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捉虫) 本世界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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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把货物卖给白马商行?
虽然之前和对方打过商战, 但商人们也得确定,挂着白马牌子的,属于你不伸黑手, 他也老老实实的情况。正经商人, 还是很喜欢他们的。
大多数人接受了合作, 可白马商行要的(货)越来越多……看着大车哐哐哐地跑走,商人们一开始是高兴,后来就是着急了, 他们供不上货了!白马商行都拿着合同来了, 但只能婉拒。
谁都不想把钱退出去,那就只能扩大规模, 可有些商家一扩大规模,质量就下降了。也不是新找来的匠人不规矩,不同商品不同人的磨合,都需要一段时间。白马商行可不收差品, 有些商家不但把原来赚的赔进去了, 甚至家底都要赔光, 还欠了一屁股债。
于是, 白马商行又找上来了:“卖吗?招牌、铺子、工坊、匠人一块儿卖的那种。”
商人:“……”
苹果醋【……】也不能说敖昱缺德,他教给下属的,都是在对方彻底完蛋前, 找上门,这是救了他们一家子的命, 有命在, 还有余钱,假如有能力,总能东山再起。
买下来的这些产业, 白马商行也不是彻底吃掉的。而是拿出来,在商会(白马教)内部,打包卖掉。
与此同时,也有成功扩大产能的商人,其中还包括学习了白马工坊流水线模式。一般这种学得很成功的商人,也是已经加入了白马教的,详细学习观察和体验过流水线的。
除了签订单,白马商行也会找上这种商人:“买吗?招牌、铺子、工坊、匠人一块儿的那种。也可以拆分买。”
商人:“……”
白马商会倒手赚差价赚的不多,甚至可以免费,让对方用未来几年出货的货款抵。唯一的要求,就是分店售价和总店必须相同,但卖给白马商行的批发价必须低一成。
这种先商战后合作的过程中,当地的镖局,小作坊,已经完蛋。剩下的基本或被迫,或自愿,白马商会的一部分,或至少也是合作商。顺着白马商行牵线搭桥的商人,已经过来建工坊了,当本地人大量走进白马教的工坊后,白马商行就彻底成了自己人了。
与此同时,凡是被白马商行入住的地区,治安都快速变得良好。凡是让他们碰上的黑.道人物,从绿林大盗,到街边开赌档的恶霸,全都剿得一干二净。
在稳定之后,白马商行开始做粮食买卖了,大量白马豆,以及豆制品被铺开。粮食和工作,这就是硬货,双管齐下,越来越多的百姓成了“魔教”信徒。
通过这种模式,白马商行不止自己起来了,还拉扯起来了一群巨商人。甚至在白马商行快速扩张的最后几年里,作为钉子的镖局还没过去,一群彪悍的商人已经提前在当地买地置产,跟当地商人有来有往地打起商战来了。
白马停下扩张的蹄子后,还引来了许多大商人的不满。然后……他们当然不敢找白马的麻烦,他们自己建了个百乌镖局,大半个商会出钱,按照白马的模式,朝剩下的郡铺开。还真有不少原本白马的镖师因为高额佣金跑过去干的。
敖昱和乐希的做法,却是什么都不做,反而下达了命令——两年内离职者,通过当年考试,可职务降一级,薪俸降两成,重新聘用。归职五年后,或有重大立功表现者,薪俸恢复。
这不是没阻止,反而鼓励他们了?
“大祭司!圣子!我听说好多人都走了!”急吼吼跑来的,是小公主,她一头撞在了乐希腿上,紧紧抱住——老白已经退位,如今是他娶的那个寡妇的女儿,女王白承嗣(她自己改的汉名)继位了,这是她的女儿。
“他们撑不了两年。”乐希拍拍小姑娘的包包头。
她黑发黑眼,头发是明显的自然卷,能看出来是个混血小姑娘。穿着一身短打男装,现在跑了一路,小脸蛋像是红苹果一样,红红得很可爱。
“为什么?”
乐希把小姑娘抱了起来,放在膝头:“忘了?白马镖局不赚钱啊。”
“啊!”小姑娘大叫一声,“我、我想起来了,母亲好像讲过!”
她跳下来,风风火火跑走了。
乐希看向旁边一直没说话,但已经把绣花绷子放在一边的敖昱,红着脸挠了挠耳朵:“现学现卖,阿昱‘老师’不要怪罪。”
敖昱笑着把人抱过来,也放在自己腿上:“学以致用,大善,为师要奖励。刚才还没说完,其实,我还是很盼望他们把这个百乌镖局开起来的,可惜,数百家的商人,分崩离析,只在朝夕。”
乐希想了想:“让武林盟把百乌接过去?”
“确实可以试试,找苏爷爷要些丐帮,回去帮忙。”敖昱比了个大拇指,“乐希想得周到。”
“走!正好苏爷爷在玩无人船!”
苹果醋:呵呵,两个不行的……奖励还是惩罚,反正都不需要我进小黑屋。
——整个庞大的白马商行,只白马镖局是赔钱的,甚至扩张越大,赔钱越多。
白马镖局是军队、警察、物流、保镖,集合起来的暴力机关,就不是以赚钱为目的的。
要赚钱,过去的镖局模式才是。
庞大的白马镖局网络,构筑了和平繁荣的生活与商业环境,许多底层江湖人的生活目标,从吃喝随意的流氓混混,变成了白马镖师。老百姓受了江湖人的欺辱,求告有门。甚至江湖人还没开始找麻烦,已经让白马镖师给揪住了。
有了他们的存在,才能说其他。
白马镖局的稳定,因为有个国家在后边不断补贴。兵刃、甲胄、弩箭、机关、毒.药、车辆、马匹等等,这是只有国家的体量,才能持续稳定低价提供的,其中很多都没算进镖局的盈亏里,否则白马镖局得亏得更严重。
一群商人,即便是各行各业的数百商人,或正因为是数百商人,但这些人都是以赚钱为目的去的,结果还没撑过两年呢,半年之后,这组织就开始崩了,一年半后,飞絮镖局建立,一开始颇有些江湖人集结在飞絮镖局的大旗下,但很快就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飞絮镖局,坚定走着白马镖局的老路。
“死了个乌鸦了!飞絮这柳树也要枯!”
谢毅这次却顶住了来自亲爹的压力,多年来,飞絮楼已彻底被他掌握,丐帮过来的那群人虽然来意存疑,但他们确实撑起了镖局。他知道百乌是怎么死的,也做好了朝里边投钱的准备,让他欣慰的是,还是有些门派世家看得明白,站在了他的身边。
苹果醋挺喜欢这个世界的天道,常常跑去看祂,他们俩就一块儿看着世界的变动。
这些年的扩张里,白马镖局其实也有坎坷的时候,白马镖局却也干脆,一旦惹麻烦就搬,盖厂房时能拿走的东西都拿走,愿意跟着走的工人也都带走,拿不走的都烧掉。
他们当时走了,总有一天还是会被请回去的,不过那个时候,白马可就没这么客气了,当年吃了他们的,都得连本带利地割肉还。
变化最大的是陇西四郡来,穷困的四郡,现在多数人都摆脱了过去的贫困,即使不富裕,可至少不会随时面临饿死的局面。官府和白马教的农司商量着,部分土地退耕还林,甚至挖地成湖,山林湖泽的旁边立着碑,却不是什么神仙之言,只是写明以林护山,以湖护地。林毁了要山崩,湖没了田地要变焦土。
大人们感觉,气候是不同的。
“这些年风沙是一年比一年少。”“关外都种草方格,树长起来了是有用。”
“我都算着呢,不止风沙少了,雨水是一年比一年多。”
“这可得好好给孩子们讲,把这些事儿传下去,可不能毁林,坏湖了。”
“说句不好听的,现在若遭了旱灾,至少林子里的草根书皮都能让人多活几个月。水下来了,有湖盛着,反而成了好事。即便是未来又有了蝗灾……它们啃林子都能多啃一阵儿。”
众人纷纷点头,又有说某村过去水都喝不上,如今村子脚下就是湖,湖里都能见着雨了。
孩子们从小就唱着童谣,敬畏地叫着“树爷爷、湖奶奶”。
女子们变化也是巨大的,江湖世界中的她们,即使是平民百姓家的束缚也比主世界的同时期小得多。
如今的她们,很多都会如男人那样扎单髻,甚至戴帽,戴冠,与男子一般的上衣下裤,衣是紧袖的,且不穿裙子。这样的衣着最早在女工身上兴起,工坊中女子要戴头巾,戴套袖与围裙的,尤其是做食物的工坊,大裙子来去实在不便。她们开始在工坊中换成裤装、单髻,当有人如此打扮上街后,便越来越多的人也这样的。
白马商行中女性的领导者越来越多,全女子的工坊中,还是女子管女子更方便。而纺织工坊,可是白马商行对外输出商品的大头。
原本在白马镖局里也有女镖师,甚至很多全女子的门派直接全体下山加入白马镖局。这些全女子的门派,要么都是出家人,要么就是其他门派选老婆的首选地……女侠极少有自己建功立业的,像郑妔那样的女侠,最后嫁人了,名声也都归了丈夫的。
——在江麟儿康复后,郑妔也前往中原成了一处镖局的镖头,如今是一郡的镖头了。
她们职务的提升,与男人共事也是理所应当。她们对外介绍自己时,不需要说自己丈夫是谁,只需要说自己是谁。
但女子穿男装,真的只是为了方便,不是为了“像男人一样”,她们就是她们。若到了乞巧、中秋与元宵,街上便又是大袖摇摇,裙裾翩翩的时候了。
男子的衣着,除了富贵人家也多穿窄袖外,反而比女子的衣襟略长了,许多都过了膝盖,还有人干脆在衣裳外头套了个皮围裙。这也是和他们的工作有关,许多人在工坊中都要打磨零件,如此一来防着磨了衣裳。
这里的大街上,很少见到成群打闹玩耍的小孩子,外乡人来了之后好奇询问,当地人答曰:“厂子里有幼托所。白马教有慈幼院。”
所以苏老爷子当年四处乱逛时,白天见不到孩子。
其他地方的慈幼院,是为了安置无家可归孤儿与孤寡老人的,但也基本形同虚设。白马工坊内部的幼托所与白马教的慈幼院,只针对八岁以下的幼儿。其中教导简单的算数、文字、纺织与木工活。
八岁接受考核,合格者可以进入镖局幼训营(男女都可)。
幼训营教导更多的文字,更进一步的算数,开始习武,另外幼训营有自己的纺织以及木工作坊,学生们可以带薪实践,一直到十五岁左右,孩子们毕业,成绩优良者可优先进入白马教的相关产业。
隶属于白马教的这一套教育体系,培养的是工人和工匠。当然,其中各方面极其优秀有天赋的,若恰好也遇到了可以识得千里马的伯乐,也还是有上升空间的。
苹果醋问过敖昱,为什么不弄点高等教育出来。
敖昱答【不需要。也无处安排。】
白马教如今需要的是更多的可以生产商品的工人,高级人才已经足够,高等教育?让他们科考去,还是让他们全都设计机器去?与木甲世界不同,这个世界的发明创造,还支撑不起那么大的摊子。每年各地推荐上来的,脱颖而出的天才,已经足够了。
其余人若是学得多了,心气也上去了,到后来却发现自己的生活与幻想不符,反而要升米恩斗米仇了。
平民百姓想不了这么多,对于这个时代的他们来说,这是最好的生活了。有余粮、有余钱,甚至还能有余闲,这不是做梦一般的神仙日子吗?
苹果醋【……】大黑鱼完全是统治者的心态,有用则用,无用则弃啊。
白马商行明明是和这个世界在同一个纬度的,可又完全是降维打击啊。
在之前的扩张过程中,也有想用江湖规矩——比武,来对付白马镖局的。
因为白马镖局的镖局完全是按照小规模群战培养的,毒.烟、弩箭与机关暗器,简直是天克江湖人(其实大规模“群战”他们也很擅长,就是没机会实践证明一下)。有人想过夜袭,但亲身实践的,基本上都有去无回。
白马镖局道:“我们大祭司和圣子愿与诸位英雄比试。哦,护法苏无名也于白马城恭候诸位前往。”
江湖人:“……”
一万多人出征西域都九死一生,就他们这些小趴菜跑过去干啥?给人家的戈壁沙漠添一份肥土的材料吗?
偶尔也有各地派驻的白马教人员发生贪赃之事,可很快这些人就消失了——白马教每隔半年会向各地派出巡查使,谁都不知道这些使者的姓甚名谁,甚至连他们是男是女都只有圣子、大祭司和国主或女王知道。
如今白马教停下了扩张的脚步,江湖和朝廷都松了一口气。
皇帝:说好的只是镖局呢?这分明是攻城略地!
灭佛的成果,都让皇帝感觉不到香甜了。反而日日如坐针毡,他曾询问过凌侯,他的士兵是否可以成功剿灭各地的白马镖局与白马教会。
凌侯叹气,问:“陛下可想改朝换代?”他们若胜了,自然是不可能改换的。
“!”皇帝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可指着凌侯却说不出话来。
“陛下,非是臣在此危言耸听。也非臣得了白马教的好处。”虽然他确实得到了好处,但皇帝能因为这件事把他召进宫来,就说明皇帝很清楚他的站队,“陛下,我晋国的大部分可战之士,皆在西北四郡。其余各郡官兵……说句难听的,白马商会所在十二郡的官兵,调动了个耗子,当地白马商会都可在两日内知晓。以他们的能耐,这些士卒不是半路上调转刀兵,直接反了,就是……消失个一干二净,生死不知。陛下,感悟寺可灭,因为感悟寺与白马教,终究是不一样的。”
“……”
感悟寺是松散的,俗家弟子建立的基业,就是人家自己的基业,即使和感悟寺有着亲密的关系,但大难临头,冒着全家掉脑袋的下场继续保护感悟寺的是有,却不多。白马商行之下的各处组织却不同,它们更像按照郡县制分派到各地的官府,通过镖局日日来往的线路,庞大的组织被紧密地联系到了一块儿。
打一个郡的白马镖局,其他地方都会动。若直朝着白马国去了?请想象把十几个马蜂窝捆在一块儿打一棍子。
皇帝坐回到龙椅上,他本以为联合白马教灭了感悟寺,最多是迎来了又一个在发展中的感悟寺,甚至想着武林盟的飞絮楼若是争气,说不准能在白马教之前,填补感悟寺的位置。
可他想多了,飞絮楼的发展很好,可白马教已经不是感悟寺可以比拟的了。现在飞絮楼又去搞了个飞絮镖局……此情此景,让皇帝觉得,他是个被武林高手当作战场的倒霉蛋,刀剑都朝他身上招呼,要将他分而食之。
细想一想,“白马教”这个“教”的名头,委实是误导了他。
白马教从未在神佛的领域争过,虽然陆陆续续建立分教,但分教后来只管着教育了,倒也是“教”——商行和镖局彻底分割走了政和军。
但对多数百姓来说,能让自己吃饭的东家,其实是比佛祖神仙的地位高那么一点点的,若这东家还免费教给孩子本事,孩子好好学以后就有饭碗,那佛祖神仙算个屁啊!
“爱卿……朕是个无能之君吗?”
“陛下言重了。”凌侯却没因为这个问题惶恐跪拜,他只是叹了一口气,“您只是生不逢时。”
皇帝真的不算差了,没那两个横空出世的怪物,他或许真的能给大晋带来一个盛世。只是他带来的盛世,对百姓来说,完全比不上白马之一毛罢了。
皇帝苦笑,不想承认自己竟然真的被安慰到了。
凌侯退下了。
皇帝很清楚,能打赢感悟寺,还因为这件事得到了清源宗与诸多在灭妖之战中损失巨大的江湖门派的支持。
但他们会动手,固然是为了报仇、泄愤、权力之争,也有利益在里头。几次和白马教的冲突,追根究底都是感悟寺的人打头,最早的神拳庄刘家,追其渊源也是感悟寺俗家弟子,其实在一次次败于两个夭族之手的过程,早已经将他们的威望消耗殆尽了。而感悟寺之人占据的好处太多,也太久了。
他们其实更恨白马教,却也怕,怕到能分食感悟寺时越发卖力,只为了让自己更强壮些,在面对白马教时,能多坚持些时辰。他们也想加入的,但是,江湖门派想加入也成,却是要被拆分了的,训练考试——分配。不服从分配,那就滚蛋。
江湖门派:“我们有秘籍!”
但这些年从白马教传出来的消息,他们也有武功秘籍,还有特殊的合击之术,人越多,和其他人在一起训练的时间越长,威力便越大。这些年人们的注意力一直都在白马镖局的外物上,竟然忘了,当年夭族之乱的时候,抬轿奴对阵追击之人时,就用过合击阵法……
皇帝自问,若方才凌侯说“可战”,他就又真的敢了吗?
停止扩张后的第二年,从长舟郡传来消息,大祭司和圣子买了一大片盐碱荒地,准备在此处建一座乐游园。
“乐游园?他要在长舟郡建宅子?”
长舟郡,羊齿岭铜矿之争起源之地。紧挨着磐安郡,自然在白马十二郡之内。当年吞了刘家铜矿的各家,也未曾逍遥几日,如今已在长舟郡内烟消云散。
又过了半月,白马教大祭司与圣子入关督建乐游园的急报,与白马国作为属国上交的奏折一起放在了皇帝的御案上。
不同来源的消息,都是一个意思——自家买的地,想在此处建个宅子,日后他俩进入中原,最多也只是到这个地方。皇帝能怎么办?他说不许人家就真回去了?
皇帝气病了……或者是怕病了。他怕,再过两年,大祭司和圣子跑到京城来建园子。
敖昱站在河边,看着高大的水车。
“阿昱,想什么呢?”乐希拿着根棒棒糖问。
“在想除了水力之外,还有没有别的东西,可代替人力。”
苹果醋给自己做了个马赛克拉链特效,他连珍妮纺纱机都不能提示给宿主,蒸汽机这种大杀器就更不能提及了。
他也终于发现大黑鱼的一个弱点了,大黑鱼不是一个能灵光一现的发明家。这一点从做饭上也能看出来,大黑鱼很少能正经发明什么,他都是排列组合的。观眇宗世界在木甲上的制造,和做饭一样,同样是在已有基础上进行排列组合后的优化与组装。
所以,大黑鱼应该不会弄个蒸汽机革命……吧?
天道祂快快乐乐地看过来了:发明了也挺好。一口气帮我都解决了吧~
苹果醋:呜呜呜,你不能盯着一条鱼薅鳞片啊!我家大黑鱼发明创造真不行!
“机簧不够用了?”乐希道。
机关销器,他们在京城被暗杀时,遇到了不少这类的袭击。还是那些家伙提醒了敖昱,回去后就画了连弩的机关图,几经修改后,现在连弩发射的已经不是弩箭,而是细长的三棱箭头,一弩可连发六箭——装填箭头十分方便,和□□.械比起来,甚至还有了静音的优点,只是每次给连弩上劲,需要花费的时间长了点。
敖昱想了想各类机簧,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我想用在纺织上,且得是大规模的,能带动多架织机的。水力是可以,但只能在水边,而且会随着涨落带来力量波动。畜力则只可小规模使用,不可能一台织机配一头驴。”
其实他已经苦思了很久了,只是这一次让乐希看出来罢了。
毕竟,敖昱也是太愁了。
他愁到白天和乐希说完,夜里就去折腾火药去了。
苹果醋【宿主,你是从古代史得到的灵感?】
【嗯,从蒙元那段得到的。‘火.药炸开了西方的城堡和城墙,敲碎了中世纪’。鸟铳就是火.药更精密的使用?那么,这玩意儿能用在日常生产上?】
用的是疑问的语气,但同样是他们俩都知道无须回答的。
因不是用毒,乐希也在一旁一边吃着糖葫芦,一边看着:“焰火确实能升天,力气够大,阿昱要用它的力量吗?”
“是有这种想法。”敖昱点头,“可火.药的的力量太爆,不可控,我在尝试降低火药的威力。但是……总不能一直炸,一直提供威力吧?那也太危险了。”
乐希把糖葫芦含在嘴里,也跟着一块儿琢磨:“阿昱,焰火能升上天,是被空气顶上去的,所以,你要的就是让空气顶东西,对吧?”
“对。”
“那……煮开水呢?直接用火烧,就行吧?”
敖昱:“!”
苹果醋【!!!】大黑鱼不善于发明创造,但他有个小月亮啊。
主世界的现代科技,归根到底就是煮开水,用各种能源,各种方式,不停煮开水。
天道:哈哈哈哈哈哈!
祂太开心了,但不能在敖昱头顶上炸雷,那也太明显了。又不是修仙世界要渡劫,也不想让敖昱误会祂不高兴,所以……天道就去皇宫上头炸雷去了。打了半天的旱天雷,烧了两座宫殿。
乐希一句话,在敖昱的脑袋里,炸开了一朵焰火。
他挥袖子,无数萤火虫从乐游园的各处飞了出来,在天空中,为乐希组成了绚烂美丽的烟火,一如当年敖昱在树林里,为乐希承诺的那样。
还在炸雷的天道:哈哈哈哈哈!
苹果醋:你是真的占大便宜了。大黑鱼在你的世界里获得灵感,做出的发明,不过,离开这儿之后,我家宿主就要面临超多的限制了。
天道:知道!知道!功德!功德!
【宿主,蒸汽机你大概只能在这个世界使用了。你的想法,会给文明带来奔跑的发展。】
人类即将进入各种姿势煮开水的时代了。
【要被限制了?】
【从下个世界开始,很多很多的限制。但是,友情提示一点,工业革命的工人待遇,以及污染……】苹果醋给敖昱讲解了一下,工业革命时期工人面临恐怖生活境遇,以及污染带来的长期灾难。
这些过去都是对敖昱保密的,可当他在这个世界点亮蒸汽机的瞬间,禁令解除了。
敖昱挑眉【明白了。看来未来对外扩张寻找市场和奴隶贸易寻找廉价工人会成为必然。】
【……】大黑鱼为什么总会想到奇怪的方向去?这些我可没科普啊,哭唧唧……
【别担心,乐希的存在,简直就是这个世界为了更平稳度过工业革命所准备的。】
【???】
虽然不明白,但既然大黑鱼这么说,苹果醋选择躺平去喊666。
“乐希,除了粮食之外,我要请你培育些新的植物了。”
“什么植物?”
“抓捕粉尘,吸收毒.气,与细微金属的。”
已经在喊666的苹果醋,直接喊到破音!
敖昱先开始观察茶壶,继而研究起了铁匠用的风箱。
乐希则用豆藤对上了炭盆,煤炭燃烧的产物,乐希看不见摸不着,但植物能感知到。
当乐游园的水力旋转木马完成时,敖昱的第一台蒸汽机也做好了。
这玩意儿很小,密封效果很差,却有一人多高,极其笨重,而它能做到的,只是在填充了半炉子的煤炭后,推动一根笨重的杠杆,缓慢且无意义地旋转。
老虎:“大祭司这是又要做什么玩具了?”
赵九:“反正是玩具,等做出来咱们就知道了。”
但没有,敖昱把他拆了。
乐希种出了一种小花花(这些植物的培育,比粮食作物的选拔倒是轻松得多)它看起来很像水仙,味道却近似于茉莉,可以有效吸收大量有毒气体。
更多的工人来到了乐游园,更多的设施拔地而起。
敖昱又向乐希求救了,这次他拿着“杜仲”:“密封情况太差,我需要柔韧性更好,产量也更大的胶。”
乐希:“好!”
两个月后,密封用杜仲胶没培育出来,但敖昱和乐希发现了另外一种很好用的杜仲胶。
苹果醋看见敖昱抖弄成品的一瞬间,就跑去找这世界天道了:你又双叒便宜占大了!
天道:我给功德,我认!我给给给!哈哈哈哈!
新品杜仲胶样品——雨衣塑料布,厚的那种。
被乐希培育出来的新品杜仲,变成了藤蔓形态,生长速度极其疯狂,无需割皮取胶,直接砍藤榨汁过滤即可。
这玩意儿可以取代塑料,但它是纯天然植物提取物,无毒,五年内可降解。加入其他材质后,它会发生软硬的改变,保持时间也会延长。这代表着,硬塑料,不对,硬杜仲各类制品即将发生井喷,更丰富多彩的日用品。而软的,更便宜的人造纤维布料和毛皮出世,也只是时间问题。
即便真塑料出现,杜仲也依然会保持自己的领先地位。未来可能出现的庞大白色污染,直接于江湖世界消失于无形。
果然,敖昱和乐希虽然折腾了大半年,意识到这一次的杜仲依旧不符合敖昱对于密封材料的需求,但它依然是一种极好的材料。
次年,白马镖局的镖车篷子,就开始用这种杜仲布了。镖师们也用上了杜仲雨衣,它可是比蓑衣轻便多了。成批的杜仲布出现在了各地的市场,这玩意儿便宜也确实用处多多,一些地方的穷人甚至用厚实的杜仲布糊房顶,闷是闷了些,可总归是比稻草结实。
又是一年过去,乐游园建了六成,两个夭族好像真的把精力彻底放在了建园子上,白马教从各地搜罗的人力、物力与财力,都投进了园子里,白马镖局依旧只占着十二郡不动,仿佛再没有了扩张之心。飞絮镖局艰难扩张到了两郡,即使有部分江湖人支撑,可反而问题越来越多。甚至少数地区的飞絮镖局,走回了旧镖局黑白勾结的老路。
谢毅意识到了问题——白马镖局的模式,就是来打碎江湖的,飞絮镖局想踩在江湖上建立起来,无异于漂泊之人不断砸碎自己的独木舟。
但依旧有很多人认为,白马商会的强,只是因为他们有钱,他们甲胄武器精良“罢了”。
白马镖局的连弩,他们也偷盗出来,试图复制过。可因为弩箭的钢材十分珍贵,因此想大规模制造,只有朝廷有能力。使用时,弩箭又出了问题。一部分弩箭放不进去,另外一部分虽能放进去却卡住了机簧。而一旦有一个零件坏掉了,整把做工精致的弩就全废了。
这些连弩自身的质量,更是无法和白马教的连弩比较。放了几天不用,都可能会出莫名其妙的故障。甚至有人在调试弩箭时,自己被弩箭.射.死的。
他们后来只能安排炮灰,拿着这玩意儿突然袭击镖队,运气好,能带走镖队几条人命,也仅此而已。多数情况下,只是伤到几人。这种炮灰死干净后,突袭也没人干了。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蛰伏”,盼着自己的子孙后代能等到薛拂惊和乐希寿终正寝的时候。
“轰隆!轰隆!轰隆!”一艘带着巨大噪音的“轮”船,行驶在长舟郡南清河上。
这条河横跨乐游园,如今许多游人都站在岸边,看着这条轰轰乱响,且朴实无华的怪船。
“此乃舟船吧?我听说过,是有人于舱中脚踏,这才可使木轮转动。”
“可那烟囱是为何物?”
