用的话,早就用了不是,这冷冰冰的机器哪里比得上我们刘姐一颗乐于助人的心呢?是吧。”
刘美丽知道姜多寿是在哄她,可她也乐意被他这样哄,她四十了,平日里哄她的都是买内衣想要折扣的小姑娘,忙里忙外的,也没接触过多少男人,算起来,怕是有五六年没听过男人的甜言蜜语了。
“什么生意啊,值得您开金口夸夸我。”刘美丽眉眼翻飞,只要姜多寿不和她着急,她就会想尽办法和姜多寿多说上几句话。
可姜多寿没那么多耐心,他伸出拇指和食指比了个“八”,又说:“给你这个数。”
“哟,这人还挺有钱,你这笔又能赚多少?”刘美丽愈发来劲了。
姜多寿明白了,他眼珠子一转,换了个方式,语重心长地道:“老实和你说了吧,委托人的父亲早些年就是在枫树鹿场工作的,后来死那儿了,委托人被妈妈带大的,一直想看看父亲曾今工作过的地方,可枫树鹿场改制后换了名字,变了地方,所以委托人才花大价钱到处问枫树鹿场原来的旧址,你只看在人家一片孝心的份上,也就……松松金口?”
这番说辞自然是编的,姜多寿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一直没抛下,可刘美丽听到心里去了,她神色不安地问姜多寿:“那人……是不是姓马啊?”
姓马?
姜多寿纯粹是随口编的,谁知道是姓马还是姓牛?
刘美丽皱眉,她还真记得马师傅当年有个女儿,生得晚,估摸着比她还要小十岁,离婚后就被妈妈带离了海南岛了。
她愈发小心地试探:“那委托人是……福建人?”刘美丽记得马师傅是说过孩子跟着妈妈在福建上的学,应该没错。
姜多寿抬头看天,“嗯”了一声。
刘美丽更加激动了:“你可别骗我,笔呢?纸呢?我给你画。”
***
5月10日。
晚八点。
从长沙黄花飞往海口美兰机场的航班开始降落滑行,机舱里各色开机声此起彼伏,金瑶摘下眼罩,听到右边一对年轻男女聊着天,男生的口气颇为老练:“海南在以前都是流放之地,苏东坡知道吗?就被流放到儋州,还写了首诗呢,我们学校还有一东坡湖呢,之前听学弟学妹八卦,说前年,就是前年,一男生表白,女生说了句你跳湖我就答应你了,那男生当时就跳下去了。”
“你猜后来怎么着?诶,你快猜啊,算了,你肯定猜不到。”
“那男生从湖里爬起来后,压根没理那女生,直接走了,太他妈酷炫了,吾辈楷模啊。”
“诶,所以说你们女生有人表白就别吊着装着,装什么呢?后悔了吧。”
“真吵啊。”金瑶揉了揉发酸的太阳穴,由衷地感慨了一句,她扬手拍了拍隔着过道坐着的宋戈,他还闭着眼呢,宋戈倒是安静,可一路也太安静了一些,空姐来送饭他都没醒来,这么困的吗?
“到了。”金瑶轻拍宋戈第二下的时候,他终于睁开了眼。
宋戈看了金瑶一眼,努嘴道:“这是最后一次,海南的事办完了,我就回大理了。”宋戈说完起身,跟着大部队开始从行李架上取行李,似乎是习惯了,他还是转身把金瑶的行李箱取了下来,他闷声不吭,自顾自开始往外走。
祝棉从机舱末尾追了过来,黏在金瑶身上跟狗皮膏药似的:“瑶姐,下回我来买机票吧,三个人的位置都不在一块儿,好不方便呀。”
这是姜多寿的手笔,为了能全面运用他囤积多年的小号和优惠券,他分了三个账号下单,里外里下来能便宜一百多块钱。
金瑶他们是要去屯昌的,下了飞机还得租辆车,金瑶没有驾照,祝棉还在考科目三,能开车的就宋戈一人,原以为宋戈这股子怨气能一直生到枫树鹿场,哪里晓得金瑶和祝棉才从机场出发大厅走出来就接到宋戈电话了。
“下来,车在停车场,车牌5828,水买好了,吃的买了些你之前爱吃的小蛋糕,不够的话你下了电梯右转去超市自己买点。”
宋戈声音不大,但祝棉贴在金瑶身边,听得个差不多后就笑:“我姐夫这是保温水壶啊。”
“什么意思?”
祝棉昂头:“外冷心热呗。”
“我是说,你喊他姐夫是什么意思?”
祝棉疑惑了:“不……不是吗?”
恩,这倒是问到金瑶了,她微微皱眉,隔着机场航站楼的玻璃看着外头湛蓝湛蓝的天空,没有云,蓝得很纯粹,纯粹得和玻璃珠子似的,她迟疑:“也……不算是吧。”
第65章 第15章 祝知纹救出来之后,祝棉会怎……
金瑶原本打算直接从机场出发去屯昌的,毕竟从海口开车到屯昌县并没有多远,走环海高速不出两个小时就能到县城,可一行人还要去市区买点东西,八点回市区,要去的门店可能都关门了。
最关键的是,祝棉一到了海口就困倦无比,起初还能背着自己的小书包跟着走两步,到后来进酒店房间都是宋戈和金瑶扛进去的,而且睡得很沉,怎么摆弄都没有反应,也是怪金瑶自己,她只让姜多寿买三张5月10日去海口的机票,却忘记嘱咐买早一点的了。
按照姜多寿的脾气,必然会想尽办法选择三张最便宜的,是她的锅,她得背啊。
第二天八点,在酒店用完早餐后,终于准备出发。
五月的天,海口已经热如酷暑,不过海口临海,海风极大,只要躲在树荫下头不动连汗都不怎么出。
金瑶早有准备,她坐在副驾驶,直接脱下从长沙穿过来的长袖防晒衫,用防晒衫挡在了自己脸上,前头还挺晒的,宋戈看了一眼她里头打底的背心:“热的话就坐后面去。”
“那怎么行呢?”祝棉在车座后头疯狂扇风,“我一个人坐后头还嫌挤了呢,瑶姐陪着你就好。”
祝棉说完,还朝着金瑶连续眨了好几下眼睛,宋戈沉住气,只抬手调了一下车内后视镜,避免自己看到祝棉那贼眉鼠眼的样,又翻下遮光板,一路只开车。
跟着车载导航,最后他们在一家户外用品店前停了下来。
这种户外用品店总喜欢装扮得比较“野气”,外头全是用粗麻绳捆扎的动物玩偶和防护网,里头冷气很足,人却不多,三个人一进来祝棉就找了个地方坐下。
“困了,我歇会儿。”祝棉靠着沙发椅是不打算动了。
金瑶环顾四周,心里掐算了一下,又先问了一句宋戈:“你懂这些吗?”
宋戈很谦虚:“我倒是参加过徒步社团,都是业余的。”
店员很快端了茶水过来了,态度和善,说话客气,打了个招呼就开始宣传自家品牌,金瑶摆摆手,示意差不多就行了,直接说:“三个人,我、他、还有躺在门口沙发上跟个冬眠的小黑熊一样的那姑娘,去林子,有山有水,七到十天,需要准备哪些东西,一并帮我选好了就行。”
行吧,这需求也算是明确,只是金瑶穿着背心和工装长裤,一直手插裤兜,一副“冷酷到底”的模样,着实让人不大敢亲近。
店员愣了会儿,才说:“我去请我们老板过来给您介绍哈。”
不一会儿,老板来了,个子不高,皮肤黝黑,浑身像是涂过橄榄油,鲜亮反光,上身墨绿背心,下身迷彩裤,领口上还别着一墨镜,一瞧见金瑶就伸手想行握手礼:“您好,我姓金,海口徒步协会会员,不过我们不仅限于海口哦,神农架、川藏那块儿,我们都组织过活动。”
“好巧,我也是。”金瑶点点头,对方更加欣喜了,“您也参加过川藏线?”
“不是,”金瑶勉强一笑,“我是说我也姓金。”
“也是,金小姐瞧着这么白,不像是喜欢在山林里跑的人,怎么,这次是想去哪里?”金老板仰头大笑,张大嘴时露出两颗金板牙,倒是和这姓氏相得益彰,金老板指了指自家店,左边是露营工具,右边是服装鞋履,护具配件在后头,炉具在二楼,金老板大手一挥,“如果要去,还可以找我包车,你们打算去哪里?”
“不是说了吗?”金瑶道,“去林子。”
“海南的林子可多了去了,你们是去哪儿?文昌?澄迈?东方?”
金瑶略显不悦:“买东西也要交代行程吗?”
金老板还没接话,宋戈直接招手喊来了店员:“你好,帮忙把选单的Ipad拿过来。”
Ipad到手,宋戈十分流利地点开商品页签,一边核对电子屏里的商品,一边看对应的实物。
“背包组合要三个,一个75L,两个50L的,”说完他刻意看了一眼金瑶,嘴角一扬,改口道,“两个75L的吧,这位金小姐,是可以当男人用的。”
“帐篷三个,买三个你们能送一个备用的吧,不需要全自动的,这个套餐里有急救毯和头灯吗?还是要选B套餐?”
