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将近十点,文化馆内外人群熙攘,严殊安顿好自己社团的社员,朝江城附中的区域走去,一路搜寻着于晚的身影。
这几天忙着比赛,严殊没得一分空闲;昨晚又是社团聚会,他作为社长也走不开身,自从那日要过联系方式,除了在赛场上,他已经好几日没见着于晚了。
早上他给于晚发了消息,也没得到回复,这才趁着颁奖前的空暇来找她。
分给江城附中的座位区域在C区,应城一中在D区,两区分居一条连廊的左右两侧, 走两步路便到了。
严殊沿着连廊往后走,直到看到一个座椅的椅背上贴着“江城附中”四个大字的纸。
两排座位零散地坐着几个人,严殊一个都不认识。
“您好,请问于晚在吗?”他挑了靠近走廊的女生,嘴角含笑,倾身询问。
钱哆哆她们正在聊天, 一个甜美清纯, 精致如瓷娃娃一般的omega站在旁边,左顾右盼, 她们不禁放轻了笑声, 却没想到他会和她说话,问的还是于晚学姐。
钱哆哆脸色发红,看着严殊的脸,心里感叹他睫毛好长,声音还好听,又乖又甜,摇了摇头回道,“于晚学姐现在不在。”
“那能问一下,她现在在哪吗?”严殊蹙了蹙眉头,继续问道。
不是什么难题疑问,钱哆哆却犹疑不定,不知道该不该回答。于晚学姐和洛神昨晚便跑到市里了,她也不清楚学姐会不会回来领奖,若是不回来,她们已经商量好扯谎,对外称于晚学姐生病不能来了;再加上她也不清楚这个omega和学姐什么关系,更不知道该不该说实话了。
“严社长?!”邹毅拎着几瓶水回来,身后跟着徐萌和袁暾,向严殊打招呼,语气带着几分疑惑,点头之交,他和严殊算不上熟,不知严殊为什么到这里来?
邹毅刚才去买水,徐萌和袁暾作为团体赛和个人赛的代表,则被赛事组叫去开会走流程。从哪上台,从哪下台;颁奖名单已经提前发现来了,叫上一组名字的时候下一组就得下来准备,这些事情琐碎麻烦,但为了颁奖典礼正常进行下去,一个社团里总得有人知晓。
这才致使附中这里没有高年级的学生,只留下几个高一的学弟学妹。
“邹社长。”严殊回头看去,见到认识的人,微微一笑。
各个学校算学组织私下里有一个群,群成员是各组织的社长或部长。严殊和邹毅都在群里,勉强算是认识,更何况他们几人去年参加比赛的时候还见过。
邹毅将水递给身侧坐着的钱哆哆,让她帮忙发下去,而后看向严殊道:“严社长怎么跑到这儿了?是有什么事吗?”
“我来找于晚,可惜她好像不在。”严殊语气失落,“请问,你知道她在哪吗?”
“于晚?她待会儿就来,要不颁奖典礼结束后你再来找她?”
刚刚于晚给他发了消息,说是会回来领奖。
“行,那我待会儿再过来。”严殊笑着应道。
而此刻的于晚和洛白榆正在地铁上。
一早邹毅就把颁奖典礼的时间表发了过来,颁奖典礼开场是算学艺术表演和为了宣传文化馆和旅游景点的舞台表演,再之后是由领导讲话。
时间已经拖到一个小时后了,团体赛颁奖才开始,个人赛得奖者领奖在最后,从寅山下来吃过早饭,时间是八点一刻左右,完全来得及。
于晚和洛白榆顺着拥挤的人流挤上地铁,才意识到她们赶上了早高峰。
京都地铁的早高峰,密密麻麻的人宛若蝼蚁,摩肩接踵,人叠着人,空气流通不畅,呼吸都困难。
她们被挤到车厢厢壁,于晚背靠着墙,洛白榆抓着扶杆,面对面站在她面前,用身体阻挡了攒动如云的人群,撑起一片空间。
可她们还是挨得很近,鼻息交混,触之可及。
拥挤的人潮中,只有你我。
洛白榆心不由主,借着地铁时快时慢导致的冲击力,悄悄低下头,微润的唇瓣轻轻碰上于晚顶上的发丝,眼含痴缠,是纠结在一起的线,纷杂繁乱,数不清。
“你在干什么?”于晚厉呵出声,质问的斥责,寒意深深,如陡然出鞘的冷锋。
瞳孔紧缩,洛白榆的身体一瞬僵直。
什么?
被发现了? !
不应该啊,阿晚看不见他的动作。
大脑飞速运转,坏的好的,各种念头划过,洛白榆竭力劝慰自己,却依然挡不住席卷而来的通体彻骨的冷意。
尽管理性告诉他那只有万分之一可能性。
但他还是害怕,控制不住地害怕。害怕于晚真的发现,更害怕这话背后的含义。
她不喜欢他,对他的行为感到厌恶甚至是嫌弃。
心跳加速,洛白榆极力控制住自己的呼吸,短短一秒,却好似过了一个世纪。
他拉起嘴角扯出一个微笑,低头看向于晚,装作平静,好像什么都不知道。
但于晚并没有看他,而是低眸盯着他的衣服下摆。
他的衣兜里露出半只手,苍白瘦弱,好似一拧就断,几根手指已经探进兜里,半截羽绒服是黑色。
而于晚紧紧捏着那只手的手腕。
眸光一凛,洛白榆彻底愣住。
这手,是谁的? ! ! ! ! !
他低头环视一圈,周围穿黑色羽绒服的不在少数,堆叠的人群中竟看不清那只手的来路。
被发现了。
那只手开始剧烈挣扎起来,想要从于晚的手中逃脱。
挣动和呵斥声惊扰到周围的人,大家惊讶地瞪大眼睛,自发地以于晚两人为中心,慢慢挤着向外移动,但车厢里的人太多,最后只挤出一小圈空间,但也足够从人群中分离出那只手的主人。
黑色短发略显杂乱,戴着口罩,遮住大半张脸,裸露的皮肤很白,白得不健康,眼眶很深,眸里红血丝狰狞着,似乎要从眼中没出。
“放开!你放开!”男人和于晚对视,嘶哑着吼叫。
于晚攥着对方的手腕,纹风不动。
一抹寒光闪过,利刃擦着冷肃的空气向背朝着他的洛白榆刺去。
刀!
地铁上怎么会有刀? !
喊破喉咙的尖叫声,此起彼伏。
来不及思考,于晚空着的手扣住洛白榆的腰,翻身将他压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上。
利刃擦着于晚肩膀而过,划破外层的布料,爆出里面的棉絮。
男人的手腕没被放开,依旧被于晚攥在手里,因于晚猛然的位置变动而扭曲。
对方痛呼出声,满脸狰狞的痛意。
刀还握在手里,想要再刺,被洛白榆一把拿住,猛然发力,向上弯折。
“咔嚓”一声,清脆如腕骨断裂。
刀无力地从他手中滑落,落向地面。
“叮里当啷。”刀身左右起伏两下,才安静地躺到地上。
倏忽之间,围观者的尖叫熄灭,只余男人疼痛压抑的嘶吼。
第52章
“于晚她们怎么还没来?最后一组团体赛颁奖已经开始了。”徐萌坐在靠着走廊的座位上,面色焦急,坐立不安地向入口处望去。
“不知道啊,我给她们发消息也没回复。”邹毅看了一眼手机的空白信息界面,着急地跺脚,跟徐萌一起向后探去。
团体赛颁完奖就是个人赛颁奖, 第一名是特等奖,要单独上台领奖,如果于晚没有及时赶到, 台上空无一人, 不仅仅会影响今日的颁奖典礼, 还极有可能得罪赛事组。
“请以上选手上台领奖。”奏乐响起,台上主持人念完团体赛最后一组得奖人名字,得奖选手跟着礼仪人员,排列有序,从后台上台领奖。
“您好,请问你们队的于晚在吗?”这一组过后于晚就要上台领奖,没剩多少时间,幕后工作人员还没看见于晚的身影,连忙从后台过来询问。
徐萌眼睛盯着来路方向,不得不回话:“抱歉,于晚她,”
“一分钟, 洛神回我了, 一分钟。”一条消息弹出,邹毅打断徐萌的话, 面露喜意。
场外,于晚和洛白榆行色匆匆, 连跑带跳地跨过电动扶梯,出了地铁站,一路急奔,冲进文化馆。
一进门便是三条岔路,于晚参赛走的是选手通道,来了几日并不知晓前门怎么过去,脚步稍滞。
“这边。”洛白榆瞄了一眼指示牌,喘着气声,立刻拉着于晚选了右边的路。
洛白榆观赛四天,三条道都走过,邹毅发给他的区域指示图,三维立体一般在他脑中勾画,和赛场内的座位区域对应,他马上反应过来,拉着于晚抄了最近的路。
“于晚!”
于晚和洛白榆出现在视野范围内,徐萌远远地望见他们,眼神一亮,轻呼出声,高高举起一只手向他们示意。
两人看向徐萌的方向,越下楼梯,阶梯式的礼堂座位,脚下是空洞急促的回响。
“让我们恭喜以上获奖者。”个人赛三等奖颁发完毕,台上的主持人诵着祝词。
“算学作为我国的古老文明,从古到今一直散发着光辉。今日,不仅有众多有识之士凝聚于一体,为算学的发扬光大作出努力;更有踽踽独行之人,不甘算学的失落…… ”
“你们终于来了,快,跟着工作人员。”等于晚靠近,徐萌站起身,指着一旁的工作人员道。
“等一下。”胸腔起伏不断,于晚小喘一口深气,稳住声音,“我脱一下衣服。”
“脱什,”么,衣,服。
徐萌脱口而出的话,在看到于晚肩膀破了一个大口的羽绒服时住了嘴。
开口整齐平滑,白色的羽绒从开口边沿抖落,与另外一只蓬松挺起的肩膀相比,干瘪塌陷,不知一路丢了多少羽绒。
工作人员看着那个开口,同样的愣神,难掩惊讶。
没有时间闲聊,于晚脱下羽绒服,急匆匆地跟随工作人员而去。
“接下来让我们有请,个人赛第一名,特定奖获奖者,于晚选手上台领奖!大家掌声欢迎!”