“浓烟滚滚……不知。”
正议论着呢,就听“哐哐”两声,许 多人从船舱下跑了出来,纷纷跳进了水里。突然岸边窜出来一群乐游园的工作人员,抱住看热闹的人群就朝远处跑,还有工作人员举起巨大的钢伞。
“轰——!”船炸了。
半个烟囱飞过了河面,插在了河岸上,游客正想抗议,这时候乖乖闭上了嘴巴。
敖昱和乐希从水下浮了上来,两人面对面一看,无奈笑了起来——两个大黑脸。
从敖昱的角度来说,研究这个蒸汽机,可是比研究木甲、真元麻烦多了。苹果醋看着他们的狼狈捂脸笑,能不麻烦吗?真元的消耗,能量转化的损失只有不到一成。他现在这个破蒸汽机,能量转化能达到三成吗?而且这是彻底的从无到有。
总算有除了不行之外,能让苹果醋私下里偷偷嘲笑他家大黑鱼的东西了。
话虽如此,敖昱还是在许多工匠的配合下,渐渐制造出了可用的蒸汽机。
一年后,大型蒸汽纺织机出现时,敖昱已经在折腾蒸汽火车头了。与此同时,白马教在陇西四郡的学校终于升级了,教材是敖昱和乐希编的,他们需要有着更高学识的学生了,文、理都需要。
苹果醋:……好吧,不嘲笑了。
又过两年,铁路在晋国各地飞速扩张,苟延残喘的江湖,也彻底随之崩溃——白马商会依旧止步于十二郡,但火车公司在扩张,白马镖局护路队必须保护自家的铁路,所以……没建镖局,建的是火车站。
艰难存续的飞絮镖局,彻底……不,在倒下去之后,白马商行来人注资了。
来者的是郑妔,她人到中年了,但依旧英姿飒爽,神采奕奕。
谢毅比她还要年轻些,现在看起来却如一个小老头:“为什么?”
“‘孤阴不长,独阳不生’,抢着吃的东西,才更好吃。若未来几十年只此一家白马镖局,那几十年后,也就到了白马给人分食的时候了。”
飞絮镖局在白马商行的帮助下,开始快速扩张,数年内就达到了和白马镖局竞争的地步。
谢毅:“……”
潘良思和他的小伙伴们:“……”
“夜白,清亭……我原本的梦想,是澄清江湖。”极少饮酒的潘良思饮尽了一杯酒,“但今日我方才发现,江湖只要存在,就不可能澄清。还是老话说得对,侠以武犯禁啊……呵呵。”
苹果醋:大黑鱼以工业大发展的方式,统一了江湖。没毛病,只是有些怪怪的。工业魔教?可江湖也不存在了。
苹果醋原本还担心出现类似于混乱西部的情况,但他想多了。敖昱一直十分重视保护工作。甚至把飞絮镖局拉进来,就是因为品德还行的死脑袋江湖人,就是不愿意进白马镖局。火车上这种狭小的空间,单打独斗还是吃香。飞絮镖局就不同了,这是江湖人的镖局啊——虽然规章制度和白马镖局一样……
火铳依旧没被发明,但在大规模战斗上,面对连弩大阵,江湖人的战斗力,已经被大幅度削弱。
百姓都习惯了火车出行时,白马国女王,求内附。
老白早十几年前就已经退位,和他的老婆一块儿享清福去了。两人虽然是半路夫妻,但恩爱和美。
当年的皇帝,如今也已经是先帝了。毕竟日日生气、憋屈又担惊受怕,这日子实在是没法过了。如今在皇位上的,正是三皇子。
白马国以属国名义送上来的奏折,依旧是卑躬屈膝,阿谀奉承。单看这圣旨,还以为是哪个嗟尔小国送上来的呢。然而,皇帝很确定,白马国都不用打,他们只要想坐天下,一夜之间,南北便皆异帜。
他们没那么干,是真的不想。
看到奏折的背后,皇帝惊讶地发现,女王会将她唯一的公主送来和亲——在公主十五岁后。
白马国确实是由大祭司与圣子掌控的,但名义上,这个国家依旧属于王族。
皇帝可不认为这封信是女王私下里的行为,比如想和他联手夺权什么的,这封奏折能一路送到他面前,这就代表着……大祭司和圣子也是同意白马国重归晋国的。
他听说多年前这两人确实与他的父皇谈过这个,但没想到这是真的。
这奏折拿到朝堂上议论后,自然又引来了一片非议。
但朝臣们盯着的地方,和皇帝想的地方不太一样。
“白马女王,蛮夷之女,公主其父不详。”
“白马国女子赤脚露腰,形如畜生。”
“蛮夷女王,私德不修,无贞无德。”
“陛下,白马国此乃窃国之举啊!”
皇帝:“……”
他父皇那时候,大臣还不是这样的。但女子着短衫的风气传来,他们就变得阴阳怪气了。
随着铁路的扩张,高门大户简直疯了一样。
但皇帝也知道为什么,因为来当官的……都是白马教不要的。
朝廷依旧在各地有衙门,其实和过去相比,这些衙门没什么改变,甚至还每年都足额交税。
上户口去白马商会、找工作去白马商会,买房买地去白马商会,被偷被骗被抢了去白马镖局,甚至交税也去白马商会。商会和镖局里的人,干活也管事。
白马商会越发庞大,坏事的人不是没有,但整体是向上的。且白马商会要做事的人,不要夸夸其谈的跷脚酸丁。白马商会选官是两条路,考试和内部升迁。
过去朝廷评定官员等级,是看一地是否无事,说明吏治清明。可白马教却看的是人干了多少事,什么都没干,一旦做错了事,还得朝下撸。
朝廷每年得到的税比往年反而多,即使皇帝明知道大多数的事情都是白马商会管着。可朝廷花出去的钱粮却还是不少,因为他丢不起那个脸。皇帝也知道自己蠢,这些钱大多是让大臣们塞进了自己的包里。
此时此刻,他们是真的觉得白马国公主私德不修吗?
不,他们是担心两国合并后,朝廷直接把他们撸下去,直接让白马商会顶替上来。
可皇帝要。
白马国确实没必要在这种事情上诓骗他,就算他们是想窃国,那也是让公主与他的儿子成婚,未来很可能是他的孙子继承王位。和晋国的国祚依旧延续,有什么不同?
皇帝在朝堂上没敢表态,但此时凌侯却还在世,他也掌握着晋国最后的可战之兵,皇帝用了,反对声也就没有了。
皇帝与白马国的正式谈判告诉他,还是有不同的——未来登基的也可能是孙女。
白马国要求皇帝同意,未来国内公主也有继位的可能,与公主婚嫁之人,不可纳妾。进一步要求皇帝同意女官入朝。
女官这事,皇帝是有一定准备的,因为白马国就是有女官。有从镖局升上去的武官,也有从店铺工厂升上去的文官,更有从学校走校内考核成为的官员。
闭嘴的大臣们又开始嚷嚷了,但对皇帝来说,千事万事,唯有白马国内附最重要。
他甚至已经命人开始向白马使臣打探公主的喜好,并且让儿子们开始给公主写信,让小男女们从现在开始认识。
说起这位公主,她的身世传奇也简单——她爹是潘良思。
现任女王叫做白承嗣,这是她给自己起的晋名。因为与弟弟的矛盾,她直接舍弃了生父的姓氏和家族,把她的弟弟和家族从白马赶了出去。
当年潘良思在游乐园工作那半年,白承嗣与汪麟儿常常隐瞒身份,去乐园玩耍。
一来二去,潘良思竟然和白承嗣生了情愫。不过,白承嗣知道潘良思是来找他们白马教麻烦的中原人,言谈间也多次试探后,她很确定,潘良思的心之所向,是中原。甚至,这个少年人对于白马国虽然越来越赞叹,却也越来越警惕。
而她,是白马国的王女,未来这个国家唯一的继承人,母后和父王待她甚好,大祭司与圣子也视她如妹,如徒。她的心之所向是白马国。
“承嗣,与我一同回中原吧。”
“你是中原人,我的名字代表着什么,你该比我更清楚。”
“但……你已经是我的人了。”
“潘良思,无论日常相处还是第一次,我都能感觉到你的温柔。谢谢你,给了我一段美妙的初恋体验,祝你未来能找到更适合你的姑娘。”
“承嗣!”潘良思要追上白承嗣,但汪麟儿出现了。
他只能看着汪麟儿与白承嗣离开。
白承嗣原著中本该名为白罗莎,因家中母亲被杀,被哥哥嫁给一个年长了三十岁的男人,她躲进母亲相熟的商队,流落中原乞讨为生。
她先遇到冬瓜,后来遇到了巴尔撼,靠着精通五国语言,且精通算数,进入飞絮楼,成为了潘良思小队伍中的一员。两人最后携手回归飞絮楼。
汪麟儿原著中也是薛拂惊的药人,但她是被强抢的。薛拂惊见她情况奇特,杀了带着汪麟儿四处求医的郑妔。汪麟儿成了最强的蛊人,也是原著中魔教的圣女。但了解到出身的真相后,她逃离魔教,隐姓埋名进入飞絮楼,只为了利用飞絮楼诛灭魔教,为母亲报仇。
汪麟儿本对余夜白动了心,但她的蛊虫与众不同,原著最后,薛拂惊一死,她也变成了幼年时的瘫子。她知道,因此向来对余夜白不假辞色。余夜白带走了她,隐退江湖。雇请了人照顾她,终生未娶,也未曾因汪麟儿失去意识对她有任何不敬。
但剧情已经被大黑鱼魔改,白承嗣与潘良思算是了结了这段姻缘,汪麟儿却对余夜白没有丝毫的心动(这俩原著也是细水长流方才动心)。
当日的一段情,留下了一个女儿。
白承嗣后来是真的放下了,她虽未曾再迎王夫,更没再生育,只是为了女儿,另外生育太过危险,她身为国主,不能再冒一次险。
她有干净、年轻,听话又强壮还喝了药,不会惹麻烦的后宫宠儿,并且用得很开心。
一年后,白马女王正式内附,封白王,公主被封世女,获得了王位绝对的继承权。
数年后,白王公主白建功远嫁。
“嫁谁娶谁,嫁不嫁,娶不娶,你随意。”乐希递给了她一串金铃铛,就是他和敖昱大轿上挂着的那一串,这丫头小时候一直想要。
“圣子……”公主悄悄凑到了乐希耳边,“其实我想娶你。”
她还对着敖昱挑了挑眉毛:“大祭司,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我这个讨厌鬼要走啦!”
“有些部门,必须握在你手中。”
“知道,国家管理不能盯着赔钱赚钱,否则必定赔个大的。”公主笑了起来,这露着白牙的模样,和乐希有三分神似。
他看起来就像是个被宠坏了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娇娇女,其实她十一岁就被扔到底层历练了,无论心性还是武艺,都是一路摔打出来的,人情世故人间百态,她清楚得很。
她张开双臂,深吸一口气高喊:“我要去建功立业啦!”
白建功坐上的,不是辇轿,而是装饰奢华的火车。随着汽笛声响起,火车快速地消失在了眼前。
火车站的两边种着形似放大水仙的花墙,当年的小水仙几经修改,现在吸附烟尘和有毒气体的能力更强了。
目送这一趟火车消失,敖昱和乐希去休息室换了衣服,却换了个方向,坐上了另外一趟列车。
他们一路南下,在连珠港坐船,前往西方的亚宁港——海上商路,早已确立。
这些年敖昱和乐希,一个专心搞发明,一个专心搞栽培。
苹果醋:……
天道:给给给!哈哈哈哈!
敖昱其实还是很偏科的,他朝着煤炭蒸汽机一往无前地就冲下去了,根本没思考过发明电力的问题,于是江湖世界让他硬生生给改造成了华夏古代版蒸汽朋克世界。现在街道上已经开始跑东方美感雕梁画柱的小轿车了,烧煤的。
幸亏有乐希在,污染被控制住了,敖昱自己又培育了多种新的昆虫,专吃各种重金属富集的植物,这些昆虫的粪便经过清洁处理后,可以用来烧砖、铺路。这些昆虫的肠胃特殊,即使不小心逃逸到了野外,被食虫的鸟兽吃掉,也不会造成中毒。在生存能力上,并不比其他昆虫强,不会造成大规模物种入侵。
此时的白马相关势力,早已不是敖昱和乐希的两人堂,虽然他们俩毫无疑问有着无可比拟的威望,但权力早已下放。
“哇啊……”站在码头,乐希抬头看着高大的游轮,张大了嘴巴。他和敖昱也是短衫打扮,各自提着个大箱子,后边的马车上还有托运的箱子。
看了一会儿,乐希笑了起来:“还记得当年炸……一眨眼,船都这么大了。”
毕竟这船是他们一会儿要自己上的,不好说些不吉利的。
苹果醋:武功高手都是高工。不止手上有劲,还有分寸,够稳当。这就使得很多需要精密加工的零配件,直接让真·高手们手搓了出来。蒸汽船舶一共发展都没二十年,这种钢铁怪兽就诞生了,变态的可不只是敖昱。这让其他国家怎么活?
也就是晋国没有太大的对外扩张之心,现在以及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内部发展才是主流。等内部发展得差不多了,大概科技就又上了一个层次了——就看什么时候有大佬把交流电弄出来了。
“走!”两人手拉着手,登上了船。
夜里,一片黑压压的乌云飞过,值守的水手却当没看见,任由这群黑压压登船。
“嘭!”越发肥壮的翠翠掉落甲板上后,发出了十分扎实的声音,它摇摆着身躯,向着船舱里爬去。
远远的,有几方势力的人马看着游轮远去,还有人起过炸掉游轮的想法,但是,这艘游轮最后安全地在亚宁港靠岸了。
乐希在当地发现,确实这地方全国上下有许多人不穿鞋,但原因是……他们买不起鞋。从小光脚的平民都磨出了厚厚的脚底板,他们对着东方来客脚上的鞋,露出了羡慕的目光。
乐希看着满是尘土的地面,地上还有小碎石和各类垃圾,比如走过的驴、马,和骆驼的粪便,彻底泄气了——这是个贸易繁忙的港口,虽然旁边也有工人打扫,但完全跟不上。
“你怎么看起来一脸的尽在掌握中?”乐希斜眼瞥着敖昱。
“因为就是尽在掌握中。”敖昱摊手,“我不相信目前的各国发展,有一个国家的光脚是因为道路干净整洁的。”
乐希泄气:“是我天真了。”
他都没想这么多,“全国光脚”四个大字蒙蔽了他的眼睛。
但很快,乐希又鼓足了气:“来都来了,去尝当地的美食吧!”
两人都是老爷爷了,但内力充盈,生活滋润惬意(没心没肺),看来都是青春昳丽,颇吸引了些目光——这目光也为他们的旅行增添了许多乐趣。
“你们这些狗屎里长大的混蛋!怎么敢来招惹这些美丽的人!”某次“乐趣进行时”,一个少年跳出来大声指责袭击者们,“您好,美丽的人儿,我!拉索露的猛虎!阿莱索!愿意为您服务!”
敖昱和乐希对视一眼,显然两人都有似曾相识之感。少年看见敖昱吓了一跳,一脸“你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的?”的表情,这可就更似曾相识了。
“……你爸爸是不是拉索露的倔驴?”敖昱问。
阿莱索:“……”
不是他爸爸,是他伯伯。
倔驴当天请小老虎吃了一顿巴掌炒肉,以感谢他把两个“大善人”带回家的善举。
“我并不建议两位继续向西去。因为我这些年没有再前往东方,就是因为一时好奇去了西方。”
巴尔撼撇撇嘴,一脸悔不当初的表情,“东方带给了我多少美好,西方就带给了我多少灾厄。两位尊敬的大人应该很清楚,我们对于神祇的看法,我们尊重所有的宗教。但西方显然不需要我们的尊重,他们的神职者说我们是异教徒,异教徒就是魔鬼,在他们的教义里,杀人是有罪的,但杀死异教徒却是无罪的,反而会让他们升上天国。我亲耳听到他们的神职者宣扬着,‘异教徒的骨头会搭起让你前往天国的阶梯!’”
他吸了一口水烟袋,将恶心的感觉压了下去。
“其实,不过是贪婪罢了。那破地方没什么东西是我们需要的。他们却要用黄金、白银和宝石,来交换我们运过去的商品。他们不甘心了,所以随便冠了个罪名,以宗教之名行抢劫之实。两位大人,如果说这世上有谁生下来便该享受最尊贵的生活,那必然是你们了。就算穿着鞋子,你们的脚也不该踏上那黑暗又肮脏的土地。”
但他们俩是听劝的吗?当然不是,然后……他们俩就跑回来了。
乐希:“有时候,还是要听人劝的。”
敖昱:“嗯,乐希说得对。”
谁能想象,那地方连贵族也破衣烂衫,肮脏恶臭,头发里虱子和寄生虫横行,脸上还起着奇怪的红疹和水泡?这不是个别情况,这是普遍的。
只是想起来,敖昱和乐希都浑身发麻。
这种人还是交给他们的后代去应付吧,他们还是回家去游览名山大川吧。
回去时,两人走的是陆路,没有跟着商队,就他们自己带着蛊虫们。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他们骑在骆驼上,看着孤烟,映着落日……
夜晴星河出,耿耿辰与参。
无论多少次,乐希都要为漫天星斗沉醉。
“怎么不看星星?”他扭头问,此时两人各自裹着一条羊皮毯子,靠在一块儿。
“漫天星斗,不及月兮(乐希)。”
“那你为什么离我这么远?”
“怕我自己熏着你。”这次他俩可不是在沙漠中几日,而是已经一个多月了,中途遇见绿洲补给,珍贵的水源也是绝对不可能让人洗澡的,甚至弄一点水擦拭身体都要躲着,不能被其他人看到,那在当地人看来,可是严重的浪费。
“闻不到。”乐希皱着鼻子闻了闻。
敖昱笑了,伸手把乐希抱了过来,毕竟他再不动手,可就真是个傻子了:“乐希……你还是莲叶味道的。”清清爽爽,干干净净,他身上的味道都能让人觉得清爽惬意。
“阿昱……你知道你在我鼻子里,是什么味道的吗?”
正想亲一亲乐希大脑门的敖昱,顿时僵住了:“什么味道?”
“阿昱的味道。”乐希笑着扑在了敖昱身上。
苹果醋轻轻说:大黑鱼要是咸鱼味道,可就造孽了……
乐希并非说笑,敖昱在他的鼻子里,确实有着敖昱自己的味道:“很好闻,很喜欢,一直喜欢。”
苏无名老帮主去世了。
他去世的时候,已提前给自己换好了一身干净的蓝色短衫,多数的工人都是这样的穿着。
敖昱和乐希去参加他的葬礼时才知道,老爷子曾经立誓,他要做天底下最后一个情非得已的乞丐,老爷子的希望达成了。
——此时中原地区再加上白王的管辖地,总人口还不到两亿人,工业革命初期产能爆发,这样的人口数量,不多不少,几乎所有人都处在欣欣向荣时期。
许多曾经的江湖人来参加了老爷子的葬礼,人们都沉默地站在送别的人群里,看着那些眼熟的面庞,感慨良多。
佛道依然存在,但不过是信仰之一罢了。白马教却已经不复存在,因为教典都改成《商法》了,最后一本明确说是教典的《教典》上,有着大祭司的批示:都是假的,我胡诌的,没神。任何以白马神或我名义的造神行为,都是欺骗。
白建功嫁给了皇帝的第六子,对方小了她两岁。
又过二十年,皇帝驾崩,登基的却并非白建功的丈夫,而是白建功的女儿——她家的第一个孩子,都是女儿。白建功生了一个孩子后,和母亲白王一样,不愿再生育,她的丈夫也很乖巧,安于后院。
这个世界的第一位女帝诞生,开始了政体改革,她的女儿接手完成了改革,并退位,彻底终结了中原世界的帝制。
但那个时候,敖昱与乐希早已杳无消息了。
一辆挂着铃铛汽车开在荒野上,基建确实是好,这荒郊野岭的,也有路。
到了一座荒山脚下,开车的老爷子把另外一位老爷子从副驾驶的位置上抱了下来。
“嘿嘿……”被抱着的老爷子嘶哑地笑着。
“怎么了?”
“幸好会武功,快死了你还抱得动我,否则这一下子你就得闪了腰。”老了也很帅的乐希笑着露出了白牙,他的牙口很好,到了现在依然牙齿坚固。不过,他说了两句就开始气喘,脸色发灰,汗如雨下。
他抬起颤抖的手,抚摸着敖昱的脸颊:“阿昱?”
“我在。”
“阿昱。”
“乐希。”
“阿昱……我看不见了……”乐希委屈,老爷爷了也不能不让人撒娇。
敖昱摸着乐希的手,紧紧握住:“我在这儿,你在我怀里。”
“我好想……你……”他喘息越发艰难了,其实他早该死了,依旧停留在人间,不过因为真气依旧在驱动着他的心和肺,他几乎是个活死人了,“我……”
当乐希冰冷的手彻底失去力道时,敖昱只觉得天旋地转,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的心不疼,只是空了,仿佛从活着的血肉变成了一块坚冰,送向浑身的血也变得阴冷。
本该是他先的,他亲吻了乐希折寿,两人甚至都快快乐乐地商量了很多次,敖昱快嘎了的时候,乐希该怎么先嘎了。但乐希忽然就倒下了,按照现在的说法——突发多器官衰竭。
幸好两人已经选好了自己的长眠地。
敖昱轻轻低头,这一次,他亲吻到乐希的唇了,还是温柔柔软的。但这也代表着,乐希确实离开了,留下来的只是一副躯壳了。
他很不幸,未来不知道要面对多少次离别。他却又很幸运,死亡也无法将他和爱侣分开。
敖昱从车子的后备箱里取出一个折叠担架,开始组装。翠翠顶着山楂从后备箱里爬了出来,在敖昱干活的时候,它用嘴巴去轻轻地碰了碰乐希的脸颊,山楂也蹦跶了下来去碰触乐希的指尖——两只蓝色后代已经去世,山楂的颜色却越发鲜亮了。
它们早已知道什么是死亡,并且创造过很多死亡,但现在的表现,却是不接受乐希的死亡。
担架组装好了,敖昱把乐希放进去,用绑带固定住,背着这个担架开始前进。
在他背后,车底下爬出了许多小虫子,开始咔嚓咔嚓地啃食老爷车与车上的一切物品,一个小时后,车被吃光了,小虫子们也落在地上,纷纷死去,一阵风吹过,虫子和虫子边吃边拉的粪便在风中消失得一干二净。
敖昱走进了一处山洞,这是一处人迹罕至的水洞,向里走三十步,就能看见一处断崖,断崖下方,是深不见底的地下水。
敖昱用绳子把乐希先放进了水里,翠翠也搭了个顺风“车”,盘在了担架上,被一块儿放了下去。敖昱自己是跳下去的,把担架的绑带朝肩膀上一套,带着担架开始潜水。
他潜过一条条地下暗流,偶尔在水道中的气室里休息,还会拍拍翠翠,让它带一下他们。
最终,敖昱在一个小小的地下洞穴里浮出了水面。他先在翠翠的帮助下,将担架托上了洞穴中的一个小平台,趴在平台边缓了一会儿,才把自己弄上去,他几乎是用爬的,让自己跌进了乐希的担架里,与他依偎在一起。
他在发抖,可他自己已经感觉不到寒冷了。
“翠翠。”敖昱摸摸翠翠的大脑袋,翠翠一张嘴,山楂竟然也蹦跶出来了,只是身上裹着不少黏液。
敖昱能感觉到,瓜子就在外头的一处蜂巢里躲着,很多年前,瓜子就已经死遁了,用一个和它形貌十分接近的后代的尸体,顶替了它自己,被敖昱带了出来。毕竟它是万千蛊虫之母,被无数人所觊觎。
翩翩,蝗虫王和多数蝙蝠已经寿终正寝,翩翩的后代已经和人类共存着,少数被敖昱培养出来的,性状稳定且温顺的蝙蝠,成为了宠物。咭骨这种浑身都是毒的鸟类,前几代也都已经寿终正寝,后几代的毒性慢慢降低,直至消失,被敖昱放生了,成了万千寻常鸟类的一员。
上个世界的五黑与狸奴,敖昱没有管,因为那是一个妖怪生活很成熟的世界,它们还会有各自的未来。
但是这个世界不同,这些活下来的小家伙别看温柔在失去他的绝对掌控后,很难说它们或它们的后代会变成什么模样。所以,还是一起走吧……
敖昱的手臂垂落,翠翠高昂的头颅渐渐下垂,临终之前,它尽全力张开翅膀圈起身体,将他们圈住,盖住。山楂也在哆哆嗦嗦地趴着,爬到了乐希被绑带束缚住的手边,缩在了他的食指指头下面,缩成了一个团儿。
瓜子已经从暂住的蜂巢中出来了,它正在挖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它也刚好弄塌了洞穴,将自己埋葬。
【宿主放心吧,天道会照顾这些小家伙的。毕竟,它们都是有功之臣。】
苹果醋也在感慨,乐希真的将大黑鱼改变了许多,上个世界他临走的时候,可是干脆果断毫无感情的。
【嗯,走吧。】
【宿、宿主……】苹果醋却有些不敢了,万一他选择的下个世界,没有小月亮怎么办?
【怎么,我可以自选了?】
【目前还不行,但第三个世界假如你也成功了,就能选择了。】
【草方格的一半功德,给出去了吗?】
【给了给了!】苹果醋疯狂点头。
【走吧。】
第102章 (捉虫) 十五年来去……
102
敖昱睁眼又闭眼, 转瞬之间来到了新的世界,这是个彻底的无灵世界,他的身份是当今皇帝的幼弟——碌王姜焕安, 如今刚刚离开京城, 即将前往封地碌州。
如今车马已经到了京郊十里亭处。
“停车!”敖昱高喊一声。
车还没停稳, 他就从车上下来了,此时此刻外头正下着大雪,这显然不是一个适合赶长路的季节。赴藩的车队, 有三百护军在侧, 仆役下人过百,其中包括宫中赏赐的十五名太监(在皇宫之外, 除了皇陵,只有藩王的家里才有太监了),另有行李、辎重过三十车。其余还有皇帝为他安排的王府属官,及其家眷。
这看似颇为气派的队伍, 其实并不匹配碌王“受宠亲王”的这个称呼。这个年月, 富贵人家的公子出一趟院门, 也就是正经护军仪仗因为规制的关系, 最多只有二十,但家奴、家丁,人数只会比这多, 不会少。
但也有和碌王身份符合的人,便是在那些在队伍之外的, 送行的人。因疼爱幼弟, 因此皇帝点了数位公侯勋贵,又命自己十岁以上的儿子们,都来送行。但也只有这些得了皇命的人在这儿, 一个额外的人都没有。未曾封王时,姜焕安这个纨绔,可是在京城交友颇多的。
突然,远处传来了马蹄上,一个白色的身影,从远处渐渐靠近。
送行的众人间传来了低声的喧闹,白色的人影越来越近了,那是个骑着白马的少年,白马无鞍无辔,少年只穿着雪白的中衣,头发披散着,他竟然是骑着光背马,却一路疾驰。待离得更近了,众人才发现少年受了伤,被风吹得膨起的中衣,晕开了片片鲜红。鲜血滴落,白马前蹄踏白雪,后足碾红梅。
白马到了敖昱的跟前,少年从马背上滑落进了敖昱张开的臂弯里。敖昱将人紧紧抱住,却终究因冲击力后退了一步。
“……我想起来了……阿昱……大师兄……”上辈子临死时,他就想起了前世,无奈最后那时候已经说不清话了,未能告知他真相。他是钺息、乐希,是如今的悦溪,更是小月亮……其实他从未变过。他的记忆,是承接了之前了,他没有随着死亡而改变,他的阿昱也从来没有成为过别人的,只是他的。
“别说话,别说话!”失而复得,敖昱却顾不上与他互诉衷情 ,只匆忙将人抱上了车。
但他车里,炭盆也已经凉了。
敖昱直接抽剑在手,朝车队后方走。
“嘭嘭!”车夫一个劲敲着车棚子。
碌王的贴身太监冯鹊在里头裹着被子睡得正舒坦,闻声只不耐转了个身,即便是给冯鹊照看着火盆的小太监都连问都没多问一声,只是因为热得舒服,打了个哈欠。
突然,帘子撩开了:“哪只小狗——”小太监被冷风吹了满脸,人都没看见就开始嚎,待看见了人,立刻脸色煞白闭上了嘴。
白光闪过,冯鹊连棉被带人被捅了个对穿,他人还没死,但这一剑伤了肺,他张大了嘴巴,却进不了气,说不了话。敖昱一把薅住他的头发,将人拽了下来。
“嘭!”冯鹊被扔在了雪地上,污了方才的马蹄血印。
“噗!咳!呜噗!”他捂着脖子,想呼吸想说话,又朝敖昱伸出手,想向碌王求饶。
“去本王的车里烧火。”敖昱看着小太监,“换条裤子。”他吓尿了。
车夫缩在一边瑟瑟发抖,他以为碌王最多恼羞成怒过去吵嚷一番。若真如此,一个王爷与个没根的太监置气,可实在是失了身份。谁知道,他直接将人给杀了(虽然还没咽气,但谁都看得出来,冯鹊是活不了了)。这可是从小陪着他长起来的贴身大太监,杀鸡一样就给宰了。
“王爷此举,是否是不满陛下……”送行的勋贵中,有人出声。
“你说什么?”站在冯鹊身边的敖昱一抬头,满脸都是泪,“皇帝哥哥,我被人欺负啦。我车里可冷了,脚趾头都冻疼了,这些狗奴惯会踩低捧高的。我若是在碌州死了,你能把我接回来葬吗?”