“冲锋衣和冲锋裤会员是有折扣的对吧,还是只能送当抹布都被我姐嫌弃的速干毛巾?三双徒步鞋能对应送三双营地拖吗?颜色?一双男士的,黑色,”宋戈又故意看着金瑶,像是报复,每个字都说得咬牙切齿,“两双女款的,粉红色。”
“我不要粉红色。”金瑶显然不喜欢,宋戈把Ipad递给她,有些小得意:“那你来选?”
金瑶从鼻腔里哼出一声:“你选,你选。”
祝棉在老远的沙发上也举手表态:“我也不喜欢粉红色。”她说完,还柔情款款地看着金瑶,一副为金瑶考虑的样子真是扎宋戈的眼睛。
宋戈回过头,背对着她说了一句:“那就尝试着……喜欢一下。”
“护具配件在那儿?”宋戈往下刷着商品详情,熟练得像是店里的老员工,“买这么多东西可压缩雨衣应该是可以低价换购的吧,还有打火石,买了炉头和气罐的话你们不免费送吗?”
***
东西是金老板带着店员亲自塞进后备箱的,他忍不住还多看了几眼宋戈租来的越野车,止不住地赞叹:“小哥可以啊,年纪轻轻就开上这样的了,比你老哥我强多了。”
宋戈倒是很诚实,只说:“租的。”
另一边的金瑶正坐在副驾驶打电话,对方似乎才醒来,至少从金瑶这边听上去是这样:“小姜,你也不用起床,看到微信里的二维码了吗?帮我付下款,以后还你。”
不一会儿,金老板的手机就提示到账了。
祝棉听了从后座露了个脑袋,她头上还戴着刚买来的渔夫帽,她蹭到金瑶后头问:“小姜说的是姜伯吗?他那么有钱啊?那他为什么还总蹭我妈的红烧肉吃?”
金瑶想了想,还没找好措辞,祝棉就一鼓掌:“我明白了,这就叫没有机会就创造机会,姜伯的一片苦心,我算是体会到了。”
“是……是这样吗?”金瑶有些疑惑。
宋戈和金老板打完招呼就坐回了驾驶室,这种血拼的感觉其实挺爽的,自己选东西,别人花钱,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金瑶,却发觉人家一直盯着他看呢。
“看我做什么?”
金瑶靠着椅背坐直了:“你选东西选得挺好,所以我在想你的脑瓜子里是不是还有许多我不知道的事儿。”
宋戈来劲儿了,他煞有介事地调了调遮光板,挑衅般地转头朝着金瑶笑:“你不是有三眼玄珠吗?你看啊。”
金瑶转头,看着前头空旷无人的柏油马路:“你以为我不敢?”
宋戈也是目不斜视:“待会儿还要去趟超市和药店买点备用食物和药品,顺便可以买点伸腿瞪眼丸治治你撒谎不打草稿的病。”
金瑶冷哼了一声,没吭声,倒是祝棉兴高采烈地探了个头:“去超市?那我可以买薯片吗?”
宋戈发动汽车,只抛下一句:“问你瑶姐,是她买单。”
***
在超市,仿佛是祝棉的主场,她一口气买了许多自己爱吃的,大多是膨化食品和新鲜水果,纵然宋戈在旁边一直提醒,这些东西徒步肯定是带不了的,一个不好收纳,一个不耐运输储存,可祝棉只听金瑶的,金瑶且就纵着她吧,祝棉拿什么她都点头,光是祝棉想要吃的都堆满了一个小手提篮,去结账的时候,照例,喊醒姜多寿扫码。
估摸着姜多寿在长沙都快要骂娘了。
药店是宋戈一个人去的,因从超市出来的路上,祝棉又困了,原本还以为她能坚持走到停车场,结果才出商超大堂,祝棉抱着吃了一半的薯片就直接瘫倒在了金瑶身上,手上的劲道也不撒开,抱着薯片跟抱着自己孩子似的,金瑶只能背着祝棉回了车上,之后一路,祝棉都在睡。
宋戈买齐了徒步必备的几种药物,一股脑地先全部塞进了后备箱,然后才开门坐了进来,一进来就看到副驾驶空着,回头一看,才发现金瑶坐在后头陪着祝棉。
祝棉像只小熊猫趴到在金瑶的大腿上,车里冷气足,金瑶怕她感冒,给她盖了一张薄毯子,也不知她使了什么法子,竟能让祝棉松开那一包薯片。
金瑶一只手护着祝棉,轻轻拍着她的肩膀,一只手在捏薯片吃,吃着吃着朝着宋戈笑:“真挺好吃的,你要吗?”
宋戈摇摇头,现在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他从超市里买的一堆便当面食里挑出一小袋豆沙包,对着金瑶说:“刚才不是让你先吃几个垫垫肚子吗?你没吃?”
金瑶摇头,语气又松又软:“除非受伤,我是不需要吃东西的。”
“那我先吃了。”宋戈几乎是两口一个包子,一连吃了两个后,他又掏出一袋冰豆浆猛吸了一口,几乎是本能,他又取了一袋冰豆浆给金瑶。
金瑶稍迟疑了一下,还是接了过去,低声说:“谢谢。”
“我有个问题,”宋戈吃得差不多了,开始擦手,“之前你说过,我问,你就会说实话,对吧。”
金瑶点头。
宋戈看着沉睡中的祝棉,她的脸红扑扑的,像是红苹果,宋戈嘴角撇了一下才问:“你要怎么救祝知纹?”
金瑶低头:“这个,不能说。”
行吧,当时金瑶答应的是说的必然是真话,可没说问了就一定答。
宋戈又问第二个:“如果祝棉只是祝知纹的一截鹿角,那祝知纹救出来之后,祝棉会怎么样?”
“会死。”金瑶面色无常地看着怀里的祝棉,她把冰豆浆放到一边,又用另一只手搓了搓握过冰豆浆的手,防止自己两只手太凉了,她轻轻托着祝棉的胳膊,帮着祝棉换了个姿势,免得祝棉手发麻,金瑶一直没有抬头看宋戈,可话却是对着宋戈说的。
“或者说,她会消失,宋戈,这很残忍,可祝棉的存在之初就是知纹为了找到我而偷偷割下的一截鹿角,她存在的意义就是指引着我去找祝知纹,刘美丽给的地图只能带着我们走到枫树鹿场的宿舍,她记不清她到底是在哪里捡到的祝棉,更是不可能知道管着祝知纹的鹿耳洞在哪里,只有祝棉,才能带我过去。”
“可她现在,有妈妈。”宋戈看着金瑶。
金瑶偏了偏头:“那就只能怪她是唯一一个被我发现的鹿角吧,知纹办事一向狠而稳妥,如果他要找我,不会只割下一截鹿角,其他的鹿角可能会拥有完整的一生,就像你说的,他们有爸爸有妈妈,有亲人有朋友,甚至会有自己的爱人,可谁让……谁让祝棉在高铁上遇到了我呢?”
第66章 第16章 老薛给这人的备注是“带人进……
海南的环海高速虽然叫高速,可比内陆的国道还显得老旧破落,开起来有些颠簸,期间祝棉还自己翻了一次身,不过一直没醒。
像是一种默契,金瑶和宋戈没有再针对祝棉再问些什么,只偶尔几次,宋戈问金瑶要不要喝水,她不用吃东西,水还是要喝的吧。
“关心我你就直说。”金瑶把宋戈递过来的第三瓶水塞到自己座位后头。
“金瑶,你会死吗?”
“你这是问的什么话?”
“之前你说你会,可有人告诉我你不会,可在长沙,鲲眼找来了,那一瞬间,我又认为你会了。”
“可我打赢它了。”
“是,可我觉得。”宋戈透过后视镜并不能看到金瑶,可他还是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镜内刚好照到祝棉的小腿,原本盖好的薄毯子慢慢滑落,金瑶一只又细又长的手正在给祝棉重新盖上,她的手是极其好看的,像大冬天洗净的葱段,白嫩嫩又冰冷冷的。
“宋戈,你是个极好的人。”金瑶抬高了下巴,头靠在座位上,“可也是个很愚蠢的人,你是第一个问我会不会死的人,这样的问题,就连知纹都没有问过,我知道姜多寿和你说过定山者的事儿,他说有定山人,山川方能定,可万万年过去,山川即我,我即山川,既是山川,何来生死?而所谓的沧海桑田,也不过是我从一座山变成了另一脉川,我是死不了的,却也未必会永远活着。”
宋戈听了,忽而右打方向盘,他声音像是悬在半空,略显飘忽:“车要加个油。”
***
到屯昌县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宋戈开车还是又稳又快,只是祝棉一直在车上没醒来,装备都是宋戈帮忙收拾的。
金瑶收拾起来上手很快,不过她没带任何吃的,宋戈看着后备箱金瑶留下的食物袋,还是给她硬塞了进去。
“我知道你不用吃东西。”宋戈抬眸,“可万一你受伤了呢?”
金瑶任由着他往自己包里塞东西:“开玩笑,山里,我怎么会受伤?”
