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马儿也是有灵性的, 任何行为皆是出自本能,你莫要怪它。”楚锦佑难得好心一次,为马儿说话。
沈亦初双手抱臂, 以审视的目光看着惹了祸的马儿,半晌才说道:“我以为你会把它给炖了……算了, 既然你这个苦主都这么说,那这次就放过它。”
马儿似乎也知道错了,温顺地低下头,用马嘴拱着沈亦初的肩膀, 眼神清澈又无辜。
“亦初,既然都来了, 要不要再陪我去一趟那个洞穴?”楚锦佑发出邀请,这戏虽然已经演不下去,但故地还是可以去看上一看。
沈亦初扫了一眼楚锦佑的伤口,略微迟疑,“你确定自己能行?”
“只是过去看一眼罢了, 无妨。”楚锦佑慢腾腾地站了起来, 看得沈亦初太阳穴一抽一抽的。
这时,马儿缓缓走到楚锦佑身边, 卧下身子, 还扭头对楚锦佑嘶鸣了一声。
“它让你上去。”沈亦初读懂了马儿的意思,“你的腿还伤着,就坐着它过去吧,我跟着你们。”
楚锦佑点了点头, 抚摸了一下马儿的鬃毛,抬腿跨上了马背,待他坐稳当后, 马儿才站起身,对着沈亦初朝着前路摆了一下头。
“它让你带路。”楚锦佑也看懂了,对此等通灵性的马儿越发喜爱,若是能将此马带回府养着,也不乏是一桩美事。
“这孩子可真聪明!”就连沈亦初也止不住地惊叹,他也渐渐喜欢上这匹马。
他也不再啰嗦,直接施展轻功,在树杈之间如蝴蝶般翩飞而去。
马儿踏了踏前蹄,开始在密林小路中奔跑起来,速度也渐渐加快,但即便如此,依旧很稳地将楚锦佑驮在背上。
小洞穴并不算远,两人一马只用了一盏茶的时间便已经到达目的地。
沈亦初第一时间来到马儿身侧,拍了拍马背,马儿也十分有灵性地卧下,方便楚锦佑下来。
“慢点,我扶着你。”沈亦初贴心地将手伸到楚锦佑的面前。
楚锦佑对沈亦初温柔一笑,随即紧紧地拽住他的手,顺着他的力道缓缓下马。
两人走到洞穴门口,只见洞口处光秃秃的,曾经将洞口遮得严严实实的藤蔓也已经不知所踪。
应该是他们第一次来此洞穴时,藤蔓已然被火烧尽,直到如今也没有长出,才会让原先隐蔽的洞穴明晃晃地显露在外。
“里面太暗,即使进去也看不到什么,我们回吧?”沈亦初刚说完,洞穴内便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可疑声音。
“谁在里面装神魔鬼?快点出来!”沈亦初厉声喊道,并将楚锦佑护在身后,拔出腰间的短刃,眼神死死地盯着黑黢黢的洞穴。
“吱吱吱……”
几只松鼠探出头,同二人进行着一场无声的对峙,其中一只身形较大的松鼠冒险地凑到沈亦初的脚边,闻了闻他身上的气味。
这只松鼠闻过之后,脾气瞬间暴躁,对着沈亦初的裤腿进行一通无影手袭击,还发出一阵快速的‘吱吱’声。
松鼠的袭击并未对沈亦初产生任何威胁,沈亦初眼疾手快地将这只松鼠拎起来,思索半天,才知道这只松鼠为何只对他这么暴躁。
在他第一次来这个洞穴时,他好像在这附近找到了一堆丰厚的坚果,如此看来,他应该是把这只松鼠的家当给拿走,所以这只松鼠才会如此激动。
说来也巧,今日他出门时,身上正好装着一袋瓜子,若是他将这袋瓜子还给松鼠,不知道够不够弥补松鼠一家的损失。
如此想着,沈亦初便将身上藏着的瓜子拿出来,把松鼠和瓜子一同放在地上。
松鼠凑近那袋瓜子,闻了闻,眼神肉眼可见地变得温顺,它叼着瓜子回到松鼠大家庭,与其他松鼠一同分享新得来的美食。
“我们走吧,别打扰它们的生活,如今我已经记起了这段记忆,洞穴也看过了,应该没有什么别的事了吧?”沈亦初走到楚锦佑的身侧,同他一起静静地观察着松鼠一家的动态,被松鼠一家温馨的一幕暖到,不禁会心一笑。
楚锦佑拍了拍马儿背,爬了上去,“也好,我们回府吧。”可惜了,他原本想跟沈亦初一起在此洞穴中待一晚的。
二人骑着马走后,暗十三和暗七如约到达洞穴门口。
“主子和暗十怎么走了?咱们是不是来晚了?”暗十三挠头不解地问道。
“我就说让你别入戏太深,方才我见你跟那些缠满绷带的怪人闹了许久,早已乐不思蜀了吧?若主子问起来,你自行请罪去!”暗七瞪了暗十三一眼,随即循着地上的马蹄印原路返回。
暗十三自知理亏,不敢跟暗七顶嘴,他心虚地摸了摸鼻子,跟上暗七。
明明老七自己也乐在其中,凭什么挨训的只有他?