“……”之前说话的那勋贵让人给拉住了。
何必呢?一个十八的孩子,给养得骄矜傲慢,无法无天,如今这情况看着倒像是身份骤变,已经被逼迫得有些神志不清了,送去碌州那地方,死活难料。继续逼迫,过于咄咄逼人了。损人却也不利己,反而坏了自己名声。且他若真有个好歹,那皇帝那边可就要找现在说话人的晦气了。
这勋贵也只是想拍皇帝马屁,外加在外头冻了半天,生了怨气,自己也想找姜焕安的麻烦。此时被人拉住,几个眼神想明白了,赶紧闭嘴。
敖昱一甩剑上的血,泪眼模糊地看着十里亭的牌匾。
换了裤子的小太监来了,拿来了两个热乎乎的汤婆子,敖昱看了一眼,点了点头,随他上车了,敖昱亲自给小月亮塞进了被子下面,一个在脚底,一个在怀里。小太监手脚是真的利落,不多时便在外头点燃了炭盆端了进来。随队的大夫没听召唤,也赶紧过来了。
小月亮背上,是家法的伤,他让藤条抽烂了皮肉。敖昱闻了闻大夫的药膏,确定了没问题。
不多时又有人赶来了,却是小月亮今生的大哥,悦泽。
“悦溪悦茂与!你今日既走,便从此不再是悦家的子孙!”
敖昱出来了,一把薅住小月亮骑来的那匹马的马鬃,骑着光背马,朝着对方冲了过去。悦泽马术不差,但可从来没经历过有人直接和他骑马对冲的,他有鞍有镫,却让敖昱给冲下去了,一屁股落在了雪地上。
“你!”悦泽摔得狼狈又浑身疼痛,他乃是文坛新秀,虽家里是寒门并无官爵可世代书香门第,公侯子弟见了他,不是远遁也是规矩行礼的,头一回被如此无礼对待。
敖昱的剑悬在他头顶:“信不信……我把你裤裆挑了?让人见见,悦大公子是如何说屁话的。”
碌王就是拿他的命威胁,悦泽也能梗着脖子跟他对骂,但这个威胁……太恶毒了。
这闹得想过来帮忙的众人也不敢动手了,这位碌王可是个大纨绔,他现在看样子有些疯癫了,谁知道能干出什么事来?
敖昱又道:“呵呵,不是悦家子孙就不是呗,他既出来找我,难道还要悦家吗?”
可刚听他说话还强悍霸道,他一扭头,看向一侧的众人,眼泪说来就来:“你们都欺负我们。”
送行众人:“……”
动静不对出来看热闹的属官们:“……”
他摇晃着手上的剑,剑身、雪地还有天上的太阳,这光晃得众人眼疼,许多人不由得后退,倒像是弱势了。
在马车里伺候的小太监却战战兢兢过来了:“王、王爷,公子说……”
“他想我了呀?”敖昱立刻又笑了,“我这就回去了。出发!”
敖昱一夹马腹,马儿蹦跶到了车边,他直接从马背跳到了车辕,钻进了车里。
外头众人松了一口气,只觉得悦家小公子虽然眼瞎,但还是很良善的,这该是听见动静,方才叫回了碌王,回护众人吧?
敖昱从始至终都没朝他的皇侄们看上一眼,但有数位皇侄,却盯着马车,直到没了车影。
——这是个美丽的误会,小月亮哪里在意别人,他是真的想敖昱了。
车队行进了半个时辰,敖昱哄睡了小月亮,又出来了:“叫狄季安过来。”
狄季安,碌王府护军统领。
半个月之前,这是个好差事,到今日,这可是个顶差的差事。
“孤有法子,让你五年内归京。孤也不要你干什么杀头的差事,你只给孤护好了王夫,可能做到?”
“属下是王爷的属官,从不惦记归京,一切听王爷的吩咐!”狄季安看着碌王的眼神,满是好奇。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方才敖昱骑着光马,“逗弄”悦大公子,可是十分有门道的。
都说碌王善骑射,狄季安本以为顶天也只是如悦泽那边的水平,谁知道……竟然是“我不如也”的情况。想想碌州的状况,狄季安竟莫名没有那许多的抵触了。
敖昱应了五年,狄季安本是能五年后便回来的,但是,他放弃了,直到十五年后,依旧作为碌王护军统领的狄季安,护卫碌王进京。
仍是十里亭,依旧是个飘雪的冬日,当朝四品及以上,所有公侯勋贵,太子及诸王,携妻与子,迎碌王夫夫进京。
为此,今日的大朝会都停了,皇帝还派来了宫廷的乐舞班子,准备稍后演奏庆归的雅乐。
这个阵势,与十五年前,不可同日而语。
不过,如今前引的士卒还没到,碌王还离得远,这些大人物们也没有谁站在雪地里受冻。各家的下人早已经支起了棚子,又有马车挡在风口,相熟的官员们都凑到了一块儿闲聊。
礼部一胖一瘦两个侍郎,凑在一块儿压低了声音吃着花生米,酒是不敢喝的,一会儿满身酒气让碌王闻见,再一刀把他们给砍了。
“这可真是……了不得。”胖侍郎道。
“这位一直就是个神人。”瘦侍郎点头。
“陛下这个时候把碌王召回来,你说是不是……”胖侍郎这样子,仿佛朝天上翻白眼。
瘦侍郎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将声音压得更低了:“大概是来压阵的,但也可能……怕以后小龙镇不住恶蛟。”
“碌王可不甘愿……”
“三年,十五道圣旨才召回来的,还特许他带着三千兵马归京。”瘦侍郎吸了口凉气,“但别管这位爷态度如何,有一点旁人比不了。”
两人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军权。”
五年前,当今陛下封王的儿子(年满十五)还有七个,可时至今日,活着的只剩下皇长子也是皇太子姜疾珺,三子安王姜疾瑀,以及六子景王姜疾珲了。其他诸王有病死的,有贪赃过巨服毒的,还有造反让皇帝赐死的。
剩下这三个……其实太子也已经明显局势不好了。而且皇子剩三个,实际却是两派,安王虽为兄长,却一心沉迷美食安逸,并无争胜之心。景王素有贤名,在旱灾、瘟疫、洪灾诸事上都有建树。其王夫更是被誉为当世陶朱公,积善经营。但景王的问题也就是出现在王夫身上的,他不纳侧妃,明说过今生只与王夫相守,他的后嗣就成问题了。
目前情况,文臣除了部分老臣,其余就算不出声,也已经偏向了景王。
但是,太子的母亲,已故的皇后,是镶国公刘家的独女。镶国公世代戎马,到了皇后,已经是一家子死绝,但在武将中颇有名望,今上能够登基,他从老丈人那儿继承的名声,可是帮了大忙。
现在的禁军指挥使苻远雄,以及京城南北两大营的两位指挥使,仍旧自称出自当年镶国公麾下,这基本就表示拥护太子了。
景王也不是没兵权,京中负责治安的五城兵马司(东西南北中四个兵马司的总称),五个指挥,三个明确出自景王门下,逢年过节都要亲自登门送上孝敬。其他两个态度虽没有如此明确,可一个和安王交好,一个不久前让人发现在景王夫的店铺里有干股。
在碌王终于接旨回京之前,许多大臣都在担心京城会乱起来。
为什么碌王回来,就不担心乱了?
因为碌王坐拥“至少”三州之地,麾下五万大军。
如果常听说书的,大概会觉得碌王麾下这五万大军太少了,京城只禁军就有十万了。但碌王的五万,全是骑兵,身经百战的那种,其中三万左右可称铁骑。而且,碌王的封地能战之士颇多,他一声令下,能骑能射,能操刀子砍人的,保守估计还能有个十几万。
碌王没养那么多大军,因为他不需要,而且也养不起啊。三州之地,哪儿这么多的粮食?
“碌王到——碌王到——”背上插着令旗的骑兵,大喊着呼啸而过,他得把消息一路传进宫了。他一袭黄衣,这不是碌王的兵,碌王的三千铁骑护军在十日前已到了两千先锋,不过其中只有一千是铁骑,其余一千是辎重辅兵,朝廷拨给他们的驻地,现在彻底变了个样子——虽然皇帝允了碌王带三千护军入京,但他只能带三百护军入城,大军还是要按照规矩驻扎在城外。
勋贵众臣及家眷们立刻起身,仆人收起马扎,灭了炭火。一直缩在车内的家眷们也相继走了下来。人虽多,但男男女女们早已习惯了按官爵站位,所以有些闹,却不乱。
过了一会儿,又有马蹄声响起。却是举着旗子的五名红甲骑兵,这是碌王的兵了。
“亲王出行!闲人避让!”
他们当中一人敲着锣,扯着公鸭嗓喊,这不是嗓子哑了,他就是个太监。
但一般规矩,太监也该穿他自己品级的内侍官服,就碌王府的太监,顶盔着甲。宫里的乐师里就有几个太监,此时不由得一直朝这骑士身上看。
“诸位大人,稍后可别吓着。”
太监和其余四人的马也未停下,只留下了这么一句话。他们不进王宫,却是要一路去自家在京里的王府了。
“好大的架子。”景王夫在景王身边低声嘀咕了一声,“什么阵势我没见过?”
景王握了握他的手:“他说的,大概是骑兵。”他顿了顿,又道,“况且,这是亲王出行的正常规格。”
亲王出行,都有前引护军敲锣净街,京城贵人多反而少见,正是因为……贵人多。所以多数人反而轻车简行,不搞这个了。但碌王刚回来,虽然前头已经来送过几趟行李和仆人了,但跟着他身边的人马和东西必然最多。
队伍浩浩荡荡,当然得提前净街,否则到了热闹地方,车队堵半天,乐子不就大了。
景王看着王夫,见他抿着唇,脸上颇有几番不服气,便立刻轻声安慰:“他都过了而立之年了……我早已死心了。今日实在是好奇碌州的骑兵。”
皇帝答应的三千护军,碌王也是分批派过来的,可惜,景王都无缘得见。只是曾听人说过,那骑兵一人三马,队伍里还有赶着马车的辅兵,一路轰隆隆的,尘土飞扬而来,阵势甚为吓人。
此时,不满之人其实颇多,雪越来越大了,可碌王就是不见影子。他们也都是声名显赫,跺脚震天的人物。即便碌王这十五年来一直闹出各种大小事,有人戏称,他虽在碌州却身在京城。可实际他就是个边塞藩王,让他们在这儿如此枯,实在是架子太大。人群里一片嗡嗡的嘟囔埋怨之声。
景王夫正要说话,却忽然一愣,看向脚下。
“地、地龙翻身?”
众人几乎同时感觉到了,惊叫声在人群里炸开,有人推推搡搡。
“都安静!”“安静!”“在外是安全的!”“我等尽快回城!”
必定在场的算得上是举国的人精,不过片刻,场面便被镇住了——不过,那几位太过惊慌的大人,未来的日子注定不好过了。
待他们重归秩序,也发现了更多的情况异常。
西北,道路的前方尘沙飞扬,雪花甚至都让黄沙遮掩了,翻卷的黄龙仿佛要吞天食地。
“骑兵……这么大的动静?”
梁朝缺马,即便最近十年,碌王商队带进关了许多牛马,马匹依然稀少且昂贵。在碌王的护军到来之前,京城最大规模的骑兵,是皇帝的仪仗——本该五百六十八人,可皇帝已经很久连宫门都没出了,禁卫军中的绣衣仪仗虽然保持着,但能用的马匹已经不足两百,皇帝真的要把全套仪仗都拉出来,那得从禁军的其他地方借马。
十天前那两千多骑兵过来时的动静,多数人都是如景王这般,只有听闻,却也以为其中该有夸大。如今亲眼所见,分明是那些人文采不佳,难符其实。
地面的震动越发明显了,隆隆马蹄声更是震耳欲聋,与偶尔京中大量勋贵出行时,重叠在一起的辘轳车轮声,完全不同。
他们能看见翻起黄沙的红了,马匹的颜色虽纷杂,但骑士的红统一且鲜艳,深深刺进了每个人的眼中。
看着他们逐渐逼近,许多人都忍不住缩起了胳膊,有人左右张望着,甚至寻思着逃跑。理智告诉他们没事儿,碌王总不可能把他们都杀了。
可骑兵们更近了!依旧一点停下来的意思都没有!
“啊——!”在尖叫声中,红甲骑兵左右分开绕到了众人两侧,只他们马蹄下扬起的雪花和尘埃弄得人咳嗽不止。
皇太子夫妇、安王夫妇与景王夫夫倒还依旧站在原地,只是动作多少有些僵硬。
有些迥异的声音响起,骑兵们的身后,出现了一架六匹马拉的巨大马车。
六乘,本该是天子的规格。但多年前碌王求天子赐车,因为“王夫娇贵,受不得颠簸”。皇帝允了。不过,除了六匹马之外,这可是比皇帝的任何一辆车架都要大,这简直就是个移动的房子。
“恭贺王叔回朝!”满脸都是沙土的太子上前一步,以储君之身,行子侄之礼。
“恭贺王叔回朝!”
“恭迎碌王回朝!”
重臣勋贵都弯着腰,四周只有马儿的呼吸声。
“哒、哒、哒。”颇有节奏,甚至可说是带着几分慵懒的马蹄声响起。
皇太子看见了一对儿碗口大的马蹄子,停在了他眼前,这匹马有两条健壮的大长腿,想来它必定十分高大。
“起。”低沉的声音响起。
“起——!”太监传音,众人直起了腰,此时不快的人占了八成,这位碌王实在是过于傲慢自大了。
皇太子一抬头,却听见太子妃与旁边的安王妃都发出了一声抽气,他其实也想,只是强忍住了。与看不见的气势无关,纯粹是个头的问题,马对人,本就是个庞然大物,马上再端坐一个全甲之人,在几步之遥的情况下,委实是压迫感十足。
这人长腿一撇,从马上下来了,他双脚落地时发出“咚”的一声,分量十足。
第103章 (捉虫) 热锅里的鱼……
103
大太监端着圣旨就要站出来, 碌王胳膊一抬:“等会儿。”这条胳膊再转过来,就一把薅住了安王:“老三……好久不见啊。”
“王叔……呜!”一拳头十分扎实地怼在了安王的肚子上,身份贵重的王爷当场跪地, 嘴巴鼓得老大, 可最后还是没忍住呕吐了出来。安王眼睛瞪得更大, 他怎么都没想到,碌王竟然直接上手打他?
“碌王!你!”大臣也发出惊呼。不止安王,这事儿谁想得到?一个身份贵重的藩王, 直接在大庭广众下, 对他的侄子动手——哪怕私下里呢?
“王叔!王叔!”太子和景王愣了一下,但还是伸出了胳膊拦在了碌王面前。
碌王倒是没继续攻击安王, 这一拳头也够了,安王妃与几个大臣正把安王从地上扯起来,但安王疼得浑身发软,根本扶不起来。
碌王扯开了头盔的绑带, 扯下来的头盔让他一把塞进了太子怀里。太子退后两步, 差点踩在安王手上。碌王扭了头, 如一头搜寻猎物的老虎, 对着勋贵的方向发出咆哮:“十五年前的‘恩情’!孤可一直都没忘!诚毅侯在不在?”
因碌王这十五年一直没老实,况且这次还是皇帝亲命众人前来迎接,所以再愚钝的人, 都了解过碌王及其王夫的过去。
这位诚毅侯,叫郑房允, 是安王的伴读, 十五年前,碌王夫夫也在内书房里,碌王夫正是碌王的伴读。他俩远赴封地, 还真有这位诚毅侯的一份功劳。
认为碌王会找安王和诚毅侯不痛快的人,是有不少。安王事前甚至还求过景王庇护,可以为也只是说两句好话,劝和一下罢了。碌王却是个真莽夫。
勋贵也不是谁都足够精明老诚的,有人在碌王询问时,下意识便瞄向了诚毅侯的方向。碌王径直就大踏步闯进了人群里,这里除了公侯可还有许多命妇在。此时老老少少都惊呼出声,又因事出突然,碌王的行为说荒唐吧,人家又事出有因,私仇。更要紧的是,碌王不打太子和景王,但……他们可没人家的面子。
碌王的拳头显然是真的名不虚传,一时间大臣们也都不知道该不该拦,只专注护住自家的女眷,躲开麻烦。可麻烦不正是诚毅侯吗?这下碌王找他更方便了。
碌王一把薅住了诚毅侯,对他,就不像是对安王那么客气了,戴着铁护手的拳头,直接朝着诚毅侯脸上砸去。尖叫声又双叒响彻人群,看来今天有些人就是为了练嗓子来的。
诚毅侯哪里禁得住打?两三拳下去,那张脸就血肉模糊了,拳头下去,牙齿崩飞,拳头起来,血被拳头甩飞出去。
碌王松了手,他脸上有飞溅的血,还有自己的泪,偏偏他是笑着的:“真吓人啊,他怎么流了这么多的血啊?你们说,是不是好可怕?哈哈哈哈哈哈!”
刚才目睹他打人时尚且站得稳的大臣,他这一笑,反而跌倒了几个,还有命妇直接吓得昏厥了过去。
甩了两下手套上的血,又引起了有节奏的几声惊叫,人群离他更远了,可很快就缩回来了——碌王血骑围了他们一圈。
刚碌王冲进人群里引发惊呼时,依稀还能听见自家仆人的呼叫声,现在什么声音都没有了。虽知道碌王的胆子再大也不可能将众臣的家奴都杀光了,可还是心里发毛。
碌王没继续找人,他从怀里掏出了一条帕子,细细擦着脸和铁手套,没人敢多嘴,都屏气凝神看着他擦,待擦完了,碌王将血淋淋的帕子展开:“看,像不像一只鲜红的锦鸡?”他笑着问的,可见没人回答,眼泪立刻涌了出来,“不像吗?”
“像!”“像!特别像!”“雄鸡报晓!”
反正大家都扎一堆,没人知道是谁喊的,不丢脸。此时,
“哈哈哈哈哈!”碌王开心了,他笑了一会儿,终于走出了人群。
待碌王径直走到巨型马车边时,已有侍从在这儿放了木梯子,碌王向门口抬着手:“小月亮,下来了。”他神情温柔似水,声音轻如流泉,若非此时太过安静,怕是没有外人能听见。
“咔!”开门声响起,车门的卡扣打开了。
门内的人只有一截下摆飘出,碌王已经一脚踩上了两层楼梯,伸着胳膊掐住了对方的腰,将人轻轻举起,如奉宝瓶般,将人放在了地上。水蓝色的貂皮在阳光下反射出些微紫色,华美的皮草直接盖在了肮脏的雪泥地上。
这穿着皮草的男人并不矮小,他和碌王的身高相仿,这连着风帽的披风却全都是水蓝色貂皮所做。
这件披风何止万金?前年碌王在贡物中贡上了一只这样的紫貂,京城里的人方才知道紫貂还有这种颜色的。皇帝犹豫良久,分别赐予了大公主与太子妃。皮子虽说用新的才好,但这两件紫貂,两人却都不敢用,一直放在库房里,有相熟的手帕交拜访,偶尔才拿出来瞧一瞧罢了。
“……”给皇帝的贡品就两只小貂,给王夫的好大一件衣裳。不知道多少大臣一时起了义愤之心,要回去参奏碌王了。可是想想碌王的态度,总觉得这事儿最后的结局是碌王暴揍他们一顿。所以,还是三思一下吧。
终于,有不穿铠甲的侍从出现了,他们拿出了两个厚厚的蒲团放在了地上。
举着圣旨的大太监反应迅速:“陛下口谕,碌王夫夫无需跪拜。”
“皇兄宠爱,但孤还是得守规矩的。”碌王收敛着眉目,假如他脸上的血刚才都擦干净了,可能还真的有人信。
他转身亲自将王夫的披风缎带解开,风帽滑落的瞬间,吸气声此起彼落。
轻拂帘幕开,神人踏月来。冰肌无粉黛,秋瞳脉脉情……
碌王王夫悦溪,国子监祭酒悦朗悦晚秋的幼子。十五年来碌王万千宠爱的男人,碌王府的奢侈铺张,在京中不是新闻,隔三岔五便有御史因此上奏。今日这水蓝紫貂披风也又加了一桩。
十六年前(碌王被封的前一年),有京城第一公子之名的悦溪进了内书房,可是颇引起了一场风波。甚至当年碌王赴藩,也是因为他引起的一场艳闻。
悦溪公子踏雪而奔,红梅诉情,可是当年茶馆里人们最想听的书文。又有人叫他踏雪公子、红梅公子,但这名号听着雅,实则却有些过于艳了,其实并非好名。
碌王夫夫重归,京中便有不少闲人又说起了这位第一公子。
他可是三十有一,已经过了而立之年了。
“在那碌州苍凉蛮荒之地,不知道当年这位美人儿被磋磨成了什么样子。”
即便碌王娇宠王夫的名声远近闻名,但也有传闻碌王其实觊觎现在的更加年轻英俊的景王夫悦屏袭的。也有传闻,碌王夫一直在碌州与碌王一块儿忙碌。碌王出征在外时,封地是王夫主政,他是干活的,甚至该说必定诸多辛劳。
碌王和景王,其实近些年常被拿出来比。两人都是娶了男子的王爷,还都是守着这一个,断子绝孙也不另纳。又都是悦家的儿婿。
除了碌王与景王之争,碌王夫与景王夫的内助之争,也一直在闲人嘴巴里斗着。
景王夫可是众人眼里见着,二十许了依旧如少年一般。碌王夫在碌州露面,也都是戴着幂篱、面纱,碌州那破地方,冬天的风像割肉的刀子,夏天的太阳像烤人的烙铁,男人到了那儿可不都变成了糙汉子?
碌王夫,显然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他矜贵俊美,但阳刚清雅。许多人见了他,便在当场愣住了,神色间露出几分迷茫与怀疑,实在是谁想到如此美景竟是人间?
他腰挺背直昂藏之躯,层层华服在他身上不是堆叠,却是舒展。传闻他娇贵,有人以为他会是个病姿之人,可他浑身上下都写满了成年男人的健康,他朝着碌王轻轻一笑,也……充满了成年男人的魅力。边上有人踮起了脚尖,让碌王一瞪,赶紧收了视线。
“还请大监宣旨。”敖昱拱手。又拉着悦溪的手在蒲团上跪下。
皇子们和众勋贵大臣:“……”我们可都没准备蒲团。
但碌王跪了,轰隆一声,众护军翻身下马,也都跪了。众人只能跟着跪,包括还抱着敖昱头盔的皇太子。也包括既倒霉又活该的昏迷中的诚毅侯,碌王护军在外头围了一圈儿,和他交好的想把人送出去,可一边觉得碌王护军不敢动手,一边又害怕。诚毅侯夫人因病未来,其他人也还没关系好到为他拼命的地步,一犹豫大家都跪了。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碌王,朕之幼弟,守三州之地,忠勇诚悍,功勋赫赫……”
这圣旨就是把敖昱在三州干的事儿又吹了一遍,然后表示:朕想弟弟啦,所以把弟弟叫回京城一家团圆。哥哥的好几个儿子(指最近几年出生的,没长成的),弟弟还没见过吧?哥哥知道你和你的王夫感情颇深,所以,要不要抱一个回去养?你对朕的儿子有忌讳也没事儿,从族里选一个?
皇帝这圣旨废话颇多,倒真的像是个正在对归来弟弟唠叨的苦心兄长。
终于,圣旨完事儿了。众人起身。
“多谢太子。”碌王先为王夫重新穿上披风,这才取回了头盔。一声道别,他已经转身上马,碌王夫也未曾回到大车上,而是一抓马鞍,轻轻松松以单臂之力,引自己上了马,坐在了碌王背后,两人共乘一骑,带着三百护军与几十辆辎重大车,进城去了——其余人马不能进城,要去城外军营。
护军在前,吆喝着闲人避退。
百姓早已让在街道两旁,看着这威风凛凛的大队人马过去。
“这谁啊?这么大的架子。太子出行也没这样的啊。”问话的是个歪戴着帽子,身着绫罗的男子——京城里的百姓,自有一股子傲气,且看他的打扮,说不准就是哪个王侯贵戚的亲戚。
“前边喊了,碌王。”
“哦,对了,今天早晨一群大人们出城去了,就为了接他。这可果然是……乡下人架子大!”
这位也是胆子大,竟直接将身子探出去,扯着嗓子喊了一嘴,他正得意,要与旁边的其他人继续议论,耳边就听见了破空之声。
可听是听见了,就他这样子,哪里躲得过?他甚至都不知道这声音代表的是什么,被鞭子勒住脖颈时,依旧笑着。男子直接给拽到了街上,让一位红甲骑士拖着走了。
“公子!公子!”
两个仆从打扮的男子钻了进来,可刚要追,就有另外一位红甲骑士路过,两鞭子把他们抽回去了。两人只能擦着人群跑,快跑出这条街了,总算是追到了被弃在路边的男子,这男子的一身绸衣,已经变得破破烂烂,后背、前胸和双手都磨掉了皮,一张脸更是惨不忍睹。
“呜呜呜!”他意识倒是还清晰,哭得稀里哗啦的,“疼!疼!你们——你们知道爷是谁吗?!”
“咔、哒。”马蹄子在三人面前停下。
“你是谁呀?”马上的骑士问,男人下意识抬起头来,结果在看见骑士之前,先看见了骑士肩膀后头探出来的一张俊美的面庞。
云破,月出……
男人直接呆了,露出了些色授魂与的猪哥神情来。
又是破空声,但有了经验的男子……还是没躲过。这一鞭子,直接抽烂了男子的半张脸,一声恐怖的惨叫在男子口中戛然而止,他直接晕了过去。
“你!你!你!你们当街伤人,我们恒国公府必然是要向碌王求个公道的!”