宋戈一股脑又给她多带了两瓶水,还鼓励式地拍了拍金瑶的肩头:“你当我忘记你当时从苍山里跑出来是什么个状态了吗?”
金瑶没吭声,被宋戈照顾的感觉还挺好的,毕竟之前都是她照顾别人。
宋戈指了指还趴在车后座昏昏大睡的祝棉:“怎么处理?”
“让她再睡一会儿吧,睡满两个小时,我自然有办法让她醒。”
“行吧。”宋戈低头拨弄着手机,一会儿又在发语音,说的话金瑶也听不懂,不过和闽南语挺像,金瑶跟着听了一会儿,只听懂个“鲁瓦医”(你我他)。
宋戈收了手机,才对金瑶说:“我大学一同学,刚好住屯昌,让他帮我把车停到他家院子里去,出来后方便找,”宋戈一边说一边背上放在地上的背包,又说,“顺便让他帮我找个进山的向导,他是当地人,比较靠谱。”
“你刚才说的是海南话?”
“不是,”宋戈摇头,“是闽南语,不过当地人也听得懂,海南话还是太难学了,大学四年我就学了个‘阿merui’。”宋戈朝着金瑶点头,“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金瑶摇头。
宋戈笑:“阿妹的意思,就和广东的靓女,湖南的妹陀一个意思。”
“但进山,未必要向导吧。”金瑶不是很喜欢和陌生人一路,“刘美丽给的地图并不难走。”
“是不难走。”宋戈扛起背包,开始朝着马路对面一个穿着黄白格子衬衫的小伙子打招呼,“老薛,这里。”
说完,宋戈才对金瑶解释:“可刘美丽的地图至少也是二十多年前了,这几年山上滑坡开发,有的山路封了,有的路又开了,还是当地人熟悉一些。”
宋戈口中的“老薛”是他在读金融时的同寝室室友,海南屯昌人,毕了业原本在长沙也工作了半年,最好还是回了家乡,和宋戈一样,开了家民宿,不过老薛家的民宿比宋戈有个性,是开在林子里头的,运气好的话,还能瞧见野猴子在民宿栏杆上荡秋千。
老薛家生意不好,不过好在日常花销也不多,加上老薛有些副业,日子过得也还算凑合,县城嘛,物价都不高,十块钱能买一大袋鸡蛋糕。
“就你一个人来了?”老薛生得黝黑,一笑就露出两排大白牙,见着宋戈就搂,热情极了,他又问,“老梁那小子没来?”
宋戈摇头;“在大理,陪我姐呢。”
“豁,还没分手。”老薛竖了个大拇指,“还是你姐厉害。”老薛个子不高,看金瑶的时候还得微微抬头,他瞅了一眼金瑶,笑着攮了宋戈一下,“也不介绍一下。”
“你好,我姓金,宋戈的朋友。”金瑶伸手,老薛看着宋戈:“宋老师,你准我握吗?”
宋戈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千年的老狐狸装什么纯情,爱握握呗。”
老薛把手在衣襟上擦了三遍,把手汗擦干净了,才轻轻握了一下金瑶的手指尖,嘶,这姑娘的手跟冰块一样,老薛抬头看了下日头,下午两点,这可是最热最晒的时候。
“还有一个人。”金瑶走到车后座,她只轻轻拍了拍祝棉的腿,下一秒,原本还昏昏沉沉的祝棉迷瞪着眼爬了起来。
祝棉揉吧揉吧眼睛,丝毫没发现自己个儿已经到了屯昌,她探了半个脑袋出来,像是孩子一样伸手想要金瑶抱她下来,嘴里还软绵绵地喊着:“瑶姐瑶姐,我腿酸了。”
金瑶上前护住她,转头问老薛:“今天能进山吗?”
“能啊。”老薛掏出手机,点开微信联络人,递到金瑶面前,“找她就行。”
老薛给这人的备注是“带人进山-小玲”,而这人的昵称是“TheDeerGod”。
鹿神?
金瑶还没看清她的头像,老薛就收回了手机,对着宋戈说:“我把她名片发给你?不过她收费挺贵,你们要去七天的话,少说这个数。”老薛比了个“六”。
“六千?”宋戈问。
老薛摇头,身子战术性后仰,才说:“万,单位是万,六万,妈的,比我开民宿一年赚的钱都多,不过没法子啊,去年山口滑坡后,就她一个人能进林子,奇奇怪怪的。”
“什么意思?”宋戈又问。
老薛看了眼日头,大白天,日头正烈,这时候说什么鬼怪的事儿应该都不打紧吧,瞧着宋戈想听,老薛直接摆手说:“先把车开进院子吧,到了再和你细说。”
***
“洞庭神仙草,椰奶清补凉,一个湖南名菜,一个海南特产,特意为两位女士准备的,至于宋戈,这道凉拌见手青,你的。”老薛到底是开民宿的,迎来送往,话是一套一套的。
老薛口中的洞庭神仙草其实就是一种野菜,湖南人叫“提蒿”,江西人叫“藜蒿”,味道堪比云贵那边的凉拌鱼腥草,炒熟了也是一股生野菜的味道,并不是谁都爱。
至少,高中毕业才去长沙的祝棉是吃不惯的。
“凉拌见手青?”宋戈指着老薛端上来的一碟凉拌金针菇,“你想送我走啊?”
金瑶只看着手机时间催问:“那位叫小玲的还来吗?都四点半了。”其实金瑶没说出口的后半句话是,如果不来她就自己走了,虽然她对海南的山岭不熟悉,为了不惊动昆仑,也不好喊附近小山神来带路,可总比耗在这儿等强啊。
“马上,马上,先吃饭嘛,进了山,可就没热菜热饭吃了。”老薛亲自端过金瑶的空碗,给她装了小半碗,又恭恭敬敬地给她双手端了回去,“我知道,现在的女孩子都不怎么吃主食,多了你就往宋戈碗里扒拉,他都吃得下。”
“瑶姐,我又困了。”祝棉说着说着就攀上了金瑶的胳膊,下巴跟个小狗崽一样靠着金瑶的肩头,一闭眼,仿佛再也喊不醒了。
祝棉越是靠近鹿场,这想睡的欲望就愈发挡不住,之前在车上全靠金瑶用一口气吊着她,她才能撑到现在的,可总吊着她也不行啊,祝棉非人,鹿角越是靠近主人,身上的力气就越少,直至她重新变回鹿角,才算是功德圆满。
“让她睡吧。”金瑶替祝棉撩开挡在眼睫上的刘海,祝棉的额头出了些汗,又吹了风,摸着黏糊糊的,金瑶反身一把抱起祝棉,看了一下周围。
这儿是老薛民宿的大堂,玻璃门一进来,右手边是一张黄花梨大木桌,两米五长,一米宽,也算是整个民宿最奢侈的摆设,老薛口中的“洞庭神仙草”和“凉拌见手青”就搁这上头。
再往里走就是楼梯,楼梯下头放着一个三人长的旧沙发,估摸着是之前大堂的陈设,老薛换了风格不过还没舍得丢这旧沙发,除此之外,大堂空荡荡的,两个柜台都没有,唯一的付款码就搁在一个落地高脚架上,一切都是百废待兴的样子。
一台半旧的老式落地柜机刚好朝着这儿吹,金瑶不想让祝棉吹太多冷风,径直把祝棉抱到了里头的旧沙发上,怕祝棉冷,金瑶又取了车里的毯子给祝棉裹上,回来的时候刚好听到宋戈和老薛在聊进山的事。
“原来是可以进的,后来出了山吃人的事儿,就没人进了,除了我发给你的那个小玲。”
“山吃人是什么意思?”金瑶坐了回来,她就坐在宋戈旁边,和老薛面对面,老薛瞧着她要问,倒是先看了一眼宋戈:“女孩子听这个……不好吧。”
宋戈让他放心:“她不是女孩子,你尽管说。”
“海南做年,哦,做年就是过年,总之,是很讲究的,老话说,三十晚上,刀砧不得闲,海南再穷的人家,到了做年前,借钱借米也要杀鸡杀鸭,红烧肉、猪蹄子、荤菜、素菜七大盘八大碗的摆满香炉前的八仙桌子上,祭祖先仪式完毕后就放鞭炮,放完了才能吃饭,几十年前都是土葬,还都是埋山里,所以要祭祖就得走山路,早早地出发,带着白鸡白鸭去祭拜祖先。”
“应该是九十年代初吧,反正我还没出生呢,我们村有一户那是大户,家里有钱,人口也多,他们家的祖坟朝向是最好的,在一坡地上,风水先生是来看过的,说那是龙头凤雏之地,将来他们家指定是要发达的,所以后人祭祖去的人也多,可那一天,好家伙,到了坟头一看,那密密麻麻长满了……一些……奇怪的东西。”
老薛绞尽脑汁想要形容那东西的样子,可他也没见过,听了好几个版本还都一样,他索性总结了一下:“像是树杈,黑漆漆的,形状也不规则,就从那一个个的墓碑里钻出来似的,有人摸过,不过说法都不同,有人说是软绵绵的,摸着还发热,握紧的时候,还能感觉那东西在动,里头热乎乎的,有人又说硬邦邦的,用石头敲过,反倒是把石头砸出一个豁儿来,还有人说,那东西是幻物,就是说是幻想出来的你们知道吧,一摸就跟一缕烟似的,根本抓不到。”
“其中有个手欠的,觉得这要么是什么未知生物,要么是矿石,想要吞一块,索性拿手里玩的一柄瑞士军刀割了一截下来,藏在了家里,这一藏……就出事了。”
“他死了?”金瑶问。
老薛摇头。
“他疯了?”金瑶又问。
老薛还是摇头。
“他家财散尽?妻离子散?飞来横祸?”金瑶一口气问了许多,老薛连连摇头摆手:“都没有。”
“那算什么出事?”金瑶似乎觉得有些没趣儿,这万万年来她戏本子听过不少,连八卦她自己的戏曲和小说她也看过,早些年,人家写得还算是半真半假,她捧着竹简还能笑个一会儿,后来就越发离奇失真了,她连看都看不下去了。
“他开始做梦了。”老薛声音压低,力求用声音继续营造一股诡异恐怖的气氛,“而且他的梦里,出现的都是我们村将来要死的人。”
“等下,我没理清。”宋戈挠头,倒是金瑶轻飘飘来了一句:“预知死亡呗,对吧。”
“对头!”老薛抚掌,“凡是他梦到过的人,不出三天,必死。”
第67章 第17章 谁要进山?