……
沈亦初带着楚锦佑以最快的速度回到京城,第一时间便去往医院。
楚锦佑虽然伤得不是很严重,但也有感染的风险,刚才在野外的时候,他只是粗略地为楚锦佑处理了一下伤口,若是想将伤口处理妥当,还得带着人去一趟医院才是。
到了医院,沈亦初率先下马,再伸手引着楚锦佑下来,“怎么样?能走吗?如果走不了,你就先找个地方坐着,我去给你推一个轮椅过来。”
楚锦佑扶着沈亦初的手臂下马,脚踩在地上感受了一下,“没有伤到骨头,还好,你扶着我即可。”
“行。”沈亦初走到楚锦佑的身侧,架着人缓缓地走进医院。
他先将楚锦佑安顿到医院大厅的凳子边,自己则去拿一些处理外伤的药膏和绷带回来。
“你这腿可真是多灾多难,幸好你这次没伤到骨头,否则就麻烦了。”沈亦初蹲下身,撩开楚锦佑衣袍的一角,露出腿上看似狰狞的伤口。
他需要将楚锦佑的裤子脱下来上药,但医院大厅人来人往的,显然不是一个换药的好地方。
考虑到这一点,沈亦初又带着楚锦佑来到一处隐蔽的诊室,此诊室是闲置的,平日里极少有大夫能想起来用。
如今也算是派上用场。
“进去,把裤子脱了,躺在诊床上。”沈亦初推了推楚锦佑的后背,拿出公事公办的态度。
楚锦佑耳垂、脸颊以及脖颈等位置瞬间变得通红一片,他捏着自己的手指头不知所措道:“脱……裤子?亦初,此番太过突然,我还没有做好准备。”
“嗯?”沈亦初无语,“你想哪去了?我是想给你换个药而已,你穿着裤子让我怎么操作?”
“脱!”他不容置疑地命令楚锦佑。
楚锦佑别过脸,手搭在自己的腰封上,轻解腰封,当着沈亦初的面将裤子褪了下去。
他的上杉衣摆刚好垂在大腿,遮住了重要部位,但匀称有力的小腿却露在外面。
小腿上的擦伤看起来很严重,膝盖破了一层皮,小腿正面有一道狭长的划伤,似乎是不小心被尖锐的石子划的。
大腿的侧面也有一块拳头大小的擦伤。
“躺上去。”沈亦初见楚锦佑肯乖乖配合,眉头舒缓,又指了一下诊床,示意他上去。
裤子都已经脱了,这脸面也没什么用了,楚锦佑利索地上了诊床,端的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
“来吧,我准备好了。”楚锦佑阖上眼帘。
沈亦初撤了一把椅子坐在床边,在楚锦佑的上半身盖上小被子,才开始在他的伤口上擦酒精,进行消毒。
沈亦初用沾了酒精的棉擦拭在楚锦佑的小腿伤口处,冰凉的液体润湿了伤口附近的肌肤,令楚锦佑不禁打了个寒颤。
“有点疼,你忍着点,我很快的。”沈亦初头也不抬地说道,手中的动作却更轻了些。
“若是下次再出现此般情况,我肯定还会护着你。”楚锦佑说道。
沈亦初抬眼瞥他,“谁问你了?我又不是战五渣,真到了那种情况我自己能躲开,不需要你护着我。”
楚锦佑不顾自身安危救他的时候,他确实有一点感动,但也希望楚锦佑不要再这么莽撞,这不,受了伤还不是让他来医治?
也罢,可能是他上辈子欠了楚锦佑,现在就当还债了。
“还好没伤到骨头,也不需要缝针,只需要涂上一个月的药膏,这伤口便能痊愈,这一个月里,你就不要再折腾自己的腿了,如果再摔断腿,我可没办法医治第二次。”沈亦初在楚锦佑的伤口上涂好药,又细致地把医用绷带缠在伤口上,仔细叮嘱了一番。
“好,我知道了。”楚锦佑坐起身,将裤子穿好后,凑近沈亦初,倚在他的身上,软声撒娇,“亦初,我没力气了,不如我们在此诊室休憩一夜,明日再回?”
诊室的环境总比洞穴的环境要好吧?既如此,他和亦初再创造一些新的记忆也是不错的选择。
“你不是有很多事情要忙吗?留在这不会误事吗?”沈亦初半扶着楚锦佑,看着虚弱的模样,顿时心生恻隐,若是不会耽误他的事,其实在诊室休息一夜……也不是不可以。
“最重要的那类事宜,我皆已处理妥当,不会误事的。”楚锦佑稍微站直了些,将脸凑近沈亦初,指着自己下眼帘的一片青黑之色,委屈道:“亦初,你瞧,你不在我身边,我半夜都睡不安稳,今夜就陪陪我吧?”
“可好?”
第112章
沈亦初不知道楚锦佑的那条神经搭错了, 竟然会对他露出如此娇妻的一面。
更恐怖的是,他不但没有感到恶寒,反而有点爽。
对, 就是爽。
就像女朋友喊你老公时的那种爽,这是一种征服欲得到满足的感觉。
沈亦初咽了咽口水, 脸色微红,干巴巴地说道:“行,行吧,那我就勉为其难, 陪你一宿。”
但愿别出什么岔子。
“亦初,你为何如此紧张?”楚锦佑注意到了沈亦初的异常, 问道。
沈亦初矢口否认三连,“我不是,我没有,你别胡说!我紧张什么?我怎么会紧张呢?只不过是屋里太热了,我出了点汗而已。”
楚锦佑眼中划过一抹笑意, 并不点破, 省得将人吓跑,得不偿失, “热的话, 我去开窗户透透气,这间屋确实有点闷。”
楚锦佑慢走了一步到窗台,打开窗户锁,一把将窗户推开, 一阵和煦的春风灌入室内,将二人的衣角吹起了一个边。
在楚锦佑去开窗户的过程中,沈亦初也没闲着, 他将诊床上的小被子摊开当床垫,令诊床的舒适度提升了一个档次。
“今夜你睡这,我打地铺。”沈亦初压下心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温和地说道。
“你睡床上,我打地铺。”楚锦佑反驳,他更想让亦初睡在自己的身侧,但他已经吓了亦初一回,这种话他是万万也不敢再说出口的。
“要么你睡床,我打地铺,要么我走,选吧!”沈亦初眼神微凉,但凡楚锦佑敢说他一句不是,他真的会把楚锦佑一个人扔在医院。
这两天,他手头的事情够忙了,楚锦佑若还给他添堵,他就让他笑着过来,哭着走。
面对心上人的威胁,楚锦佑一下子把嘴闭上,乖顺地点了点头,他好不容易争取的机会,可别作没了。
今夜他要好好表现才是,只要亦初没有直接拒绝他,他就还有机会。
“我去杂货室拿一套被褥过来,你在此等我片刻,我很快就回来。”沈亦初说完,便走出诊室。
待他抱着被褥回来时,却被诊室里的一堆摆放整齐的鲜花惊住。
窗台上,桌子上,甚至连诊床上都摆满了花。
“你这是要把我送走吗?”沈亦初看着满屋子的小雏菊,不敢进去。
有谁送活人菊花的?