激情振奋的音乐响起,于晚独自一人,跟着礼仪人员走向领奖台中央。
颁奖人是全国算学研究会的会长,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她将奖杯颁发给于晚,亲切地笑着,说了几句鼓励的话。
合影,拍照。
浅粉色的毛衣,奶白色的长裤,明媚的眉眼透着清冷,压着温柔。
洛白榆眼眸深邃,注视着台上的于晚,一眨不眨,抱着羽绒服的手臂紧了紧。
“于晚的衣服怎么破了那么大一个口子?”憋不住好奇,怕影响到别人,徐萌压低声音,开口问道。
“下面有请一等奖获得者上台领奖!”
“有点复杂。”洛白榆从领奖台收回视线,垂眸看着那道豁口,眼里氤氲着各种情绪,没有继续解释。
“哦。”没有得到第一手消息,徐萌遗憾地嘟了嘟嘴。
于晚拿着奖杯下来,回到座位上。她坐到洛白榆旁白,顺手从他怀里捞过羽绒服。
“于晚。”徐萌隔着洛白榆,朝于晚悄声呼喊,见于晚看向她,才指着她手里的羽绒服继续道,“你的衣服怎么回事啊?”
“划破了。”
好像说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说。
徐萌张了张嘴,打算追问下去,被于晚打断。
“典礼结束再说。”
行吧,徐萌坐直身体,重新将视线放回领奖台上。
终于憋到典礼结束,人们陆陆续续退场,没等徐萌开口,严殊找了过来。
“于晚。”他看她时,眼里向来带着光,“你早上怎么没回我消息呀?”
消息?她皱了皱眉,拿出手机。
最近两个小时只有邹毅的几条消息,再往前,她没看到有人给她发消息啊?
按键咯噔作响,于晚上下翻找,在一众长长的以106 、 125开头的号码中,注意到了那个11位数的正常号码。
那天严殊给她回过电话后,她根本没存严殊的号码。 @无限好文,尽在
忘记了,于晚心里暗道,将严殊的号码存进手机,打上名字。
“抱歉,是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就是想问问你,什么时候离开京都,若是来得及,我们可以一起去玩啊。”
出游邀请,于晚蹙了蹙眉。
她自认和严殊不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邀请她,“我们后天离开。”
“但是我们明天有事。”洛白榆紧接着道。
“是提前安排好的团建活动吗?我们社团也有,不如一起?”被婉拒严殊也不尴尬,思考片刻道,“人多还热闹些,还可以认识新朋友。”
“不是,是我们俩的私事。”
我们,我们俩,将两人和其他人分离开来,一字之差,更显亲密。
严殊微抿着唇,有些不开心,下午和晚上,他的社团已经提前组织了团建活动,走不开身,明天于晚又没空。
他低敛着眉,有点丧气,眸光一定,入目是破了大口子的羽绒服,“这件衣服,是于晚的吧?”
他见于晚穿过。
“怎么破了呀?”
不只是严殊想知道,在场的人都想弄明白。
总要说清楚。
于晚开口道:“地铁遇到一个扒手,想偷阿榆手机,被我逮到了,没想到对方会带刀,衣服就划破了。”
“是为了保护我。”洛白榆抿着唇,嘴角微微下撇,补充道,“我背对着那个人,阿晚正对着,刀尖本来刺向的是我的胸口。阿晚转身替我挡了。”
于晚身高比洛白榆低将近20公分,就划破了羽绒服。
简单几句,却足以让人预想到当时的凶险。
“阿榆也掰断了那个人的手腕。”于晚看向洛白榆,微微一笑,温声抚慰。
你也保护了我,不必丧气难受。
说起来,她的身体素质什么时候变好了?能一手按住阿榆互换位置,力量也大到能够一手制住对方不让其挣脱,疾跑时也能跟上阿榆的脚步,喘得也不像以前那么厉害。
念头一闪而过,被徐萌的惊呼打断,什么都没抓住。
“怎么会,”徐萌惊诧着骂道,“那个人有病吧!?”
于晚:“是有病,精神有些不正常。”
所以本来能快速解决的事情,硬是被多拖了二十多分钟,那个人非要说洛白榆兜里的手机原本是他的。
“啊,这。”
谁能料到坐个地铁也会碰到这种事,遇到偷东西的就算了,偷东西的还是个神经病。
众人听完于晚的叙述,又是同情又是惊讶。
只有严殊,水灵灵的眼眸闪了闪,除了惊讶,不知道还藏着什么。
第53章
“嘶。”第三次咬到嘴里的嫩肉,严殊疼呼出声,委屈地皱着眉头。
“严殊,你怎么了,我怎么感觉你状态有点不对?”坐在严殊旁边的副社长满脸关切。
饭桌上的聊天也不参与,刚刚吃虾还没剥皮。
“没事,就是咬到嘴了。”严殊尴尬地笑了笑,继续夹菜,舌尖碰了碰嘴里的伤口。
自中午告别于晚她们, 他的心绪就乱了。
他喜欢于晚, 自去年冬日她救他下山, 或许更早,在他第一次见她就喜欢上了。
爷爷是当世大儒,文学大家, 母亲在国画界也首屈一指,家庭文化的熏陶下,他自小学习算学,得过的奖不胜其数,去年参加比赛时胸有成竹,以为冠军唾手可得, 却没想到被江城附中打败。
江城附中? !历数几年, 最高成绩也不过是个第十五名! !却在去年成为最大黑马,夺得冠军。
五个从未在算学界听过的人拿了冠军, 团体赛只显示队伍总积分, 有没有猫腻,谁也不知道。
不相信的队伍不止一个, 各种流言蜚语开始出现,纷扰渐起, 赛事组不得不对此做出回应。
前台比赛机器没有出问题,后台计算机也没有出问题,若说真出问题的,是选手。
后台显示,江城附中五人,除了于晚,其余四人符合江城附中几年来的一贯水平。
而于晚,她以一己之力拉平队友的分数,让队伍甩开第二名300多分。
消息传来,他满心不服。
团体赛颁奖与个人赛一样,第一名是特等奖,单独上台领奖。第二名第至第五名作为一等奖获得者紧随其后。
前五名领奖时一同在后台等待,他直冲前面的附中队伍,想要看看这个于晚究竟是谁,他要挑战她,他不信他会败给一个无名之卒。
一排五人,看起来皆是平平无奇之辈,他气势汹汹,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说明来意,他要挑战她们队的于晚。
跟随其他四人的目光,他看向了队伍最右边的人,长发束在背后,黑白灰三色的衣服,和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丝毫不亮眼,放在人群中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她。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带着她的队伍拿了冠军。
颁奖前被人挑衅,他以为她会生气;实力差距过大,他想过她可能会不屑与他对战,甚至会嘲讽他不自量力,他已经做好了被人嘲笑,被人看不起的准备,但她,只是抬眸看向他,表情平静,不掀一丝波澜。
“你是?”她在询问他是谁,但她的眼神极淡,没有一丝一毫困惑和好奇,好像并不在意他是谁,只是程序性的疑问。
她确实不在乎,在他表明自己是应城一中算学社队员,此次团体赛第二名以后,她只是点了点头,开口道,“看心算653分,听心算721分,闪电算679分,心算马拉松第十级至第四级满分,各得150分,第三级138分,第二级122分,第一级103分,总分3466分。我的成绩。”
按照先例,团体赛只会记录参赛队伍总积分,个人积分不会显示,于晚此刻在报她的成绩,同一场比赛,他自是可以和自己的成绩比较,谁赢谁输,即见分晓。
她思考片刻,又道,“都是参赛选手,这样比比较简单。当然,若是你想再比一场,也不是不可以。”
3466分,甩开他个人总积分1500多分,要比吗?用得着比吗?
但他还是比了。
最难的一级题,三局两胜,耗时时间短的人获胜。
他三局全输了。
当着前五队伍所有人的面,一败涂地。
大家也终于相信,江城附中的第一,获得得毫无疑问,实至名归。
他咬牙强忍着眼泪,不死心地问,“你是学了很长时间吗?”
似是怕打击到他,或是不清楚多长时间算长,她没有回复。
后来他才从邹毅那得知,他们社团一般只在比赛前加紧练习一个月,平时都在干别的。
听起来和别的参赛队伍没什么不同,但他们的加紧是从头开始,所以,于晚只学了一个月。
那天后来发生的一切都很恍惚,他们领完奖,应赛事组的邀请去爬山。
他迷失在了山上。
不知何时走离水泥路,跑到了土路上,丛林小径,茂林幽深,手机也没有信号,他怎么找都找不到回往大路的路,天也黑了下来。
从小娇养着的小少爷,第一次觉得害怕。
鸟叫,风啸,草动,一丝一毫响动都能惊得他跳脚。
蛇鼠蚁虫,魑魅魍魉,志怪小说里的鬼怪全都跳了出来。
会不会他走着走着,因为没看清路就掉下山了啊。
他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停住了脚,保持在原地不动。
寂静之中,他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
他是唯一的活物。
他不敢靠着树,要是有什么奇怪的东西从树上蹦出来跑到他身上怎么办;他也不敢离茂密的灌木丛太近,他站在草木稀疏的一小片空地上,一动也不敢动,打着手机的手电筒,战战兢兢,时刻注视着周围。
是于晚找到了他。
他看到于晚拿着手电筒过来,终于忍不住哽咽出声,几个小时压抑的害怕和恐惧全都爆发。
“你怎么才来啊?”毫无理由的指责。
但她没有反驳,只定声回道,“我带你下去。”
他记得于晚隔着衣袖攥紧他手腕的力度,稳稳的,让人安心。
回到灯火通明的大路,手机也有了信号,于晚也松开了他的手腕。
他一边走路,一边给同学和老师发过消息,慢慢止住了哭声。他用衣袖擦干眼泪,薄唇轻抿,“抱歉,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呀。”
走丢的人刚刚哭完,一般人都会安慰说没有,于晚却给了他一个意料之外的回答。
“是。”一个字,平静,毫无波澜,没有指责,只是在陈述事实。
“对不起,我,”脸部肌肉不受他控制,他不想再哭,瘪着嘴强忍泪意,想要道歉。
“到了。”公共站台就在前方,她垂眸看了他一眼,琉璃色的眸子不动如水,向自己的队伍走去。
第二天他赶着她们离开的时间去找她要联系方式,被她以没有手机拒绝。
这个人不温柔,不体贴,还很坏,性格也冷。
此后他经常想起于晚,想起被于晚打败的三局三胜,想起那夜她攥着他手腕的力道,想起她回答的“是”,说他给她添麻烦了。
他一想起来就生气难受。
他觉得他应该讨厌她,这个人一点也不宠着他,对他连陌生人间的同理心都不讲。
但他还是喜欢上了她。
喜欢这件事情,喜欢的人自然知道。
但今天,他发现,她好像不是不懂体贴,只是不是对他。
第54章
应城和江城相距千里;此次分别,他和于晚都要进入高二下学期,学习会更忙,下次见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最好的结果,是一年半后他们考入同一所大学。
一年半,一年半,严殊心里念叨着这个数字,脑子里回忆起于晚和洛白榆的相处,想起洛白榆所说的, “她是为了救我。”
她是为了救洛白榆, 她还安慰他不要难受。
严殊盯着从筷子上滑落到盘中的鸡肉,一动不动,他直觉相信,如果这次他和于晚的关系没有实质进展,那他将再也没有机会。
把筷子架在盘子上,严殊拿出手机,给邹毅发过消息。
【严殊:邹社长,能问一下你们社团晚上去哪玩吗? 】
隔了五分钟,邹毅给严殊回过消息。
【邹毅:怎么了? 】
【严殊:没什么,我们社团还没确定晚上去哪,所以想看看你们社团去干吗,有什么好玩的地方能去。若是不方便就算啦。 】
【邹毅:我们打算去酒吧。 】
【邹毅:我们社团好几个同学是一个小乐队的粉丝, 今天那个小乐队在QAG驻场, 好不容易来一趟,还刚好碰上, 我们打算一起去看看。 】
【严殊:哦哦哦,好的, 谢啦! 】
QAG酒吧,严殊输入词条,点击搜索。
轻言乐队?他没有听说过,但余票还有很多,看起来确实不是大火的乐队。
“社长,我们晚上去哪玩?”