那坟头长满怪东西的一家人姓万,当时去祭拜的都是万家子孙,至于这偷偷割了东西藏在家里的人,姓名模糊不可考据,家里排行十三,姑且叫他万十三。
万十三当年也才三十出头,家里婆娘是邻村指腹为婚的发小,生得是个倭瓜脸,上宽下窄,眼睛深深地凹陷下去,总之,见过她的人都说不好看。
万十三自己倒是长得不错,十里八乡都知道万家有个漂亮小伙,不过自打和自家婆娘结婚后,万十三的帅气是看着看着跌了份,起先是身子骨佝偻了些,后来是眼窝乌黑了起来,再后来,他的头发开始掉了。
村里多嘴的就议论,邻村有钱,女儿多男人少,万十三长得又好看,怕是被女人掏空了身子,受不住喽。
可自打万十三从山上割了那一截怪东西的第三天,他发现他的头发多了不少,额顶以前看着总是反光,现在则长出了郁郁葱葱的胎发,而他的脸也跟着吹气球似地胖了起来,而这一切,仅仅发生在这三天内。
没人知道万十三是怎么做到的,他只和自己的发小讲过。
“那是个好东西哩。”万十三偷偷和发小炫耀,“我带回了那东西之后,晚上做梦,总是能梦到林霞。”
林霞是他们远近闻名的大美人,也是海南里鲜少有的白嫩美人,见过她的人都说,那刚削好皮的椰子肉都没林霞的皮肤白,那刚摘下来的青椰子的汁水都没有林霞的鲜嫩,那十五的月亮都没有林霞的眼睛亮。
万十三还有一个公开的秘密,纵然是顶着婚约,万十三也偷偷谈过一场不成气候的恋爱,对象就是林霞。
“就是可惜,当时手也牵了,嘴儿也亲了,那天在山洼里,我裤子都脱了,那东西都起来了,她说她害怕,”万十三一边和发小惋惜一边回忆当时的场景,“你不知道,她是真嫩真白啊,可以捏出水来的那种,你知道那种手感吗?算了,你这个没见过女人的,说了你也不知道,总之,那天要是能成,我状态一定很好,可惜,太可惜了。”
“不过自打我把那东西带回来后,一连三天,我都梦到和我林霞干那个事,真爽快啊,所以你说,我最近头发怎么长出来了?就是怎么长出来的,阴阳调和,女人的水是可以养人的,诶,你听得懂不?”
万十三的发小听他说完,又是嫉恨又是羡慕,他没有万十三的好脸皮,也泡不到这么漂亮的阿妹,他只能回呛:“有什么好,林霞都嫁了三次人了,昨天刚嫁给了卖槟榔壳的老鳏夫,这就说明,至少有三个男人和她干了那个事,而你,只能做梦。”
万十三一边听一边叹息:“是啊,林霞命不好,没碰到一个像我这样老实可托付的,如果那天她在山洼里从了我,我兴许能鼓起勇气和我老爹老妈争一争。”
可第二天,万十三又听到了消息,说是林霞死了,死得很突然,没人知道原因,万十三托发小绕了好几圈才打听得来,林霞是死在了新婚的床上,死的时候,身上一件衣服都没有,红床单上染了一团又一团的血,最后整张床单都硬邦邦的,那是林霞的血凝固了,也是她的生命终止了。
万十三的发小说:“早就知道那老鳏夫是个变态,他那儿的东西和我们的不同,是带刺的,之前就弄死了两个老婆,林霞真可怜,她老爹为了给她弟弟换学费,把二十八岁的林霞又卖了一次。”
当时的万十三并没有发现自己做梦能预知死亡的事儿,可接二连三的,他梦到了自己的发小、村头的老寡妇、隔壁家的福娃,但凡是他梦到的人,都死了,而且在梦里,他们都是在干那种事。
林霞就算了,可发小是男的、老寡妇可太老了,还有福娃,一个留着鼻涕的臭娃娃,他怎么会对这些人动心思呢?万十三想不通,自己也没这方面的癖好啊,可他就是天天梦,多的三天,少则一天,总之梦到谁谁就会死,死了就开始梦到和新的人做那个事。
万十三快崩溃了,和林霞的梦他还可以和发小说一说,和发小的梦幸好他谁都没说,和老寡妇的、和福娃的他就更不敢说了,那段时间没人知道他为什么崩溃,只当他是没了自小长大的玩伴。
海南天气热,死了人就容易坏,下葬的礼便就简单些,十天前,万十三的发小才没,如今碑都立起来了,万十三大晚上受不了了,他不敢睡觉,也不敢做梦,就跑到发小的墓碑前抱头痛哭。
“林二妹,是我的错,我不该梦到你,我不梦到你,你就不会死了。”
万十三哭着哭着又说:“不对,我不该喊你林二妹,你不喜欢我这么喊,你是个爷们儿,我不该笑话你女气,你说我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么喊你喊多了,才把你给梦死了啊。”
万十三更伤心了,只能下决心:“你放心,你死以后,你爹就是我爹,你爷爷就是我爷爷,我会好好照顾他们的。”
万十三抱着墓碑,不知不觉就哭昏了过去,一哭昏,又做梦了,梦里又看到身下有个人,白花花的,圆滚滚的肚子在地上摩擦,他低头看了一下自己,自己又是光着身子,他的手正把着地上那人的两条腿。
万十三吓了一跳,连退数步,周围冷飕飕的,是一片空旷的白,他忽而想知道那人到底是谁,是谁又要死了吗?
“你是谁啊?”万十三谈过脑袋问,那人突然发出“嘻嘻嘻”的笑声,这笑声很怪,像是小孩子的声音,他继续笑,这次又变成了老妇人一般的声音。
村头的老寡妇?
万十三顿出了一背凉汗,只听到这人侧隐隐的说:“万十三,拿了神明的东西,是要还的。”
这声音……十分的熟悉。
“林二妹?”万十三惊喜极了,“不对,你是林二虎,我说错了,我刚说过,我再也不喊你二妹了。”
那人还是低着头,明明周围是一片光亮毫无遮挡,可他脸上却蒙着一层阴影,不是面纱或者面具,真的是一团黑漆漆的影子,像是刻意不让万十三看到他。
“我不是林二妹。”这人突然转过身,他躬身子,像是一只野兽,朝着万十三迈着缓慢又沉甸甸的步伐,他慢慢攀上万十三的手臂,歘地一下抬头,裂开大嘴,露出里头空荡荡的口腔,他没有舌头,却能说话,他脸上的阴影消失了,他像是黏虫一样贴在万十三的脸上嘶吼:“我是你自己啊。”
那是他自己,他是万十三,那万十三是谁?
万十三狠吸了一口气,醒来了,月亮出来了,特别亮,特别圆。
万十三盯着月亮,突然疯魔了一样跑回家,他冲进家门,他婆娘早就睡下了,听到声音点了蜡烛出来看,就看到万十三拿着她做针线用的剪子站在梳妆镜面前往嘴里鼓捣什么。
“做什么呢?这么晚回来?”
万十三在笑,一样的“嘻嘻嘻”,他转过头,嘴里的血顺着下巴一直往领口趟,他像傻子一样一直笑,嘴里含糊不清地说:“我在剪舌头。”
***
“后来这姓万的也死了?”宋戈问。
“恩,死了。”老薛觉得自己这故事讲得还不错,他比了个“三”,以作强调,“三天,又是三天内,他就死了,死的时候舌头都发脓发臭了,不过他死了也挺好,他死了就不做梦了,不会有其他人死了。”
“他死了你这事儿是怎么知道的?”宋戈磕着果盘里的葵瓜,“不是还有他做的那些梦吗?难不成你小子能钻人梦里去?”