虽然是白色小雏菊,但这也是菊花的一种,在种花家送活人菊花,是要挨骂的。
“嗯?怎么会,在大顺,白色的小花还是非常受欢迎的,祭礼、逢年过节这等重要场合,可都缺不了这种花。”楚锦佑耐心解释。
在大顺,送白花还有另一层意思,花越纯白,就代表感情越忠贞纯洁。
“好吧,原来是习俗不一样,我们种花家只有在葬礼的时候,才会用到菊花,可以用来缅怀故人。”沈亦初走进诊室,摆弄了一下桌子上的小雏菊,微微一笑,“其实,你们大顺的审美还不错。”
“既然今日要在医院过,不如我领着你去体验一下我在种花家的一日究竟会如何度过的。”沈亦初整理完诊室内的小雏菊,不由分说地将一个轮椅推到楚锦佑的面前,让他坐上去。
喜欢一个人的前提就是要互相了解,他愿意给楚锦佑一个机会。
光是喜欢还是太主观了,若他和楚锦佑的三观、生活习惯都能相互适应,或许可以试一试。
扪心自问,他其实不反感楚锦佑,甚至还有一点喜欢他,但喜欢又不能当饭吃。
爱情的保质期太短,两人的身份差距悬殊,他得为自己的未来做考虑,不能头脑一热就应了他。
若以后他和楚锦佑吵了架,翻了脸,也不至于惨淡收场。
给双方一点缓冲时间,这样不论是对他自己还是楚锦佑都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楚锦佑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觉得时间尚早,便欣然同意,“甚好,那我今日的行程便任由你安排。”
沈亦初先带他去医院食堂吃了一顿清淡的菜肴,有蛋花汤、拍黄瓜、香菇菜心、素炒笋尖、茄盒以及一碗米饭。
这一顿饭没什么油水,但胜在健康,他在现代医院实习没钱吃饭的时候,点的便是全素套餐。
大顺厨子的手艺不错,哪怕是素菜也能做的很香。
唯一夹着肉的茄盒还是沈亦初为了照顾楚锦佑,才破格点的。
楚锦佑将饭菜吃得干干净净,没有任何不耐。
用过饭后,按照惯例,午饭结束后的一两个小时内,他应该要去住院部查房,但在查房之前,他还要去一趟自己的办公室。
沈亦初是这家医院的荣誉院长,荣誉院长是有着自己的办公室的。
他推着楚锦佑去了一趟自己的办公室,从柜子里翻出一件崭新的白大褂披在自己身上,又将代表院长身份的牌子挂在了白大褂的左胸布料上。
“走,我带你去查房。”沈亦初推着楚锦佑径直往骨科病房的方向推去。
“查房?”楚锦佑心生疑惑,“你丢了何物,我可以命手下的侍卫帮你查。”
沈亦初被逗乐,“并不是我丢了东西,查房的意思呢,就是去检查自己名下患者的身体状况,对他们的病情进行可控的监测,以防止病患的病情恶化。”
“原来如此,受教了。”楚锦佑恍然大悟。
能进骨科的患者,要么是打架斗殴,要么发生了意外,将骨头摔断。
骨科患者们盛产犟种,爱逞能是他们的强项,明明已经伤了骨头,却还想着做一些高危动作来证明自己并无大碍。
沈亦初对他们这类患者劝了许久,嘴皮子都快磨破了,才将患者安抚下来,以免他们再冲动行事,伤了自己。
这一个时辰内,沈亦初跟骨科患者们斗智斗勇,耗费了大量的心神,待他查完病房时,神色早已疲惫不堪。
“既然累了,就去休息吧?”楚锦佑将沈亦初疲惫看在眼里,见心上人如此疲惫,他心疼极了。
“还没到可以休息的时候。”沈亦初随便在附近找了一个椅子坐下,闭上眼睛,“五分钟之后,我应该要去诊室为病人看诊,直到傍晚。”他只给自己五分钟的休息时间,这是他的习惯,改不了。
楚锦佑看了若干现代的书籍,知道五分钟是个什么概念,他不禁蹙眉,“你以前都是如此辛苦吗?月例能有几何?”
“实习医生倒贴上班,分币不挣,全靠亲友接济。”沈亦初每每想到这一点,便心塞不已。
不但如此,他每天还得忍受主任和患者的双重嫌弃,接受领导无休止的PUA。
比如领导总是说,他们这一批实习生的质量还不如上一批,没一个好用的。
再比如患者总把他们叫成服务员,只要他伺候患者伺候得不舒服,一个投诉下来,他就会获得领导的一顿劈头盖脸的骂。
微笑服务……呵呵,反正他遇到某些奇葩患者是真的笑不出来,装笑也不行。
但后来,不知怎的,他就学会了职业假笑。
“怎会如此?”楚锦佑惊了,“只要是做工,就要有工钱,你们那怎会没有月例银子?”