下午去了游乐竞技场,活动了一下午,他们都有些累了。
严殊点击购票,回道,“去酒吧可以吗?”
“酒吧?!”听到回答,问话的人很是惊诧,似是不敢相信,家教甚严,一向单纯的社长,竟然会想去酒吧那种地方。
“不是蹦迪的酒吧,”严殊看着搜索到的酒吧和乐队信息,眉头微蹙,有些不确定地解释道,“应该是一家清吧吧。”
“什么叫,应该是一家清吧,吧。”副社长替大家发出疑问,众人的目光一起集中在严殊身上。
“酒吧的种类好像有点多,我也不是很清楚。”严殊声音有点发虚,他抬眸回视众人,又定声打着包票道,“但我保证,不是蹦迪的那种。这家店有乐队驻场,就只是听听歌而已。”
“是music bar吧?”另一个同学终于忍不住开口道,“那确实不是蹦迪的那种。”
“戚棋,你去酒吧?!!!!”最开始问话的人惊讶出声,连带着众人惊诧的视线从严殊转移到刚开口的女生身上。
戚棋扶了扶额头,很是无奈道,“去啊。”她不说就是怕现在这样。
“这种酒吧很清静的,去一次就知道了。”
说完转了话头,看向严殊,“社长打算去哪家?”
严殊眨了眨眼,“QAG,轻言今天驻场。”
戚棋点了点头,这个乐队的歌她听过,还算不错。
见除了戚棋外其他人没有反应,严殊连忙道,“我有点好奇,想去看看,不知道大家愿不愿意一起。当然,票我个人请了。另外,如果大家有自己想去的地方,我们也可以分开行动。”
他不强求所有人和他一起去酒吧,他去酒吧本就目的不纯。
“说得我有点好奇酒吧倒地是什么样子了。”一个同学摸了摸下巴,举起了手,“我也去看看。”
“我也想去看看。”
“我也没问题。”
这个年纪的少女少男,总有按捺不住的好奇心。
众人一致同意,严殊也舒了口气,“票我已经买好了,现在就可以过去。”
QAG酒吧一楼,于晚等人坐在卡座上,静静听着台上的乐队表演。来酒吧免不了要点酒,都是学生,大家挑了酒精度数最低的几款。
严殊带人来时,距离轻言驻场结束还剩一个小时。
他寻找到于晚的身影,按下焦躁的内心,耐心地听了几首歌。
瞥见于晚起身离开,迅速跟了上去。
心里的话囫囵着转了几转,他等在走廊,想着待会儿要怎么开口。
于晚从卫生间出来,只看见严殊紧抿唇,好像很紧张的样子,面对着墙壁,不知道在想什么。
她还在犹豫路过时要不要打招呼,严殊却已经看到了她。
“于晚!”严殊眼神亮晶晶地看向她,好似有点惊讶,“好巧啊!”
他故作轻松,想要制造一场偶遇。
于晚淡淡回声:“哈喽。”
她打完招呼,想要侧身离开。
点头之交,点头过后便该分别,去做各自的事,不需要无谓的寒暄。
她却被严殊叫住。
“于晚,你有喜欢的人吗?”她太冷漠了,冷漠到严殊先前准备好的一大堆话都没办法出口,他本想着先闲聊一会儿再趁机问她的,但是,他没办法啊。
喜欢的人?于晚疑惑地向左偏了偏头,似在思考,而后回答道,“爱情的喜欢吗?没有。”
没有! ! !那洛白榆是怎么回事?难道他误会她们了?但既然于晚目前没有喜欢的人,那就代表,他还有机会。严殊按下心中的惊讶,脸微微发红,眸光似含了一汪春水,注视着于晚,“那,你能不能喜欢我啊?”他说完这一句,顿了顿又接着道,满心真诚,“我喜欢你,于晚。”
意料之外的表白,于晚愣在原地,眸光深沉,演过一抹困惑,看向严殊,“你喜欢我?”
她表达着自己的不解,“你怎么会喜欢我?”她和他一共也没见几面,他连她是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何谈喜欢。
“我喜欢你啊。”严殊再次肯定道,“我知道我和你相识不多,可能连朋友都算不上。”提起这点,严殊的嗓音梗了梗,“但是,我就是喜欢上你了啊。”
不受控制地喜欢上她。
“抱歉。”听了严殊的话,于晚看向严殊的目光终于变得正色起来,但开口却是一句拒绝。
严殊的心蓦地凉了半截,但他还是强撑着道,“你不是没有喜欢的人吗?也不用着急拒绝我啊,说不定你以后会慢慢喜欢上我呢?”
“你在应城,我在江城。我们没有深入了解对方的机会,我不可能慢慢喜欢上你。”
“大学,上了大学就好了,我们可以考同一所大学。”严殊着急道,他想要为自己争取哪怕一丁点可能性。
“严殊。”于晚叫了严殊的名字,但不是想象中的无奈与劝慰,她语气沉沉,坠得严殊的心立刻慌乱了起来。
“我不会喜欢上你。”她的眼神很深,清透的眼像见不到底的汪洋,空静却拉人下坠,坠入深海。
严殊好似有了溺毙之感,他喘着气,说话也带上了哭腔,“你都没有喜欢的人,怎么确定你不会喜欢上我啊,说不定未来你就会、”
“我确定。”坚定有力的三个字,给严殊的表白写下句号,“严殊,我不会喜欢上你。”
这个小少爷太娇贵了,她不会养,也不可能养。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喜欢上我的,但我们仅有的接触,也不过那几次。”
“第一次说话,应该是颁奖时在后台,你冲过来说要挑战我,我不生气,但我不喜欢,因为你自高自大的不服,需要拉上我一起买单;”
她是接受了他的挑战,但这不代表她喜欢。
“第二次应该是那晚我带你出山,严殊,那座山不高,占地也不大,小小的一座山,你竟然能丢在里面,需要大家一起浪费时间去找你。 ”
明明有的手机,即使没有信号,手机自带的指南针也可以用,朝着一个方向走很快就能走出去,她找到他的地点距离铺了青砖的小路也不过几百米。
“你很聪明,算学也厉害,但我觉得,你在某些方面,像菟丝子一样,软弱无力。”
这让她想到她的母亲,太过娇弱的花不好养活,她不打算再养一朵。
她本不想说得如此决绝,刚刚已是婉拒,但严殊他,颇有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意思,既然如此,她也不拦着他。撞一撞知道疼了,自然就放弃了,就像她的母亲。
“你喜欢洛白榆,那个alpha,对吗?”
她不喜欢娇弱的人,所以她喜欢的是那个alpha,他完美地符合她的要求,她刚刚说她没喜欢的人都是在骗他,严殊心里思索,眼泪愈加汹涌。
“这和阿榆有什么关系?”
阿榆是高等级omega ,没有alpha的信息素根本活不下去,她为什么要给自己添麻烦。
当然这些话她也不会解释给严殊听。
她没有回答严殊的问题,只是道,“我很感谢你的喜欢,希望以后,你可以遇到同样喜欢你的人。”
她真心祝愿他,遇到相爱的人。
严殊抽泣不止,于晚深深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去。
alpha厕所门口,听完全程的戚棋烦躁地揉了一把自己的头发。她就来上个厕所,怎么就刚巧碰到社长表白被拒。
听着声音社长还得再哭一会儿,她是现在出去呢,还是等社长离开呢?
她点着手指,在厕所内的洗漱台前走来走去。
抽泣的声音一停一顿,还带上了制不住的哭嗝,一声一声压在戚棋心头。
草。
戚棋心里暗骂一声,撩开厕所门帘走了出去。
她只是怕社长一个喘气没喘过来哭晕过去,只是这样。
“社长,需要帮忙吗?”
戚棋压着心烦意乱出声,出现在严殊眼中,一脸凶狠。
严殊泪眼朦胧地看着她,更加委屈。他都这么惨了,怎么还有人对他这么凶啊?