老薛战术性后仰:“他写下来了,”老薛做了个誊写的姿势,“全写日记本里了,就在他剪完舌头后,他就窝在房里不出门,把前因后果全写下来了,他死后,他老婆就按照他写的法子,一个人,光着脚,抱着那截东西一步一拜地爬上山,把那截东西放回了原地。”
“然后呢?”
“什么然后?”老薛臭了宋戈一嘴,“万十三识字,他老婆又不识字,难不成也给你编一本小说出来?”
“你这就挺像编的。”宋戈回呛他,“我就记得读大学那会儿你爱码码字,整日神神道道的。”
老薛感慨:“是哦,你那时候你还给我枕头底下塞了一本马克思,让我别乱想,说是以毒攻毒。”
“呸,”宋戈笑,“马克思怎么能叫毒呢?”
遇到了老同学宋戈明显话痨起来,两人你一嘴我一嘴,还是老薛瞟了金瑶一眼,主动给金瑶添上了半杯白开水:“这咱们俩臭老爷们吹牛皮都吹得忘了金小姐了。”
金瑶脸色很淡,她也把万十三的故事听进去了,他们所说的又软又硬的东西,极有可能就是祝知纹的鹿角,昆仑对祝知纹下过咒,山长一岁,角增一寸,如果这故事是真的,那祝知纹的鹿角已经长出了鹿耳洞,漫出山体了。
金瑶想到过祝知纹这老家伙的鹿角肯定足够大,可没想到大到一座山都装不下,太大的话,到底该怎么救他出来?
祝知纹虽也做过风神,可骨子里还是一头普通的成年公鹿,他曾说过“头可断血可流,角角不能丢”,要卸了他的角比要了他的命还难。
“那位小玲小姐什么时候来?”金瑶微微皱眉,再不来她就自己进去算了,等她的时间都足够金瑶自己个儿进山了,要不是为了带上祝棉,也不至于非要请向导。
玻璃门外传来铃声,是老式自行车的车铃,车镫子一踩,骑车的人取下一斗笠帽开始扇风,海南当地人流行戴着一硬壳斗笠帽,远看像是塑料的,不过挡风挡雨遮阳防晒,便宜又牢固,大家都爱戴。
“谁要进山啊?”这人昂头,她穿着一件长袖格子衣,颜色都快洗掉了,半粉半白的,裤子是条工装裤,有些年头了。
“薛星星,到底谁要进山啊?”这人问着问着就推门进来了,被屋里头的冷气冻了个激灵。
金瑶起身:“我。”
第68章 第18章 如果这件事需要祝棉付出莫大……
“怎么称呼?”
“喊我小玲姐吧。”来人正是老薛微信里那位“TheDeerGod”,她皮肤黝黑,身材苗条,开口一股浓浓的闽南普通话的味道。
不过金瑶倒是对这句“小玲姐”有些好奇,她微微偏头,像是反问:“姐?”
“我89年的,”小玲指了指宋戈,像是很熟悉似的,“他不是薛星星室友么,那不也是90后么,”她又指着金瑶,“你不是他女朋友吗?不也差不多么,怎么着也没满30吧。”
“我不是。”金瑶语气很平淡。
小玲脖子往后一仰,像是这样就可以把金瑶看得更全一样,一脸不可置信:“你满30了?”
“我是说我不是他女朋友。”金瑶纠正。
这位小玲姐性格倒是挺豪放,她直接去冷藏柜里取了瓶冰水,一边拧着瓶盖一边说:“哎呀,早晚会是的啦。”
“什么时候走?”金瑶比较关心这个。
小玲看了一眼躺在楼梯旧沙发上睡觉的祝棉,才说:“你们俩的话,现在就走啦,带上她的话,那就要明天了啦。”
“为什么?”
“她都困得走不动道了,进了隘口,全是去年滑坡留下的碎石头,她一个小姑娘,本来就没力气,还能跟着我们爬吗?”
金瑶起身,她时间紧迫,祝知纹的角如果真的已经漫出山体,那每多耽搁一分钟,祝知纹就多痛一分钟,最难受的是,除了祝棉,没人能带她找到鹿耳洞,纵她是山神,这漫山遍野的藤蔓野草也未必会告诉她,昆仑的层层监视太过可怕,就算你只是打了一个不合规矩的喷嚏,昆仑想罚你照样有法子。
金瑶坐在了祝棉身边,她轻轻拍了拍祝棉,实则是暗暗给祝棉渡了丝气。
“棉棉,起来了。”她轻轻喊。
祝棉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说了句:“飞机落地了?我们到海口了吗?”
这厮的记忆还在昨天呢。
***
“你们这带的东西,可真多。”小玲明显有些嫌弃宋戈这全套的登山装备,至于么,不就是上个山,弄得和去南极大冒险似的。
其实宋戈知道这条鄙视链,在大多数的爱好圈里,都是高玩鄙视菜鸟,菜鸟瞧不起小白,小白爱教育野路子,而走野路子的人,最看不惯的就是高玩。
这就是个圈,无论你站在这个圈里哪个位置,上游下游都有人,大家互相批评对呛,默默维持这个圈里的平衡,可金瑶不同,她不仅没带宋戈给她准备的背包,就连食物和水都没带。
“您去山里修仙呐。”小玲说话很不客气,她许是见多了那些自信满满的大老爷们,进山前是“叫爸爸”,进山后全改叫妈妈了。
“东西给我带上。”小玲指了指汽车后备箱里的一个大背包。
“我不用。”金瑶素来没听过别人的话,她决定的事儿,很难改变。
“你不用还让我给你挑?”宋戈也跟着奇怪了,当时他点着人家Ipad挥斥方遒的时候,金瑶可拦都没拦一下,那眼神,巴巴地看着宋戈点,像是东西不要钱似的。
“满足一下你。”金瑶说得像是施舍一样,宋戈抚着脑门,连连叹气:“不愧是你。”
所谓财大才气粗,可当时金瑶身上钱不多,还是找姜多寿借的钱,就这儿,她也能搁哪儿装富婆,神仙都没有理财观的?还是她债多不压身?
“宋戈,”金瑶慢慢转头看向他,“你在幻想我被人要债破产的样子?”
宋戈一个激灵:“你什么时候开的玄珠?”
金瑶抬头看天:“哦,忘记关了。”
***
海南的山不似内陆挺拔高峻,毕竟地盘小,板块隆起有限,譬如海口制高点火山口的海拔才200多米,可就是植被密,难走难爬。
小玲既然能做向导,跑山爬岩自然是块的,宋戈之前徒步过,体力也还行,跟得上,金瑶看着走得慢悠悠的,上坡时也不弯腰,下坡时不后仰,照样走得虎虎生风又轻巧灵便。
走不动的是祝棉,她是被金瑶一口气吊着走的,越走越困,越困就越是走不动。
最后还是金瑶背着她走,祝棉在背上还算是老实的,安安稳稳的,一动不动,就是两手两脚也使不上什么力气,跟个秤砣一样吊在金瑶脖子上,祝棉的小手轻轻地晃啊晃,偶尔还会蹭到她的胸口,蹭到了还能听到祝棉迷迷糊糊说一句:“瑶姐,你的胸软软的,我也想有个胸。”
金瑶听了只笑:“你不是有吗?”
祝棉的小圆脸在金瑶脖子上蹭了一下:“我还想有个爸,两个也行,三个更好,让我妈别那么累了。”
“赐我爸妈,多多益善”,这样的许愿方式金瑶二十年前也见过,金瑶下意识地看向宋戈,却发现宋戈也刚好回头看着她,两人对视一眼,却不尴尬,金瑶笑了笑:“你们普通人许愿,都是这么贪心的吗?”
宋戈没接话茬,只问:“你累吗?要不我来背?”
金瑶还没吭声,前头小玲扭头来了句:“得了吧,你背不好,金小姐是个厉害的人,之前看不出来啊。”
山路本就不好背人,尤其是走这未开发的野路,四周是比肩的灌木,脚下是堆叠了数年乃是十数年的腐叶,海南蛇是很多的,特别是现在的傍晚时分,小玲一直拿着根细竹棍子敲着地面,所谓“打草惊蛇”,就是如此,林子里开路必备。
天色暗了,本来他们出来得就迟,一进林子就觉得冷飕飕,热带的阔叶可以生得比人还大,一片叶子就足以遮出一片阴凉,太阳一落,原本就没什么光的密林里顿时昏暗得不见五指。
小玲还在往前走,宋戈问了一句:“夜路好走吗?”
小玲很有底气:“放心,我都来多少回了,夜路怕什么?”
宋戈不说话了,他之前参加社团的时候,社团里的学长说过,爬山最忌走夜路,那时候他什么都不懂,还是个小白,这么多年,一直把这句话奉为神明,碰到个观念不同的,宋戈只回头看着金瑶:“你呢?能走夜路吗?”
金瑶把快从背上滑下去的祝棉往上提了提,像是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反问:“宋戈?我?山里?夜路?”