朝前走了两步的马蹄子停了下来,黑甲骑士转头,泪水斑斑的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孤好害怕呀。哈哈哈哈,快快去告御状吧!哈哈哈哈——”
他的笑声,豪爽快活,又疯狂。
本来今日便是大风大雪的,两旁的百姓见状,越发觉得冷了。
【嘿嘿嘿嘿,宿主,你这一世对于小月亮的待遇,就是小蓝人、小绿人和大明星的待遇。】苹果醋嘿嘿嘿地傻笑。
【……】话搭子发疯怎么办?当没听见。
至于为什么敖昱这神神经经的表现,苹果醋也如此淡定?
因为他跟着敖昱已经在这个世界走过了十五年,苹果醋躺平平,晃脚脚,他很淡定,这点事儿算啥?嘿嘿嘿,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其实是一个很“正常”世界,至少对没遇到敖昱之前,跟着其他宿主一块儿干活的苹果醋来说,这个无灵的平凡世界,是他最熟悉的那种,本该是难度较小的。呃……在这是单人难度的情况下。
有了上个世界的充分熟悉 ,敖昱刚到这里,在瞬间接受了原主记忆的同时,也理解并融入了这个世界。
【宿主,你的人设——爱哭鬼骄矜王爷。】苹果醋真的很想笑大黑鱼一脸。
毕竟这个爱哭鬼……TM的到底是什么鬼啊!哈哈哈哈哈!
【宿主,主线任务——扶持太子登基,十五年后,找景王夫夫的麻烦。等等,还没完,这个世界的主线任务,有着大量的限制。宿主,这不是因为你名声在外,是很多世界都是这样的。老成持重的天道,才是大多数。另外,也和这个世界情况有关。】
他们的主世界都是一个,但就如分裂出来的世界各不相同,天道们的性格也各不相同。
一些天道,如观眇宗世界与江湖世界,很乐意看见文明的大跳跃。但有的天道更乐意看见一切如剧情发展,毕竟按照剧情,祂就能顺利过量劫了,不走剧情,文明大发展,这一段是好了,可是更遥远的未来谁也说不清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宿主们拍拍屁股带着功德走人了,世界的发展可是天道的基础,会直接影响到祂的存续。
除此之外,假如主角已经是个穿越者了,他要以未来的科技带动世界发展,那反派就不能先于主角点亮技能。大黑鱼还是个水平高过多数宿主的家伙,除了那些专科毕业的大手子,寻常人设的宿主,是能跟他掰手腕?让他放开手施展,主角还活吗?
更何况,这就变成反派和主角走相同路径了,违背了量劫不同道路选择的初衷。反派之所以是反派,就要和主角走不同的路。如前两个世界,人道大兴、彻底砸碎江湖。
这个世界的主角,未来即将带领世界走向工业革命。敖昱的海量限制里,就包括禁止他走向机器大生产,他不能碰机器。甚至苹果醋为他提供的菜谱都有超过九成被禁了,不过这部分好一点,在主角使用后,他这边也就能点亮了。
敖昱睁眼的瞬间,刚过来就被捆上了层层叠叠的铁链子。
另外,敖昱在到达碌州后的十五年内,不得离开封地,进入中原其他州的范围。不得自己登基,不得把持朝政,必须找景王夫夫的麻烦。甚至找景王两口子麻烦的程度,都被限制了,不能一见面就暗杀。
【另外一头草原呢?】
【这个可以,毕竟是边塞的王爷,嘿嘿嘿。】就知道大黑鱼都朝关外发展,不过……这点猜到好像也没什么可高兴的,只剩下这一条路了。
【一见面就砍死?】
不能暗杀,没说不能敖昱他自己提刀砍人。
天道:!!!
然后,敖昱就收获了更多的限制。他本人至少要在找麻烦到一定程度后,才能自己提刀去砍景王夫夫。
苹果醋:我宿主现在提出来了,不是先斩后奏,已经能说明他的诚意了。我们是来正经当反派的,不是好人,放心吧。
天道:……
【明白了】看过了新的限制,这个世界的天道态度敖昱已经大致了解了,他边应着,边下了马车。
当今生小月亮的身影出现的一瞬间,敖昱刚要笑,苹果醋突然响起的声音,彻底抹去了他的笑容【卧槽!卧槽!!宿、宿主!出事了!小月亮这次的行为是按照剧情的发展而动的!而按照剧情……他本该也会死在和你到了封地之后!】
如果能哭,苹果醋现在都要哭瞎了。他不能透露真实剧情,甚至连具体的时间都没法说。
此时,小月亮扑进了大黑鱼的怀里,轻声笑着对大黑鱼耳语着:“……我想起来了……阿昱……大师兄……”
这样的小月亮如果先一步离世,这样的大黑鱼如果失去了小月亮……
苹果醋:天道大兄弟,咱们商量商量。呜呜呜,我真的是为你好,真的,大家都活着不好吗?
天道直接匿了,根本不想搭理苹果醋。
苹果醋想念上个世界的天道了,那个大兄弟多可爱啊。
【争名声,争气运,可以为他延命,对吧?】敖昱将小月亮抱进了车里。
【对,你对他越好,外边传闻的他越受宠,他就能活得越久。】
敖昱【……】
苹果醋这个回答透露的,改变了敖昱的打算——他打算让小月亮自己出来打,敖昱变成小哭包,躲在小月亮身后学着苹果醋喊666加油。这不完美的“爱哭鬼骄矜王爷”吗?爱哭鬼娇妻王爷都没问题。
然后敖昱就去砍了太监(这小子与原主最是亲近,胆子又大。敖昱是必然要找机会把他砍了,他也识时务,自己把命送上来了),闹了悦泽。三日之后,有内侍送来了皇帝的旨意,并非训斥,而是正式给两人赐了婚,悦溪成了他的王夫。
这个世界,同性可婚。
小月亮看着圣旨,趴在车子里笑,他的笑容让这昏暗逼仄的车厢都亮了起来:“我是王夫啦~”
“嗯,你是我的夫~夫君~”
“哈哈哈哈!”
【这世界的剧情,是个艳.情小说?】看到主线任务的时候,敖昱就如此推测了,如今算是确定了。
【咳!其实是纯爱,生活基建流,带一点点权谋。】相比起前两个世界,这个世界确实窄了,不仅是敖昱的活动范围,还有整体格局。但这就是一种文章风格,看点本就不是大场面。
一路前往碌州,小月亮的伤口久治不愈。
这种伤确实比割伤之类的难愈,毕竟皮肉是给抽烂了的,但也不该半点也不见好。
在车厢里守着的敖昱,像是热锅里的……鱼。
第104章 (捉虫) 情况恶化和北……
104
气运这事儿就是这么奇怪, 尤其在伤病上。小月亮现在的就是俗称的“走背字”,他明明没有发烧,意识却渐渐昏沉, 大夫道:“人已是起烧了, 只是于外不显, 臣也曾见过类似的症状。”
“麻烦大夫了。”敖昱脸色沉静,他知道,大夫还是隐瞒了——点亮医术的大黑鱼虽不用, 却知道, 小月亮有内出血。细微到难以查探到准确部位,却存在着, 要么自行愈合吸收,要么丝丝缕缕地带走他的命。
不知是藤条打出来的,还是曾跌倒过,反正就是这么巧,
离开时的那些表现不够, 他需要闹腾得更大。
恰好队伍途经兼州的州府荼沛城, 按规矩, 藩王过境,知府与各级官员是要出城二十里迎接的。兼州知府非但没出城,驿站都没事先准备, 别说热水了,卧房的褥子都是潮的。
“去知府衙门。”
“王爷!王爷!”长得像个师爷, 伸长了胳膊拦敖昱的, 是王府左长史丁斌——藩王府的属官,来之前皇帝倒是给他配好的。
敖昱一脚跺在了丁斌肚子上,丁斌捂着肚子跌到一边, 翻了半天的白眼才算是缓过了这一口气,一抬头,除了他带出来的小厮,王府众人连影子都没了。
兼州知府卢安宏,出自悦晚秋门下,悦溪见他还得称呼一声师兄。
他以刚直清廉著称,还是个书生没功名的时候,就因唾骂纨绔被人所赞美。兼州乃是距离京城最近的一州,由他在此坐镇,可想而知皇帝对他的看重。他也确实是有才之人,兼州在他治下,越发繁荣富庶。
“老爷!老爷不好了!碌王的仪仗,朝着咱们这儿来了!”
“无妨,任他来。”卢安宏能不知道碌王吗?先帝的遗腹子,当今的“如”儿,京中第一大纨绔。仗着帝后的怜惜爱宠,最是无法无天的人物,万幸这回他闯下大祸,这才让陛下咬牙将人送了出来。
但临出来还闹了一场,他师弟(小月亮大哥)让碌王给打伤了,小师弟(小月亮)更是被他害得让师父从家族除了名。就这样,陛下还下旨给两人赐了婚。
听说时,卢安宏肺都要气炸了。
差役心惊胆战地下去了,卢安宏捏着短须与通判笑道:“这碌王果真碌碌之辈,脾气暴烈,一挑就炸。本官让驿馆故意怠慢于他,他这不就乖乖地送上门来了?”
通判拱手:“大人高见。”
“走,咱们去会会这火气大的碌王殿下,哈哈哈哈!”
两人慢慢悠悠地朝外走,卢安宏想象里,他该是站在大门口,声色俱厉地将碌王指责一番,对方若聪明,就灰溜溜地滚回驿站。若蠢,就上来将他殴打一顿,那碌王怕是还没到封地就要被贬为庶人了。
可他到门口时,看见的是知府衙门的门槛已经被拆了下来,一辆挂着“碌”字灯笼的马车正在往里赶,门两边府衙的差役和官员都让人捆了起来扔在地上。
“大胆!”卢安宏朝前跑,举着手就要阻止,他没注意路上的树后边站着一个人,这人脚一伸,卢安宏直接一个大马趴摔地上了。
“大人!大人!”
“你!”卢安宏被搀扶起来,指着斜靠在树上的人,“碌王殿下,您身为陛下王弟,皇子王叔,你……”
敖昱转身就走:“去里边查看!”
“碌王殿下!私闯府衙,捆绑差役,您身为大梁的藩王本该以身作则,却乱大梁律法纲常!你实在有负皇恩!你堂堂皇弟之尊,不思为国效力,为君分忧,反……”
卢安宏的嘴皮子还是很厉害的,可敖昱任由他在后头骂,只是指挥着王府护军与仆役干他想干的事情。看着内侍冲进内宅时,卢安宏顿时冲上去和敖昱拼命,敖昱任由他扯了两把衣襟,突然一屁股就坐在地上开始哭。
“呜呜呜!我离了京城,就没人把我当事了!皇兄!你的大臣打我!他打我!他把我打倒在地了!”
卢安宏:“……”
被护军们推搡着过来的差役和属官,以及被拉扯进来看戏的百姓们:“……”
确实是知府大人扯了王爷的衣襟,但好像又不大对——这哪是个藩王啊,他和无赖混混的区别,只是他没在地上打滚罢了。不过,碌王哭得是真的凶,那眼泪吧嗒吧嗒的,地面一会儿就湿了一片。
所以,说他们知府大人把一个王爷欺负哭了也没错?过了一会儿,从后院赶出来的卢安宏家眷,正要告状,可看见这场面都愣了。
难道他们家老爷已经控制住了局势?
敖昱爬起来了,挂着满脸泪水走向卢安宏,低声道:“卢大人,孤是碌王,封地是碌州,孤怕什么?孤老老实实地到驿站住着,你给孤找不痛快,孤怎么可能让你痛快?孤现在只剩下一个王夫了,你可是……有一大家子呢。”
卢安宏看着敖昱的脸,顿时觉得心头一紧。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他虽然是个知府,但这位碌王已经很明确地表现出了,他就是个大兵痞。
以碌州为封地的藩王,真的比贬为庶人好吗?且碌王出京时,可是见血了。虽只是太监的一条人命,但这代表着碌王已经跨过了亲手杀人的这条线。
这不是个如丧家之犬的无能少年,这是个无所顾忌的亡命徒。
敖昱看他表情就知道他“想开了”,不再废话直接从人身边走过。被任命为碌王府总管的小太监张够胆(之前叫狗蛋)正一头是汗地跑过来:“王爷,最好的房间已经重新布置好了。”
“嗯。”敖昱应一声,转身招手,“进来!”
放着小月亮的马车就进来了,敖昱用此时多数人都能听到的声音朗声道:“卢大人!王夫身子弱,多谢您让出自宅来给王夫养伤!您放心,衙门的事儿,孤不会多管,您自可继续在衙门办公!”
——衙门都是前衙后宅。
敖昱就这么住下了,关于这件事的谣言传到京城时,有两条最是让百姓津津乐道的谣言。
一,纨绔藩王让刚正知府给打得跌倒在地,哇哇大哭。二,有美人儿身娇体弱到了兼州非要住进知府衙门,好色.王爷对美人儿言听计从,撒泼打滚也带着美人儿住进了知府衙门。
皇帝自然是既收到了卢安宏的奏折,也收到了碌王护军细作传回来的密报。
然后,他也收到了来自御史言官风闻奏事的弹劾奏章。
针对碌王的少,如敖昱说的,他已经是碌王了,还想让他如何?皇帝的婚旨也说明了他对这位弟弟的态度,皇帝不想赶尽杀绝。
所以,弹章多是对卢安宏的:与藩王厮打;殴哭藩王;身为一州知府竟让藩王住进了自己家中……
总之,传闻里随便截取一段,就是个大错。要是一段一弹章,未来两个月言官都不缺素材了。
“唉……原以为卢卿是个直臣,没想到啊……”
不自找的吗?他不在驿站闹那一手,碌王会去找他吗?
看似皇帝保了卢安宏,实则他在皇帝心中的地位,早已经连降三级。
皇帝以为,碌王可能会在兼州停留到第二年的春天。碌王或许还在等着他回心转意,召他回京?只能说这孩子果真被养得太天真了。
但皇帝想错了,半个月后,他忽然得到了消息,碌王出发了,且这次竟然是轻车简从,顶风冒雪,用最快的速度向碌州前进。
他到底怎么了?意识到皇帝可能不会召回他了,所以纨绔脾气吗?
碌州、禀州、崎州,又称北胡三州。
碌王到任前,三州官民都拼尽了全力,离开三州。这里和江湖世界的陇西四郡还是不同的,北胡三州根本挡不住胡人。
京城地处西南,最近的崎州都与京城隔着漫长的距离。早年间还是在三州与关外对峙的,可大量的财政日益沉重。直到先帝时,君臣发现了一个减少边境支出的好法子——放弃北胡三州。
简言之,平湖三州从泾渭分明的“抵抗地带”,变成了十分模糊的“缓冲地带”。胡马便是度了阴山,大梁也可沉稳调兵,阻挡胡骑。
当然,不是明着放弃,这毕竟还是大梁的国土。但彻底断了银钱、粮草的额外支援,到敖昱受封,三州的长城早已年久失修了,部分区域的城墙甚至彻底坍塌,骑兵都能直接从对面跳过来。
先帝初期,全国曾查过户籍。三州人口最多的碌州,有二十万户。当今皇帝登基时,三州的知府先后请减税,因为他们的户口已经远远达不到当年了,依旧拿碌州举例,现在只剩下八万户左右了。
少了的人不是都被杀了,大多是外逃到其他州了,还有从自由的民户变成了依附大家豪族的奴仆,这种都是不计入征税之户。
不只民众如此,当地的上层阶级也是这样。文人只要考出来,就立刻带着全家,乃至全族搬迁。武将只要得到了军功,在别的地方立足,也立刻带着全家全族搬家。甚至这些文武都极少提起自己的祖宗,因为不过几十年过去,北胡三州已经从抵抗胡人的三州,变成满是胡人的三州了。
道德高尚的人总是稀少的,但低劣的人到处都是,外地人若知道了有些人来自北胡三州来的,便会笑着问“你祖上是不是胡人啊?”甚至缺德会问“你娘认识胡人吗?”上司也不会认为这是欺辱,同样会对这些“北胡来的”区别对待,这时代可没有民族大团结的观念。
三州多数县衙,只有吏而无官,甚至吏还是发配过来的犯人。
敖昱在兼州等待的结果,就是他确定,和一个知府对上,依然无法改变小月亮的状态。甚至,小月亮开始发烧了。
他的前方只剩下了两条路——救人、杀人。
他可以成为一名大医,但除非有某地发生瘟疫,助力他名声的传播,否则杏林美名的传播,是要按照五到十年来计算的。更何况,目前必须传他对小月亮宠爱,大医不好传。
于是,路就只剩下一条了。
敖昱命左长史丁斌带领多数仆役与八十护军缓缓前行:“……明年开春再来也行。”
他自己带领其余两百二十名护军与部分仆役(负责辎重),抛下辎重,全速而行。
从护军的角度说,皇帝待碌王还是挺好的。三百护军给他配的不是军中老兵,就是勋贵家的幼子,皇帝掏腰包给这些人配备了一马一骡,以及统一的铠甲与武器。至于敖昱本人,他带出来了五匹马,这都是御马监里的御马,当然,也都是过去就赐给碌王本人的马。有些人觉得,碌王是没胆子把马都带走的,可原主都带走了,包括他在宫中的其余许多贵重物品。
现在敖昱就有马用了。
【原主有遗愿吗?】原主是个被宠坏的孩子,他最后的行为类似于小孩子的赌气,但作为赌气对象的“家长”并不在意这些,反而他的行为让“家长”的行为变得更正当。但继承了这些东西的敖昱,总算不至于捉襟见肘。
他抱着用蚕丝被包裹的小月亮,带着护军全速而行。
【想让皇兄后悔。】苹果醋叹气,虽然没和大黑鱼商量过,但他也有着相同的结论——原主个被宠坏的倒霉孩子。
【哦,正好顺带。】
【……】突然就想起江湖世界的几位皇帝来了。
老皇帝几乎就是被突然增加的事务累死的。中皇帝后边十几年日日忧惧,觉都睡不好了,头疼暴躁,最后几年甚至被传是让鬼怪附体了,死得挺痛苦的。小皇帝登基没多久就得了暴食症,看来也是压力大,后来比他祖辈们死得都早,且死的时候四肢溃烂,这是糖尿病了吧?
虽然这个世界大黑鱼束缚重重,但这家伙一来就把大黑鱼得罪狠了,他的未来一定很惨。
苹果醋嘿嘿嘿地窃笑起来,他一点都不同情皇帝,活该!害得小月亮这么惨!
敖昱的马是最好的,但一直双骑,马儿体力的消耗也比其他人的坐骑快。
敖昱这时候,就会在奔驰中换马。他也不回身,直接将手伸到马鞍上,解下副马的缰绳,把它拽到身边来。用马鞍的绑带将王夫暂时固定住,他一撑马鞍,就直接跳到了副马的鞍上,手臂一伸,解开绑带,就把王夫抱过去了。
——副马虽然也是一路跟着跑的,但带着人的和不带着人的,马匹的体力消耗是不同的。
护军们:“……”
队伍是两日一夜,方才休息一夜的。他们别说带着人换马了,不带人也要等到休息的时候,才能换马。
皇帝为碌王准备的这些护军都是有些能耐的,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对于前往碌州,都是心中有怨气的。可一路行来,多数人心里的怨气都没了。碌王的骑射,将他们折服了。且碌王虽然确实如传闻那样,总喜欢哭哭啼啼,可……又不大一样。他们觉得,跟着这样的碌王,即使在碌州生活艰难了点儿,但不会吃亏吧?
碌州,到了。
刚到就给了敖昱一份大礼,有盗匪在洗劫村庄。
这可是官道旁边啊,是碌州与佘州的边界了,况且他们一路行来,两百多人,快五百匹马了,这动静可不小,这些人一定听见了,却依旧抢劫。肆无忌惮都到了这种地步了?
敖昱拔剑在手:“驾!”
护军们想到了他们不可能坐视,但没想到,王爷自己冲上去了!
“驾——!”
王爷,你记得你怀里还抱着王夫吗?!
盗匪们发现这群陌生骑士真的冲过来了,这才赶紧逃离,却依旧不舍抢夺来的财物,甚至还有扛着衣衫不整女子和拎着孩子的。
好大一颗人头冲天而起,后续的护军冲上来,敖昱便不动了。昏沉沉的小月亮抽了抽鼻子,睁开了眼睛,敖昱把他拽下了被子,让他看外头血腥的杀戮。
护军们留下了十骑以防万一,看见他这动作,顿时眼睛又瞪大了。
他们王爷骑.射.精.湛,且敢杀人不稀奇,毕竟他原就有混世魔王的名声。但这位京城第一的茂与公子,又被称为貌玉公子,就听说他琴棋书画是极好的,一路上也见了,他确实病弱,这再给吓个好歹的?
——说来也怪,为何王爷不留在兼州荼沛,好好养着呢?有时候也说不清,到底王爷是不是宠王夫了。
因发热有些湿润的凤眼在外头瞟了一圈,小月亮便兴趣缺缺地又把脑袋缩回来了。
“喝水吗?”敖昱却轻轻碰了碰他。
“嗯……”他刚应了,敖昱就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水囊,将在胸膛温着的水喂给他。
“我臭烘烘的。”喝了水,润了喉咙,脑袋也少有的清醒,小月亮低声委屈道。他背脊上的伤越发严重,甚至开始溃烂,他觉得自己都是尸臭味了。
“不臭,还是荷叶味儿的。”
敖昱亲他的鼻尖和额头,小月亮的嘴噘起来了:“还没长大呀。”
“快了,就快了。”
“阿昱……”小月亮念叨了两声,就又昏睡了过去。
看似很清闲的小月亮,其实也在战斗,他在努力活下去。即使意识不清,喂药他就喝,多苦都不会躲。吃饭他就努力向下吞咽,即使看得出来他想吐,也死死咬牙忍住。
敖昱亲亲他的大脑门,他一定要把小月亮养成前世的样子——可能一次吃十二个大包子有点困难,但四个包子应该可以。
在心里给自己打着趣儿,这场小小的战斗已经结束。
“怎么还有抢孩子的?”护军们将被抢的物品拎了回来,被抢的村人都是穷困之人,被抢的都是食物,最多的是用豆渣做的豆饼,这玩意儿他们都用来喂马。盗匪抢女子可以理解,但这抢孩子,还是小男孩,实在是莫名其妙。
“那是猪崽儿。”狄季安说了一句。
护军中有三分之一人愣了一下,杀人时手稳心黑的他们有人竟吐了。
“只听说过北胡三州乱,这可真是……”
村子里的幸存者也都被搜出来了,男丁全灭,活下来了二十几个年轻女子,四个孩子。搜村的十几个护军都脸色难看,原来他们发现有个女子因被剁了腿流血而亡,她的腿,正在一旁的锅里煮着。虽然害了她的人,必定已经死在了众人的剑下,但众人依旧觉得心中发怵。
“带上吧。”
女人和孩子,此时此刻是给救下了,但若他们转身就走,这些人转身也就死了。
“大人!我们会骑马!会做饭!会宰羊杀牛!”一个女子带头跪下,给敖昱连磕了三个头。
给他们匀了些骡马,女子们瘦得皮包骨,却都能驾驭得住马匹,最强壮的几个,把孩子放在身前。
队伍重新出发,狄季安凑到了敖昱身边:“王爷,那些盗匪……胡汉掺杂。”
“知道了。”
到州府石欣的路上,虽然短暂,却让敖昱小小地见识到了碌州情况。
江湖世界的陇西四郡也有狼部人居住,但那是通过正经手段进来内附的。
大梁关外的胡人以戕人、鹄人,与饕人为主,戕人最强,鹄人次之,饕人这名字最强的最弱。
目前看来,大梁抛弃北胡三州的行为,确实降低了朝廷的财政负担。异族发现入关很容易后,数次劫掠三州,三州当地的军民还是极其强悍的,但也是悲壮的,主要大城至今都未曾陷落,但除了大城之外,无数村庄被反复屠戮一空。
如今胡人大队入境,大城便紧闭门户。胡人发现确实劫掠不到后,也曾经想过更深入中原,结果就被打回来了。他们跨越背后三州的时间,足够下一梯队的佘州、汀州集结兵力,待他们和这两州的军队打起来,更多的军队已经调动过来了——这说明大梁的军队和将军确实都够强。
北胡三州的禀州有一任的知府向朝廷发出过质问“汝可行,吾何不可?!”
佘州和汀州能这么打架,为什么我们三州却要糜烂?这份奏折却杳无消息,这位大人在与饕人的守城战中,身中流矢而亡。
第105章 (捉虫) 碌州征战
105
胡人以为得了便宜, 闹了几次,发现一过北胡三州,必定死很惨, 便也不这么干了。上一回他们过了北胡三州进入中原, 还是四十多年前, 先帝时候的事情了。三胡也明白了大梁的底线,只要不是大军进驻,别干出屠城的事情, 北胡三州, 随便他们祸祸。
这里散落着大梁的几座城市,但完全没有大户人家建立起来的坞堡山庄, 百姓耕地都不需要地契,相对的,到底哪里是耕地,哪里是荒地, 也完全分不出来。正常情况下, 即使是大雪盖满地的冬天, 也是能从平整程度上, 分出来的。
碌州这地方,耗子都能饿死,胡人几乎就是把三州当成了一片混乱的草场——戕人曾想迁移一个部落过来, 长期驻扎,将这里变成自己的草场和进入中原的前站。但中原大臣缺德, 却不是傻子, 立刻派兵把他们给打走了。他们打完了就撤,依然把北胡三州扔在原地。
到了如今,没有任何一个大部落能驻扎在这, 大梁的文武官员也已无力,三州成了三不管州。
在这里,能看见种地的,也能看见放牧的。但种地的不一定是汉人,种地的也不一定是胡人。抢劫的不一定是胡人,保卫家园的也不一定是汉人。除此之外,这地方还有大量混血。汉人的城池不让他们进,若非自己部落里长起来的,胡人的部落也不接受他们,在外流浪的多是这些人。
甚至在来的路上,敖昱还捡了几个婴儿。连衣裳都没有,就在荒地里扔着,队伍稍微来迟一点,这孩子不是冻死就是让野狼野狗叼走了。
终于,他们一行人到石欣了,这座城市有个温柔的名字,却是碌州的州府,屹立两百多年,见证了多场胡汉之争。碌州都指挥使唐扬与碌州知府森祈兴,匆匆忙忙出迎,把敖昱一行迎进了石欣的一座大宅。
“殿下,王府还在建设当中,委屈您了。”森祈兴接连告罪,唐扬在他身后,也是额头冷汗涔涔。
即使被抛弃,唐扬和森祈兴还是对朝廷充满了敬畏,或者说,他们对离开这里还怀有期望。
谁都知道,碌王被皇帝厌弃了。但皇帝还在用各种行动表示“我对弟弟还是很宠爱的!我都是迫不得已的!”