刚才竭力抑制的眼泪再次爆发,他一边不停地用手拭去眼泪,一边带着控制不住的哭腔骂道,“坏蛋。”
骂完之后哭得更凶。
草。
戚棋心里又骂一声,烦躁地撩了一把短发,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带着戾气的脸显出几分无措。
——
告别严殊,于晚返回卡座。
洛白榆正在喝酒,他注视着舞台,神色有些恍惚,于晚出现在眼前,他眼眸不禁一颤,拿着酒杯的手没有拿稳,酒杯滑落于地,玻璃碎裂,酒液倾洒四溅。
“没受伤吧。”于晚连忙拉着洛白榆站起。
“没有。”洛白榆抿了抿唇,看着地上碎得不成样子的酒杯,嗓音嘶哑,低低应道。
第55章
破碎的酒杯被服务员打扫干净, 轻言的演出也接近尾声。
社团里的乐迷赶去后台索要合影和签名,于晚和洛白榆一起走出酒吧,站在门廊下等待。
昨夜的雪还没消,蓬蓬地盖在墙外连廊的枯木草丛之上。按照往常,洛白榆该和于晚讨论一下晚上的音乐和乐队,但今天他却没有开口。
于晚感受到一种令人不适的安静,她张了张嘴,看着马路上驶过的车辆,微笑着问道, “阿榆,你觉得晚上的歌怎么样?”
她很少率先提起话题,因此说出的话僵硬又生疏。若是洛白榆,应该是先和她评价某一首歌,或许是某一句歌词、某一段旋律怎么样,她们就会顺着话题自然而然地聊下去。
洛白榆没有回应,他站在于晚身旁,却好似什么都没听见。
“阿榆?”于晚疑惑地又叫了一声,侧头看他,却见洛白榆的目光凝在侧前方的花坛上,纠缠盘绕的枝枝蔓蔓,枯槁萎靡,拢成一丛,上面躺着一只冻死的鸟儿,一起被掩埋在冬雪之下。
“那只鸟。”于晚低语着,想要说些什么,却又没想到要说什么。
“啊?”隔了三秒,洛白榆突然回过神,扭过头和于晚对视,“阿晚刚才在说什么?”
他的表情看起来很正常,面上什至带着浅笑,但此刻的正常才是不正常。
因为那是一只死亡的鸟儿。
于晚淡色的眼瞳摇晃着昏黄的路光,她凝视着洛白榆,含着几丝不明显深沉的笑,“想知道阿榆刚才在想什么。”
洛白榆的眼眸蓦地暗了一瞬又恢复正常,“在想那只鸟死前经历了什么。”他偏过头看向那只鸟,“有点可怜。”
“那只鸟啊,前天在墙角下发现的。”送醉酒的客人上车的服务员返回路过,指着鸟正对位置的墙角,顺口解释道,“发现时已经死了,估计是没看清外墙玻璃撞死的,路过的一位女士正巧碰到,便将其安放在了花丛里,上面还盖着从花丛里搜集来的枯枝败叶。昨夜下雪前一场风全刮走了。 ”服务员说着摇了摇头,不知是惋惜还是什么,拉开店门走了进去。
听了服务员的话,洛白榆唇瓣微启,又陌然地合上,只是盯着那只鸟儿,不知道在想什么。
于晚看着洛白榆的神色,愣了片刻,起步上前,拂开盖在鸟儿身上的雪。
一层积雪黏在于晚温暖的手掌,融化成水,冰冰凉凉。
是一只红嘴蓝鹊,紧闭双眼,紫蓝灰色的皮毛黯淡无光,身体也冻得僵硬如铁。
洛白榆也走上前,手指轻抚过它的羽毛,还能感受到顺滑的丝绸质感。
于晚在密密丛丛的灌木中找到一小片空地,撇开表面的雪,动手挖土,冻得硬邦邦的土地,纹丝不动,只卸出微末的沙粒。
或许那位女士也不是没尝试过将它埋葬,但迫于无奈,她还是退而求其次将其在花丛中掩埋。
“阿晚。”洛白榆低低唤了一声。若是没有办法,放弃也未尝不可。
“你等一下,我去找点东西。”于晚转身进入酒吧,拿了一个铲子出来。
是冰铲,调酒师调酒时用来铲冰块的。
有了工具,坚硬的土地终于松动了些,于晚使了巧劲,慢慢挖出一个小坑,足够将那只鸟埋进去。
那只鸟终究归于尘土。
洛白榆捧着碎土盖在那只鸟儿身上,严严实实。
于晚最后捧了一捧雪覆在土层上,将一切埋藏。
洛白榆呼着被冻红的双手,朝于晚笑了笑,眉眼弯弯,不似刚才的勉强。
她不喜欢就不喜欢,我再努努力就好了。洛白榆在心里如是对自己说。
于晚只以为是埋了这只鸟的缘故,没有多想,“冻得冷吗?”她牵着洛白榆的手腕走进酒吧。
温水洗去手上的泥土,洛白榆看着那把洗干净的冰铲,目露困惑,“这个铲子?”铲过土的总不能再还回去。
“我买了。”于晚举着那把铲子看着,也有点无措。她买了是不假,但她要这把铲子也没用啊?
“对面有一家花店。”洛白榆似乎懂了于晚的想法,指着对面的花店道。
“哦?!”于晚朝外望去,果然,一家花店正亮着灯,还在营业,“那你在这儿等一会儿,我去去就来。”
她安嘱好洛白榆,冒着风朝花店走去。
“于晚要去干吗?”去要签名和合照的同学手里拿着要到签名的书和本子出来,看着于晚离开的背影,疑惑发问。
“去送点礼物。”洛白榆垂眸一笑,暗含着不与外人道的深意。
礼物?问话的同学挠了挠头,什么礼物?于晚来时带礼物了吗?
一个花铲,算礼物吧。洛白榆心里暗道,蓦地想到什么,拿出手机给于晚发消息。
“记得买一束花。”
花?另一边的于晚将铲子递给店主,凝眉看着洛白榆的消息,“要什么花?”
“雏菊。”
“好。”
于晚送出去一把铲子,拿回来一束雏菊。纤弱纯白的花瓣重重叠叠,嫩黄的花心一层层一粒粒挤在一起。
去往地铁站的路上,于晚和洛白榆相伴走在最后面。
洛白榆手里捧着花,喜欢地用手指轻轻碰了碰雏菊的叶片。
“你喜欢雏菊?”于晚疑惑发问。
洛白榆有些愕然,他以为于晚懂他的意思,歪头道,“我们明天不是要去看望清漪姐吗?你可以代我把花送给她。”
他明白许清漪不想让他知晓真相,那他就装作偶遇,自然不可能带花。
于晚脚步停滞,看着前方还在行进中的同学,怔然地吐了口气,又起步跟上。
“三年前她离开后,我也没再见过她。”她说话的语气很轻,洛白榆听起来竟觉得有些失真。
洛白榆顿足看向她,满面愕然,“什么意思?”
她不是知道许清漪身上发生的一切吗?知道她的近况,知道她重新开始画画,知道她在哪。
怎么会,已经三年没见过她呢?
“那些消息是我自己查到的。”于晚跟着洛白榆停下步伐,她暗中资助许清漪手术费,暗中帮她报仇,这些事情许清漪并不知晓。 “所以。”于晚吐出两个字,隔着夜色凝眸看向洛白榆。
剩下的话无须多言,洛白榆明白,他们两人都得装作偶遇。
洛白榆的眉头拧着又放松,纠结成一团,他低眸看了怀里的花束一眼,神情复杂,重新启步。
于晚随后跟上。
“你不是知道她在哪吗?怎么不来找她?”他抿了抿唇,侧眸看向于晚,吐出自己的疑问。
“我,”于晚看着前方的人群,轻吐出声,她不知道该怎么给洛白榆解释她和许清漪的关系,停了几秒才接着道,“我和她其实不熟。”
洛白榆微张着嘴巴,无声地发出讶异的疑惑。
“她曾经帮过我。有一次丢了钥匙,母亲不在,是她收留了我。之后又收留了我几次,我一直记得。”于晚缓缓道来,所有的过往就被凝结在这几句话中,“但我们私下没什么其他交往。”
“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没打算来见她。”她回眸与洛白榆对视,眼睛里透露出的认真丝毫不作假。
少时的恩情偿还完毕,也不必再有联系,各自安好就好,这就是于晚的想法。
洛白榆相信于晚没有说假话,但他还是难以想象,仅仅因为几次收留过夜的恩情,于晚就帮她做了那么多事。
许清漪帮了于晚,于晚便回报她,看起来很正常,非常正常。
但这种正常中却流露出些许不正常的诡异。
你会帮一个收留你过夜的人吗,仅仅是几次,于晚她可是,为此间接废了一个人的手。
洛白榆回想着最近发生的事情,脑子里一团乱麻,他直觉好像有什么不对劲,但他找不出来。
第56章
那束雏菊被留在了洛白榆房间里,洛白榆修剪了花枝,将其插入矿泉水瓶中。
冬日暖阳正好,照着窗台上的雏菊,欣欣向荣。
许清漪在一个画室学习,那家画室由私人开设, 位置在清和公园附近,清和公园是一座古典园林,坐落于远郊, 与之相隔不到两千米, 是百年前西洋人建立的圣母利亚大教堂。
画室十一点半放学,从写字楼出来,沿着马路有两个方向,向东或者向西,向东走再拐个弯,就是清和东地铁站;向西会经过圣母利亚大教堂和清和公园,但与另一端的清和西地铁站相距甚远。
这片区域历史悠久,石砖砌就的道路狭窄,并不通公交。
于晚并不清楚许清漪回家的具体方向是哪边,她不是上帝, 连某个人回家的方向都能查得一清二楚, 事无巨细。
她只知晓许清漪目前居住的地方是鸿锦花园,位于画室西边, 不论是为了就近方便坐地铁还是直接出门向西走都有可能。
她们有两个人, 或许一人一个方向也可以,只要找好理由。
不论是哪种方案, 她们都需要去提前踩点,明天她们就要离开, 下午画室并不开放,机会只有一次。
早上十点,于晚和洛白榆到了写字楼附近,却看见了意外之喜。
这座由居民楼改建的写字楼一层,有一家地图上并未显示的小卖铺。所以,她们只要在十一点半前来小卖铺等许清漪从楼上下来,拿着小卖铺买的东西出去装偶遇就行。
好似上天也在帮她们,于晚和洛白榆相视一笑,从小卖铺出来,手里捧着新鲜出炉的关东煮。
来都来了,自然要顺便逛一下这座公园和教堂。
于晚和洛白榆相伴朝教堂走去。
砖黄色的外墙,泛着红意,两侧尖尖的钟塔耸立,顶上是金色的十字架;正中红色的大门上方,是大理石雕刻而成的玫瑰花,整体呈现消瘦的凹字形,半圆拱形的花窗,琉璃玻璃色彩斑斓。
天气严寒,冬雪至今未消,厚重地覆在教堂穹顶,端庄肃穆。
她们来得不巧,今日教堂并未开门。她们沿着教堂外壁绕了一圈,想要透过栅栏欣赏一下教堂的后花园。
相遇总是猝不及防。
拐过拐角是一座西洋风的民居,黑色的石碑上刻着这座民居的建造时间, 1903年。
民居正前方有一小片空地,铺着白色的大理石。
一个女生梳着双马尾,支着画架,坐着小板凳,面朝教堂,正在低头作画。
她用的是左手。
于晚呆呆地站在原地,注视着她。
没有惊喜,没有感动,于晚此刻只觉得有些无可适从的茫然。
洛白榆也停下了脚步,他同样看到了许清漪,她很好,用左手作画,温润的眉眼间没有任何阴霾,沉浸在绘画的世界中,好似与从前一模一样。
水光从眼瞳一闪而过,是心安,是喜悦,是许清漪没有因他而有阴影的庆幸。
许清漪画完一笔,抬头望向远处的尖塔,雪后的钟楼和平时不同,纯白干净的雪色,需要细细描摹。
猝不及防的身影闪入眼前,许清漪愣了一下,而后脸上现出惊喜。她放下油画盘和画笔,拎着裙摆小步朝洛白榆他们走去,步伐间显出几分急促。
于晚和洛白榆也收拾好自己的心情,迈步朝许清漪相向而去。
“洛白榆,好久不见。”嗓音是许清漪惯常的温柔清浅,娓娓道来,她先是向洛白榆打了声招呼,才看向于晚,“小晚?!”与对洛白榆的肯定相比,竟带着几分不确定似的,见于晚没有否认,才接着微笑道,“好久不见。”
于晚淡淡点了点头:“清漪姐。”
相比于晚,洛白榆更热情一些:“确实很久没见了,当初你不告而别,突然消失,我还找过你好一阵儿,没想到在这里见到。”
“出了点事,没来得及。”提起当年之事,许清漪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依然笑得温柔,好似那些事情已经全都过去了,没有给她留下一点痕迹。她注视着两人问道,“你们,是来旅游吗?”