“当我没说。”宋戈摆手,可才走了两步,他的速度就明显放慢了,和前头小玲的距离看着看着远了起来,慢慢地竟是和金瑶并排走了。
行至一坡地,坡度挺陡,两人并排必不能过,金瑶示意宋戈先爬上去,宋戈却没懂。
“宋戈?”金瑶喊了他一声。
宋戈茫然回头,却站在坡下迈不出脚,他牙关紧咬,手攥成拳,姿态极其的不自然,小玲已经爬了上去,她站在坡上看着下头的宋戈,喊:“上不上来啊?你们要去的那个什么旧鹿场的宿舍,还有好远呢。”
宋戈低头,手心已经是汗濡了一大片了,他用力在裤腿上擦了擦手,擦干了汗,继续往上爬。
金瑶就在后面看着他,宋戈爬到一半又停了下来,他朝着金瑶伸手,说:“你先把祝棉送上来。”
小玲也跟着说:“是啊,这坡可不比之前的小坡,陡得很,再厉害的骡子也得歇啊,你别背着人上来,俩人都给摔了,我这趟可没给你们买保险的。”
“不用。”金瑶搂紧了背上的祝棉,一抬脚,两步直接走到了宋戈旁边,没错,她是用走的,不是爬的,明明大家都穿着一个牌子的登山鞋,可金瑶的鞋底像是长了吸盘一样,爬山下坡如履平地。
“走吧。”金瑶回头看了一眼祝棉,这小姑娘睡得还挺香,呼吸沉沉,都快打呼噜了。
其实金瑶可以继续给祝棉续一口气让她自己走的,可她竟有些舍不得,祝棉信她,黏她,喜欢她,当时在长沙,金瑶只说自己有件事需要祝棉帮忙,祝棉连事儿是什么都没问,就屁颠屁颠地答应了。
后来金瑶问她,如果这件事需要祝棉付出莫大的代价呢?
祝棉只点头说:“为了瑶姐,什么都行。”虽然知道祝棉之所以对金瑶如此亲近,是因她只是一截祝知纹的鹿角,她就是为金瑶而生的,可金瑶还是觉得她就是个活生生的孩子。
早些年,金瑶也曾照顾过一个孩子。
那还是在长白的时候,金瑶看着她被孵出来,又明知她是昆仑不能容的混交兽替其遮掩,三百年的时光,她替这个孩子一点儿一点儿地洗去身上混交兽的味道,那孩子也很黏她,每年过年来拜年的时候总是喜欢抱着金瑶的膝盖喊她作“大美人娘娘”,有人纠正这孩子,说应该喊“山神娘娘”,这孩子眨巴眼,十分真挚的说:“可是山神娘娘很美啊。”
瞧瞧,金瑶就是喜欢这种诚实的小娃娃,喜欢到给了这小娃娃自己贴身的山神铃,如果当年她是带着山神铃上昆仑找玄女的话,也不至于被困在昆仑冰玉里三年后又被贬了。
金瑶是不后悔的,对于她来说,后悔是一种最无用的情绪,它既不能帮你翻盘,也不能让你心安。
金瑶又看着背上的祝棉,用祝棉去换祝知纹,金瑶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后悔,可她没有选择。
“金瑶。”宋戈忽而低着头,他是用气声说话,听着很虚,“我不能再走下去了。”
宋戈抬头,满头大汗:“夜路,我走不了,山里。”
他有些语无伦次了。
“你怎么了?”金瑶问。
第69章 第19章 我跟我妈姓,那牌子是我爸留……
“之前有人来学校,假冒他的叔叔要替他办退学。”
“谁假冒?”
“不知道啊,当时那三个人一个拽着宋戈的手,两个扛着宋戈的脚直接往车上送,宋戈四肢都被缚住了,根本使不上力气。”
***
这是梁霄之前闲聊时和金瑶说的,金瑶当时就记下了,还吩咐辛承去查一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宋戈这样不起眼的一个小角色,是得罪了人?还是单纯是运气不好?可要绑架也得看家境吧,相比起宋戈,梁霄似乎更值得被绑架。
不过辛承最近一直在忙碌鲲眼的事儿,这件陈年老事就被暂时搁置了,而且那些人就像是昙花一现,绑了一次宋戈,摄像头都没拍到就消失了,其中细节,宋戈也很少说,更是无从查起。
不过这次,宋戈说得很详细。
四个人还是爬上了坡,看得出来,宋戈爬坡的时候一直很害怕,以至于后来上了平地,他双腿依旧在抖,他说他不能走夜路,可太阳下山,接下来全是夜路,小玲不想停下,还是金瑶开口,说她背祝棉背累了,才找了个看似体面的借口让宋戈靠在一棵大树上歇下脚。
可宋戈一靠着树,浑身便是一颤。
“什么东西?”宋戈余音发抖。
金瑶摸了一把才说:“苔藓,山里潮湿。”
宋戈一听,再也没靠上这棵树,只细细和金瑶讲起当年的事。
按梁霄的说法,当时那伙人替假冒身份想要替宋戈办理退学被辅导员怼回来了,就干脆在路边等着宋戈,可宋戈说,梁霄和老薛救下他的那天,并不是他第一次见到那伙人。
“是在山上。”宋戈一边手,手指一边扬起,像是在笔画,“当时是社团组织的活动,神农架徒步,五天六夜,晚上的时候,我们要轮流值夜,那一天,我是负责一点到三点,说是十一点休息,可那帮老学长围着篝火可劲儿和给学妹们讲山里头的鬼故事,一直讲到了一点半,我也听迷糊了,看着他们陆陆续续回去休息,我开始害怕了。”
“你?害怕?”
宋戈白了金瑶一眼:“我当时才进校,十八岁,多么朝气蓬勃的年纪,我不能害怕?”
“你继续。”
“晚上的时候,林子里很静,静得只有风声、树声和云动的声音,我一个人坐在篝火旁边也不敢玩手机,就干巴巴地坐着,两点多的时候,接班的人出来了,可他说要先去外头方便一下,让我等一下他,就等着,可我一直等到三点十五,他还没回来,我就起身去找他了,我当时挺困的,只记得自己是朝着我们临时厕所的方向走的,可走着走着就不对劲了。”
“走错路了?”
“应该也没有。”走没走错路,宋戈实在想不起来了,当时他坚信自己没有,可当他把自己所见告诉学长,所有人都说他眼花了,说得宋戈自己都不确定了。
“反正,”宋戈换了个语气继续说,“反正我听到了不止一个人的声音,很多人,有男有女,他们像是在劝谁,一会儿苦口婆心,一会儿言辞激烈,偶尔捶胸顿足,间歇性威逼利诱。”
“好生动啊。”金瑶感慨,看着宋戈一脸愁云,金瑶也跟着笑了一下,“我是说你的形容词用得很生动。”
宋戈继续说:“立刻,我做了一件让我这辈子都难以忘记的事,我抄起我的手电筒朝着那边打了个光,还喊了一句谁啊,那光一打,我就后悔了,好巧不巧,我刚好照见一个很奇怪的东西,第一眼我以为是头黑熊,估摸着身长有一米七左右,可我仔细一看,才发现,那是个在地上爬的人,他四肢像是熊一样撑着地,很粗很壮,背脊拱得很高,像是一个半圆形,浑身看着毛茸茸的,应该是短毛,棕黑色,没有尾巴,但是背上支棱着几条鳞甲一样的,就像是,”宋戈反复笔画,“就像是在背上插了几根树杈。”
“那你怎么判断那是人?”
宋戈吞了口口水:“因为他回头了,那是一张人脸,很清秀,有点像是男人,又更像是女人。”
“其他人呢?”
“跑了。”宋戈说,“我手电筒的光一打过去他们就都跑了。”
宋戈摸了摸额头,不着痕迹地擦掉额上出的冷汗,这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可是每次想到那一幕,他都觉得可怕。
“就只剩下那个奇怪的家伙,他就这样看着我,然后突然,朝着我笑了一下。”宋戈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只是想到他就有些反胃了,一股酸味在他的喉咙深处翻涌,他强忍着要吐出来的冲动,“他张嘴一笑,嘴里就掉了个东西出来,然后他也跑了,我不敢动,过了好久,一点儿声音都没有了,我才慢慢走过去,我想知道他掉的是什么,那东西沾满了草屑和淤泥,可我还是能依稀辨认出,那是一截舌头。”
“人的舌头?”
宋戈点头:“应该是。”他长叹了一口气,“等我回到营地,接我班的那个人已经在等着了,还和我道歉,说拉肚子折腾了好久,让我快去睡觉,我看了一下时间,那时候是三点半,他差不多就是在我去找他的时候回来的,按道理我们应该会在路上碰到。”
“你觉得蹊跷?”
“当然,”宋戈有些沮丧,“不过天亮后,我和学长同学说了这件事,没人信,还让我把舌头拿出来看看,可我当时就埋起来了,也找不到具体在哪儿,加上没照片没视频,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但是没过多久,我就在校园里看到了他。”宋戈很努力地想要去回想那一天的具体日期,可他想不起来了,他只记得那是个夏天,“梁霄应该和你说过,就是有人差点把我拽上车掳走那次,但是梁霄不知道的是,我在车门口,又看到了那个人。”
“神农架见到的那个?”