“你可以理解成我们是学徒,去医院是为了拜师学艺的,既然是学手艺,自然没有银子给你。”沈亦初叹了一口气,“时间差不多了,陪我去骨科诊室,今日那边就由我来坐镇,你在我旁边看着。”
五分钟过得可真快啊,他还累着呢。
“辛苦你了,亦初。”楚锦佑帮不上什么忙,唯一能做到的只有乖乖听沈亦初的话,不给他添麻烦。
“还好,我都已经习惯了,这些都不算什么的。”沈亦初起身推着楚锦佑去往骨科诊室。
二人进了诊室,沈亦初与诊室内专攻骨科的御医进行工作交接后,御医便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离开诊室。
“他为何如此兴奋?”楚锦佑看着御医离去的背影,只觉得御医的表现太过夸张。
“你待会就知道了。”沈亦初坐在看诊桌后面,趁着下一位患者还没来,便开始翻阅桌上这个月患者们的看诊记录。
看诊记录足足有两本新华字典加起来那么厚,一时半会轻易翻看不完。
“咚咚咚。”
诊室的门被敲响,沈亦初唤了一声‘请进’,门便被人从外面打开。
“大夫!恶的*脖不大听*,快各恶看看!”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捂着胳膊一屁股坐在沈亦初对面,神色焦急。
“你这胳膊是怎么伤到的?”沈亦初来到汉子身侧,戴上手套,轻轻捏了捏汉子受伤的地方。
那汉子带着浓重的口音,嘟囔不清地说道:“摔到凹里,起*来了。”
“那你的胳膊现在还有感觉吗?”沈亦初问道。
“疼。”汉子疼得头都开始冒汗。
沈亦初心中了然,应该只是脱臼,正一下骨便能痊愈。
“你以什么谋生啊?”他转移话题,在汉子放松警惕的时候,他的手已经摸到了汉子胳膊脱臼的地方。
汉子腼腆回答道:“大夫,恶似粮家憨……啊啊啊啊啊啊!”
汉子话还没说完,随着‘嘎巴’一声脆响,沈亦初却已经将他的骨头接了回去。
“好了,回去之后,这只胳膊尽量少提重物,且先养一个月再说吧。”沈亦初给汉子开了一个单子,“拿着这张纸,去缴费处把诊费交了。”
“好,大夫!”汉子道过谢便走了。
“你是如何听出此人的话的?”楚锦佑饶是琢磨了半天也没听出来那汉子说的是什么意思。
“其实我也有点听不太懂,但我能通过分析他的肢体语言和表情来判断病情,这种病患只是沟通费劲了些,还算好的,如果遇到那种根本听不进去话的犟种,那才叫一个痛苦。”沈亦初说道。
“那你有想过去做别的活计吗?”楚锦佑问。
沈亦初笑着摇了摇头,“和犟种患者沟通的确让我很苦恼,但当我看到患者们身体痊愈后,就会感到很有成就感,这种感觉相当上瘾,如果可以,我想在医院里干一辈子。”
楚锦佑没说话,只感觉胸腔内的心跳得越发剧烈。
第113章
沈亦初在诊室内一直待到了傍晚, 楚锦佑在旁安静陪同着。
他在加班整理今日的治疗日志,方便明日过来坐诊的大夫翻阅。
“咕噜噜……”
沈亦初摸了摸肚子,他饿了, 但还没忙完,不能走。
楚锦佑熟练地转着轮椅靠近诊室门口, 停下问他,“你想吃什么?我去买。”
“什么都行,我快饿死了。”沈亦初有气无力地趴在桌面上,眼神麻木。
楚锦佑点了点头, 只是他一开门,便看到暗七提着一袋冒着热气的包子过来, 将包子塞进他的怀里,便迅速消失在他的面前。
“刚才那是……七哥?”沈亦初有些不确定,自从他跟楚锦佑待在一起后,就已经很久没见到这些暗卫兄弟的面。
所以,他已经被默认踢出暗卫的队伍了吗?
“是, 暗七给的包子, 还热着呢,你趁热吃, 分量刚好够你我二人的。”楚锦佑将包子放到沈亦初的手边, 顺势将装包子的油纸揭开。
透着红油的包子散着腾腾的热气,包子的肉香味令沈亦初口舌生津,他先拿帕子擦了擦手,才从袋子里拿出一个红油包子, 大口啃了一嘴。
刚吃到嘴里,他愣了一下,“你……是不是在府里请我吃过一次红油包子?”
“你想起来了吗?我知你爱吃, 当时便吩咐府里的厨子做了。”楚锦佑没想到一个红油包子也能让沈亦初想起一些从前的事,惊喜极了,脸上的笑容无论如何也收不住。
“记忆有点模糊,但我好像能依稀想起来一点点。”沈亦初继续吃着包子,幸福地眯起了眼。
吃完一个包子才发现,他这次回忆以前的事时,头居然不疼!
他拿包子的手停在空中顿住,决定再主动尝试回忆一下那些丢失的记忆。
一股熟悉的刺痛感再次令他疼得脸色发白。
不行,他还是不能主动去想,但如果想要拿回记忆,还得情景再现一次才行。
“亦初!你又头疼了?!快别想了,日志也别写了,我带你回府休息!”楚锦佑扶住沈亦初的胳膊,语气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强硬。
沈亦初捂着头缓了一会,“我没事,你不用担心我,坐诊日志还剩一点就写完了,我写完就带你去之前的诊室睡觉。”
“不必勉强自己。”楚锦佑神色担忧。
“嗯。”沈亦初应了一声,用帕子将手上和嘴角的红油擦干净,便继续书写着日志。
约莫过了半个小时,他才停笔,起身时感到一阵恍惚,差点没站稳,还好他反应快,第一时间扶住了楚锦佑的轮椅扶手。
“我忙完了,我们去休息吧?”沈亦初反手推着楚锦佑的轮椅,带着他往小雏菊诊室那走去。
“抱歉,我没帮上忙,让你受累了。”楚锦佑偏过头,神色愧疚。
“害,我们这一行不都是这个样子吗?我已经习惯了。”沈亦初故作轻松道。
入夜,小雏菊诊室内,沈亦初主动将床让给腿脚不便的楚锦佑,起初楚锦佑不依从,想跟他争地铺,他一个眼神过去,楚锦佑便老老实实地躺在柔软的诊床上,不敢争辩半分。
但第二日天明后,他在地铺上醒来,一眼便看到身侧楚锦佑放大的脸,被吓得不轻,当场从被窝里窜了出来。
“楚锦佑!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被窝里?!床上不够你的睡的吗?”