大梁藩王的权力历代来,已经被削得差不多了,除非皇帝格外宠爱,否则新帝登基后,他的兄弟就要前往封地。藩王基本上就是被养在当地的大院子里,每年领上万八千的俸禄银子罢了。没有任何行政权,更没有兵权。但到了碌王姜焕安这里,皇帝在他的册封圣旨上,明确罗列出了碌王对碌州的权力——等同于开朝时的藩王,碌州是他的封国。
众臣必须跟着皇帝演戏:“陛下仁慈。”“陛下您对碌王太过宠爱了!”“陛下兄弟手足之情,实在让人感动!”“请陛下收回成命。”
谁不明白?可要的不就是这点遮羞布吗?去招惹碌王的,就是要掀开真龙的遮羞布,真龙能不给他一巴掌吗?卢安宏就是直臣演得久了,没成真直臣,成了蠢货。
碌州官员觉得晴天霹雳,这“大馅饼”落下来,真是想砸死他们这群已经是弥留之际的穷叫花子啊。
还觉得他们不够惨吗?尤其是知道了敖昱在京城,以及路上的丰功伟绩,唐扬和森祈兴是真的坐在一块儿抹过泪。
“孤稍后要做些动静大的事情。”敖昱道。
他还在兼州的时候打听过碌州主官的事情。
知府森祈兴是铭国公的外室子,科考取士登科及第,结果这一辈子就都外放在外头了。二十多年官场生涯下来,大梁破破烂烂的地方,都让他转过来了。没听说过森祈兴有什么出色的政绩,可这人能把这些地方转一圈,从县令当到知府,活到现在,还在碌州坐得稳稳的,且和武将们关系都不错,就说明他至少会做人。
都指挥使唐扬的情况就简单多了——上级死了依次增补。旁的地方连升三.级十分困难,这地方大将小卒,只要活着,这辈子总能碰上两三次。文官还有胆子大的寒门子弟,咬 牙过来的。武将多数情况下是宁愿打断自己的腿,也不想过来接手,都是三州本地的军户子弟撑着。
(敖昱的护军是高级点的卒子,不是将官。和碌王一样,倒霉小趴菜罢了。)
在胡人没有大规模入关,武将们也很识时务,不会到处瞎逛的情况下,为什么碌州的武将升官还这么容易?那就是盗匪了,连兼州的人都知道,碌州的盗匪就像是狼。
春夏秋,就不见踪影,偶尔出现就是十几二十人的小股人马。
可一入了冬,就结成四五百人,甚至八百人左右的大团伙。小的村镇就从正面攻破,大的城寨,他们就混进城内作乱。甚至这些盗匪本身的目的都不是抢夺财物,而是杀人和被杀。当官的,反而成为了他们的攻击目标
这地方是盛世中的乱世,人间地狱。
此时,听闻碌王要闹个大的,森祈兴顿生不解,还带着几分惶恐:“殿下是要亲自监督建房吗?”
虽然说越穷的地方越好搜刮,但就这破地方,当官的多数都很清廉,也不敢不清廉,能在这儿活到成年的都是命硬的刁民,当官的绝对没他们命硬。
“不……”敖昱应付地回答森祈兴,却一直看着唐扬,“你跟着我一块儿去。”比起森祈兴,手握兵权的唐扬才是不安定因素。他没时间一点点观察,收服他了。
唐扬果然也更硬气,脸色一变,冷哼一声便站了起来,他这是要走。敖昱拿起桌上的茶壶,朝唐扬脸上就是一扔,唐扬下意识抬手遮脸,敖昱直接用刀柄去捅唐扬的肚子。唐扬毕竟是碌州活下来的老将,热水淋头,眼睛还强睁着一条缝,见到敖昱的动作,另一条手臂摆过来一拦。
他没想到,敖昱这少年王爷的力气还真大,且一击未能奏效,敖昱直接一扭身,以肩膀撞向了唐扬胸口。
他这一招一式,走的不是寻常世家子弟花架子的招式,倒像是武勋世家的格斗招式。唐扬躲开了要害,但终于被敖昱撞得一个摇晃,也正是这轻微的摇晃,下一刻他便觉得肋下剧痛。
意识到要坏事,唐扬咆哮一声,忍痛一脚蹬了出去。他还是收了力气的,担心给碌王踹个好歹,可明明踹在了碌王身上,这千娇百宠的王爷一声不吭,反抱住了他的腿,直接把身材壮硕的唐扬给掀翻在了地上。
唐扬胸口直接让敖昱用膝盖顶住:“你到底——!”脖子上挨了一下,唐扬昏了。
森祈兴:“……”换个人,他已经提刀子跟唐扬一块砍了,可这是碌王。森祈兴站在那还苦思着,事情已经结束了。
敖昱喘着粗气站了起来,满眼是泪,唇边是笑:“真吓人啊,唐将军真是勇猛,社稷之福啊,哈哈哈哈!”(都指挥使是官职,一般官职做到这个位置还会有个永健将军、奋威将军之类的封号,称呼将军也是对的)
“……”森祈兴怀疑碌王已经疯了。
“孤将王夫留在石欣了,护军统领狄季安有孤的遗书,一个月后若孤没回来,他就能把遗书用上了。有这份遗书,森大人该是能被调回京城,就是可能要降级任用。”若没有这句话,森祈兴退出去就要叫人了,
森祈兴真没有期待碌王死在外头的,真没有。
【宿主呀~你不是不善近战吗?嘿嘿嘿~】
【拼命罢了。】
【……】想打趣的苹果醋被噎住了。
敖昱睁着一双发红的眼睛,带着不足百人,其中还有个昏厥的唐扬,冲出了石欣,恰好在他们离开后,碌州开始下雪了。这一群人就消失在了风雪中,只有森祈兴在风雪的城楼上送行,他甚至怀疑,碌王就是去送死的,或许,就为了他死了好让小王夫回京?
果然,只有富贵人家的少年人才会为了这些情情.爱爱的事情,要死要活的。
二十五天后,石欣城外狼烟升起。
这是有盗匪来攻了,城门紧闭,士卒上了城墙,百姓关门闭户,也有邻里亲密的百姓,将孩子集中到一起,男女都举着刀兵护卫在周围——这地方,多数女子的彪悍不输男人。
“娘的!是王爷剿匪回来了!快给老子开城门!”唐扬扯开大嗓门,在城外嘶吼。
听声音还真是唐扬,森祈兴攀着城墙,朝外张望。有眼神好的士卒也跑过来道:“是将军。”
“再等等。”森祈兴道,他们这儿也不是没有将军让人劫持,诈开城墙的事儿。
“给你们两个人头!你们拉上去看见就知道了!”唐扬也算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骑马跑回队伍,拎了两个人头回来。
城墙上放下了篮子,将人头拉上来了。篮子还没拽到跟前,森祈兴已经大笑一声,提着袍子朝楼梯跑去了:“快开城门!”
在他身后,是士卒们惊喜的声音:“是花赤不腊父子!”
“是花赤不腊!”
花赤不腊是鹄人的语言,意思是“黑巴掌”。花赤不腊生下来,脸上就有一大块像是巴掌印的青黑色胎记。花赤不腊的父母是谁无人知晓,人们知道这个人的时候,他就已经是杀人不眨眼的大盗了。
等名头大了,花赤不腊便建了个花赤部。春夏归入鹄人的部落,在草场上放牧。秋冬则在北胡三州随便找个州,占领一个村镇,以百姓的积累和……百姓本身为食,快活过冬。
他其实有很多儿女,但其余的孩子听说都让他连带着孩子的生母一块儿吃了,只一个同样脸上有青黑色胎记的儿子,让他亲自抚养长大。这个孩子,和他父亲是相同的魔鬼。
城门开了,城外的骑士依然很守规矩,也不想都到家门口了还引发误会,他们大多下了马,手中也不持兵刃,牵着马匹缓缓而行。只两人纵马而来,一个当然就是唐扬。
不久前唐扬该是打理过自己,好让士卒能认出来。脸是干净的,头发也扎得齐整,大胡子应该是割过,参差不齐,但总算没遮住脸。
另一个,脸上露出细小胡茬的年轻人,正是碌王。而唐扬的马,慢了他半个马头,这是这位老将恭敬的表示。
两人越来越近,恶臭味也越来越浓。
人和马的身上,都糊了一层厚厚的污渍。森祈兴认得这种污渍,这是一层又一层的鲜血和人身上飞溅出来的其它玩意儿干涸后形成的。更何况,两人的坐骑两侧,还挂着一颗颗狰狞的人头。
要是他们大半夜回来,绝对会吓死俩仨的,妥妥的阴兵过境。
“孤要回家。”
敖昱低头看了森祈兴一眼。
“王夫还在之前的宅子里。”森祈兴赶紧道。
敖昱一点头,双腿一夹马腹,马儿窜了出去,姿态流畅熟练。
森祈兴看了两眼,再回来看唐扬:“唐将军,哪儿来的这么多人,没听说你半路上调兵啊。”
唐扬叹一声:“一路上收下来的。我是知道什么叫‘韩信点兵,多多益善’了。快给安排个军营吧,别的不要,可得多烧洗澡水!还有,带回来的这军人里不少是女的。”
“女的?”森祈兴有些惊讶,却不多。
北胡三州的女子,即便汉女,也多精于骑射,且学过两下子的,否则遇见事了跑都跑不了。
守城的时候,女人上城墙不是搬运辎重,而是跟着一块儿杀敌。当然,外头游荡的,也少不了彪悍的女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
但京城里来的碌王这么快就招了女子在自己麾下,可实在是……
“能射箭能骑马能杀人,跟得上队伍。”唐扬伸出四根手指头,“殿下就收下。”
这在别的地方是很高的要求,在北胡三州八到十岁的童儿都有不少能达到这个要求,这破地方穷,但牛马羊却有多,可算是另类的“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了。
能收起这么多人就不奇怪了,难的是短时间内让他们服从命令。森祈兴又看了一眼外头,距离城墙百步的时候,这些人就分开了,只前头两百左右的人过来,其余人在原地坐下——还是防着守军出现误会,分批过来。这哪里像是一群杂兵?比多数老兵都稳定又安静。
让森祈兴在意的,还有唐扬的称呼,他称呼的是“殿下”,神色间的恭敬是实打实的。
他压低了声音:“你……碌王……”
“殿下。”唐扬正色,“别的不说,带兵杀贼,我老唐服气。”
让唐扬这个老杀才老油子服气,森祈兴觉得,他或许也该服气一下了。
敖昱回到了暂住的大宅,狄季安在前头带路,把他带进了小月亮的房里。
看见小月亮的瞬间,苹果醋都暗暗惊呼,但不敢出声,怕扎宿主的心。
小月亮的脸和手,都在开裂,一道一道裂开的口子,深可见肉,或不见血或只有很少的血,但这种伤口,不问便知,是极疼的。
敖昱撩开被子,果然,悦溪的脚底也是一道道裂开的口子。
“大夫说王夫是水土不服。护军里有人从京城带了泥土,王爷您看要不要沏水给王夫喝?”
水土不服就喝家乡的土,这是个土偏方,其实还是很管用的,前提是别吃进去什么寄生虫。可小月亮目前是气运低谷,敖昱一听便摇了摇头。
“拿点伤药来。”
“是。”
狄季安以为敖昱是要亲自给王夫上药,可药刚放下,敖昱就把自己裤子脱了。
“王爷!”狄季安吓了一跳,等看明白了,脸都白了。
敖昱的大腿血肉模糊,这是骑马骑的。
狄季安顿时后悔,他怎么就没想到呢?
碌王的骑射再如何精湛,以他在京里骑马的时间,也不可能在腿上磨出茧来,一路奔波,之前没跟着敖昱一块儿出去的,就有不少护军是因为身体原因。
敖昱取出了匕首,烧红之后割去烂肉,按压出脓血,这才给自己撒药裹伤。
他全程脸色不变,狄季安看起来却要吐了——这种伤口吓不住狄季安,可想想这么干的人是碌王,狄季安就要吓吐了。
“你们按照过去那样照顾王夫,孤在旁边歇一会儿。”
敖昱在房中的矮榻睡下了,眉头紧皱,却睡得极沉。
狄季安轻手轻脚地收拾了地上的污渍,他出去扔东西的时候,也得知了碌王这段时间出去的作为,他不由得想到了一个词——天生将种。
狄季安过去总是在肚子里这么夸赞自己的,他比同龄人强得多,只是他父母早逝,还懵懂的时候便让族叔夺了家产和爵位,幸亏小姨和姨夫,才留下一条活命,但一切也都是从头再来,奋斗半生,本以为跟着碌王是完了个彻底,但这是……还有点奔头?
三更半夜的,敖昱睁眼了。
房里靠着他这边燃着一根孤零零的蜡烛,狄季安亲自守在一旁,见状压低声音问:“殿下,灶上热着饭,可要吃吗?”
“嗯……”敖昱站起来,走到了床边,轻轻掀起幔帐。那边伸手不见五指,他什么都看不见,只能闻到淡淡的荷叶香气,伴随着血腥和伤口腐烂的臭味。他深吸一口气,转身大踏步走了出去。
苹果醋叹气,大黑鱼现在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如何在最短的时间里,杀最多的人上面。妥妥的杀鸡用牛刀,碾压局,却也是辛苦局,毕竟他现在可是啥都没有的血肉之躯。而要在冷兵器时代收士卒之心,带兵如子与同甘共苦,从来都是不破的法宝。
敖昱其实不是太饿,他在外时,每天士卒们会至少吃两顿饭,且四顿饭里,至少有一顿是热食。他很熟悉草原,这里和江湖世界的地形当然不可能重合,但草原就是草原,有些既定的规则是不变的。
另外,碌王本身也有着些特别的天性,对于空气中风和水的感知十分敏锐,还有远超常人的方向感。他的身体虽然是新的,但却是复制自原主,原主也会是一个强悍的武将的,三州之地也该是原主展现天资的地方。
【宿主,你说小月亮是怎么发现你的?】敖昱在吃饭,唐扬和森祈兴还没来。苹果醋终于能问一些让他疑惑许久的问题了。
【他不知道,这是他最好的选择。】整个世界的权力架构,十几岁的孩子能做什么?敖昱若和他一样的身份,同样无力。以他当时的情况,留在京城怕是要没命,当然只能跟着碌王跑。
【呃……】完蛋,本来是给自己解疑,顺便让大黑鱼开心一下的,苹果醋都准备好了大喊“天造地设”“命里注定”“有缘千里来相会”。结果,让大黑鱼更阴沉了。
这世界的大黑鱼,大概也许可能是个真反派BOSS了。可苹果醋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哭唧唧去劝的想法,反而……还想喊666,或许是坏掉了吧。哈哈哈哈哈!可是好开心啊!
唐扬和森祈兴这回都带了人来,碌州的大半套文武班子——本来这地方文武就不齐,还有很多人在各城驻扎着,不能动。
敖昱睡了大半天,这些人都清楚了他的战果,至少表面上都低眉顺眼的。
他们来了,敖昱就不吃了。
“孤明日一早还要出发,两百人。你们要做的,就是守城不出。那些人头都好好处理,有名的头目用木头盒子装上,写好姓名,以及他们的‘功绩’。”
唐扬真切地关心问:“殿下,您不休息?”
“没必要。”
敖昱就真的天亮时出发了,他彻底将自己变成了杀神,他是没在意手下的着装的,但他第三次带人出城时,众人就将衣裳换成红衣了,人称血骑。
流泪狂笑着杀戮的敖昱,也得了一个“爱哭鬼”的外号。
天道:这么个爱哭鬼?!
苹果醋:你看有一个错别字吗?我家宿主可是反派榜单上的金牌得主!你去问问他之前世界的天道,哪个不是对我们交口称赞的?我家宿主向来遵守反派的职业道德,只会多干,不会偷懒!
天道:……那你家宿主还真是很正经的反派呢。
第106章 人头滚滚
106
天道不是直接降下惩罚, 而是主动过来斗嘴,就说明宿主的这个空子钻的没问题。因为宿主的行为够“反派”,只要踩着这个底线, 天道顶多发发牢骚。
苹果醋得意, 他现在也是十分会分析的系统了呢!
不过, 这个世界的天道,真讨厌!如果不是大黑鱼现在不方便被打扰,他就劝大黑鱼主这世界他们只拿保底得了, 最好把世界闹得天翻地覆。
刚开春, 道上还没完全化冻,就有一辆大车离开了碌州, 踏上了前往京城的道路。
这是碌王在第一个就藩的年头,送给他皇帝哥哥的礼物。
因为要给皇帝哥哥一个惊喜,所以碌王提前送进京的圣旨,只是说了礼物这么一件事, 算是报备一下。
皇帝表示:“朕确实有几分期待。”
他在冬天时已收到密报, 知道碌王一直在带兵杀匪, 然后他就将这密报调低了两个级别, 让内廷不再直接呈递到他的案头了。
碌王是个什么人,皇帝自认为比谁都清楚,就是个娇宠出来的宝贝蛋。他怀疑送密报的探子是意图回京, 这才编造了这许多谎话。
果然碌王就不是去杀敌的,这是去刮地皮了吧?就碌州那破地方, 也不知道让他刮出来了什么玩意儿。
于是, 这一大车的人头,盖着帆布,挂着贡品的名头, 就这么一路无人查地入京了。
有腐臭味也没人怀疑,臭鳜鱼、鲍鱼、咸鱼,或是一些干肉,也会有类似臭味,但也是金贵的贡品。包括皇帝在内的京城众人也猜测,可能是风干的牛羊肉之类的。
即使……从各个途径送到京城的线报,都说是人头。
皇帝私下里甚至笑言:“哈哈哈!碌王花钱散播的谣言吧?就为了给自己弄点军功,好回来吧?这孩子,从小到大就是根本不会撒谎。”
皇帝说的话没传出宫外,但是,众臣想得都差不多。
京城第一纨绔出了京就变成神挡杀神魔挡杀魔的将种了?没听说半路上卢安宏一个老得掉渣的文官都把他打哭了?
于是,在大梁君臣十分一致地看乐子心态中,这辆大车直接进了前殿广场。
敖昱曾反复叮嘱押送的百户,若车上的人头半路给叫停了,也别反抗,藏几颗有代表性的脑袋在行囊里,进京时再背出来。
敖昱人头带来的震慑和惊吓,可他都没想到过,车能进前殿广场……哪怕进宫门的时候让守门的侍卫看一眼呢?从这点看,皇帝对碌王也是真的信任了,半点都不认为车里会有危险。
感谢原主,他哪儿是纨绔,根本就是个傻白甜。
笑呵呵的大梁君臣,怀着看戏的轻松心情,命令随队的百户扯下了帆布。
这位百户叫李熊,人如其名,长得就像是黑熊成精,浑身黑毛,露在外头的手伸出来都是黑乎乎的。敖昱当时找唐扬要人的时候,说要一个憨子,唐扬立刻就把李熊给推出来了。
李熊不但憨,还胆子大,头一次进京就碰见这种大场面也不慌。此时看着这些人脸上的笑模样,还暗自琢磨:还以为只有王爷和王爷的护军不同,原来京里的大人们胆子都不小。
“啊——————”
扯下帆布的一瞬间,凄厉的喊叫声,把李熊都吓得一激灵:原来是想多了……
人头确实都经过了处理,但碌州缺盐,这些作为战功的人头也不能清洗,砍下来时候是啥样就啥样,否则被认为是杀良冒功怎么办?因此只拿石灰埋了埋,做了极其简单的脱水处理罢了。也就特殊人物,被放在了防护的木盒子里,又额外加了石灰和木炭保存。
冬天碌州寒冷,可京城本就比碌州温暖。这一车脑袋出碌州的时候尚未化冻,历经两个月的时间越州跨府,到京城时,已经春暖花开。一些脑袋还是烂了,蛆虫蠕动,甚至爬出了成熟的苍蝇。
皇帝第一眼便看见一颗脑袋的眼皮动了动,一团蛆虫从眼窝里蠕动着滚了出来。
“呕!”皇帝吐了。
李熊跪在了地上:“哇哇哇!臣有罪!臣只想着给陛下个惊喜,未曾想到惊吓了陛下,臣有罪!”
虽然没想到整车人头都进了殿前广场,但敖昱安排的话术还是没问题的。其他士卒在他的哭嚎声中,赶紧把帆布盖了回去。
唐扬推荐李熊时,表示他除了是个憨子,还有三大优点:力大无穷、嗓门奇大,以及听话。
他的脑子有点问题,记事是能记住的,可就是不会转弯。属于学会了三加五是八,问他五加八是几,他表示“不知道,没学过”的人。
敖昱将如何行事给他一条条罗列了下来,李熊全记住了。
殿前武士已经要上前抓他了,一步之遥,让擦了嘴的皇帝抬手叫了停。
这事是皇帝要自己要在殿前广场这么干的,满朝皆知,外头市井百姓也都在聊。如今他出了丑,把人家抓起来,算什么道理?
(敖昱:从小月亮的与原主的经历便可知,当今这位,果然又是一位既要又要之人。这种皇帝,史上颇多啊。)
马车被赶下去了,太监上来快速将广场打扫了一番,君臣都从广场移步去了金殿。李熊也跟着去了,高大雄壮的汉子尽量勾着腰,反而更显得他虎背熊腰的。
不少大臣都蔫头耷脑的,吓晕的被同僚救醒现在脑袋还昏沉着,吓吐的身上是酸臭味,更惨的是被吓尿了的,可现在总不能说“陛下,臣裤子尿湿了,还请让臣回去换一下衣裳。”只能忍着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不适,安慰自己“官服颜色深,没人看见。”
李熊一进大殿就跪下了,摆出了一张憨厚的笑脸。还是皇帝让太监下去,把他带到玉阶前。
“那车上的……”
“启禀陛下!都是我们王爷带人杀的盗匪!还有越界的胡人!”李熊又扯开了大嗓门,在室内的宫殿里,传来一阵嗡嗡的回声,皇帝也震得脑瓜子疼,嚷嚷完的李熊从怀里掏出一封奏折,“这是那些盗匪的名单!都查有其人的!”
皇帝第一反应还是碌王杀良冒功,想着:这小子胆子是真大,是有点疯癫了。
可他看向李熊,他特意让李熊跪得这么近,就是为了看他的脸。这是个憨直的鲁汉子,他说“我们王爷”,说的时候忍不住挺了挺胸,两颗小圆眼睛瞪得老大,那崇拜和得意不是假的。
“兵部,查验人头。”沉吟片刻,皇帝只下了这么一个命令。
“等、等等!陛下!这查验完了,不是得论功行赏吗?我们王爷说了,他个人不要什么功劳,就是王夫到了碌州不适应!我们王爷问,岳父家里,王夫过去用的床啊,被子啊,能不能都让我们给带回去啊?”
这句是背错了的,该是“悦家”,但悦家可不正是王爷岳家吗?李熊就记得王夫是王夫,没记得王夫叫啥名。
“我们王爷说了,皇上说过,以后他有了内眷,绫罗丝绸也不差他那一份,他也不要太花哨的。就雪蝏纱和紫色的蜀锦,蓝的要有多的,王爷也要!”
皇帝:“……”
众臣先是对着悦朗看,后来提到皇帝一群人都低下了头:“……”
雪蝏纱,薄可透光,且含金丝,若蜻蜓之翼,因而得名。蜀锦,那更是历来的贡品。
李熊说到这里突然哭了起来:“皇上!幸好您宠着我们王爷啊!也幸好您把王爷送来我们碌州啊!您记着我们碌州,您给我们送来了一个这么好的王爷啊!呜呜呜!您不知道我们碌州多穷多苦,王爷多慈善多勇猛!他对我们特别好啊!他杀了好多的盗匪啊!就现在这个时候,王爷大概还在杀匪呢!王爷说,他为国守边是应该的,可就是苦了王夫!呜呜呜,王夫也是好人啊!就是一直都在病中,我们全州的大夫都被请过去了!和尚道士都在门口念经,跳大神的萨满满街都是!全在给王夫祈福啊!”
这从李熊嘴巴里说出来的场景太美,众臣都神情微妙。心思灵动的,已经忍不住幻想出一场牛鬼蛇神的大战了。
“行了,行了。”
总算是将李熊劝住了,这朝会也就散了。该洗衣服的洗衣服,该换裤子的换裤子。
可当天李熊就带人去了悦家,悦朗当时真气得在家喝定神药呢。
他作为国子监祭酒(从三品)品级够了,但除非特殊情况,是不需要上朝的。今天却是皇帝让他去的,传话的太监说“陛下已知道大人的一片慈父之心,心忧小公子,特意请大人去问问小公子的境况。”
都逐出家门了,他就是为了让悦家跟这个孽障离得远远的!
可既然“皇帝已知道大人的一片慈父之心”,他就得去。若不去,就不是悦朗本人是不是慈父的问题了,而是辜负皇恩了。
你让皇帝当不了好人,皇帝自然对你就不会是好人了。
“逆子!逆子!”悦朗摁着脑袋叫唤。
“呵,与我侄儿何关?说到底,不就是一群老少爷们去看人家的热闹,结果自己成了热闹吗?尤其你!”这在一边冷哼的,是悦朗的弟弟悦贲,“哥,今儿晌午的时候,茶馆里说的,就都是你的段子了。”
是皇帝让把车一路送进前广场的,是皇帝让文武大臣一块儿观赏的,这事儿乐子最大的是皇帝,可皇帝能让百姓意识到这一点吗?那当然只能把乐子朝另外一个人身上引导了,不能找吓尿裤的大臣,是要逼死人的,手段也太过低劣。
那就找悦朗呗,显然他实在是不慈的,貌玉公子离开的时候,还受着家法的伤呢。后来皇帝赐婚,他虽然是个男的,但家里多少也该给嫁妆吧?同没有,太不是东西了。
悦贲甚至一人分饰两角,当场开始了他的表演。
“貌玉公子是私奔的?”
“私奔怎么了?人家跟个王爷私奔的,又不是跟的乞丐、货郎私奔,还有皇帝的赐婚,你敢说皇帝赐婚不合礼法?别说男的,谁家的女儿私奔出来一个藩王正妃,你看有谁不乐意的?”
“悦家不就不乐意吗?”
“所以说,悦家不是个东西呀!”
悦朗脸上通红,指着悦贲大口喘气:“你——你——”
“哥,我不也是悦家的吗?你看我都没事儿,你圣人言比我学得多,心胸该比我宽。哎?你现在这模样儿就对了!”看着悦朗捂着胸口翻白眼了,悦贲一拍手,“你小子快给你爹请假去!他这下至少俩月不用去国子监,不需要转着圈儿地丢脸了!”
昏过去的悦朗脸上竟然露出红晕,看来他竟然真有几分装的,只为了避开同僚奚落。
“老爷!老爷不好了!一群人举着碌王的旗幡,说是来给小公子收拾行李的!这直接就朝后院钻了!”
悦朗眼皮合得更紧,悦贲翻了个白眼:“呵呵,哥你这昏得可真是时候,快带着他们直接去我小侄子的清辉阁!要什么拿什么!”
“啊?”管事的看大公子悦泽。
悦泽长得高大舒朗,看着颇为洒脱,其实他为人是木讷的:“叔、叔叔……”
“一会儿闹大了,悦家女眷的清誉还要不要?你爹昏了,就是为了不和他们相争!”
“昏迷不醒”的悦朗眼皮一跳,额头青筋凸起。
悦泽还在犹豫,管事的却已经明白了,转身便出去了。
“叔叔,咱们就不能……”
“告状?明显碌王这是看咱家不顺眼,找别扭来了。从碌州来的,就是一群兵痞子。如今咱家已经让无数人看热闹了,你告到府衙或巡城兵马司,是要让他们在咱们府里打起来,还是在大门口打起来?”
悦泽脸色一青:“不、不能吧?”
悦贲道:“怎么不能?你觉得人家杀上门来是束手待毙的?以后有人问你这事儿,你就哭!”
“哭?”
“唉……我那侄婿的眼泪,传闻中可是说来就来啊。‘一脸为难说不出话来’总行吧?!总之别解释!屁都别放一个!所有想从你嘴巴里听你解释的人,都不是真为了悦家鸣不平的,那是要听悦家笑话的!你越解释,他们一扭头笑得就越多!”