“对。”宋戈直言,“他就坐在面包车最里面,里头黑漆漆的,没开车顶灯,我看不清他的身子,不过他那张脸,我可记得太深刻了,他又朝着我笑,就和当时在神农架见到他的时候,一模一样,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又掉出一根舌头,就立刻闭上了眼。”
“然后你就怕走山路了?”
宋戈点头:“其实从神农架回来那次,我还没那么害怕,还跟着他们去露过两次营,可等我再次遇到那个人,我越想越害怕,像是梦魇一样,那段时间,我经常会梦到在一片林子里,那个浑身绒毛的人回头,对着我笑,然后张嘴,掉出他的舌头。”
宋戈说话的声音不大,又是挨着金瑶说的,小玲从宋戈说话的开始就自觉去前头探路了,祝棉还睡着,现下只有金瑶知道,她听完,没多说什么,只看着宋戈,他是真的害怕了,他的额头冒着汗,脸色也不大好。
记忆里,宋戈是个沉稳又内敛的人,他很难因为什么激动,也鲜少害怕什么,就连丁文嘉都说,自己的弟弟不是好脾气,他就是单纯的情绪障碍,对什么都淡淡的,既不抱什么希望,也没有什么激情。
可相处的这一个月来,金瑶见过他生气,也见过他着急,如今更是见识到了他害怕,莫名的,金瑶竟然有种满足感。
“你以后有我了,就不必怕了。”金瑶轻轻一挥手,一簇野生的凌霄花被藤蔓捆扎成花束一样送到了宋戈面前,凌霄花是有些味道的,不喜欢这味道的人总是觉得有些臭臭的,宋戈就是其中一个,不过他没表现出来,他噗地一声笑出来,听到金瑶又说了一句“宋戈,在山里,我可是老大。”
宋戈抬头,靠着湿润润的树干,也不怕了,他没接这簇花,只说:“花挺好看,它们应该长在山里,我就不带走它们了。”
金瑶顺着往下说:“原本也没打算给你,就是让你看看它们有多漂亮。”
前头探路的小玲回来了,她站在高高的火山岩上,有些不耐烦的催促:“休息好了没?前头再走几步就能看到鹿场宿舍楼的旗杆了。”
金瑶拍拍裤子起身:“可以了。”她伸手朝着宋戈,想拉他一把。
宋戈迟疑之际,手已经被金瑶牵上了,金瑶的手还是很冷,可宋戈却觉得有些温度,这种感觉有些奇怪,出发前他明明反复告诉自己离金瑶远一些,可俩人面对面的时候,他总是觉得金瑶好不容易。
***
小玲说得没错,走了才不过一个小时,远远的就可以看到三排低矮的平房,枫树鹿场是一九九七年改制的,九八年的时候,原鹿场的员工才陆陆续续开始搬走,算起来,这些房子也空置了二十年了。
二十年的时间不长不短,却刚好够一棵树苗长大,也刚好够那些藤蔓爬满宿舍楼的围墙。
齐膝的野草让人很难下腿,不过对于小玲和金瑶来说并不是难事,人有人的法子,神有神的本事,不过看来,金瑶不准备让小玲继续跟着了。
“你可以回去了。”金瑶朝着小玲,又道,“辛苦了,我在薛老板那儿留了个微信联系方式,你找微信里的人要钱就行。”
小玲却说:“我跟你们一块儿进去吧,”她突然来了好心,“你看这草这么深,你还背着人,不好走。”
“不必。”
“我跟着吧。”小玲坚持,语气里却不全然是担心他们,似乎有自己的打算。
金瑶微扬下颌,笑着点了头:“也行,你开路。”
小玲走在前面开路,她熟稔地用硬底鞋去踩压草的根部,把草踩得死死的,好让后面的人走得轻松一些。
不过这草像是有魔力似的,前头才踩过去,金瑶从后头一走过去,一簇簇草又合拢直立了起来,前头开,后头合,走过的地方一点儿痕迹都没有。
走出草地,是枫树鹿场的小广场,地面是做过硬化的,不过缝隙里也是一簇簇堪比人高的构树和杂草,小玲下意识往后看了一眼,似乎有些惊讶,她刚开的路呢?
“你现在可以回去了。”金瑶又催小玲。
小玲回过神,忽而指着鹿场宿舍楼和办公楼说:“你们不进去看看吗?”
“没兴趣。”金瑶说。
小玲不解:“你们给老薛的地图,不就是指着这鹿场宿舍楼来的吗?不进去?”
“只是路过而已,我们还有别的地方要去。”
“哪里?”
“小玲小姐,这似乎和你……没有关系吧。”
金瑶其实有无数种办法可以对付小玲,可宋戈在,她不想无缘无故地动手,原本的计划就是让小玲带他们来鹿场,之后的路,需要祝棉来指引,可这位叫小玲的,好像有自己的算盘。
“你们来鹿场……难道不是来寻亲的?”小玲其实准备走了,她一路上都自己做了标记,就算她之后没有地图,没有金瑶他们,也能一个人再次找到这片宿舍楼,可她还是忍不住问了,第一次看到这地图的时候就十分激动,她在屯昌待了好几年了,一直在找这片宿舍楼,可山里滑坡后,没人敢进山了,她就自己跑,一开始总是迷路,好几次差点死在山里头,可她不服输,跑着跑着她就成了老薛微信里备注的“带人进山-小玲”了。
也是没想到,她苦苦追寻的东西竟然有一天会直接落在她的头上,看到老薛让人送来的地图时,她兴奋得差点露了相,不过老薛很讲究,他送来的地图是红底黑字的,纸质也有讲究,不能再次复印,拍照也会反光什么也看不清楚。
可小玲还有别的办法,她花了两个小时,拿了张白纸,把地图一比一地照着画了下来,一点儿尺寸都不敢差,所以当时她迟到了,原本定了两点出发,她四点半才到。
如今,她要找的地方就在眼前,她可以回去,反正她之后也可以再来,可她还是忍不住内心的好奇,对方是和自己一样的吗?
“不是。”金瑶摇头,又微微眯起眼,她盯着小玲,忽而问了句,“还不知道你姓什么。”
小玲狠狠地咬了一下嘴唇,才说:“我姓林。”
金瑶低头:“有曾用名吗?”
“没有。”
“你身上有个小金牌,上面刻的姓氏,好像……不是林。”金瑶指了指小玲的胸口,小玲的脖子上有一根小红绳,下头的确坠着一个小金牌,可她没给人看过,爬山时更没有露出来过,金瑶是怎么知道的?
小玲像是被击中了一样,许久才说:“我跟我妈姓,那牌子是我爸留给我的,他……姓马,叫马德光。”
第70章 第20章 按道理,你不应该知道……
这个名字金瑶很陌生,宋戈也很陌生。
金瑶只从姜多寿那儿知道刘美丽之前是在海南屯昌枫树鹿场做工的,却并不知道其中细节,包括当年带着刘美丽上山巡检的马师傅的故事。
“我来找我爸的。”小玲语气坚决,或者现在,应该叫她林小玲。
“来找我爸的尸骨的,他以前在这儿工作过,因公殉职。”她又补上一句,眼神黯淡。
一听“尸骨”俩字就知道这是个闻者落泪的故事,一般这个时候,话术就很讲究了,死者为大,生者悲痛,就算打听事儿也得稍微委婉一些,哪晓得,金瑶开口就是一句:“你爸去世多久了?”
林小玲也不介意,还认真想了想:“二十二年吧,九八年没的,那一年我九岁,能记得事儿了,没看到最后一眼,只瞧见了骨灰,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匣子,我妈说我爸个子很高,还特帅气,有啥用啊,死了不都得塞盒子里,连个透气的口儿都没有,孤零零的,和他说话他也不能答了。”
林小玲说完,一脸诧异地看着金瑶,黑夜里,林小玲两双眸子跟明灯似的,恨不得把金瑶给看透了,林小玲双手叉腰:“你们来这鹿场是做什么的?”
“和你无关,你要找的地方找到了,我们要去的地方和你不同。”金瑶重新背起被她暂时安置在地上的祝棉,祝棉像是快醒了,哼哼唧唧的,也听不清她说了什么。
快醒了就好,金瑶还指着祝棉继续带路呢。
“你们是去找鹿神的吗?”林小玲忽而扯开嗓子问了一句。
月色像是一柄剑,在金瑶和林小玲之间划出了一条分界线,金瑶在避光处,林小玲则是站在旗杆下,她抬头,仰望着无边的月色,仿佛看到二十年前,在鹿场工作的同志们一起去食堂打饭、蹲在屋檐下聊天、在水龙头下洗着衣服。
林小玲没有亲眼见过,但是她在父亲马德光的日记里读到过。
“是吗?”林小玲看着金瑶,反复确认,“除开鹿神,我想不出这破地方有什么吸引人的秘密。”
“鹿神?”金瑶没听过这个称呼,封神榜上的神仙很多,偏偏没有鹿神,当然,也不能排除民间叫法,自古以来,人们就喜欢把无法解释的一些现象和巧合归于神明鬼怪,譬如鬼打墙,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因为夜盲症和路痴。
“想起来了,”金瑶一边搂着祝棉想让她清醒一些,一边回忆,“你的微信名,TheDeerGod,鹿神,就是这个,你自己取的名字?”