洛白榆:“阿晚来比赛,我来陪她。”
“阿晚?”许清漪的眼神亮了一下,眉梢轻挑,“你们?”
“今年刚认识,是好朋友。”洛白榆压下心头微小的苦涩,应声道。
一句话打消许清漪的猜测,许清漪哦了一声,环视一圈,蹙眉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们等一下,我去收拾一下东西。”
她把自己的画具和画板收进包里,放进一旁自行车后座改造固定的车筐里。
许清漪推着自行车走在前面,于晚和洛白榆跟在一旁。
洛白榆:“你怎么现在用左手画画?”
他知道答案,但他得装作不知道。
许清漪看着前方的路,目光掩上一层虚无的白,笑了笑道,“当初出了点事,右手废了,后来就用左手了。”
“当初就是因为这个离开江城的吗?”
“恩,忙着做手术,时间紧急,就没来得及和你打招呼。”许清漪说着侧眸看向洛白榆,轻声道歉,“抱歉啊。”
她道什么歉,要该道歉,也是他才对,洛白榆心里发堵,但他不能说。
“到了。”
“轻、轻、咖、啡、馆。”洛白榆瞅着米色上的褐色字体,竭力从那几个象形字中识别出店名。
许清漪打好自行车,邀于晚和洛白榆进去。
主要的背景色为米色,窗台上养着不少花花草草,书架侧着摆在中央,隔开了两片区域,墙上挂着油画,另一面墙是一面照片墙。
“和我朋友合开的。”说起这个,许清漪有些自豪,“怎么样,不错吧。”
她不仅重新拿起了画笔,还开展了副业,开了一家咖啡馆。
“清漪你来啦!”一个中年女性面容温和,穿着围裙,招呼许清漪。
“是,兰姨,我带两个朋友过来。”许清漪回复完,又询问于晚和洛白榆道,“你们想喝什么,今日可以免单哦。”
“明天不行吗?”洛白榆开玩笑道。
“不行,小本生意,我还想让你多照顾照顾呢。”许清漪调笑着回道,回眸看向于晚,神色更温柔些,“小晚可以。”
“怎么区别对待啊。”洛白榆摇了摇头,装作委屈的样子无奈道。
“你怎么可能和她一样。想喝什么?还是焦糖玛奇朵?”
“恩。”
“那小晚呢?”
“清漪姐有什么推荐的吗?”于晚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
许清漪似乎想到了什么,微笑道,“我去拿菜单。”
许清漪拿过菜单,一个一个地介绍,于晚听得云里雾里,最后随便点了一杯爱尔兰咖啡。
窗外阳光灿烂热烈,笼罩在三人身上。窗台上的多肉肥肥嫩嫩,胖得好似要流油。
三杯咖啡,还有几盘小甜点。许清漪一边结果端上桌,一边缓声叙述往事。
“三年前右手受伤做了手术,恢复后还能活动,但拿不了重物和画笔了。画画时间稍微长一点右手就会颤,医生说如果还用右手画画,极有可能右手会彻底废了,所以不得不改用左手画画。”
“重新学,会很难吧。”
“还好,肌肉记忆是没了,但脑子里的构图技巧,绘画技巧还在。”许清漪抿了一口咖啡,轻松道,“只是需要重新再练一遍罢了,不是很难。不过确实是差点再也不能画画了。”
“恩?”洛白榆疑惑抬头。
“赔款的钱全部付了手术费和后续的疗养费,我们家支撑不起我再学一次。”
画板、颜料、画笔,这些都是不菲的支出。
“不过后来有好心人资助了我, 70万,一次性打到了我父母那。我父母很惶恐,去找了那家爱心机构想要退回去,那家机构拒绝了。后来又托人打听到,这笔钱全是一个人出的,但到底是谁,却怎么都不肯告知,只说是对方曾经见过我的画,很欣赏我的天分。”
许清漪说这话时一直看着洛白榆,似乎想要看出些什么,但洛白榆脸上只有茫然的好奇和感激的庆幸。
不是他,许清漪心里思索着,垂眸调着自己的咖啡。她一直怀疑是洛白榆,因为她认识的人中,只有洛白榆有这个财力。之所以不去找他确定,也是因为对方匿名了,既然不想让她知道,那她便体贴地不去确认。
但不是洛白榆,那又是谁?许清漪眉头微皱,有些烦闷,找不到对方,她如何报恩。
许清漪放下咖啡杯,轻轻呼出一口气,抬眸却见于晚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咖啡,目光怔怔,好似在对她嘴里的东西表示怀疑。
许清漪忍不住轻笑出声,“怎么,不好喝吗?”
“有点奇怪。”于晚品了品,又道,“好像像酒,又好像不是,一种怪异的苦和甜,还有香。”爱尔兰咖啡里搭了爱尔兰威士忌,酒本来就有一种奇特的苦,再配上咖啡的苦,奶油和糖的甜,味道层次很多,不常喝的人觉得奇怪也正常。
“小晚变了不少。”许清漪没再和她讨论咖啡,而是转头感叹,眸光里含着欣慰。
于晚:“恩?”她变了,她怎么不清楚自己变了。
“小晚小时候特别孤僻,根本不和别人玩。”回想起往事,许清漪露出些许怀念,扭头说给不曾参与过这段过往的洛白榆听。
“我四年级搬过去的时候,她就在我家楼下住着。我们一群小孩子天天混在一起,只有她,从不参与,每次路过看都不看一眼,我问之前就住在这里的玩伴,于晚为什么从不和我们玩,大家闭口不言,只会摇头,搞得我以为小晚是有什么大问题。”
“直到那天她丢了钥匙,进不去家门,阿姨也不知道去哪了,她就自己一个人,独自在家门口,孤苦伶仃地靠着门,抱着书包坐在地板上。我上楼时便看见了,直到快要睡觉,也没听到楼下开门的响动。当时我还纠结了好一阵儿,怕她有病,最后还是下楼去叫她。”
“她很乖,可以说,是我见过最懂事的同龄人。阿狗脾气不好,发牢骚她也不理不哭不闹,好似没听见一样。阿狗也不想让她上床,她听懂话音,不管我怎么说,还是坚持睡在沙发上。就那样窝了一夜。早起我没看见她,但沙发被收拾得整整齐齐。”
“之后几年,我还在晚上收留过她几次。次数多了,少说也有点熟悉。小晚话不多,只会在问她时回复一两句,出了这个门,见到我和阿狗也只会点点头,离得远了根本看不清,就好像不认识一样。”
许清漪撑着下巴笑着,说完过往,又提到了另一个人,“话说,阿狗这几年怎么样?”
于晚:“还行,等他来找你自己说。”
“好。”许清漪点头应道,她和阿狗的关系,也确实不能借他人之口。
洛白榆:“阿狗是?”
于晚:“一个人,大名叫吴浩,小名叫阿狗。”
洛白榆继续发问;“怎么会起小名叫阿狗?”
许清漪发出银铃似的笑,“他奶奶说,贱名好养活,所以就叫阿狗。”
第57章
江城。
“小姐,警察局的人被动了。之前给我们报消息的人被调到了邻省。”窗外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刘叔携着一声风霜走进室内,落在其肩头的雪花融成雪水,瞅见谢卿潇正在打电话,连忙闭嘴,身姿板正又恭敬。
“是,父亲。”谢卿潇站在窗前,等另一头传来嘟嘟挂断的声响,才随手把手机扔在一旁的木质小茶几上,朝老刘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除了给我们报消息的人,他打通关系发展出了几个下路也被调离了。”
谢卿潇听完消息,狠狠蹙紧眉头:“警察局那边给的什么理由?”