楚锦佑缓缓睁眼,打了一个哈欠,又翻了个身,再将被子往上扯了扯,嘟囔着,“我们以前一同睡过,只是你不记得罢了,何至于大惊小怪。”况且,他什么也没做,只是抱着沈亦初睡了一宿罢了。
“我们睡过?”沈亦初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楚锦佑,满脸震惊,“何至于大惊小怪?!你居然说我大惊小怪?”
他好像听到了非常小众的词。
“如何?能想起来一些东西吗?”楚锦佑坐起身问道。
沈亦初摇了摇头,“很遗憾,并没有,也许是地点不对,不过一起睡觉的记忆能不能想起来也无所谓,不重要。”
这么暧昧的记忆,若是真的想起来,他恐怕就无法直面楚锦佑了,更别提关系更近一步。
“我们还需要做什么才能让我想起其他的记忆?”沈亦初不再纠结,打算进行下一个项目。
楚锦佑笑了,“不急,我已经说通了朝中大臣,皇宫一半的占地会被改建成小学、中学、高中以及大学的学堂,我们先将学校建出来,再陪你慢慢找寻记忆,如何?”
皇宫太过奢靡,若是能删繁就简,让天下学子获利,定然能让他获得天下读书人的支持。
若将来他想跟沈亦初在一起,也不会再束手束脚的,让人诟病。
只有他变得更强大,他和沈亦初之间才会有未来可言。
“可以,正好我已经把各年级的课本已经整理好了,就等着学校开学。”沈亦初没意见,又告诫楚锦佑,“对了,改革不能一刀切,我不了解大顺,你若是想改革教育,得从大顺的国情出发,而不应该做理想主义者。”
楚锦佑也明白这个道理,“放心吧,你给我的那些书籍我都已经看过一遍,有道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我自然会为百姓思虑更多。”
……
两日后,一堆工匠排着队进入皇宫。
一个月后,皇宫中起了好几座方方正正的教学楼。
三个月后,皇宫只有后宫和西半边区域尚且保留原样,而东半边已经完全被改成了学校,西半边区域和东半边区域被完全隔开。
小学、初中和高中都分别有一座教学楼,但操场却用的一处,因为宫里的赛马场也只有两个,将赛马场改建成操场的话,撑死也只能建成两个。
另外一个赛马场改建成的操场是要留给大学校园的,宫里的大学更靠近皇帝的御书房,方便楚锦佑挑选未来的肱骨之臣。
不同学习阶段的校园只保留现代教学楼的板正,而那些亭台楼阁之类的雅正之景只保留了十之一二。
宿舍楼也只起了五栋,小学一栋、初中一栋、高中两栋以及大学一栋。
每一栋楼皆用钢筋水泥浇筑而成,有六层高,每一层又有十个宿舍,一个宿舍能容纳四个人。
整栋楼能住二百四十个学生。
宿舍楼空间有限,仅提供给距离学校较远的学子,那些离学校近的学子可以每天自行归家休憩。
食堂三所,皆由宫中御厨掌勺,以保证学子们的身体健康。
……
终于在银杏叶初黄的时候,大顺的学校才正式竣工。
另外一提的是,在沈亦初的提议下,楚锦佑将那些后宫中颇具才华的娘娘们也可以进入校园,能力出众的可以去大学教一门选修课,什么也不会的妃子也可以去学堂进修,增长见识。
朝堂上的那些反对的声音,也被楚锦佑用强硬的手段压了下去。
沈亦初和楚锦佑二人一合计,决定趁热打铁,鼓励百姓将家中的女孩送来校园读书,家中贫困者,可以领取助学金来当做女孩子们的学费。
世间对女孩子的压迫太严重,他们虽然是男子,但也要为女子们做考虑,让世间女子能多一分生存之路。
若女子的独立意识能提升,在未来也能成为大顺的劳动力,为大顺的发展出一份力,皆大欢喜!
未来的朝堂也会有女子的一席之地,只不过现在他们二人所做的事情已经算是惊世骇俗,还是不要太过冒进才是。
十月,宫学向所有的大顺百姓展开招生。
品德端正者、面试通过者以及入学考试优秀者可入。
品德端正讲究的是为人行事的态度,大多数人都淘汰在此处。
面试需要初试和复试,初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谈吐,复试稍微难一些,要求学生能顺利做出考官随机抽取的逻辑推理题,如此,又刷下去一大批人。
入学考试考的是学生现有的知识水平,给学生一份卷子做,若能到及格线方能被宫学录取。
经过了一个月的层层筛选,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的第一批学生才甄选完毕。
开学日期定在三月一日,正是乍暖还寒时候,沈亦初亲自为沈淮川缝制书包,一块块深蓝色的布料被严丝合缝地拼接在一起,简单大气又很结实。
沈淮川拿到书包的一瞬间,表情十分惊喜,如欢快的雨燕一般绕着沈亦初转了好几圈。
沈亦初欣慰之余,只觉得很愧疚,他这小弟已经九岁,还是耽搁了啊。
他将沈淮川送去了宫校读一年级,宫校附近人山人海,马车是寸步难行。
学子都到操场集合,家长不让进校门,也就是沈亦初被特殊照顾,才能混进学生堆里。
他再听完楚锦佑这个名誉校长的演讲后,便立刻去往医院上班。
若是再浪下去,忘了吃饭的手艺,他可就真成庸医了!