悦家在大老爷装死,二老爷躺平的情况下,乖乖敞开大门任抢。五城兵马司的巡城兵马和府衙的巡街衙役都躲得远远的,不朝这边靠。即便这地方都是官员的大宅,但不多时也聚集了许多看热闹的闲人。
就看见悦府正门是四门大开,门槛都被拆了——贵客临门方才开四门,正常主人回府都只开两门。几辆挂着“碌王”灯笼的马车就在路边,前些日子拉人头进京的那辆没在其中,都是到了京城后置办的。
高大健壮的士卒,此时正小心翼翼地从悦府朝外搬东西,先是桌椅板凳,后来是大柜几案,再后来是一架拆下了幔帐的拔步床。
“这搬嫁妆吗?”
“哈哈哈哈,可不正是吗?”
“之前悦家没给东西,听说是漂亮小公子在北胡住不习惯,这不碌王安排人回来搬家具了吗?”
“哟!这树都整个儿挖出来了!”
碌州,敖昱计算着他们差不多该进京了,连续五天都没离开了,对下面人只说让他们准备着,许多人都猜测,他这次是要闹个大的。
悦溪没突然从床上跳起来,变得能吃能跑,他依然神志不清,昏昏沉沉。但他的脉搏,渐渐稳定了下来,他脸上和手脚裂开的,那一道道触目惊心的口子,也终于见到了愈合的。敖昱单膝跪在床边,轻轻地小心地,抚摸他手上未曾裂开的细小部分:“对不起,我只能让别人照顾你,对不起……”
敖昱站起来的瞬间,悦溪的手动了动,口中发出了一声含糊的呻.吟。
【宿主!】苹果醋以为敖昱没看见没听见,因为他转身了。
【……】敖昱没有回答,但苹果醋知道,他闭了一下眼睛,脚步未停【我会忍不住的,该走了。】
苹果醋:呜呜呜!我的赛博眼泪不值钱!
小月亮挣扎着睁开了眼睛,只在雾蒙蒙的世界里,看见了一个快速离开的黑色背影,背影消失,支撑小月亮醒来的执念也跟着走了,他又被拖入了一片混沌的黑暗中,陪伴着他的只有一阵阵的疼痛 。
背上的伤口很好忍耐,可味道真的是越来越臭烘烘了。手脚和脸上的伤口有些让人烦躁。它们丝丝缕缕地疼着,却难以忽视,似有无数细刃在不停切割他的身体,一些较深的伤口还有些灼烧与弹跳感,仿佛伤口的内部有什么想着冲出来。
更糟糕的是无力感,偶尔稍微清醒的时候,他能稍稍移动的只有自己的指尖与脚趾,胳膊和腿就像是没骨头的面条,让他彻底瘫在了床上。
大师兄不善近战。
阿昱不善近战。
我要做他的刀和盾,不是面条和面饼。说好的,他在前方大杀四方,阿昱在后方运筹帷幄。
阿昱,对不起……让你孤军而战了。
敖昱率领两千骑兵,带着七天的干粮,出发了。
兵部查验人头完毕,兵部尚书林安清将查验的官员与他们的奏折,一起带到了御前。
皇帝先看奏折:“真的?”
奏折说的挺多,但结论就是这俩字。
“曹侍郎与南北大营十位百户两位千户,一同查验。”林安清慢条斯理地回答着。
这位林尚书看着完全就是个清隽的文人老先生,身材消瘦,漂亮干净的山羊胡,但这位可是个猛人,当县令时便以带着村勇剿匪出名,当知府的时候还在剿匪,就这么从文人一路做到了兵部尚书。
朝中文人很喜欢他,因为他就是当代宣扬文武双全的标杆。武将也喜欢他,因为他知兵,不会瞎指挥,拖后腿,兵部查验军功的时候,也都服气他。
“臣等是挨个人头拿出来翻看的,确实为胡虏。另有二十三枚首级,乃是有记载的胡人小头领,杀我百姓无数。”
敖昱三个月杀的人头,可不只这一车。这都是挑拣过的,身上有很明显的胡人特征的。这事儿不该种族歧视,但没办法,他身份尴尬,真把汉人或分不清汉胡的混血脑袋送过来,八成这边就指他杀良冒功了。
胡人特征——外貌,这个因为脑袋缩水、腌制和腐烂引起的变形可能会错认。三胡都髡发,就是成年后依旧剃头,髡发的发型也多种多样,再加上胡人大多会戴耳环,还有人会黥面。对汉人来说,髡发和黥面可都是刑罚和侮辱。总之,综合多种因素,能确定,这些脑袋都是胡人。
另有二十三个单独放置的首级,都是有名有姓的大匪,他们虽然为祸三州,可远在京城也知其凶名。
皇帝忍不住问:“碌王他怎么杀的?”
林清安答:“多是拿刀砍的,还有拿斧子砍的。”
“……”皇帝要问的不是这个,而是——朕那个宝贝蛋爱哭鬼弟弟,他怎么真的杀出这么多军功人头的?皇帝思索片刻,问,“若林爱卿坐镇碌州……”
“臣不如。”林清安赶紧打断皇帝,还多加了一句,“碌王护军与属官中,也并无此等人才。”
“人才?”
“陛下,给臣五万精兵,充足的粮草,臣·或·许能在一年内,为您扫平碌州。”林清安举了个皇帝更容易理解的例子。
他能做到,但面对碌州一片糜烂,他需要的很多。碌王有啥?三百护军?除非皇帝给他挑选的都是能以一敌百的猛将,否则就得承认,碌王本人……以一敌万。
皇帝站了起来,背着手转了一圈:“碌王自到碌州,洗心革面,朕心甚慰。他要的赏赐,朕必定加厚给他。他王夫想要什么,都带走。碌州都指挥使唐扬、知府森祈兴辅佐有功,唐扬升京城中军兵马司副指挥使,赐忠勇将军县。森祈兴进兵部做个侍郎吧再给林爱卿加个臂膀。”
林清安:“遵旨,陛下英明,万岁万岁万万岁。”
待众臣退出去,曹侍郎到了林清安身侧,压低声音:“大人,这是要……”
林清安瞥他一眼:“忠心国事,为君分忧。”
两个千户和十个百户一路上也都在打眉眼官司,都不是刚考上举人的官场新人,皇帝这手段有多缺德,许多人甚至都亲身领教过。不过干这事儿的不是皇帝,是看他们不顺眼的上峰,且相比之下,上峰都没这么毒。
吃喝穿用再贵重,比得上大将和重臣吗?就碌州那破地方,没了这两个老人,碌王后方要不稳了。
“陛下不是极宠碌王吗?你先别说,我知道,能把碌王送到碌州,就知道这个宠……但也不至于这么绝吧?”
“嘿嘿,这事儿是要看陛下,但却又怪碌王。”
“啊?”
“你说,寻常人被发配到碌州那破地方,该怎么样?”
“这……赶紧跪下求饶?啊!明白了,明白了!还是老哥哥看得清!”
看陛下——把碌王发配碌州,是让他立下战功,声名赫赫的吗?
怪碌王——你怎么不像当初在京城时那样,日日哭泣求饶了呢?现在你这个样子,让朕出丑了啊。
当今皇帝姜焕定在位近二十年,正是大权在握,雄心赫赫的时候,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让他这么丢面子了。这对象还是一向废物的幼弟,能让他高兴吗?
“陛下对碌王确实是宠爱的,他身边护军都是善战之人,悦朗的小儿子说给他当王夫,就给了。如今就算将唐扬与森祈兴调走,那些护军也该是能保住他的命,只要他向陛下服个软,该是就没事儿了。”
“自然,陛下最是仁厚。”
因为仁厚,所以他的圣旨没急着送往碌州,宣旨的官员是要跟着李熊一块儿回去的。而李熊,他在大采购,多数记账,少数免费。
因为皇帝说了,碌王要给王夫的,就都带走。
有了这句“口谕”,李熊拿着敖昱给他的最大限度的纸条,四处砸门,如土匪强盗一般,从京城粮店里,带走了大量米粮布料。直到有官员找上门来,悄悄对他说适可而止。在他们第二次来警告的时候,李熊按照吩咐停手了。
此时李熊已经在京城折腾了一个多月了,这时候所有人都在等着看笑话——看他们怎么把这么多的物资带走。
“急报——急报——”一天之内,京城收到了三封八百里加急的紧急军情,分别来自碌州、禀州和崎州。
这三州都已经很清楚,他们已是弃儿,“正常”被劫掠,是不会出声的,就自己忍着。只有大军压境,中原危机,才会向京城告急。
综合三州的军报,京城诸人也才终于明白了,碌王殿下在到达碌州后的半年时间里,到底干了什么好事,对于他到底杀了多少人,方才有了一个“大体”上的概念。
“歇三日,则杀三十日”“人头滚滚,落雪成红”“贼遁民迎,从者如云”“碌州无贼,则冲州而出”“小部剿灭,大部搅散,灭之”“月余则草原不宁”“戕人大单于震怒,率十五万大军来袭!”
第107章 (捉虫) 垂帘听政……
107
三州急报只细节处略有不同, 却只数字有简略波动,或用词有差罢了。急报的大方向,是没错的。
京中众人以为——碌王到碌州, 靠护军找了数个知名大贼窝杀贼, 以其头颅请赏邀功。实则不过是谄媚于君前罢了。无奈这却非帝王之想, 算是弄巧成拙。
真实情况——碌王到碌州,以碾压之势剿灭盗匪,甚至攻入草原, 终于把戕人大单于给杀出来了。
有大臣出来道:“会不会是戕人本就有意往中原劫掠, 如今只是以碌王的剿匪当个名声?”
他们也不认为碌王能强到这个地步。
林清安道:“戕人大单于年过四旬,于戕人来说已是老迈, 最近两年,他已开始着力于培养儿子。”
“……”
年过四旬,意思是四十多。这种年纪在富贵人里算是壮年,但在平民里就算是长者了。在草原那地方, 即便贵族年过四十也是高寿了。再不谙边务的都知道, 草原最老实的时候, 就是他们当权者新旧交替的时候, 运气好甚至十几年都边疆太平。待新人上位了,大梁这边才需要警惕。
“碌王到底杀了多少人?”有大臣下意识问,问完了他被自己突兀的声音一惊。
“两年前, 禀州都指挥使方灭虏,便是因剿匪有功, 调任昌辉卫指挥使。其在职八年, 总斩首一万两千,最多斩首两千。”答的依旧是兵部尚书林清安。
北胡三州的武将,要么在努力活命, 要么就在努力积攒军功,朝外跳,这位方灭虏就是跳出来的成功者。他八年杀了一万二都没招惹来戕人的大部落围剿,碌王直接把老老实实带儿子的大单于给招出来了。
但碌王到底杀了多少人?还是没人清楚。
两日后,又有急报到,这次带来的是今年一月,碌王进入草原之后的大致情况。
大臣:“……碌王不会是连年都没过吧?”
“应该是。”
看着这几份急报,众人发现,其实他们最关心的两个问题,之前的急报已经说了——小部剿灭,大部搅散。
这就是碌王干的事情,五百人以下的小部落,直接剿灭,劫掠人口、牛羊马匹与财物。五百人以上的部落,打散之后,剿灭,与小部落同等待遇。
“族灭小部无数,千人至五千人之小部落已知有二十许,另有大部已知三家。”
文臣武将看着这几份奏报,都觉得太假。
人能干出这种事来?
碌王去年才十八,算上从京城到碌州他一路上赶路的时间,他到碌州还不到一年。
连林清安都开始怀疑自己之前的判断了,同样开始思考,是不是戕人早有单于继位,这是打着碌王的旗帜来劫掠了?商量了半天,大臣们决定“备战”。
无视碌王,任他自生自灭,自行备战。
但无视一个藩王不好听,所以就干脆不提了,当这个人不存在。他们自顾自开始调兵,防备戕人的十五万,甚至更多的胡人攻破三州破烂城防后,进入中原。
也不是他们心狠,实在是碌王……他已经自己带着五千骑兵,迎战去了。五千,根据战报,其中只有一百来人是他的护军,其余“收拢之勇士,且有女子”,这在各人的想法里,就一群散兵游勇。碌王就带着这么一支队伍,找人家戕人的十五万大军去了。
所有人的心中,都认为他已经死了。没死就是找个地方藏起来了,那大战之后,他也得“殉国”。闹出这么大的事情来,断然没有继续让他当藩王的道理了。
近三个月,各卫所的将领、士兵、军械、粮草,基本已经补充到位了。这种调动,已经很快了。但别说京城,就是全国各地能聊两句的人都在奇怪——胡人这回怎么来得这么慢?且军报怎么停了?
“戕人大单于死半路上了?”
李熊没回碌州,押着他的粮食,安安静静守在驿馆里。众人遗忘了碌王,仿佛也遗忘了他。
直到……一封红翎飞入京。
“捷报——!捷报——!”满城尽是捷报声。
“碌王杀戕人左大都尉于伏狮岭!其三万部众尽皆逃散!”
又两日“捷报——!”
“碌王杀戕人大单于!戕人大王子、二王子于绒草洲!杀敌过两万!”
又三日“捷报——!”
“碌王于贝昂托顿山扎下大营祭天!献俘于天子!祈王夫病愈!”
百姓欢呼,虽然他们是京城,仗打不到他们这儿,可没等他们打,仗就已经胜了,依旧是好事。就是……那个祈王夫病愈怎么掺和进来的?
皇帝和文武大臣:“……”全都处于呆愣状态。
后续各种情报送到京城,这些大人们才依稀了解了怎么回事。
伏狮岭杀左大都尉——这是两个半月前的事情。
但是,京城里的人当然觉得碌王的事情越来越假了,北胡三州其中两州的官员身处其中,也觉得这事儿……不太真……
至于碌州文武,他们的心情则比较复杂。他们都以为这位王爷是以自己的命平息戕人怒火去的。跟随他的男女士卒,也都是死士,完全没想过回来,怀着的是“我如今每多杀一个,便多赚一个”的心态。
所以这一份最先的战报,禀州和崎州是想看看后续。碌州看其他两州没报,也给压下来了,想跟着王爷战死、戕人退兵的捷报一块传回去,这样显得更悲壮些,能给王爷死后多争取些哀荣,或许也能如王爷所愿,让王夫回京去。
那时候朝廷在调兵遣将,禀州和崎州的文武在用书信狂骂唐扬和森祈兴,毕竟不能明面上骂碌王。
一个月前,碌王杀了大单于。
这时候三州已经意识到不对劲了,因为几乎见不着来犯之敌,可早该兵临城下了。然后有八百骑兵回到了碌州,带着包括大单于与其长子次子在内的,二十几个戕人重要人物的脑袋。
看着这些东西,唐扬不停拍自己嘴巴子,森祈兴一个劲揪胡子,只为了证明一切不是梦。
“殿下呢?”森祈兴小心翼翼地问。
“去贝昂托顿山了。”回来送信的士卒得意道,“对了,王爷说,你们之前要是没把军情报回去,就再等一等他。就说,王爷要给皇帝哥哥一个惊喜。”
贝昂托顿山,戕人王庭所在,戕人祖宗之地。
一个半月之后,佘州守军见到了献俘的队伍,除了戕人贵族,另有牛一万,羊三万,金银珠宝十车。
“陛下,我们王爷说了,他有陛下的宠爱,已经是藩王,足够了。他的战功自己赏赐,只求王夫可戴银龙冠。”
“碌王还在关外吗?实在是辛苦他了。”
“哈哈哈,陛下果然关心王爷。我们王爷说了,戕人还是不老实,所以他就在关外杀一杀他们……的锐气。说明年还给您送牛羊、胡姬,和更多的奴隶来!咱们碌州,也就这点玩意儿了!陛下,您将碌王封到我碌州,真是英明圣主!哈哈哈哈哈!”唐扬亲自送人来的,他笑得胡须几乎都炸开了,一边笑,一边拍着自己的胸口。
唐扬已经知道,皇帝要把他从碌州调走了。这本是他的终生期盼,可这好事终于到头上,唐扬反而不乐意了。
调令一下,他立刻辞官,回碌州去!
“哈哈哈哈!碌王实乃我大梁之幸!”皇帝也大笑,“银冠自然是该赐的!不止银龙冠,金龙冠也可用的!”
“陛下!可别!我们碌王夫喜欢雅致的物件,更喜欢银子那灿亮的颜色。”
“哦?哈哈哈,好!好!”
待回了寝宫,皇帝坐在那开始喘粗气。他在金殿上有多开心,现在就有多生气。
内侍都低着头,房里只剩下了皇帝的喘气声。
——碌王的权力,可比初代藩王,他的封地可称为封国,只需以藩王的名义纳贡,却无需交税。官员自然也可按照他自己的意思,随意任免。
当初敢这么放权给他,因为碌州是一片废地,碌王是个废物。
他不折腾还好,他敢在碌州折腾,最终也只是勉强保命。但他是生是死,都是他自作自受,皇帝甚至都想好怎么给弟弟哭坟了。
且他失去了最后叫碌王回来的机会,因为碌王躲进草原深处了。
唐扬那话里很明白了,碌王能带更多的牛羊奴隶回来,那么,他能不能带兵马回来?这是明目张胆的示威。
如此桀骜的武将,已被他收服……也不奇怪,北胡三州就是一片弃地,他们不敬畏他才怪了。现在碌王兵力还不够,京城也能以庆功的名义将他召回,再等两三年若真让他将北胡三州治理稳当了,他手中至少能握住数万可用之兵。这才是彻底的不能动他了。
“呵呵呵,哈哈哈哈哈!”皇帝笑得咬牙切齿,“朕竟一直看错了!”
旁边桌上摆着这些日子的军报,他反复看了,可每每看过,总觉得自己在做梦。军报上的内容他都能背了,甚至看着封皮大同小异,他也能分辨出它们的内容。
果然,打开的正是他要的。
“胡皆言‘哭笑莫测,神魔难辨。’爱哭鬼……原来是这么个鬼。”
皇帝已经算是接受了这个现实,可堵着的那口气实在难受:“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在缺乏辎重,将少兵寡的情况下,短时间内近乎打废了戕人,说书都不敢这么说。可这个结果,岂不就是当年御书房的诸皇子错了?他这个将弟弟贬斥到碌州错了?
皇帝的手指头敲在桌上:“不,朕没错。”
没多久,市井间便有了传言,说皇帝早已知道碌王胸有乾坤,是个天生将种。但怕胡人警惕,因此和碌王做戏,假装是碌王被贬斥出去的。
被贬斥的王爷,如何可能给他如开国时藩王的权力?这就是皇帝和碌王配合灭胡的。
“皇上圣明!”
老百姓赞美着,觉得皇帝果然是将他们百姓放在心上的,北胡三州那等破落户,他也一直记挂着,将金尊玉贵的弟弟派了出去打胡人。
李熊:“呸!”
“啪!”李熊后脑勺挨了唐扬一巴掌,“别给王爷惹麻烦!”
李熊立刻缩着脖子,变乖巧了。
唐扬被调了,又悄无声息调回了碌州。唐扬私下里其实也极其得意,骂这群京城的官人们有病。
先前众人以为是唐扬的功劳,如今知道,完全是碌王自己疯,那还是留着唐扬吧。
之前许多人奇怪,李熊到底怎么把东西运走。
现在唐扬来了,送战俘,送人头,送牛羊,送金银财宝。来的人不少,能带走的东西当然也多了。不过,他们也把李熊记账的都给还上了,捎带又多买了许多。
与来时的两队人都大张旗鼓不同,他们离开时,却很安静。连碌王和碌州的旗帜都没打出来,看起来就是一群寻常的兵勇。
九月初,敖昱在离开小月亮近七个月后,回来了。
他没穿甲胄,外罩皮袍,内穿麻衣,皮袍脱下来就直接扔火里烧了。敖昱直接把头发全剃光了,将自己在药水里闷了一个时辰,几乎蜕下两层皮来,才裹上衣裳朝外走。
一开门,脸上糊着油膏的小月亮,正坐在游廊的栅栏上,抬头看着他。
“小月亮,我好想你,跟你说话,你都不理我。”
“你恶人先告状!我叫过你好几次,你都当没听见,还是跑了。”小月亮说着委屈了。
“我的错。”敖昱先认错,“别哭,油膏要掉没了。”
小月亮扁着嘴,鼻子和下巴都皱皱的,眼泪正在他眼眶里打转:“没哭!走,吃饭去。我早早让厨房,给你包了饺子。”他看着敖昱,“白菜粉条鸡蛋的。”
敖昱没带辎重,一路吃的都是劫掠来的肉食和奶制品,偶尔才有些野菜啃。再喜欢吃肉的,这个时候也得清清口了。
“小月亮懂我……我抱你回去。”敖昱还记得他的脚,那道道裂口,他踩着地岂不是踩在刀山上?
“你休息几天再说!我不信你大腿没事。狄季安什么都没告诉我,但我又不是没脑子。你……可是金枝玉叶。早些年我从树上跳下来都能砸折了你胳膊,更何况现在。没事儿。”
两人便慢悠悠朝正房走,小月亮的脚确实很疼,敖昱的精神没问题,可他这个十九岁的身体,就快崩溃了。
只吃了六个口味素淡的饺子,敖昱就停了筷子,直接回内室躺下了。闭眼之前,他看着小月亮笑了笑,这才闭上了眼睛。
敖昱一觉睡到了第二天的早晨,小月亮晃了他几下,叫不醒,便烧了烧银针,用针戳进他的指甲,敖昱颤了一下,睡梦中直接掐住了小月亮的脖颈,但他闻到了熟悉的荷叶香味……
敖昱睁开了眼睛——两人没商量过,小月亮却已很清楚他们的处境。
碌王必须是不败的,他可以睡一个好觉,但不能暴露出他疲惫至极的真相。
见他醒来,小月亮给敖昱喂了一碗蛋羹。敖昱看着小月亮,闻着他的香味,才把蛋羹一口一口吞咽下去。
【辛苦了。】
【我、我该做的。】
苹果醋最近一直盯着敖昱的各项身体监控数据,敖昱没受伤,没生病,但他就是个plus版本的疯狂加班工作狂。士卒还能轮班休息,他却只有一个。
每当敖昱某个方面接近猝死警戒线的时候,苹果醋就会疯狂嚎叫。然后敖昱就会停下来,进行适当的调整。
苹果醋成功达成“监控仪”成就……
大黑鱼一直在嗝屁的边缘大鹏展翅,以最极限的方式展示着,什么叫“活着就行”。
苹果醋甚至有种自己在玩“生存类电子游戏”的错觉,就那种有着无数参数,得时刻注意着小人死活,否则小人就会疯死、病死、饿死、渴死、冻死的游戏。
其实他现在身体状况还都在危险线的边缘,小月亮戳敖昱手指头的时候,即便那是小月亮,苹果醋都想变成瓶苹果醋砸他!
敖昱怎么说得睡个三五天,再说其他。
“自今日起,王夫参政。”
“见过王爷,见过王夫!”
虽然王夫体弱,来了北方就一直病到现在。
但是,碌王的威望,无人可及。此时此刻,他说太阳是方的,那太阳就是方的!
王爷也确实在政务上当起了甩手掌柜。他吩咐完,就让人抬来一张矮榻,就放在王夫身后,还让在两人间隔了一道帘子:“行,垂帘听政吧~”
于是,王夫在前边理政,他在后边睡觉。有时候睡醒了,就从帘子后边伸出手,搂王夫腰上。
众臣:“……”
“王爷是不是不善文治?”
“王爷在京里时,确实就有善战的名头。”
“这……王爷和王夫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善战,其实就是纨绔的名头。京城第一纨绔可不是白说的,当年进内书房读书的少爷们,除了悦溪,都挨过碌王的拳头。
这样一来,京城第一纨绔,和京城第一公子,听着倒确实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小月亮在差不多梳理了清楚了碌州情况后,开始行动了。他找敖昱要了十几个护军,直接塞进空有其名,无官、无兵更无民的废弃百户卫所去了。
众多的百户卫所分散在碌州各地,本该起到基本的护境安民作用,但因为碌州已经放弃乡村,专注城镇多年,百户卫所及它们所护卫的乡村,早已成为了一片白地。
这十几个护军都是自愿报名的,他们会各自带走两百人,重建卫所,重新成为护卫民众的屏障,甚至因为碌州太缺文官了,所以最初他们连文官的差事也得一并承担。
且小月亮行事并不急迫,他选择的百户卫所都是石欣城周围的。
他知道,百姓现在虽对碌王有了信任,可终究还是惊弓之鸟,没那么快重新回归正常的生活,守着石欣,守着碌王才能让他们安心。一切,还是要慢慢来的。
除了百姓外,还有归顺的部族。这些敖昱也扔给了小月亮负责,小月亮没一竿子将他们都支到草原放牧去。他有前世的经验,很清楚,这么干代表着,不到两年,部落族民的心就重新变野了。要统治部落,需要武力,需要利益,还需要不断维系的人情,却又要掌握好分寸,不能把他们吓坏了,更不能让他们骄傲了。
所以,小月亮以碌王夫的名义,邀请了部落的首领们前来石欣给碌王过生辰。
戕人首领一脸惊恐:“十月三十,是碌王的生辰啊,那是得去!碌王的第一个生辰,我们得准备点什么好啊?牛羊都得带上,对了,去找夫人要首饰!最好的汉人的首饰和丝绸!千万别吝啬啊!我和她儿子的命,可都靠这些礼物了。”
爱哭鬼碌王,短短一年,他在草原上,就成为了能让小孩儿直接哭厥过去,让大人吓得哭爹喊娘的存在,萨满嘴里的恶魔都比碌王亲切许多。
戕人自己都会想,他们现在是不是正在做噩梦?碌王不过是梦里才能出现的怪物。
碌州、禀州、崎州,北胡三州,碌州是在中间的,拥有三州最广袤平坦的土地。所以侵入碌州,在碌州北部放牧,后来又让敖昱杀得人头滚滚的,都是戕人。这也造成了鹄人和饕人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戕人大单于就带十五万铁骑杀向碌州,依旧没反应过来到底该做什么,杀神碌王把草原第一势力的戕人,硬生生杀散了……他们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的时候,碌王已经在昂托顿山扎营了。
真不能怪鹄人和饕人反应慢,他们都让戕人打怕了,听说戕人进攻中原,甚至不敢凑过去“帮忙”,反而收束族人。北胡三州已经没油水了,戕人想得到好东西就得朝大梁的腹地攻打,他们跟过去,只有挡箭和殿后两个用途。若戕人被赶回来的时候要弥补损失,那更得朝他们下手。
所以,这两族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得到战报消息的时候,他们比大梁的君臣更难相信。觉得这是陷阱,跑得更远了。等一切尘埃落定,不知道吓傻了多少人。
第108章 皮薄
108
碌王的请柬也送到了少部分鹄人和饕人部落的面前时, 这些人用最恭敬的态度送走了使者,扭过头来看着请柬的眼神,就比戕人单纯的恐惧感更复杂许多。
去, 还是不去, 以怎样的态度去, 这对他们来说,是个很复杂的问题。
“青面獠牙!皮肤青黑,一顿饭吃三头牛十头羊十个壮汉的心十个少女的肝!”狄季安在下面说书, 说的就是碌王, “张口就能吹出沙暴,咳嗽一声地动山摇, 他能将马变成长着獠牙的野兽,将最弱小的士兵变成虎豹一样的怪物!”
小月亮笑得打颤:“你出去微服私访一定安全,没人认得出来你!”
在后边“垂帘听政”的敖昱今天有点精神,小月亮才叫了狄季安进来。
不过, 敖昱这样子在下属们看来, 却是沉醉在了温柔乡里, 反正现在也不需要王爷去砍人, 无论关外还是京城,形势对碌州来说都一片大好。王夫处理政务,更是一把好手, 局势越来越好,那就一切无妨。
眼看着碌王的手搂上了王夫的腰脑袋挂上了王夫的肩膀, 狄季安立刻告退了。
“吃点东西再睡。”小月亮递给了敖昱小点心和一块儿奶酪。敖昱之前剃掉的头发长出了一寸多长, 披散在脸上,遮着他的眼睛,颇有些落拓不羁的味道。
敖昱吃下去后, 看着小月亮的笑脸:“觉得我这样好看?那我也当个头陀?”