“一个是援助邻省, 邻省最近出了大案,小姐也听说了,南江职中接连失踪了三个学生,查不到踪迹,上面要求异地警方调查。另外几个就是普通的人事调动和出差,但至少两个月内回不来。除了我们的人, 其他的警察也有以同样理由被调离的。”
室内温暖如春,谢卿潇却莫名觉得背后发寒。现在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警察那边没人注意到他们,他们的人全被调走就是正常的人事调动;另一种则是,警察那边有人发现了他们,设计把他们的人调走,用其他警察加以掩饰。
如果是第二种,那只能说明,警察那边同样有人一直关注着十年前失踪的证物。
她更相信第二种。
“刘叔,我们江城的人还剩多少?”
“警察局现在只剩一个了,是江城总局的政协处处长;市城建局有两个,一位是办公室副主任;另一位是建设部部长;这几位都是老爷在江城时的朋友。”刘叔报告完毕,没有再说话。
“就剩这三个了?”谢卿潇面色难看,循声质问。
“是。十年前我们弃黑洗白,老爷在京都立足后,就慢慢把所有资产撤出了江城。”
谢家不再在江城进行商业运作,自然也不会再和江城政府打交道,不会再在江城的政界费心。
十年过去,当年从属于谢家的人早已不知四散何方,只剩下这几个,随着资历加深,攀上高位。
全部都是最上面的人,帮谢家和各派博弈倒是可以,但若是论去查十年前失踪的证物,谁也帮不上忙,一位警察政协处处长,难道会陪你天天去城南找东西? !怎么可能? !但若是让人家安排下属去查,又没有合适的理由,身居高位,盯着的人本就多,风险太大。
杀鸡焉用牛刀,问题是现在没有杀鸡的刀。
谢卿潇揉了揉发痛的额头,闭着眼睛深呼出气,“刚刚父亲给我打来了电话,说江城周家派人告诉他,十年前的证物在他们手里。京都三环内的一块地要拍卖,周家要求父亲帮他们拿到那块地,以此给他们周家进京开路,他们就把证据还给父亲。”
“周家?周燕生?”刘叔目露思索,眼底却泄出不屑,“当年只能捡老爷剩下的汤喝,现在竟”
“刘叔。”谢卿潇厉声打断刘叔的话,又因刘叔是跟着父亲打天下的老人,不得不缓了声音,温声道,“现在在江城,周家的势力比我们大。 ”
盘踞多年的地头蛇,不是那么好惹的。只能怨当年父亲太过仗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十年前的江城不过是一座落后小城,谢家进军京都,父亲见了更繁华更广阔的天地,立足之后,便带着他之前的所有兄弟一起离开了这儿,以至于现在的江城商圈,根本没他们的人。
哪里都没人,哪里都缺人。
刘叔目光一凌,脸色阴沉,“怎么会这么巧?城南刚有动静,周家就说他们拿到了十年前的证据,或许,这证据是假的,他们在诓我们。”
“父亲也有所怀疑,所以让我查清楚。”谢卿潇打了一杯温水,放在桌上,招呼刘叔坐下,将温水移到他面前,看刘叔抿了一口,才接着道,“京都的地明年一月就要拍,父亲的意思,是让我在拍卖前拿到周家手里的证据,威胁一次就有第二次。”
而她父亲,最不喜欢被威胁。
“小姐觉得现在该怎么办?”
怎么办?她怎么知道怎么办? !
一个能用的人也没有,各方消息本应提前得知一角,如今却只能等着对方出手通知,她完全处于被动地位。
周家现在说他们手里有证据,也不知是真是假,周家里也没他们的人,查?怎么查?就凭她和刘叔?
不论心里怎么想,谢卿潇面上不显,只道,“先调查一下周家和他们家公司,看能不能往里面安排几个人。警察局那边先不要轻举妄动,城建局可以看看,年轻一辈资历浅的人里面,有没有能撬动的。”
谢卿潇凝眸看着窗外漆黑发红,泛着血色的夜,手指敲着桌面,哒哒作响,“京都三环的地给谁不是给,帮谁不是帮,父亲的另一个意思是,以此和江城商界各方的人做交易,让他们帮我们。”
“理由是,谢家想重回江城。”谢卿潇说出这句话,一字一句,掷地有声,裹挟着无名的风暴,摧枯拉朽。
不是为了找证据,而是为了重回江城,不透露真实目的又让人信服。江城这几年飞速发展,谢家想分一杯羹合情合理。
“既然这样,那学校那边?”
之前城南没出事,事情不紧急,谢卿潇可以慢慢布置,从打入附中学生会开始,弄清楚目前江城各势力的情况,再一步一步往里面插人。
但现在城南已经出事,周家又发作,留给她们的时间不多,再按照原来的计划安排就太慢了。
谢卿潇沉思片刻,“保持原样。每天去查个卫生浪费不了我多少时间,说不定能得到一些消息,但计划有变,我不会像之前那样费心,刘叔你也不必再关注附中; ”
“另外,之前是我想差了,城南职中,连家那个私生子留下的人,您打听下,看有没有能用的,远水救不了近火,职中还是方便些。”
“是。”
夜色深沉,暗潮汹涌。
严客满身疲惫地赶回家中,按开客厅的灯。烟气袅袅,他放空思绪,坐在沙发上,双臂撑着膝盖,一手捏着烟,半弯着腰,偏头看向卧室。
隔着卧室门缝,依稀可见床头柜上一张合影,两人都穿着警服,左边是一位中年女人,右边是一个年轻男子,从相貌可识别出那是年轻时候的严客,没留胡子,帅气腼腆。女人眯着眼睛笑着,一手半搂,爽朗地拍着严客的肩膀。
烟灰缸里已有一堆灰色的烟灰,严客在灰烬中按灭手里的烟,起身走进卧室。
他用手擦了擦照片,神色温柔又怀念。
从照片后面的夹层取出电话卡,他拉开下面的抽屉,拿出一部手机,将电话卡安进去。
【没有找到证物。 】
编辑好短信,点击发送。
【得到消息,周家周燕生说证据在他手里。不知真假。 】
隔了五分钟,对面回复道。
【收到,长官。 】
第58章
和许清漪的相处很愉快,午饭过后,她还带着于晚和洛白榆游览了附近的景点,临走前许清漪回家拿了画送给洛白榆。
已至深夜, 再不走于晚和洛白榆赶不上最后一班地铁,便并未上楼做客。
楼下的树影婆娑, 狂风撩起她们的发丝,凌乱交缠。
“当初说好每年送你一幅画做新年礼物,这几年虽然没有机会送给你, 但我每年的画都画了。”许清漪递给洛白榆三卷画, 卷中的蝴蝶结打得整齐漂亮, “来不及看了,你回去再拆。”
“这幅给小晚。”
似是没想到自己也有,于晚愣了愣, 才伸手接过那幅画。
“那我们走了。”洛白榆稳稳接过许清漪的画,抱在怀里,目光透着些许离别的伤感。还没和许清漪怎么说话,便又要分别。
“不是要考京大吗?最多一年半,我们就会再次见面了,到时候我天天去找你们, 你们可也不要嫌我烦。”许清漪双手插兜, 温和的眉眼在暖灯下愈发柔软。
“不会。”洛白榆也扬起淡笑,“还害怕你不来。”
“有可能,你们大一时我正要高考,还真不一定。”许清漪笑着叹了口气,似有无奈, “快走吧,再不走真来不及了。我在京都等你们。”
“恩。”洛白榆重重点了点头, 和于晚相携离去。
深夜的地铁,车厢里没有几个人,洛白榆怀里紧紧抱着画,手指绕着绑着画作的红绳,好似很想打开看看,却不知为何半天没有动作。
“想看就打开看看。”于晚坐在洛白榆身侧,眼神发暗,凝视着那三幅画。
“没有桌子。”洛白榆摇了摇头,很是不同意,“打开没有铺展的地方,画纸很容易受折受损。”
离乡三年,断了联系,许清漪却从未忘记她和他的约定,每幅画都是许清漪的心血,他很珍惜。
“你和她很熟。”于晚淡淡地收回视线,转而注视着对面的窗户,匆匆掠过的京都夜景,昏黄的灯光很亮,但与高楼大厦的冷肃炽烈白灯相比却黯淡不少。
“还好。我妹妹几年前在一家画室学画画,许清漪也在那家画室,不过我妹妹是幼儿班,她是高级班。走廊的墙壁上挂着优秀学生的画作,我在那看到了她的画,很喜欢,便想办法认识了她,和她成了朋友。认识后大多是在聊画,画的色调,意境,表现手法,流派,工笔。我虽学艺不精,却也能聊得上几句。之后她生日,我送了她一副质量很好的画具,她觉得价格太贵,便承诺每年送我一幅画。”
洛白榆回忆完往事,转眸看向于晚,“阿晚呢?”