“你要去何处?”
沈亦初循声转身,便看到方才还在台上讲话的楚锦佑出现在身边,言笑晏晏。
他微愣,随后拍了拍楚锦佑的肩膀,也跟着笑了一下,“左右我也无事,如果你也有空闲,不如一起坐下来喝一杯?”
“正好,我知道一处喝酒的好地方,跟我来。”
第114章
碧春楼里的一切都一如从前, 掌柜还是那个掌柜,只是东家却不是那个东家。
三皇子倒台后,碧春楼便被一位神秘女子所接手, 做了此楼的东家。
至今碧春楼的新东家都没有露过面。
但这跟他们有什么关系?他们只是来这里吃饭的。
“碧春楼?”沈亦初站在门口,盯着头上气势磅礴的牌匾, 闻着扑鼻而来的饭菜香,咽了咽口水,“这还是你头一次带我来饭店吃饭。”
他记得自己以前好像因为碧春楼案件,被捉进去一会, 还找到了牌友……
“此处的神仙醉是不可多得的美酒,我来带你尝尝。”楚锦佑说完, 瞥见墙角处躲着的同达给了他一个激励的眼神,便又缩了回去,顿觉无语。
“神仙醉?好啊,最好再点一只烤鸭或是烧鹅当下酒菜!”沈亦初笑眯了眼,率先踏进碧春楼, 充满活力的声音穿透了整个大堂, “掌柜的!可有空闲的雅间?”
“我们不坐雅间,吃堂食, 那边角落靠窗的位置就很好, 能热闹些。”楚锦佑拽住沈亦初的衣袖,将人拉到角落靠窗的桌前落座。
店小二有眼力见地来到二人的这一桌,笑着招呼道:“二位客官想吃点什么菜?我们这边的做菜师傅厨艺一绝,招牌菜主要有……”
一大堆菜名从店小二的口中滔滔不绝而出, 半点也不见卡壳的,引得沈亦初一阵侧目。
菜名报完,店小二缓了一口气, 笑着说道:“我们店里还有诸多美酒,其中神仙醉是本店的招牌,吸引着大批客商名流前来一品,没有谁喝过神仙醉后能说一句不好的,要不您二位,尝尝?”
“那就来一壶。”沈亦初毫不客气地指了指楚锦佑,“他也来一壶。”
“好嘞!两壶神仙醉!客官还点什么菜?”店小二态度更加热情,笑不见眼。
一壶神仙醉二十两银子,两壶神仙醉就是四十两,刨除酒的本钱和东家的利润,光分给他一个店小二的提成就得有二两银子,两瓶的话,他能净挣四两!
发了,发了!
财神老爷显灵了!
“小二,烤鸭和烧鹅各来一只,再来一盘下酒的凉菜,一笼红油包子,两碗米饭,再上几盘招牌菜,你看着安排吧。”楚锦佑说道。
“好嘞,客官您稍等片刻,饭食一会便能上全!”
沈亦初叫住了店小二,“小哥,请等一下,你放才说店里的雕花馒头很好吃,价格几何?”
“客官好品味,本店里的雕花白馒的原料是极北之地的黑土地里种出的麦子,采用精深的加工工艺将其磨成面粉,再用陇南之地的翠竹做白馒的蒸屉,再辅以传统的手艺,才能做出口感细腻的雕花白馒。”店小二极力推销着,又道:
“本店的雕花白馒六百文一个,已经是最优惠的价格了,客官要不要来一屉?”
“真有这么好?”沈亦初狐疑,对楚锦佑说道:“先端来两个尝尝?”
哦!他想起来了,以前他点过这六百文一个的馒头,只是当时出了那档子事,他的馒头全被人掀地上了,真是想想就可惜。
“那便来两个。”楚锦佑转头对店小二说道。
店小二笑着应下,“好嘞,客官!”说完便去后厨传菜。
这时,一位身穿红衣的柔婉女子从楼上下来,朝着沈亦初这一桌走来。
“二位想必就是五王爷和小沈大人了吧?妾身乃是这碧春楼的新东家红莲,这厢有礼了。”红莲款款福身行礼,眼中充满盈盈秋水,动人心魄。
“何事?”楚锦佑冷淡问道。
红莲咬了一下红唇,眼中满是挣扎,“五王爷,当时是您和三殿下一同去的边境,可为何只有你一人回来?三殿下他究竟如何了?”
沈亦初没搭腔,内心十分好奇,这一段记忆他也是缺失的,虽去过边境,但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具体的,还得听楚锦佑如何说。
“红莲姑娘,三皇兄触犯军纪,已经被削成人棍,若无意外发生,他现如今应还在边境。”楚锦佑据实相告。
红莲听完,泪水盈盈滴落脸颊,她捂着唇,眼神悲戚,“感谢五王爷告知妾身这些,妾身要去边境寻他,这碧春楼可能要关一阵子了,妾身告退,二位慢用。”
她俯身行礼,脚步踉跄地上了二楼。
当时,她家中遭逢变故,冒险去拦三殿下的车马,幸得三殿下不弃,将她从深渊中拉了出来,才没有让她凋零在尘世当中。
既然知道三殿下没死,那她便去寻他。
还好,人还活着,她还有机会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没过一会,店小二便把饭菜给二人上齐,另外还多上了两壶神仙醉,说是东家赠的谢礼。
陡然间听到一个如此BE的故事,沈亦初顿时感觉嘴里的饭菜不香了,他机械地咀嚼着春饼卷烤鸭,视线时不时地扫向二楼。
“你很在意?”楚锦佑问道。
沈亦初又啃了一口烤得酥脆的焦糖色鸭皮,点了点头,“那位红莲姑娘应该非常喜欢三殿下吧?我想知道三殿下到底为何会走到如今这般地步。”
他比较关心的是,红莲和三殿下这对CP到底能不能达成HE结局,虽说三殿下人没死吧,但都已经被做成人彘了,能活到见到红莲吗?