“不是,”林小玲摇头,“我爸日记里写的,他提到过很多次,说自己上山遇险,鹿神如何救他,之后山上滑坡,鹿神又是如何提醒他的,他写得很真,什么洞穴、小路、瀑布、□□之类的,还有一张地图,不过被损毁了,只有一半,是去一个叫耳洞的地方。”
鹿耳洞?
金瑶提了个心眼,还有其他人知道鹿耳洞?祝知纹办事一向牢靠,除非是自己人,他决然不会透露自己藏身之处。
祝棉忽而翻了个身,她软绵绵的手搂了一下金瑶的脖子,又啪嗒一下垂了下来,手腕刚好落在了金瑶的手心,迷迷糊糊只听到祝棉说:“瑶姐,你手好凉啊,你别感冒了,我给你哈哈气。”
金瑶想了想,似下了决心,她指着低矮的宿舍楼对着林小玲说:“外头风大,进去细聊。”
***
宿舍楼毕竟空置了二十年,门前的水泥地早就被植物的根系捣得不成样子,门上爬满了拇指粗的藤蔓,宋戈打头,一连试了好几个门都打不开,他看到金瑶背着祝棉默默走在后头,更是使足了力气去拉拽这年久失修的木门。
“砰”地一下,门板坏了,只留下摇摇欲坠的门框架,宋戈见状,索性抬脚把最后几块门板也给踹了,他从夹缝里钻进了屋子,手电筒绕着屋子打量了一圈,还算干净,外头的藤蔓没长进屋子里来,也没什么异味,只是靠窗的书桌上落了厚厚的一层灰。
“进来吧。”
金瑶把祝棉靠着墙边放好,她是真的快醒了,都会自己个儿用力让金瑶省力了。
“你继续说。”金瑶对着走在后头的林小玲说。
“说什么?”
金瑶低头在给祝棉理头发,没看她,不过话是对林小玲说的:“那个地图的事。”
“你想看?”林小玲来兴致了,她晃了晃这宿舍里的铁床架,虽不至于一碰就碎,可也落了一手的铁锈味儿,她干脆用鞋子在地上划拉出一小片干净的地儿,盘腿坐下,又说,“你还说你不是去找鹿神的。”
金瑶示意宋戈坐在自己旁边,这才转头看着林小玲:“你的地图……应该不全吧,那个地方不叫耳洞,应该叫鹿耳洞,你拿着不全的地图用这样的口气和我说话,是想和我讲条件?”
“这样吧,咱们一换一。”好在林小玲不知道眼前这人的身份,只当金瑶是个户外经验十足的狠角色,加上金瑶对鹿神表现出的兴趣,林小玲自以为自己可以通过这个方式赚得一些便宜,她细细想了想,才说,“你们三个人,我一个人,真一换一,你们划不来,就我和你,你问我一个问题,我回问你一个。”
“可以。”金瑶点头,又加上一句,“可我未必会说真话。”金瑶意有所指地微微转头看着宋戈,“我可不是对谁都说真话的。”
“没事儿啊,我也未必会说真话,”林小玲昂起头,“真真假假,各凭本事呗,来者是客,你先问我。”
“那张地图在你身上?”金瑶问。
林小玲点头,指了指自己的手机兜:“在这儿呢,我拍下来了。”她像是挑衅,直勾勾地盯着金瑶,“你们那张地图,我也复制了一份。”
金瑶“嗯”了一声才说:“符合你诡计……聪明伶俐的性格。”
“该我了,”林小玲早就想好了,她开口,“你们找鹿神做什么?”
“叙旧。”金瑶说完,林小玲忽而冷笑了一声:“你怎么和我爸一样,真以为这世上有神啊,不过算了,你也说了,你说的未必是真的,到你了,你继续问。”
金瑶果断开口:“什么情况下,你愿意把鹿耳洞的地图给我?”
挺直接的,林小玲辞职来海南屯昌之前也算是个小中层,对上小心谨慎,对下严抓业绩,能这么痛快的说敞亮话的机会也不多。
她想了想,才说:“除非我死了。”
金瑶微微偏头:“那这并不难啊。”
宋戈听了,下意识多看了金瑶一眼,金瑶的眉眼里全是笑意,可这笑意看得人发怵发寒。
金瑶指了指四周:“这附近都没人,不算我们睡着的这个,我们两个人,你一个人,你逃不了的。”
林小玲也跟着偏头看着金瑶:“我虽然备份了,却也是设置了密码的,我不告诉你,你永远打不开。”
她话锋一转,忽而站起身看着半蹲在地上的金瑶:“轮到我问了。”
她居然还有心情玩这无聊的游戏。
林小玲底气十足:“你妈妈……是叫刘美丽吗?”
金瑶眉眼顿时舒展开来,她还以为林小玲当真知道什么秘密,猜来问去,原来林小玲从一开始就想错了道儿了,竟然以为她是刘美丽的女儿,这是错把她当成祝棉了?
也是,祝棉这名字是后取的,根本没人知道,换句话说,按照姜多寿所说,当时鹿场的人都不知道刘美丽抱着个孩子走了。
可林小玲为什么知道?
金瑶没吭声,可林小玲已经按照自己的思路开始捋逻辑了:“你是刘美丽收养来的,对吧,这一点,她应该没有瞒你。”
金瑶继续不说话,只看着林小玲,眼神似乎在说“你继续”。
可这一看,反倒是把林小玲看慌了,她哽了哽才说:“没和你说?那你为什么姓金不姓刘?”
“艺名。”金瑶随口胡诌了一个借口。
“艺名?”林小玲更诧异了,“你混娱乐圈的?”
金瑶估摸着骗人骗得有些上瘾了,她把背挺直了,双肩自然下沉,以突显自己瘦长的脖颈,还煞有介事地抖了抖自己的长马尾,反问:“不像吗?”
宋戈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来,金瑶见状,顺道把宋戈也拉进坑里,指着宋戈道:“他,我经纪人。”
“得了吧。”林小玲一脸自信,“你俩一看就情侣,还是女强男弱的那种。”
宋戈皱眉看着她,他怎么就弱了?他弱哪儿了?
金瑶挥手,示意此篇翻过,继续说:“轮到我了,你怎么认识刘美丽的?”
林小玲怕已经是在心里笃定金瑶就是刘美丽收养的那个孩子了,她也不管谁问谁了,直言道:“她是我爸的徒弟,之前在鹿场的时候,我爸带过她几年,日记里也提到过,说刘美丽在他带过的徒弟里,是最……。”
“优秀的一个?”
林小玲翻了个白眼:“最能吃的。”林小玲举手比了个“三”,继续说,“我爸日记里说,这姑娘虎头虎脑的,看着老实,一顿饭能吃三个人的,鹿场的人可怜她是个没爸爸的,又都受过她妈妈的恩惠,都紧着她吃,她倒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每次上山巡守,只要带上她我爸就得多背三天的馍干,愁死我爸了都。”
林小玲一口气说了许多,金瑶没什么反应,倒是祝棉忽而大声嚷了一句:“瞎说,刘美丽吃得可少了,她不爱吃,每次吃点儿就喊饱了,她总是逼着别人吃,烦死人了。”
林小玲努嘴朝着祝棉示意了一下:“这是谁?”
金瑶随口说:“新认的妹妹。”
林小玲没多想,想着她一路也是个强势话少的,这怕是真把金瑶当做刘美丽的女儿了,林小玲说话的口气竟都变了,她细细地给金瑶讲:“一开始吧,我也没把你往刘美丽那方面想,一则这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能一直记着来追究的人实在不多,我也是等我妈去世后我才敢辞职来海南的,二则我没见过你,更没见过刘美丽,不好对号入座,我只知道刘美丽最后去了长沙,当时听老薛说你们是长沙坐飞机来的,我也没多想,不过后来……我看到老薛给我的地图复印件,我有点印象了。”
“什么印象?”
“字迹,”林小玲有些得意了,“我爸的日记里有一张刘美丽给他的贺卡,那字儿……圆不溜秋的,没点儿风骨,幼稚得很,我就多瞧了几眼,而老薛给我的地图复印件是手写的,上头几个字,和刘美丽的字迹如出一辙,加上这又是去鹿场宿舍的地图,我这才开始怀疑,因为在我看来,如果除开我之外,只有一个人会来找枫树鹿场的旧址,”林小玲看着金瑶,十万分的笃定,“那就是你,在枫树鹿场被刘美丽捡到的你。”
金瑶眼皮子半阖,漫不经心的说:“林小姐,你又是怎么知道,刘美丽在鹿场捡到了一个孩子呢?”
金瑶抬头,像是看着一个想要遮掩什么却又暴露无遗的孩子:“刘美丽捡到孩子回鹿场宿舍的那一天,没人知道,就算马德光事后知道,他也来不及写到日记里,因为那一天,他死在了鹿场宿舍楼前的操场的旗杆下,就是我们刚才走进来的那一块地方,就是你刚才站着昂着头看着月亮的那个地方,按道理,你不应该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