他其实感觉到了,许清漪和于晚并不相熟,至少对许清漪来说是这样,因为关于于晚,许清漪只说了她收留过于晚过夜,再无其他可言,就像一个普普通通,关系不甚亲近但心地善良的邻居。
“我不清楚。”谈起这个话题,于晚的眼底少有可见地露出些迷茫。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到达什么程度才算熟悉,才算亲近,才算“好”,才算自己人,她的脑中,对此并没有定义。
但或许阿榆会知道。
她透过对面车窗的影像,看着洛白榆,缓缓叙述那几年的故事,那几次无家可归,迫于无奈的留宿。
“就像清漪姐说的,我从小就不合群。小孩子的世界,谁和谁关系近,谁和谁玩得好,谁和谁是一伙的,四五年级,大家都已经懂得。而我,不属于任何一个群体,被欺负好似也是理所当然。”
“我的母亲是高等级omega,每个月不得不去找我的父亲,让他给她提供信息素。”
高等级omega ,听着多好听,有着优质的信息素,也可以用信息素压制等级比她低的alpha 。但高等级omega有个致命缺陷,在医学已经如此发达的现世,他们必须依靠alpha的信息素而活。
相比于普通omega ,一经标记,他们受到alpha的影响更大,不想要标记者的信息素,只能使用特s级抑制剂,且副作用非常强;洗去标记时死亡的概率也更高,不是零点几的差距,而是百分之三十和百分之七十死亡率的差距,非死即伤。
同时有医学研究表明,普通omega终身不接受alpha的信息素,仅靠抑制剂度过发情期,寿命和接受alph息素的相差不多;但高等级omega,大多没有活过四十岁,并且越到后期,抑制剂的作用越小,往往深受发情期的折磨。
因此,她的母亲,不得不每月去找她所谓的父亲要一个临时标记,获取信息素。
“至于我的父亲,”谈到那个男人,于晚顿了话音,侧过眼眸,视线停留在洛白榆的脸上,一动不动。她轻扬一抹笑,目光极浅,看起来很放松,“他在我八岁那年入狱了。”
所有的波谲云诡,深不可测,全部被那双琉璃色的清透瞳眸遮掩。
“这也是我被欺负的原因之一吧。”于晚轻叹一声。
一个罪犯的孩子,好似天生便有洗不去的污点。
震惊,心疼,洛白榆的脸上一瞬闪过各种神情,唯独没有厌恶,没有嫌弃。于晚眸光晦暗,勾起一抹笑,打算收回她暗藏审视的目光,却被洛白榆的话打断。
“八岁,十年前,”洛白榆低声算出这个数字,目光迥异,“若是十年前的话,伯父可能是被冤枉的。”
他听父母谈起过,十年起的江城,很乱,那一年不知道抓了多少人,警察局都放不下,其中被错判的不少,这几年每年都有那年被捕的人和官方打官司。
阿晚是那么好的人,她的父亲,或许也是被冤枉的。
他如此推测,或许私心里还是不想阿晚有一个那样的父亲。
“不,他确实罪大恶极。被判了无期。”
于晚没来得及收回的目光重新凝滞在洛白榆脸上,她轻轻吐出几个字,嗓音低哑,却坚定有力,容不得洛白榆一点不信。
洛白榆浑身一震,不是因为他厌恶这样的家庭,而是因为于晚说这话时的表情,微笑着,没有丝毫对其父亲的愤恨,没有一分因有一个这样的父亲而产生的羞愧难受,不含一点晦暗,甚至是与平时一般无二的明亮灿烂。
他就像一只被狼暗中窥伺的小鹿,虽没有发现什么不对,但本能地战栗。
他抿了抿唇,忽略掉心头莫名的恐慌,声线平稳地应道,“哦。”
哦?这就是你的回应?
于晚轻笑一声,“你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说什么?”洛白榆疑惑。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民谣从于晚口中缱绻说出,带着说不出来的意味,“你觉得呢?”
阿晚的表情,看起来也不像在意这种论断的人,又为何要问他?
洛白榆压下心底的不解,诚恳言道,“父亲是那样的人并不代表阿晚就是那样的人,更别说你的父亲入狱时你不过八岁,又能知道什么。”
知道什么?她知道的很多。甚至她父亲还是她帮忙送进去的。
于晚心里发笑,却不知是在笑谁。
她没有表现出来,心底陡然冒出一股恶意,转而道,“那道德审核呢?”
考入某些部门,需要考查直系亲属的背景,如有犯罪记录,一律不得录用。
如果洛白榆说的是对的,那为何上面会安排这样做,为何社会会默认这样的规则。
你的话背离了大多数人的观点,不是吗?如果解释不清楚,刚才说的话,没有一点说服力,不过是你私心里不敢相信事实真相而找的理由,是自我欺骗的逃避,你想要说服我,我不是那样的人,更想说服的,是你自己,让你自己相信你的朋友不是那样的人。
相悖的观点和事实,你要如何走出情感与现实交杂的泥潭,或许你根本没有办法走出去。
于晚盯着洛白榆,舌尖恶劣地碰了碰犬齿,她好似在期待什么,心底又不禁出现令她难受的担心,担心她所期待的实现。
“阿晚。”似乎察觉到什么,洛白榆蓦地认真起来,“一种规则的制定,考虑的因素很多,不仅仅是父为贼,子是否为贼的问题。家族历史有问题的人,是否更易受人威胁,是否更易给普通民众带来不良影响,造成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放在个体身上是概率问题,有是或不是两种可能,但凝聚在群体身上,只有一种可能。”
答案显而易见,是“是”。洛白榆也没有多说,而是接着道,“而规则的制定,不得不考虑这些因素,更遑论潜在的犯罪人可能会基于对子女的影响而放弃犯罪这类其他方面的因素。”
洛白榆定声道,“这只是利益衡量。”
与普通民众比起来,犯罪者终究是少数。天平的哪一端更重,无须多言。
“这样啊。”
好像,被破解了呢。
没有挣扎,没有迷茫,他很清醒,清醒得不得了。于晚心里遗憾地叹了口气,却面色不显,表现出一副被洛白榆说服的醒悟模样,感叹一句,“原来是这样,是我钻了牛角尖了。”
只是可惜,她就是那样的人,惹过她的人,必须付出代价。
漆黑压抑的阴暗,宛如黑雾,丝丝蔓延,缠上眼眸。她看着此刻一心说服自己,安慰自己的洛白榆,就像猎鹿人看着一无所知在林中欢快吃草的小鹿,猎鹿人盯了这只小鹿很久,小鹿看见猎鹿人,却睁着大眼睛满目好奇,甚至将自己吃的草分享给猎鹿人。
他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知道了,会怎么做呢?
你以为的,善良有底线的好朋友,其实是一个睚眦必报,心狠手辣的人。
迷茫,痛苦,逃离,进退为难,或是与她一同堕入暗无天日的深渊。
一丝光亮突然挣扎着从眼底的黑雾中逃出,烈火燎原,燃尽黑暗,点亮于晚的双眸。
于晚兀地调转视线,看着对面的车窗,压抑着急促的喘息。
她刚刚是怎么了?
那种阴暗的心思,怎么会?
第59章
短暂的寂静, 只有地铁轰隆轰隆的声音回荡在车厢。
“阿晚?”地铁驶入隧道,对面的车窗一片漆黑。见于晚怔怔地望着空无一物的车窗,洛白榆心忽地一揪,温声出声。
“恩?”于晚掀起眼皮,将适才的反常压在心底,看着洛白榆莞尔一笑,“总之,那群小孩子不喜欢我。”
于晚:“但他们也不敢明目张胆地欺负我, 原因也可笑, 因为我成绩好, 他们需要每天抄我的作业应付老师。”
洛白榆:“他们不做作业的吗?”
“不做,全班只有我一份作业。”于晚笑了笑,见洛白榆似乎还是不明白, 解释道,“城南,和你们不同,我们的父母大多奔波劳累于生计,期待孩子好好学习,出人头地, 但想要管教孩子却力不从心。”
“因此我的同学们, 贪玩混学,上课不听, 不想做作业又害怕被父母发现, 便选择抄作业应付过去。”
“我不止一次听到他们背后讨论我,说我惹人嫌,说,学习好又有什么用,还不是个罪犯的孩子,长大了估计也是个罪犯。”于晚学着当初的说话者的语调,惟妙惟肖,但她的脸上不见一丝伤心,反是微妙的觉得好笑的表情,“明明对我深恶痛绝,却不得不因为一份作业每天对我笑颜以待,腼着脸求我给他们作业。”
有的时候她会故意装作把作业落在家里,来借作业的人脸上便会控制不住地阴沉,开口想要骂她,又因为怕她之后再不给借作业而闭嘴。
很好玩,那是她为数不多的乐趣。
“阿晚借给他们了。”一分的疑问,九分的肯定,洛白榆听出了话音。
“我没有不借给他们的理由。”
“确实,那样的话,阿晚的处境会更糟糕。”洛白榆思索着肯定道。
于晚笑了笑,没有多言。
事实上,这只是理由之一。
借别人抄作业,是好是坏,时间会证明,于晚赌一个概率。
只不过幸运女神似乎眷顾了她,那个班的学生,大多初中毕业便辍学打工,走上了他们父辈的道路,剩下的几人被父母花钱送进职中,犹未可知。
“我们一直维持着微妙的平衡。”
背后一起骂她是为了维护他们的“圈子”,他们的“小团体”;人前礼貌相待,是因为他们需要她的作业。既能抄作业,又能维护自己和团体的联系,鱼和熊掌皆可得,没有必要他们不会惹她,她看得清楚分明。
相安无事最好,她也不会主动戳破。
“后来我开始丢东西,钢笔,橡皮,上数学课时发现笔袋里的直尺突然消失,新买的油画棒,颜色混作一团。”
“大家嘻嘻哈哈地看着我,却没有人承认是谁做的。直到那天,我丢了家门钥匙。”
“刚好赶上我母亲找父亲要临时标记的那几天,没人会给我开门。”
“我进不去家了。”说到这里,于晚的眼底划过一抹忧伤,转瞬即逝,是星星点点不易察觉的难过,她接着又道,“清漪姐收留了我。”
那是一个天寒秋夜,原本藏在书包夹层的钥匙不知踪迹,她愣在门口,一无所措。
没有认识的人,楼道里也冻不死,她便打算在门口抱着书包睡一夜。
许清漪下楼把她叫回了自己家。
她家与于晚家相仿,只是更加吵闹。她和母亲一直是安安静静的,开了电视机,声音也不会太大。
但许清漪家不同,电视机里的游戏人物拳打脚踢,音乐背景音震耳欲聋。
吴浩正坐在地上打游戏,他睨了于晚一眼,满脸桀骜不驯和不加掩饰的嫌弃。
“阿狗,小晚今天进不去家,来我们家睡一夜。”许清漪温声安嘱。
“哦。”吴浩不咸不淡地应了一声,“我家没多余的床哈,你自己找地方睡。”
“你在乱说什么?”许清漪轻悄悄敲了一下吴浩的脑袋,转头朝于晚笑道,“他在胡说呢,家里有床,你今晚和我睡。”
“不是,她凭什么和你睡啊?”吴浩闻声跳起,不爽道。
“她为什么不能和我睡?”许清漪满目疑惑。
“不能就是不能!”
“那你把你的床分给小晚一半?”许清漪眨了眨眼,柔声提议。
“不要!谁知道她是什么人,就能上我的床!”