“三皇兄不但藐视军纪,还想从我手上夺取虎符以号令三军,他所图甚大,想要起兵谋反,以我为登帝的第一块跳板,但可惜,边境军的军心都在我这边,他还是失败了。”这一段并不是什么值得隐瞒的,楚锦佑便如实说了。
沈亦初突然骄傲,“突然发现,皇子也是一份高危职业,你可真不容易,不愧是我家的老楚!”
“对,我是你家的。”楚锦佑笑弯了眼,给他夹了一个红油包子到小碟子里,“快吃吧,这东家一走,碧春楼的饭菜怕是再也吃不到了。”
“你可别把我当孩子哄,我比你大一岁,按道理说,应该是我来照顾你才对。”沈亦初抱着神仙醉,分别给自己和楚锦佑都倒了一杯。
“这酒可烈着呢,你慢些饮。”楚锦佑提醒他。
沈亦初才不管那些,捏起杯盏便往口中灌,酒液入口绵长,香味醇厚,隐隐有一股甜香,说不清是果香还是花香,还是两者都有。
反正单凭味道上来看,神仙醉值这个价。
“你看,我就说这酒度数……”沈亦初还没说完,酒的后劲上了,人当场就醉倒在桌前。
“……”
楚锦佑叹了一口气,委托店小二将桌上还未动用的菜打包送至五王府,他则来到沈亦初身侧,将人背起来颠了颠。
同达一直在窗外注意着楚锦佑这边的动静,见自家主子要走,掏出钱袋子进碧春楼付了账。
原本还鼓鼓囊囊的钱袋,进了一趟碧春楼,立刻瘪了下来。
“主子,您等等我,路远,我去叫一辆马车。”同达跟楚锦佑打了声招呼,便火急火燎地朝附近的车马行跑去。
同达刚走,暗六便牵过来一匹马来到楚锦佑面前,“主子,您若不想坐马车,也可以选择和小沈大人同骑一匹马。”
只有这样,他家主子才能有机会在马背上抱暗十,但马车私密,貌似……也可以吧。
万一他家主上想亲亲暗十,在马背上可不方便。
罢了,一切以主上的想法为主吧,他就不操这份闲心了,左右都是人家夫夫之间的事情。
“嗯,那便骑马回府。”楚锦佑先将沈亦初安放在马鞍上,再翻身上马,揽着他以最慢的速度朝王府而去。
“主子!马车来了!欸?主子呢?”
同达驾着马车来到碧春楼门口,看了一眼四周,哪里还能看到楚锦佑的身影,他又找了一圈,才沮丧地返回车马行返还马车。
主子带着未来男主子走掉了……是他太慢了吗?
完蛋了,他又要挨骂了。
……
京城上的百姓原本都在专心于自己的事情,但当他们看到楚锦佑以一种极其暧昧的姿势抱着他们的小沈大人骑在马背上时,人群当场炸锅。
“这是……五王爷?怎么还抱着小沈大人?天爷啊!我没看错吧?”
“你确实没看错,正是五王爷和小沈大人,不过,小沈大人的脸怎么那么红啊?他俩方才是做什么去了?”
百姓们想入非非,对楚锦佑和沈亦初之间的关系有所猜测。
“我怀疑,五王爷好事将近,马上就要娶王妃了。”
“王妃?这位仁兄,何以见得啊?仔细说说呗!”
“这还不简单,你见过五王爷对哪个人能如此温柔?跟小沈大人在一起坐着,还用手护着人家。”
“的确如此,那五王爷未来的子嗣怎么办?”
“咸吃萝卜淡操心,先把你自己的人生大事解决了吧,五王爷以后如何,那也是人家五王爷的事,跟你有何干系?”
楚锦佑恰好听到了此人的言语,一高兴,从怀里掏出钱袋子扔给那人,“说的不错,赏你了。”
收到钱袋的那路人连连道谢,“多谢五王爷,贺喜五王爷,祝五王爷早日抱得美人归!”
"嗯,吾会的。"楚锦佑露出一个简短的微笑,随后便将注意力放在前方的路上。
百姓们听到此言,鸦雀无声,他们听呆了。
五王爷承认了!他承认了!原来坊间流传的五王爷和小沈大人的事情是真的!
不是谣传!
所有目睹这一幕的百姓集体震惊。
第115章
先不论百姓们是如何看待楚锦佑当街承认自己断袖之事, 此消息传入朝臣们的耳朵里,朝臣们也分外惊喜。
五王爷喜欢男子好啊!
只要五王爷喜欢男子,且对其专一的话, 那么日后定然不会有子嗣。
只要五王爷没有子嗣,他们还可以将其他殿下的子嗣扶为皇帝。
有点格局的朝臣已经准备好贺礼, 给楚锦佑送过去,贺礼中包括但不限于□□、断袖之书、精巧的细长银制锁链等算不上正经的东西。
“
他们准备这些东西的时候,已经把脸面抛诸于脑后,跟自己的身家性命比起来, 面子算什么?
希望小沈大人能把疯子王爷栓牢,别再让他们再在五王爷手底下遭殃了!
他们的日子苦啊!