“不要。”小月亮摇头,“你还是梳起头发最规整好看。这样不同的模样,偶尔看看就够了。”
和小月亮不同,敖昱每个世界的脸都不同,但在他们成为敖昱的那一刻,好像在小月亮的眼中,这些人就都一模一样了。
用茶漱漱口,敖昱又倒下了。
他睡着了,小月亮就去摸他的脸。
“别担心,以后不会再出……”敖昱嘀咕着,话终究没说完。
敖昱睡死了,小月亮叹了口气,亲了他的鼻尖一下,也只能亲敖昱的鼻尖。
依然没长大,但经历过一次……不,多次生死,他能淡定对待了,只要他们两个在一起就好。
敖昱渐渐恢复,却还是将政务交给小月亮,他则朝军营跑,开始正经筛选和训练士卒,建立更规范的军队。
小月亮不需要时刻盯着敖昱,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开始把武艺练起来。三天很正常的锻炼后,他脱皮了,手和脸,甚至脖颈都有,皮肤变得纸一样干燥又脆弱,碰一下就破碎地朝下掉落,直到露出鲜红的肉。
这不是正常锻炼后的情况,小月亮不想敖昱看见,却又不敢遮,因为知道他一定能看见。
他跟大夫说抹点颜色重的药膏,大夫说:“得让新皮长出来,不能闷着。且您这段日子,最好别见风见光。”
小月亮就戴了层面纱,敖昱一回来就把他面纱给扯开了,然后看他的双手。
“我不疼……不是太疼,真不是太疼。真的……”
敖昱明明面无表情,却又像是被突然打了一棍子的大狗。
“我没事儿的,我……我不折腾了,我一定保护好我自己。”小月亮赶紧把大狗,不是,敖昱抱住。
敖昱让他抱着,垂着头,让眼泪吧嗒吧嗒地掉落在小月亮的肩膀上,浸透了小月亮的衣裳——他这辈子是爱哭鬼,爱哭很正常。
敖昱细细查看小月亮的脱皮的伤处,结果发现小月亮的皮肤极薄且脆弱,上次裂伤后,可能落下病根了?是真正的“吹弹可破”,碌州这边的风更干,阳光也更烈,就这样了。
“我原本能在大雪里骑马 的。”小月亮郁闷,“我不打仗了,但在屋里锻炼身体没事儿吧?”
“你流汗流多了,皮肤都要出问题的。我给你找几个方子,敷脸,抹身体。”
小月亮:“……”
“好好养一养,过段日子,应该会好很多。”气运提上来,小月亮的状态应该会慢慢恢复。
“哦。”虽然噘嘴,但小月亮乖乖认了武转文。
十月中旬,族长们陆续来到了石欣,他们得到了王夫温和的接待,王夫竟然在短时间内学会了戕人的语言,并且穿着戕人的衣裳接待的他们,并在收到礼物后,也给了他们平等的回礼,王夫甚至透露出了想建立互市的消息。
至于碌王……他一直坐在一边,跷着二郎腿,歪着头,他看向他们的视线,就像是他们挑选肉羊的视线。
碌王会突然流眼泪,哭得特别伤心。眼泪还挂在脸颊上,他却又突然笑起来。他哭哭笑笑的时候,还会突然抽刀,直到王夫轻柔地将他握着刀子的手按回去。
戕人首领全都吓得将视线集中在王夫身上,一个比一个乖——若敌人是一个正常人,他们还能思考如何应付他,这就是一个疯子,还是和这位能让疯子听话的王夫打交道吧。
而随着鹄人和饕人首领们的到来,出问题了。
这一日,碌王夫安排了众人在郊外点篝火烤羊。
还没开始喝酒吃肉,一个大汉突然站了起来,用磕磕巴巴的官话喊着:“第一!勇士!杀!”
碌王夫正握着匕首切羊肉,闻言直接将匕首投了过去,大汉扬臂以护腕挡开匕首脚下速度分毫未……
“噗!”他挡开匕首的瞬间,一柄长.枪的枪.头刺入了他的眼窝,下一刻便带着红的白的,被抽了出来。却不是碌王或侍卫干的,而是王夫拿过随行侍卫的长.枪,就这样一.枪.解决了大汉。
碌王委委屈屈地抽噎着,将王夫掉落的幂篱给他戴上。
一个首领打扮的男人跳了出来,看衣着是鹄人:“巴勒特最敬佩勇猛的人,只是要比武,他鲁莽冲动,却证明了碌王的善战,碌王夫都如此强大,如此美丽,伟大的碌王必定不会在意的吧?”
原来是个鹄人部落出来的,他叽里咕噜地用戕人的话解释着。
哭唧唧的碌王看向戕人的首领们,问:“杀谁?”
一个戕人首领抽出弯刀,盯着那位依旧叽里咕噜的鹄人首领,缓缓走向他。
哭唧唧的碌王笑了,戕人们知道,这位戕人首领做对了,更多的人抽出弯刀,走向那个鹄人首领。
“你、你们疯了吗?”鹄人首领停止了那些无意义的狡辩。
因贵族首领大量被杀,所以许多被打散的戕人,或自愿或被迫,被鹄人与饕人的部落所吞并。
现在,鹄人才是草原最大的势力,战败的戕人被其他两族按着撕咬,戕人的草场快速缩水,其他两族的自信在快速地膨胀。
被渐渐包围的鹄人首领向他的同族求救,要求他们过来助阵帮忙。但被邀请的鹄人本就不多,来的更少。可收到请柬的戕人首领,只要没死在路上,就都来了,且每个人至少带了两个儿子——这种宴会,首领们的随从和护卫是不能参加的,但儿子能带来。他们一脸杀意的冲过来……谁帮忙谁是傻子。
惨叫声响起,这过于自大的鹄人首领,被一刀一刀地砍死,就像是被饥饿的狼群活撕的羊。
敖昱懒洋洋地躺在地毯上,小月亮抱着刚削好的羊肉,自己吃一口,喂敖昱一口。
“是不是又要走?”
“嗯……”敖昱眼睛瞟向一侧,有点心虚。
小月亮看着切肉的匕首(又换了一柄):“我拿它扎你两下,好不好?”
把腿扎瘸了,就走不了了。
“我身体已经好了八成了,而且,这次不会像前半年那样拼命了。”
幂篱下,小月亮的嘴唇已经抿得只剩下了一条线,敖昱把胳膊伸出去:“扎是不成的,你要是真恨,就啃我两口?”
“……舍不得。”小月亮摸了摸敖昱的手,“我答应你了,会保护好自己,你也要答应我,要保护好自己。”
“会的,我会的……”
一身是血的首领们,收敛起了刚才的疯狂和杀意,用双手恭敬地托着一颗人头,在两人五步外匍匐在地,献上了他们的战利品。
敖昱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用戕人语问:“你们的刀还算锋利……我饿了,想尝尝天鹅(鹄)血肉的味道,你们的刀愿意为我所用吗?”
“愿意!”“我们愿意!”
“大单于!”“大单于!”
若再过几年,草原上重新角逐出胜利者,他们都不会如现在这般敬畏碌王。那个时候,草原上的新王者,反而会带领着饿狼们用敖昱来证明自己的强大——只要他真能赢。
“走吧!”敖昱点了点头,“把我们的泪和敌人的血,洒遍草原!”
“哦!哦!”这话好像有点不对劲……算了,是碌王说的就好。
“碌王!大单于!”鹄人首领有的吓坏了,害怕碌王在这儿就把他们杀了。
“你们没有行刺我,我会遵守约定,放你们离开。回去吧,把我再次狩猎的消息,带回我的猎场!”
他的猎场……敖昱说到做到。
他又在一个冬天,向鹄人发动了进攻。这次,他轻松得多。因为他有了快速成长中的正规军,还有了响应“新任大单于点骑号召”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戕人。
虽然这个新任大单于是个汉人,但草原上部落的分分合合,其实既复杂又简单——草原许多消失的部族不是消失了,是融入了新的部落当中。胜者吃掉弱者,弱者服从胜者,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对多数戕人来说,不服从新单于,自己的部族就会成为别人的,即使很多战士到了新的部族也依然是战士,但地位会迅速降低,他们的全部家产(包括妻子儿女)都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得不到保障,直到他们重新争取到自己的地位。但多数人是做不到的,他们会失去一切,沦落为奴隶,甚至被赶出部落,成为野人。
成为奴隶,还是成为碌王的狼犬享受胜利?谁都知道该怎么选。
本来大着胆子伸出爪子的饕人立刻怂了,主动派人送来牛羊和善战的勇士。
敖昱彻底变成了一个决策者和指挥者,不再真人拼命了,他也改变了过去的战斗风格。
他过去的风格:一点突破。
现在的风格:撕扯围猎。
敖昱之前战无不胜的原因,没什么奇妙的窍门,甚至该说是质朴的——靠经验积累的,能准确抓住每一点细微战机的临场指挥能力。
冷兵器时代以弱胜强,甚至敌我双方几十倍人数差距的战绩,在历史上时有出现的。
现代影视作品上的那种,嗷嗷叫着,举着刀朝中间互相跑的情况……正规战场很难发生,一旦有一方那么干,另外一方稍微受过点训练,都会原地以逸待劳,直接给对方一顿管饱的弓箭,基本上那群嗷嗷叫的,也不剩几个活的了。
两军对垒,除非特殊情况,否则都是列阵而战。打的其实只有最前边那两三层,不是像做饭搅和酱料一样全搅匀。战场上,不是十个人站一块儿,让大家清楚看见只倒下了一个,所有人能看见的,只有周围的几个人和令旗与帅旗。
前列站的,是最高大勇猛的战士,是先锋敢死之士。发生一成伤亡时,等于最前方的这些精锐几乎都嘎了,后方士卒还没接战甚至都没看见敌人,但二三线士卒已经看见了己方的伤亡惨重,就此崩溃。
至于更多的伤亡,那就是在溃逃当中发生了。
敖昱打的多是骑兵,但一样,而且骑兵在某些情况下,反而还不如步兵迅速——骑兵的机动指的是跑起来的,冲击力强大也是得有冲刺距离的,一旦人马搅一块儿,反而移动艰难,人总不能从马背上一路爬到战场吧?
同僚亡局部散,主帅倒全军溃。
最初剿匪的战斗对敖昱来说很容易,敖昱在草原上追击的能耐,本地的老猎人都比不过他。盗匪虽凶悍,但他们逍遥到现在的更大原因,是碌州已经彻底败坏的局面,初来乍到的护军比本地士卒乐意拼命,在一场又一场的剿匪中,敖昱渐渐集结了一群敢死听令的战士。
听命令就好,包括那些就是让他们去送死的命令。调动敌人,发现破绽,击穿阵形,擒贼先擒王。
没有小月亮这个天生战将作为破坏一切的矛头,敖昱之前是妥妥的拿命拼的。一次两次可以,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都这样高强度计算,他脑子快烧短路了。
看了全程的苹果醋这次是真确定了,跟他自己的脑子比起来,他是真不善近战。
嗯,真的比不了。
他和小月亮也真的是天生一对,战场上如果有小月亮,他们俩手拉手,这本该是个碾压局啊。
【宿主,不进禀州吗?】
【还不是我的。】敖昱答。
【哦!】苹果醋淡定期待大黑鱼未来坐拥北胡三州,以及关外大片土地了。
次年三月,敖昱回到的碌州,此时,中原集中起来的军队也早已经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急报——!鹄人三万骑兵,已攻入禀州!直冲佘州而来!”
“鹄人?!怎么碌——”皇帝拍案而起,他想质问“碌王怎么没派兵阻拦”?
可开国藩王不能随便带兵出州,除非和外敌在别人的土地上作战。若在中原,兵部调令都不好使,只能由皇帝亲自下令调兵。
皇帝握拳,他怀疑,这些鹄人就是碌王故意赶进中原的。根据情报,鹄人早就步了戕人的后尘,被彻底打散了。
表面上,皇帝和众臣这几个月一直都很高兴,私下里,皇帝已经琢磨着该怎么把碌王调回来,他自己不会挨骂了。现在还有机会,即使碌王真反了,朝廷也能将他拿下,且他的草原盟友很可能背后插刀。再迟两年,草原之民真的要成了碌王的狗了。
三万鹄人,不多不少,直接把皇帝打了个巴掌。
他这个弟弟,难道是要养寇自重吗?还是暗示,他真能叛出中原,当个草原蛮子?
简直是……简直是不可理喻!
“让他们来得,回不得!”皇帝拍桌子,他寻思得挺好,干净利落杀了这三万鹄人,再以“私纵胡虏入关”的罪名,让碌王回京自辩。
三万人鹄人一进佘州,直接就分成了三十多支队伍,四路留在佘州,其余朝临近各州去了。
他们不攻打县城,就攻击小村落,伤人却不杀人(偶尔会有误杀的),抢劫食物,杀死耕牛,然后就呼啸而走。可过不久,就又回来了。
大梁各州能战的将领不少,但都是步卒。鹄人不攻城,看见军队的旗子转身就跑,想设埋伏,对方的攻击目标也不能确定。眼看着就要进四月了,佘州没平,又有陆续四五个州跟着一块儿糜烂。
“陛下,春耕就要耽搁了。”户部坐不住了,“且各州粮库的存粮也皆已告急。”
其实这段日子还是有收获的,各地加起来陆陆续续杀了两三千的鹄人,但相比起散出去的人,这点儿杀的实在是太少了。
农历三月,本该是紧要的春耕之时,百姓跑了,耕牛死了,春耕眼看着就要彻底完蛋了。
鹄人来袭,就算传言他们不杀人,凡是能跑的百姓,依旧要跑进城避难的,他们到了城里,各地官府自然要发粮救济。
本是风调雨顺的年景,却跟闹灾似的,新粮还没来得及种上,旧粮也快没了。
慢慢剿能剿完,但损失太大了。今年的粮没种上,明年甚至今年冬天,还得继续救济。国库有这么多粮食吗?还有谁都没提的——碌王会看着这三万鹄人被杀干净,不干点什么吗?
“命……碌王出兵。”
皇帝又双叒回到寝宫喘粗气。碌王的示威,不是这一次的,而是长时间的。未来他可以随时把三胡之人赶进中原,这次是鹄人,下次是饕人,再下次就是戕人了。
“他身为皇族,怎么一点的爱民仁爱之心都没有?他……就不要脸面,不要名声的吗?”
敖·毫无仁爱之心·昱,自己根本没动,目前是剧情前置阶段,他被严格限制在了三州,只他的护军统领狄季安,带着碌王忠诚的血骑来了。
鹄人……望风而降,隔着几百里地过来投降的那种。(三胡都有训练鹰隼的传统,带着鹰隼的小股部队很容易在其他各州与散出去的鹄人集结了。)
官员愤怒:“他是装都懒得装啊!”
百姓高兴:“碌王千岁——!”
百姓不是真的什么都不明白,可是,碌王还带来了牛羊啊。他看着村庄田地的数量分牛,少的一头,多的三头。还给奴隶,男的,强壮的胡人奴隶,让他们随意当大牲口用,死了也没事的,敢逃跑就杀掉。
打着碌王旗帜的血骑经常在路边煮羊汤,他们自己吃一点,常常会分给当地的老人——招不怕老,有用就好。
血骑们还买东西,说是碌王买给王夫的,文房四宝,绫罗绸缎,甚至找牙人买了许多奴仆。
他们就逛了两个州,鹄人已经都老老实实全归顺了,其他州的百姓甚至还有埋怨胡人归顺太快的,他们分不上牛和奴隶,吃不上羊肉了。更好的当然是没遭受过胡人的祸害,只是官兵太无能,还是碌王有能耐。
这三万鹄人为何这么听话?因为敖昱选择的,都是有产有业,父母与妻子儿女皆全的鹄人。听话,回来东西都给你,死外边也会保证你的儿子,或你指定的兄弟继承家产。不听话,他们全死,你也只剩下在中原当流寇一条路了。虽然这些草原子民生性凶悍,但他们是人,有人性,有感情,有牵挂。
八月,碌王总领碌州、禀州、崎州三州,北胡三州,成了碌王三州。
皇帝虽然既要又要,但他比起前世的那位果断,胆子也大。
使者临走的时候,带走了五千匹良马。
【宿主,这马可有‘点’多。】
【有马,无马场,无妨。】
养军马是十分耗费场地的一件事,在此之前,大梁最大的马场在斌州,只能塞进一千两百匹马。而且,这些马场又不是空的,里边已经有马了。五千匹马拆开是很快就被消化掉了,但这也背离了朝廷一口气要走这么多匹马的初衷——组建人数更多的骑兵部队。
且这些马一旦散开,姓朝廷还是姓个人,那就两说了。
第109章 (捉虫) 皇帝的烦恼和……
109
【宿主, 皇帝不怕你造反吗?三州都给你了。】
【不给也是我的了。三州一起给我,反倒给我找了麻烦,毕竟名目上都是我的了, 若暗地里来, 我还能有个轻重偏差。以后这两州有事, 可就是彻底地找我了。一块烂地和三块烂地,你觉得哪样更好处理点?】
况且,不把三州一块儿给碌王, 等着以后胡人轮流来转悠吧, 他天天觉都睡不安稳。要五千匹马算是皇帝对于愤怒的表示,所以敖昱给了, 好处他吃了,总得让皇帝发发火气。
虽然给了皇帝一样睡不好觉,但不给反而让两州心向碌王,给了, 让他们一块儿面对艰难困苦去。再有胡人进入中原, 就能直接问责了, 当然, 那也代表着碌王真的要造反了……不过,到时候的胡人也不会只是袭扰了,正经的硬仗, 皇帝反而不怕敖昱。
【哦……】过去就一个娃是他家的,好好养这一个, 另外两个随便给口就很高兴了, 现在三个都是他家的了,偏了谁重了谁,可不就得闹了。
“外头地里的, 像是稻子?”(农历)八月,正是收割稻子的季节,敖昱带着使者去挑马,久违地离开了王府,发现田里收割的不是小麦。
“就是稻子。”小月亮笑了,“我见这里的土地和气候,其实也适合种稻的。所以平整出了五十亩试试,果然,比麦子的收成好。”
收成好,且水稻本身比麦子就少了磨粉这道工序,损耗更少。
小月亮虽然没有了控制植物的异能,但他上个世界,大半辈子研究新品种培育,积累下的经验在没有能力后,依然有用。
四天后,两人便吃上了本地产的大米饭。
“好油的米,好吃!”敖昱比了个大拇指,“小月亮眼光绝佳,明年百姓会自觉换成种稻的。”
“我也这么觉得,所以,明年,我要跟你一块儿去其余两州巡视。”
小月亮已经学会了一天至少按三顿擦药,出门戴幂篱,稍稍起风就赶紧回室内,大太阳的时辰根本不出门。
碌王夫的娇弱,与碌王夫的治世之才,在碌州同样出名。
敖昱吞下米饭:“好!”
然后他就下令,集合碌州的工匠,为王夫建造一辆舒适的马车。
“先做个小的,以后路修好了,再做大的。”
所以,从这之后,碌王开始了疯狂修路,路的两边种满了行道树,此时他们还弱小着,但未来它们会长大,为王夫遮阴。
次年,还是李熊这个憨子,带着五百匹战马,两千头羊,进京纳贡了。
这其实算是投桃报李,毕竟三州是都封给他了,他得表现一下感激。
“陛下,咱王爷说了,三州穷,但是给陛下的贡物不能少,割肉也得挤出来!”李熊说着,让下属递上来了一个人头大的箱子。
有过上次的教训,他箱子里的玩意儿礼部细细查看过了,大家也都知道里头是什么。
但同样是因为上次的教训,包括皇帝在内,众人都有些紧张。
箱子打开,果然,里边放满了大拇指头大小的红宝石,都是未经处理的原矿,因此这些宝石形状各异,颜色暗淡,但毫无疑问,这一箱子价值连城。
“陛下,咱们王爷还说了,愿意给陛下分忧!潘州的流民,给我们吧!”
看“潘州”这个名儿就知道,这地方有水。潘州今年遭了大水,流民四出。潘州距离碌州是远,隔着两个半的州。
而且,皇帝哪里乐意给碌州人口?
这流民一进碌州,就别想让他们灾后归家了,基本上等同于移民了。
可若不处理,去年鹄人闹出乱子,各地存粮告急。因为春播迟了,秋收也不好看(敖昱:真是巧合),国库剩下的那点存粮,是以防万一的军粮。若是不尽快安顿下流民,这个“万一”大概很快就要出现了。
“碌王为国分忧,实乃宗室楷模。”
皇帝苦思两天,下旨“引潘州流民至碌州。”又下令沿途官府向百姓提供粮食与庇护。
这对灾民来说,是一条……可怕的求生路。
两州离得太远,潘州流民很多甚至都没听说过碌州,只是茫然麻木地顺着沿途官吏的驱赶,步履蹒跚地赶向这个听说到了就有吃有喝,甚至有土地等着他们的陌生之地。
在这一年,碌州接纳了近十万的青壮,男多女少,基本上都是三十五岁以下的,几乎没有老人,十五岁以下的少年与孩童也少得可怜。
外地人大量涌入,碌州乱了一阵子,不过本地人向来彪悍,听碌王的话,听王夫的话,很快一切就安稳了下来。
接下来,三州基本上就是在王夫的率领下,沉迷建设不可自拔了。
更多的卫所建立起来,村庄安定,县衙终于有了人。
然后两人发现了一个问题——衙役腐化得极其快速,没多久,当地治安就败坏了。
江湖世界的衙役,几乎没有存在感。观眇宗世界,衙役更没存在感……他们还真的将这个很要紧的职业给忽略了。
两人此时正在下棋,小月亮一边落子,一边道:“衙役做到顶,也只是个班头,出不了头。且衙役是贱役,三代内不得参加科举。但衙役却又常常代代是衙役。穿上皂衣的一天,他们和子孙后代的未来,就看得到头了。”
江湖世界的衙役,悄无声息地便让白马镖师替代了。但镖师是有极大上升空间的,他们能在镖局升迁,还能在州府的镖局升迁,后来就直接走武职了。
敖昱看着棋盘微笑,小月亮的棋力进步极快,比观眇宗世界强多了(几百年前了……):“建立个皂衣卫如何?”
“和士兵的卫所如何区分?”
“寻常卫所不管地方治安,但若遇到穷凶极恶的大盗,可以向地方卫所寻求支援。”能升迁不代表就一定能让衙役彻底变得清廉,但至少会比现在多一点点在意,“而且,我三州求贤若渴,无所谓什么贱籍不贱籍的。我发个招贤榜?!”
苹果醋:武警……和警察?
“好啊~我赢啦!”
“不,是我赢啦~”
小月亮茫然歪头:“……”
上上下下看了一会儿……好像,确实是,敖昱赢了。
在他以为切断了敖昱大龙的时候,敖昱把他围了?
“还能反败为胜吗?”小月亮好奇地问。
“不能了。”
小月亮便开心地笑了:“我棋艺进步了很多了!”
“对!”敖昱双手对他比大拇指。
招贤榜,自从科举制度后,这玩意儿就已经消失在了中原大地上。
随着碌王这位权柄超凡的藩王出现,招贤榜也复出了,毕竟,藩王总不能搞科举吧?
弹劾碌王的奏折,雪片一样飞到了皇帝御案前。皇帝扫一眼,就都让内侍抬去烧了。
他也想召回碌王,甚至直接赐死他,但然后呢?不行了,尾大不掉了。
其实皇帝对碌王也是喜欢的。
京城去年新封的侯爷不要太多,都是过去草原上的贵戚。事儿是碌王干的,但青史上,碌王是将,他才是君。且他没有动用民力,就靠一个碌王,三百护军——史官正经的文书写得都像拍马屁。今年从西域过来的各国使臣,也格外客气。
镇压西域,万国来朝。他父皇和爷爷都没做到的事情。他之前也从未想过,毕竟都弃守三州了,然后随着碌王坐镇碌州,这大馅饼呼啦一下就砸他脑袋上了。
现在谁敢质疑碌王是天生将种?战绩太可怕。或许百年之后,子孙后代都要以为史书作假,碌王贪他人之功的。现在把他召回来,谁不知道是心怀叵测的?
某些人说的什么“一传旨使者可矣”。这是看书看多,看傻了。碌王是用刀子砍下来的三州,他们是想试试,碌王的刀子能不能砍下他们的脑袋来?
“唉……”
他该在一开始阻挡住人头入京的,把碌王的战功按死。但,以碌王的手段,他必定会让战功露出来的。传不到京城,就从周边各州传起。放鹄人入关他都敢用了,还用得那么明目张胆——让狄季安招招手,三万鹄人就如听见呼哨的鹰犬般乖乖回去了,谁不知道这是他的手笔?
可正经的,这种与胡虏勾结的大事,这群文官反而不敢说嘴了。
“一群硕鼠!”想到这儿,皇帝也明白了。
为什么真相他们不敢说?因为那确实是真的,万一掀起民怨,把碌王惹急了,真造反怎么办?至于现在以招贤榜弹劾碌王……谁都知道他们是没事找事,可又不能说他们的弹劾不对,他们确实是为朝廷不平,可他们得了名声,百姓不会闹腾,皇帝也不会允许,碌王更不会招惹出来,可谓一举多得。
就不该把人送到碌州,还给他这么大的权力。
“让这小子给骗了,到底谁教给他的?天生的?”
皇帝看着招贤令——这可不只是一份“碌王求贤”的书面文章,它还有刑、算、文、工、步、骑、弓等十几科的题目,且每科的题目都分了优良中差四等。题目是直接公示的,并非考试,但他们来了,还会面临同等难度的考试。差的题目都看不明白的,来了就当普通百姓,过了差可以当差役或士卒,其余的过了那就看有什么空位了。
碌王只额外请求皇帝,若有衙役想前往三州,不要阻拦。衙役是贱籍,又隶属于军户,不能随意离开当地。
这些题目就不是寻常人能写出来的,根据密报,这些都是从碌王府里流出来的。不是府衙,就是他府邸里。
碌王夫?悦溪?貌玉公子?
这个少年人,皇帝曾经是不在意的,甚至有些反感。一个男孩子,以貌闻名京城,才学虽也有,但皇帝自问他满朝英才,不缺这一个。难道又看走了眼?
但是,如今碌州……碌王治军,他理政。
皇帝虽疑惑重重,但还是够大气的,没在招贤令上添堵,甚至还主动帮他通过朝廷的邸报,将招贤令作为政令传遍各州县,张贴告示榜文,公示各地。
其实皇帝也存着截胡的意思,还真让他截着了十几个偏科的怪才。皇帝觉得,这应该算是他好人有好报了。
又过了半月,皇帝收到了新消息。
“皂衣卫?改衙役?”皇帝觉得衙役这种贱役,是没什么用的。虽也有名捕之流,但他们一辈子也只是名捕罢了。即便皂衣卫给了他们一个升任百户、千户的机会,但也不过是官更大的名捕了,有何用?