“阿狗,你这就有些无理取闹了啊。”即使是训话,她也没有表现得十分生气,依旧温柔。
“我在沙发上睡就好。”眼见就要吵起来,于晚出声制止。
“你不要听他乱说,他就是那个狗脾气,今天又不知道发什么神经。”
“我没有,她自己都说了她睡沙发。”吴浩说着竟然还委屈起来,看着于晚满脸不忿。
“我睡沙发就好。”于晚再次重复道。
听到这话,许清漪充满压制力地瞥了吴浩一眼,让他闭嘴,他也当真乖乖闭上了嘴,就是委屈巴巴地像一只落水狗。
见吴浩闭嘴,她才温声劝慰于晚道,“你不用担心,我爸妈那间屋子是一张大床,足够两个人睡。”
于晚摇了摇头,不论许清漪再怎么说,依旧只有那一句话,她睡沙发。
她接受许清漪的好意,但她和吴浩的关系显然更亲近,她不想让许清漪为难。
那晚她睡了沙发,起床时许清漪和吴浩都还没醒,她把沙发收拾好,留了感谢的字条,背着书包离开。
“后来我找到机会抓到了偷东西的人,老师训了他一顿,此事不了了之。”
“但这触碰到了那群小团体的神经。这种人,他们不去找她麻烦就该谢谢他们的大恩大德,现在竟然敢向老师告状?!,这就是他们的想法。 ”
“之前的小偷被抓到了,现在却出现了更多的小偷。我们彻底撕破了脸,从前我早早到班学习,那事之后,我赶着打铃声才到班,我不再借给他们作业,时间不够,就算他们想办法拿到了,他们也抄不完。”
“一直被偷东西总不是个办法,找老师估计又是不了了之。想了想,我打算制造几起灵异事件。”
“偷走的本子扉页,出现了血色的骷髅头;橡皮不到一天,无故碎成齑粉;有时会中额外大奖,比如水道的□□,血红色已死亡的蜘蛛,血肉模糊的老鼠。”
“没有人偷我东西了。他们又来找我借作业,我给了。一切恢复如常。”
很是平静的叙述,似乎一切都已经过去,但洛白榆还是越听越难过。
十岁多一点,阿晚便已经开始学着保护自己了,那个时候的他,还是个什么都不懂,被父母保护得很好的小孩子。
“阿晚你,好厉害。”是真心实意的夸奖,但洛白榆眸中却溢满心疼,他压着眼眶泛滥的酸涩湿意,嗓音微哑。
“还好。”于晚手指扣着画卷上的红绳,腼腆一笑,却见洛白榆好似难过得要哭了。
适才的反常,导致她看不清楚刚才的自己为何要详细讲述被偷钥匙的缘由,但事已至此,她只能顺着讲下去。
她直觉洛白榆听到会难过,已竭力往轻松了讲,但他还是太敏感了。
心里轻叹一口气,她愣了愣神,连忙笑道,“我以为我不会再丢东西了,但偶尔还是会丢,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洛白榆咽下嗓子的干涩,泪眼朦胧,顺着话头问道。
“我一开始也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才查到,不知道哪来的消息,说偷于晚东西会遭遇灵异事件,尤其是偷她家门钥匙。所以听闻传言的有那么多人,总有一两个好奇心旺盛,不肯信邪,来偷我东西,想要看看会遭遇什么灵异事件。”
洛白榆破涕为笑,“那阿晚真的会给他们制造灵异事件吗?”
“怎么可能?我要不是闲得没事干。”于晚微微一笑,偏了偏头,“不过,偷了我家门钥匙还真不一定。”
洛白榆擦了擦眼泪,抿唇笑道,“现在钥匙在哪?”
“怎么?”
“我也偷偷看,看会有什么灵异事件。”
“不会有。”
“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阿榆不相信鬼神。”
不信鬼神之人,吓不到的,她做了也是无用功。
洛白榆没有否认,“那阿晚呢?你信鬼神吗?”
“我不信。”
她不信鬼神,只信自己。
第60章
“偶尔钥匙被偷,又刚好碰上我母亲不在的那几天,清漪姐便会把我拉到她家里去。我不怎么说话,家里一般是清漪姐和吴浩在说,也慢慢了解到,她学画画,吴浩是她妈同事的孩子,因为两家父母都要上夜班,便让两个小孩子住在一起,互相有个照料。”
“几次留宿,我和清漪姐的交谈,仅限于她询问我是否有什么需要,我回答是或不是。”于晚说着,低眉一笑,缓言道,“说起来,相比于清漪姐,我更熟悉吴浩。”
“小时候的吴浩,性格特别霸道,领地意识也强,非常厌恶别人动他的东西,自己明明在打游戏机,清漪姐便说, 那把电视机让给小晚吧 ,但吴浩死活不同意,他就算不用,也要占着。
他对许清漪的占有欲很强,讨厌清漪姐关心我,虽同意我在清漪姐家借宿,但总是在清漪姐不在场的时候,时不时用软刺刺我一下。
有一次白天不小心被电动车刮倒,衣服上都是脏兮兮的灰,看起来很脏,进了清漪姐家门,吴浩见了我便道,你这是去掏厕所了? 听起来好像是玩笑,又好像不是。
我不在意,也不会回他的话。或许他以为我的沉默是受伤,认为这种行为能让我心里难受,因此从未停止。
直到他有一次提到了我的母亲。
因为吴浩,我不能动电视,那天晚上我捧着一本课外书在读。吴浩拿着游戏机在打游戏,突然掉过头朝我说话。
你妈怎么又不回家? 我没抬头,他便抽走了我的书,见我疑惑地看向他,才接着道,诶,你妈不会外面又有家了吧,就跟旁边的老李似的。
老李是旁边单元的住户,乡下娶了老婆,进城打工,又找了一个同样进城打工的老伴,搭伙过日子。
这事早就传遍了,但也没人当面说。
他看起来只是好奇,但我知道这是他故意而为的恶劣。
我的母亲是被标记的omega 。 我平静地陈述事实,这也是自他挑衅我以来,我第一次回他话。
被标记的omega ,只能接受标记他的alpha 。而老李和她老伴,都是beta 。
我抽回书继续看书,他也似有所悟,大概是觉得自己这回的挑衅有点蠢,摸了摸鼻子又去打游戏去了。
但不论怎么说,他冒犯了我的母亲,在没有任何根据之下。
所以后来我再也没有忍让过他。 ”
说到这里,于晚笑意盈盈,“开始时我只是在他又用软刺刺我的时候讽刺回去。
他盯着我的长发讽刺:你都不会扎辫子,留那么长头发干嘛?留着证明自己手笨吗?
我便回他:至少不丑。 眼睛看着他的头顶,兴味盎然,因为那时他刚被理发师剪了个难看的发型,丑到不想出门和清漪姐哭。
他指责说我的鞋臭气熏天,不能放家里,得扔出门外去;可惜那是双新鞋,我刚穿了一天,清漪姐刚好出来,经过一番讨论,我们把他的鞋丢出了门外。
我再次来清漪姐家,他鄙视我道,你怎么这么蠢,又把钥匙丢了。
我就回他,你也挺蠢,上次打了一个小时游戏,第一关也没过。
游戏是他引以为豪的领域,被我戳破恼羞成怒,那个游戏特么的变态,不是我不行。
这并不重要,我只需要表现出一脸不信的样子,便能轻松激怒他。
如我所愿,他气得脸色涨红,却把游戏机扔给我,来来来,你厉害,你牛逼,你给老子打通过,你要是一个小时内通关,我叫你妈。
反正不亏,我试了,然后卡着五十九分过了关。
我到现在还记得他当时铁青的脸色。
令我没想到的是,他真的开口叫了我妈。 ”说到这里,于晚忍不住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因为这件事,我们愈发针锋相对,清漪姐不在,客厅便是战场。”
出了地铁,于晚和洛白榆紧挨着走在路边,已至深夜,目之所及,没有一个人影,只有萧瑟的树随风摇摆。
于晚讲得似乎很开心,洛白榆却沉着眉眼,心情不大好的样子,“听起来像幼稚园的小朋友。”
于晚点头肯定:“小学的事情了,上了初中后,便很少再这样了。”
“但,”洛白榆停下脚步,眉眼深邃地望着于晚,眼底是将要溢出的温柔和难过。
他还是心疼阿晚。
四五年级,不懂事,似乎便能掩盖一切错误,将其粉饰太平。
但他知道,不是这样的。
对方年纪小,不成熟,没有受过道德规训,但这都掩饰不了,他主动去伤害阿晚,并且怀着恶意。
这就是事实,无可置疑。
阿晚好像不觉得受伤,但那是因为她内心足够强大,并不是因为她没有被伤害过。
她始终是被伤害的那一方,在不经意与经意间。
她自己或许不在意这些伤害,但是,他在意啊。
他很在意。
“怎么了?”见洛白榆愣在原地,于晚出声询问。
“我。”
他想说,他心疼她,但阿晚不在意,反过来又得哄他;他想说,我会对阿晚好的,很好很好,但空口的承诺,连一张废纸都不如,轻飘飘地没有任何重量。
语轻言浅,他才发觉,他好似无话可说。
“就是突然被冻傻了。”洛白榆将那些情绪藏在心底,扬起毫无阴霾的笑。
“马上就要到了,那我们快一点。”于晚淡淡笑道。
别墅门前,洛白榆伸手按下门铃。
“滴滴里里”的铃声响起,随之而起的,还有一句话。
“都已经过去了,阿榆。”
轻声暗语,侧耳听去,随风而逝的话,似乎从未出现过。
但过去了不代表没存在过。洛白榆在心里悄声回答,眉宇深深,还是没有忍住将视线扫过于晚。
于晚跺了跺冻到冰冷的脚,偏头笑道,“还没问阿榆,听了这么多,你觉得我和清漪姐熟吗?”
洛白榆咬着唇,沉默地摇了摇头。
“果然。”于晚轻叹一声,也不丧气,本就没什么好丧气的,她和清漪姐不熟,这便意味着,她们的感情,也没那么深。
“那位吴浩,现在怎么样?”
“还好,我们还有联系。”于晚看着洛白榆一脸不解的样子,进一步解释道,“一方面是因为清漪姐;另一方面,后来又经历的一些事情,关系有所好转。”
“初中吗?”阿晚刚才说初中她们就不再那样了,他也没有在阿晚身边见过这位吴浩,那便只能是初中。
于晚点头称是,嫣然一笑,“明天还要赶飞机,我们今天,就早点休息。如果有机会,我接着告诉你。”
大门被社长从内打开,于晚和洛白榆一起止住话头。
门扉关闭,只余寒冷的夜风,刮过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