刑部虽然为朝廷重要的一部,但刑部上下的官员,可都是文官。百姓们看重的,能申冤昭雪的青天大老爷,也都是文官。衙役是什么东西?老爷升堂时,边上举牌子,给青天大老爷跑腿的莽汉。阎王好过小鬼难缠的小鬼,说的也是他们。
但皇帝没彻底放下这事了,依旧等着后续发展。
三州和朝廷,进入了一段十分和谐甚至愉快的发展期。
碌王按时纳贡,京城都知道,碌王在财政充裕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建宫殿。无法一口气建一个大的,就一点点建设。最早建好的寒魄宫内,冬日的地面上铺满了奢华的地毯,夏日除去地毯则是平整冰凉的玉石,幔帐皆为上好的纱绸,雕梁画栋处处皆以彩漆描绘,珍玩摆件处处可见,奇花异草不胜枚举,碌王日夜与王夫在宫殿中追逐寻欢。
皇帝知道这些都是真的。
皇帝还知道,寒魄宫是他俩的行宫,真正的碌王府还在建设中,那地方更加奢华。
这夫夫俩如此奢侈,军政大权却各自握得稳稳的,三州无人敢多嘴,甚至碌州的小朝廷和民间还都一片赞誉之声,也就万里之外的京城言官们屁话多。
“……”作为多给自己置办一件衣裳都要被言官弹劾的倒霉鬼,皇帝有些不平。
还有,李熊把碌王夫从小居住的清辉阁买下来了。弄一群工匠进去大兴土木,闹得悦家苦不堪言。
而几年下来,他也发现了碌王设立皂衣卫的好处之一,衙役成为了监控当地县令的一双眼睛。
文官当然不乐意,这事儿去年开始,又有无数文官弹劾,说“以贱言士,辱士”“衙役者,无义贪婪之徒”云云。
结果这消息传出去……许多衙役拖家带口跑三州去了。
这跑过去的还真都不是言官所说的“无义贪婪之徒”,反而是有能耐,有骨气,忠心办事的,结果被文人老爷们扣这么一顶脏臭的帽子,气愤之下这才跑了。倒是留下来的,符合言官们对衙役的想象。因为都知道,去了三州,他们这些无能之辈,要么被撸下来当平民,要么管不住自己的爪子,是要被砍脑袋的。
三州的市井不能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但确实十分安定平和。
反观朝廷,那些没了衙役事儿都干不好的地方官皇帝懒得提,皂衣卫这事儿他也没精力折腾了,苍老许多的皇帝疲惫地闭上了眼睛——儿子们,都长大了啊。
这一日,小月亮发现敖昱在看话本。
“又是什么本子?”
敖昱闻言从一摞话本里翻出来了一本《悦生传》。
“我?”
“不是,你堂弟。”
封王十年,碌王夫夫也算是各地话本界的常客,但关于小月亮的文才,根本传不开,敖昱尝试过让自己人写话本子,传扬小月亮的才能。但有些本子明明他和小月亮都觉得好看,但就是传扬不开。小月亮无所谓,敖昱不开心。
即使非宠爱的传言夺不了气运,可敖昱喜欢。反正现在空闲下来,他们有时间有精力了,但是石头落进水里还会有个涟漪,小月亮的才名,即使谁都知道他在三州理政,可在三州与草原之外,偏偏就是连个水花都没有。
各种“宠宠宠”的真假传闻,还在疯狂传播。比如“草原的一个大湖里有个怪兽,活了一千多年,都快成精了。碌王夫说‘想尝尝它肉的滋味。’碌王便带着人将这怪物杀了,其肉如玉,果然味美。但碌王夫吃 过了太多山珍海味,两口就腻歪了,又想吃别的了。”
这是敖昱做试验传出去的消息,谁想到却大爆。他和小月亮编的时候,两个人都笑傻了,后来看着结果,两人直接傻了。
左长史丁斌禀报的时候也一脸滑稽:“百姓皆深信,且多有百姓为怪兽的模样和口味当街殴斗。”
“……”
甚至苹果醋都暗戳戳地说【效果很好。】
这得是效果非常好了,他观测到的某些数据都爆了,才敢过来说一声。
试验结果,只有他们俩情情.爱.爱的这档子事,才能传播出去。
这位小月亮的堂弟悦屏袭,是敖昱封王八年左右冒出来的。然后,每次关于碌王宠爱王夫的传闻闹得沸沸扬扬之时,就是他的才干传闻也跟着爆发的时候。一开始只在当地,现在已经遍及大半个中原。
过去只关心他宠不宠貌玉公子的老百姓,突然就关心起另外一位悦公子的才干来了。
“碌王用各种方式宠爱美貌娇夫”传得有多疯狂,“悦屏袭公子有大才”传得就有多热烈。
虽然景王还没册封,这两人也还没成婚,但不问就知道,这位就是景王夫了。
【宿主,你这次要打的,是舆论战。你要先在舆论上战胜对方,天道才会开启其他战场的许可。】
敖昱【……舆论比拳头有用?】
【世界和世界的情况不同,你现在身处这个世界当中,觉得这里和其他世界没区别。但实际上这个世界本身就很弱,经不起你前两个世界般改天换地程度的动荡。你需要先从主战场上得到胜利,让世界稳定下来,才能说别的。】
【和灵气有关?】
【和灵气无关,主世界就是无灵世界,和世界原著本身所涉及的空间有关。这么说吧,观眇宗世界的原著书写了几乎全部大陆,书写了多个门派、种族、植物、动物等等。江湖世界,涉及了西域与大部分州郡。原著中,两个世界所展现出来的部分十分完善。但这个世界的原著世界,十分狭小。】
这世界原著中就两张地图,主角出生地和京城,其他地图只出现在众人的言谈中。所以等主角到达京城,京城就倒霉了,先涝再旱,接着瘟疫。
【明白了。就如穿了一件小衣服,力气大了衣服就要扯裂了。】
【对,就是这个意思。不过这件小衣服弹性很好,缓缓地让布适应,它能越来越大。这种世界中,剧情惯性会更强,甚至强到不是很有逻辑。宿主,你在推演的时候,一定要记得!】
嘤嘤嘤,虽然上个世界想过,是不是弄一个无逻辑的世界,但也只是想想罢了。
遇见什么样的世界,根本不是苹果醋能自己选择的,完全都凭运气碰。
没想到,这就碰上了。
小月亮只翻了三页《悦生传》,他今生的名字和这本书主角悦屏袭几乎是在前三页比着出现的,内容也是将他俩比来又比去。可说来说去,最后一句才是重点“悦溪,以色事人,怕是不得长久。悦屏袭,白手起家,引人敬佩。”
接下来才是这书的正题,说悦屏袭如何白手起家的,小月亮将书放下了,他不生气,只是觉得无聊,看这种东西连“姿势”都学不了。
他也知道这位堂弟,但阿昱不是一个别人说两句,就会上心在意的人。更何况,这位堂弟的情况和他的情况一样诡异。他很确定,这些传闻,不是堂弟自己传的,可百姓就喜欢这样的。
“敌人,朋友?”
敖昱道:“暂时不能碰的敌人。”
“哦……”和阿昱轮回三世,阿昱一定不是凡人,他自己出身应该也有些问题。前两个世界,看似天翻地覆,实则阿昱都束手束脚的。这个世界,他不只是束手束脚,简直像是前世后半辈子见到的木乃伊。他身上捆绑的,还不是布条子,是层层锁链。
小月亮一脸同情地凑过去,亲了亲敖昱的额头:“安慰安慰。”
“嗯……”敖昱闭着眼,被安慰得极其舒服,他干脆躺了下来,拍拍旁边,“陪陪我,我给你讲。”
第110章 (捉虫) 不合逻辑……
110
故事时间到~虽然不是阿昱自己的故事, 有些内容小月亮也知道,但小月亮还是眨着亮闪闪的眼睛,开心躺了下来, 抱着敖昱的一条胳膊听故事。
悦屏袭, 悦溪的堂弟, 他叔叔悦贲的儿子。
悦溪的爷爷崇信道教,养气,练拳脚, 前半辈子过得十分恣意。只因为禁欲, 以至于两个儿子都是他四十以后才得的。大儿子是结发妻子生的,高龄产子, 孩子生下来了,妻子月子没过去,人去了,这就是长子悦朗。老头哭了两天, 半个月后娶了个娇妻, 八年后生下了二儿子悦贲。
又过了几年, 老头年纪更大了, 便开始沉迷各种延寿之术,包括吞服丹药,和各种算命占卜。
小儿子悦贲十五那年, 回乡祭祖。这本该是他大哥的差事,为什么到了他身上, 这就是悦家自己的事情了。
只说悦贲, 他来去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归家时,悄悄带回了一个姑娘。
老头也在同年突然说, 敬县有个姑娘旺悦家,悦贲该娶为正妻。三日后,这姑娘被领进悦家相看,悦家大乱。
这位姑娘叫赵大丫,是悦贲祭祖遇到的一位和他同龄的孤女。
赵大丫的姿容确实不佳,促狭的人说“无盐比她俊三分”“山上虎熊来巡街”。她面目黝黑身材粗壮,悦贲跟她站在一块儿,仿若一只小鸡崽儿,她一巴掌能把悦贲糊死。
悦母自然是不乐意的,此时悦朗已经成婚多年,他的妻子是当时吏部尚书秦文孝的独女,秦氏未嫁前,就在闺秀圈里颇有雅名,是位秀外慧中的大家闺秀。成婚之后,她也能担起悦朗夫人的职责,在同龄的媳妇里算是靠前的。
悦贲的名声比哥哥差一点,可也是十三就中了秀才的,长得更是悦家一贯的俊俏,是这一代婚配的好对象。
但悦贲和悦老头很喜欢。
悦家就这么为悦贲的婚事闹腾了一年多,悦贲十八的时候,悦老头忽然重病要两人成婚冲喜,悦贲就和赵大丫成婚了。
若事情到此为止,也算是一桩举案齐眉的佳话。可是两人成婚还不到一年,悦老头就真的死了。悦母就闹起来了,因当年他俩成婚用的是“冲喜”的借口,此时这就被悦母拿来说成了是“方克”。
悦贲若不休妻,悦母便直接去告他“方克其父,忤逆大不孝”。亲生的母子,如今已经成仇了。
悦贲没休妻,却也只能把赵大丫送回了敬县。
而过去懂事的悦二爷,也变成了家里的一大纨绔,有事儿没事儿朝外跑。后来,悦二爷回了几趟去祭祖,夫妻俩就这样有了悦屏袭。
“叔叔是个浪子,常常在外并不归家,我还以为他没娶妻,原来竟是这样的。祖母常年在荣寿堂中避居,只逢年过节出来露个脸,我竟从未察觉她年岁不对……这位婶婶真是坚毅之人。”小月亮叹息。
“我爹倒是像爷爷,有时候糊涂,有时候精明。”小月亮顿了顿,“不对,他们不糊涂,他们俩,从来都是择其利者而从之。”
悦老爷子年轻时喜欢修仙,就不碰妻子,自己快意而活。年纪大了,要传宗接代,想起来有老婆了。他修习道家之法,就该知道老蚌生珠并非祥瑞,乃是油尽灯枯之法。
娶进来一个年轻貌美的鲜嫩花儿,他不惦记着修行了,让人家又结了果。快死了,记得家族得让大儿子继承,就跟大儿子合伙断了小儿子的前程。
“不过这个婶婶,我挺喜欢的。”
她在敬县,是悦二爷的结发妻,待遇自然不同旁人,几乎便是无拘无束的二奶奶。
回到京里呢?以她的果敢,以及丈夫的支持,或许她能在这个地方站住脚,但是,她要付出的是近乎削足适履的代价。如果她想要这种生活,那她当然可以改变自己,可她显然不喜欢,所以她留在了敬县。
到此为止,还是很正常的。
“然后呢?”感叹了一会儿,小月亮戳敖昱。催促他继续。
“然后,就是你堂弟的事情了,他的经历也颇为神奇。”敖昱皱眉。
悦屏袭,十岁之前没什么大事儿,十岁后,突然就成了一个……厨子。
大梁饮食使用的调料,以盐、葱、蒜、醋、酱油、黄酒为主。花椒、胡椒是大户人家才用的昂贵材料,陈皮、香叶、八角、桂皮等等过去是药材。
悦屏袭首先发明了卤大肠,让他的族叔卖过去没人吃的猪肠。
之后又发明了绵白糖,转卖白糖赚了一笔大钱。他用这笔钱,在敬县开学堂,建点心工坊,在县城建起了酒楼……
所以这就更神奇了,目前他可不是王夫,就是个商人。且他刚创业时,因都为悦家子,悦溪便已经被当地人拿来与他做比了。后来他生意越做越大,将两人放在一块儿说嘴的,也就越发多了。
大黑鱼自身对人的身份高低是一眼看淡的,但他很了解这些道道,且并不忌讳将之拿来利用。以他对人的了解,正常人谁敢这么比?跟悦屏袭有仇吧?若是真正常,以悦家的家风,即便已经把悦溪逐出家门,这时候也要去警告悦屏袭,甚至管束起来,不让他生事,同时压下传闻。
至于景王,无论这小子是敖昱的哪个侄子,反正正常侄子是不敢接触悦屏袭的,和他结为伴侣更是荒谬。这已经是和碌王结仇了。即便无心皇位,谁愿意跟一个碌王这样的强权藩王叔叔结怨?
若有心皇位……政治眼光不至于差到这种地步吧?
真爱?是怎么在得知对方的身份后,不滚得远远的,还爱上对方的?一直不知道对方身份,爱上时已经迟了?好像更傻了。
小月亮又戳:“什么点心?酒楼卖什么的?”
“五仁白皮。”
“还好……吧?”小月亮对糕点没有歧视,五仁白皮其实也挺好吃的,虽然他只会在实在没得吃的时候,才会吃这个馅的。
敖昱摸摸他的头,敖昱爬起来,在那堆本子里翻了翻:“这是酒楼的菜单。”
“这个不错~酒楼会火爆……看来也是有原因的。”
菜单打头的就是东坡肉,旁边还有小故事,说是悦屏袭造访住在山上东坡的友人,特意为友人所做。修仙世界的大师兄,就给他做过东坡肉,酥软香糯,酱香扑鼻,他其实更喜欢吃汤料拌饭。当时大师兄当然对他说过东坡肉的由来,且东坡肉最早是盐水煮猪头肉,而非红烧。
第二道叫花鸡,悦四郎见乞丐可怜,随手以黄泥裹鸡,教导之。
教导乞丐偷鸡???
第三道酸菜鱼,悦四郎言“黑鱼为最”。
小月亮彻底知道,这是个什么人了。和他们差不多,魂魄有点问题。
厨子,手艺人,比读书人还需要时间的积累。
尤其许多菜谱与烹饪、调味的方法,都是各家数代传承,甚至传子不传女的。
“今天晚上吃边炉。”敖昱道。
“好的!”
“是不是想吃东坡肉了?”
“嗯!”
“明天炖。”
吃着羊肉边炉,小月亮忽然想起了什么:“他建了工坊和酒楼?”
“嗯。”
“他改商籍了?”
“没有。”
“……他买了酒榷吗?”
“我查了敬县酒榷的数量,应该是没买。”
大梁有着严格的户籍制度,百姓“各在其籍各安其命”。虽然没明确地把户籍分出高低贵贱,但所有无法参加科举的身份,基本上都被认为是贱籍,比如衙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至于皇族的玉碟,当然算是“贵籍”。
军户开国之初也不允许科举,还是先帝给改的能考了,但同为军户的衙役(包括皂吏、仵作、更夫等)却不算在内。
商籍在贱籍之列,刚开国那时候,商人都得穿麻布衣裳,家里多有钱都不能穿丝绸。一入商籍,三代之内不可科举。很多大商人孩子刚生下就名义上过继给同宗的民籍,但还在自家养着。孩子长大了,看情况或继承家族,或参加科举。
寻常人买卖点东西,是不会把你打成商籍的,街边挑筐摆摊的小老百姓都是良籍。甚至店小二、雇工等都能是良籍。
但开工坊,开酒楼……这种有固定产业用以经商的,都必须是商籍。
至于酒楼,或者说“酒”,这玩意儿不止大梁,就修仙世界的各国,前世的晋,也是国家专卖。卖酒前要先买“许可证”的,也即酒榷的。
如此安排,不只是国家敛财,主因是酒这玩意儿在东方它是用粮食酿的,商人卖酒自然比卖粮获利更丰,但朝廷是不会允许商人无限制酿酒卖酒的。
不同州县,酒榷都有不同的定额,不可能谁卖酒就给他加一个,只会一个商人退出,才能有一个商人加入(卖也不是无限度卖,每个月卖多少,酒榷上都明白写着)。敬县过去的大小卖酒商人没有变少,悦屏袭就是没有办酒榷。
“他现在名声这么大了,都没补?”小月亮又吃了一筷子青菜,腮帮子鼓了鼓,“告他吗?”
“小月亮,你最近刚好些,少吃点辣的和发性的。”
小月亮舔了舔嘴角的辣油,他知道了,他身体状况很可能和这个人有关:“告他。”小月亮捞了一漏勺牛羊肉倒在了敖昱碗里。
“好。”
【宿、宿主?】小月亮出事怎么办?
【没事儿,还有的杀。】
【……】虽然但是……算了,只能说他们倒霉了。
七拐八绕地,一个商人收到了“提醒”,去状告悦屏袭非商籍而经商,无酒榷而卖酒。
悦屏袭很轻松地应付了过去。
“酒楼工坊虽在我名下,我却只是以此两地入股,掌柜并非我。”
“我卖的酒,并不需要酒榷,因为这本就是在酒榷下卖出来的酒。”原来他的高度酒并非自酿,而是买了别家的酒蒸馏而成。
小月亮和敖昱:“……”地铁老爷爷看手机X2
小月亮:“他这些话不是等同于认罪吗?他认了他无酒榷而卖酒啊。”
酒楼工坊就是他的,银钱都进了他的口袋,全县都知道他是悦老板。
酒榷可不管你酒从哪儿来,只管你卖没卖,卖多少。而且,敖昱的人随随便便都查出来了,悦屏袭私下里确实在酿酒。
他卖的酒,已经自酿多于买的散酒。以不同材料、不同酒糟、不同酿造时间,甚至不同酒窖酿造出的酒,风味都是不同的。若是一直用混装散酒蒸馏,他家的酒就是不稳定的,他必须得自酿,好统一酒的风味。
那倒霉商人还来了个诬告反坐,举家发配碌州——过来老老实实过日子,可能对这家子来说,倒是因祸得福了。
当地官员的偏颇还可以理解,毕竟悦屏袭是悦家四郎,悦家是当地大族,名声颇盛。两人不能理解的是,这件事传得天下皆知,可除了三州的人,所有人都站在了悦屏袭那边,理所当然地认为悦屏袭没有任何错误。
不过,这也就是一次投石问路,这种逆反正常的事情,对他们来说反而是收获,只是……
这一次敖昱又在一次垂帘听政的呼呼大睡后醒来,一醒就如冲出水面的大黑鱼一样,一脑袋冲出了珠帘,搂住了小月亮的腰,把脑袋搭在了小月亮的肩膀上。
已经很习惯的众臣:“……”
“?”小月亮能感觉到,敖昱僵住了,“你们先退下。”
“是。”
方才说话,小月亮知道敖昱僵什么了——他的脸上,不知不觉间裂了一道口子,半个时辰前,他刚坐下办公时还没有。
是之前的反噬?还是悦屏袭又做了什么?
敖昱搂在小月亮腰间的胳膊越收越紧,小月亮叹气,轻轻拍着他的手臂:“阿昱,要做什么就做吧。我身体的情况很好。”
“嗯……”
小月亮确实十分了解敖昱,他的纠结不是后悔,而是在为进攻犹豫。
就在小月亮脸上出现裂伤的第二天,这一年三州纳贡的队伍都进京了。
“这次你们王爷又为你们王夫要什么啦?”十年了,皇帝已经十分淡定了。
“王爷说,上次王夫去视察新田,马车实在是太过颠簸,所以,他想为王夫求一辆六乘的座驾。”
“大胆!”大臣跳出来指责,皇帝却很淡定地道:“允了。”
“谢陛下!谢陛下!”老熟人李熊一边道谢,一边将贡品奉上。
六乘车架,这是皇架。皇太子都只能坐四马的,分封的藩王四马,未曾分封的皇子两马。
人们怀疑,碌王这种借着王夫的名义,步步紧逼的行为,是在试探皇帝的底线,一旦试探得满意了,也就是他造反的时候了。
不过,反正现在碌王没造反。除了车架的事情,闲人们对碌王这次的贡品也十分的感兴趣——三块人头大的翡翠原石,盒子打开的瞬间,宫殿内碧光如水波,便是看多了好东西的皇帝也呆了。
每一块,都可以说是倾国之宝。
小月亮脸上本来越裂越深的伤口,在半个时辰之内合拢,只留下一道小小的红痕。
苹果醋:别人都是秀恩爱死得快,他俩是秀恩爱换活命。
敖昱和小月亮,此时在看悦屏袭工坊与酒楼的图纸,边上放着两人各自咬了一口放下的五仁白皮点心,还有厚厚一摞菜谱。
齁甜,一口甜得对五仁还算和蔼的小月亮满脸痛苦,两人喝了两大壶茶,嘴巴里才算好过。
敖昱道:“人们吃的东西少糖,这味道喜欢的人应该不少。况且,这么甜也不容易腐败。”
小月亮咧嘴,但理解地点点头:“咱们做肉,还是做蛋?”
“都不好储存……”两人一块儿陷入沉思。
他们要做盗版。悦屏袭的点心工坊没有机器,只是人工流水线,这是敖昱可以盗版的。
他们被严格限制了创新,但悦屏袭解锁,他们亲眼见过的东西,这边就能用了。在天道没限制必须一比一复刻的情况下,他俩可以快乐地进行直达上限的修改。
言不如行,敖昱干脆让厨房做了十几种糕饼,由护军们拿回家,给家眷品尝。问她们哪种好吃?若在价钱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她们买哪种?
结果,妇人们有九成都说其他种类的糕饼好吃。可若说让她们买,她们都买五仁白皮,原因也一致:“更甜,用料更好,更值。”
稀少的未曾选择五仁白皮的,都是有些出身的。
两人将馅料几经修改,王府的厨房日日忙得脚不沾地,护军们也根据轮值,每日带回不同的点心——不出半个月,护军们和家眷们都吃圆了脸。
敖昱:“她们不喜欢五仁白皮了。”
小月亮:“吃恶心了……吧?不能找她们了,换官署的家眷!”
齁甜的东西,能坚持半个月,已经难能可贵了。
此时,中原各州忽然出现了二三十家售卖绵白糖的商家,且这只是开始,卖绵白糖的商家越来越多。有时候一座城市里,一天就冒出来了三家,甚至有人在路边表演红糖变白糖的戏法。
不出半月,便有数位结伴的商人,脸色难看地找到了悦家门口,他们都是多年来高价在悦屏袭这里买白糖的。悦屏袭卖的时候,义正词严神色艰难地对他们说,红糖变白糖需要经过多重的熬煮,艰难至极,他赚的就是个辛苦钱。
结果呢?红糖变白糖,需要的不过是区区黄泥!黄泥!熬煮也需要,但也没他说的那许多的工序。
“呵,诸位这些年,从我这儿买货,转手也赚了不少。”
“悦公子!这不是钱的事情!这是要命的事情!你这是要让我们一家几百口子的人命啊!”
悦屏袭皱眉,觉得这些人是危言耸听,不过是想从他这儿得到些赔偿罢了。
“悦公子,我从您这买的白糖,可一分没赚,全送礼了。”有个小商人哭哭啼啼道,这才终于让悦屏袭明白了什么意思。他卖给这个小商人白糖,还是出于好心,否则他是竞标不到指标的。
白糖是奢侈品,悦屏袭开始出售白糖后,白糖的价格非但没降,反而升了。因为过去的白糖不是靠钱买的,是身份。悦屏袭出售后,白糖数量大增,有钱人可以买了——他对外说做点心用的都是红糖做白糖后,剩下的边角料。为了让白糖卖出高价,他后来限制了白糖的出货量。
白糖贵重,小商人以白糖为礼,只要不是过分的事情,几乎无往不利。
可现在白糖价格疯狂下跌,过去一两白银一两糖都是看在交情的份上,现在老百姓拿两个大钱能买小半勺,用纸包着给孩子回去甜甜嘴。不过,老百姓在知道白糖就是红糖变的后,立刻抛弃了白糖,转而更倾向于买红糖,同两个大钱,能买一小块了,而且白糖那是用黄泥变出来的。还是红糖干净,有药香,养人。
白糖的“真相”暴露,收了小商人礼的老客,一起翻脸,已有人跑上他家来打砸了。
其他糖商多少有些类似的麻烦,但他们底气足,如今主要的问题还是白糖价格下跌。这冒出来的其他白糖商人明摆着都是自己有红变白的法子,他们却是大价钱从悦屏袭这儿买的高价白糖,根本和别人拼不了价格。
悦屏袭现在才知道,为什么最近红糖收得困难了。他只以为是眼热的人越来越多,买红糖去研究法子的也越来越多了。但让他把钱掏出来,却是不成的,他的钱都有去处。办学校、玻璃、炼钢、蒸汽机、火铳、造船,他都在研究,全都是吞金的巨兽。
悦屏袭未动声色,只是让小商人一家子先搬到他庄子上来,与大商人们道,他会应付的。
糖商们知道他这话不过是应付,却也无奈,最多一甩袖子回家去找各自的靠山去。
苹果醋高兴啊。整个世界好像都在飘着“白糖滞销,救救糖商”的弹幕。
然后,碌州开始大规模收白糖了,收购价比红糖价都低。但糖商们听说佘州的糖让他都收了后,顿时全跑过来。敖昱和小月亮坐在家里数糖,为即将开业的工坊储存原材料。
同时,两人也都在等着悦屏袭怎么解决这件事。
悦屏袭没让他们失望,解决这件事,靠的是两位王爷。
一位是刚刚得封景王的六殿下,他从皇帝那里得到了与悦屏袭的赐婚。所有去找悦屏袭糖商,都直接归入了悦屏袭门下。
另外一位是……碌王,对,就敖昱。
碌州“不计成本”收糖,正是因为碌王夫悦溪照顾这位素未谋面,但也颇有才名的堂弟,这位哥夫才出手帮忙。
苹果醋不高兴了,他想问:你们哪只眼睛看见大黑鱼帮忙了啊?他明明是占便宜好不好?正常情况下,都该怀疑他这个最大受益人是幕后主使啊!脑子呢?啊?
甚至,“碌王已经腻歪了年老色衰(?)的王夫,看上了更年轻,且姿色更胜的悦屏袭”这传言就是从这一年开始传的,证据是碌王花大价钱,给悦屏袭兜底。也有说他想来个铜雀深深锁二月,大小通吃,没想到侄子动作太快,白献了殷勤。
敖昱看着递上来的奏报,笑了。
看见他笑容的狄季安回去就逼着大夫开了五天祛风寒的药——他一直打寒噤。
小月亮看了看奏报:“这是好事。”然后他给了大黑鱼一个抱抱。
确实是好事。过去这小月亮和悦屏袭是被拿到一块儿比,之前《悦生传》的话本子可不就是如此,但两人的对比,却又是驴唇不对马嘴的。
悦屏袭做买卖,悦溪是王夫。悦溪以色事人,败。
悦屏袭收拢孤儿,悦溪是王夫。悦溪以色事人,败。
悦屏袭带领敬县父老发家致富,以下略……
悦溪在北胡三州的一切政绩?之前也说了,出了三州,没响的。
现在吧,至少两人被放在一块儿比了,虽然比的是年纪和脸,并且老百姓还自动自发地认为,悦屏袭更年轻,也就一定更漂亮。悦溪,败,可至少是拿出正经东西来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