……
临近傍晚, 沈亦初才晕晕乎乎地醒过来,他一睁眼,便被屋内堆满的折纸动物惊住。
他偏头一看,只见楚锦佑坐在一旁的桌案前,专注地叠着一只纸兔子, 手指翻飞, 看起来灵巧极了。
“我这是在哪?你叠这么多小动物干嘛?”沈亦初揉着太阳穴坐起身来,打量着周围的布置。
这间屋子看着像他那暗卫小院里的卧室, 但是卧室里的装潢跟他记忆中的样子大相径庭, 他一点也不敢认。
原本他的卧室是阴沉沉的色调,凡是任何物件都是黑或灰的样式,唯一的亮色便是刀鞘的点点银光。
而现在,屋内的布局跟以前一样, 没有任何变化,但那些看起来死气沉沉的家具都被换成了温馨的暖色调。
看着也更有人情味了些。
“你以前的装潢太过廉价,我给你换了一整套新的用具, 这样你我二人住着也能舒服一些。”楚锦佑笑了笑,将最后一只小兔子折好,摆在靠窗的兰花花盆内。
“我特意整得酷黑风格,你就这么给我了?”沈亦初拔高声音,眼睛睁得大大的。
医院大多数都是纯白色的装潢,他特意将自己的屋子整成黑灰色,缓一下眼睛,好家伙,老楚又给他换成亮色……
“不好看吗?”楚锦佑茫然,这可都是他花费大心思精挑细选购置回来的,难道他买错了吗?
沈亦初扶额,“算了,别折腾了,就这么待着吧。”他适才反应过来,别扭地说道:“谁要跟你睡一屋?”
“可是,我的腿尚且还有些疼,离不开你的照顾。”楚锦佑捂着腿部未好利索的擦伤处,眼神可怜巴巴地望着沈亦初,“这两日能不能陪陪我?”
就像一只受伤的猛兽,收起尖锐的獠牙,放下所有戒备,将最柔软的肚皮暴露给心爱的伴侣,企图引起伴侣的注意。
见到这一幕,沈亦初心底被触动,他的一时冲动迫使自己同意了楚锦佑的请求。
“好。”
他怎么越来越觉得自己像是温水中的青蛙,怎么就同意了呢?
楚锦佑餍足地笑了,整个人凑到沈亦初身旁,抱住他,脸颊蹭了蹭他的肩膀,“你我二人从碧春楼吃完酒后,我便已经对百姓们承认了你我的关系,你赖不掉了。”
他抬头,眼神一片清明,捏着沈亦初的下巴,直视他,一字一句地说道:“听着,你是我的,终生都是,便是这帝位不要,我也绝不会放手,我不会给你反悔的余地。”
“好啊,但我有条件,如果你能让冬日迎春花盛开,夏日红梅绽放,秋日桃花朵朵,春日银杏素裹,我就同意做你的男朋友,如何?”沈亦初故意刁难他一番。
楚锦佑并没有知难而退,他笑着应了下来,“一言为定,你可不许反悔。”
“谁反悔谁是王八。”
现如今是春日,银杏树都还枯着,又没有大雪挂枝,他该如何做呢?
楚锦佑陷入沉思。
“如果觉得为难就算了,我也就随口一说。”沈亦初扒开身上的大型‘挂件’,又重新钻回被窝,“你慢慢想,我再睡个回笼觉,前一段时间太累了,我可得好好休息,你别吵我。”
“嗯,你睡吧,我再好好想想。”楚锦佑给他往上抻了抻被子。
沈亦初瞌睡的劲又来了,便没再管楚锦佑,自行睡去。
……
七日正午,沈亦初正在医院忙碌,突然被暗七拉到了角落。
“小十,主子让我过来找你,说是为了某个约定,一定让你过去看看。”暗七说完,便立即消失在沈亦初的面前。
“真是的,怎么都这么来去匆匆的,连招呼也不打就走。”
沈亦初好一阵子没见到暗七这些暗卫兄弟,想好好叙叙旧也不能够,心中不免有些失落。
老楚到底在搞什么名堂,整得这么神秘,反正现在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他过去看看也好。
他刚出医院,便看到同达在外面等着,手上还拿着一块黑布条。
“老楚在哪?”沈亦初问道。
同达微笑地将黑布条递到沈亦初的手上,“小沈大人,主子让您蒙上这块布,等到了合适的时机,再将布取下来即可。”
“行。”沈亦初的好奇被大大地勾起,他配合地将手感细腻的黑布条缠在眼前,顿时感觉四周的声音仿佛都更清晰了些。
“小沈大人,从现在开始,请您不要摘下这条黑布,另外,您需要坐这辆马车前去。”同达将身后马车的帘子掀开,引着沈亦初进去。
沈亦初不知道楚锦佑在搞什么名堂,基于信任,摸索着上了马车,一坐进去,便感觉车里的垫子软得就像要马上陷进去似的,坐着异常舒服。
半个时辰后,马车才停了下来。
“小沈大人,到地方了,您下来吧。”同达看见自家主子在马车旁等着,朝马车里吆喝道。
沈亦初眼睛被黑布蒙着,视野受限,只能一点一点摸索着出马车,直到掀开帘子,准备下车时,一双略显粗粝的手握住了他的手腕。
他下意识地将手腕缩回,听见楚锦佑的声音后,缩回的动作又停了下来。
“亦初,你要的春日银杏素裹,我已经准备好了,不过眼前的黑布先别摘,你先下车,我自当引你过去。”楚锦佑说道。
沈亦初顿住,被惊到,“我,我就是随便说说的,你认真的?”
“可我就是当真了。”楚锦佑长时间抬着头看着马车上的沈亦初,脖子都酸了,便一把将车上的人扯进怀中。
沈亦初猝不及防地被楚锦佑拉下车,鼻子撞到他如墙一般坚实的胸膛上,深吸了一口气,一股墨香被吸进鼻腔中。
他的腰被楚锦佑揽着,致使他没有太大的活动空间,按理说他被人限制住行动,理应奋起挣扎,但他却反常地平静下来。
气氛变得有些尴尬,然两人谁也不说话。
“我鼻子被撞疼了,如果鼻子被撞坏,你得赔我精神损失费和医药费。”沈亦初打破了这个诡异的气氛,作势就要把蒙在眼睛上的黑布摘下来,但他摘黑布的手被楚锦佑按住。
“先别摘,跟我来。”楚锦佑握住他的手,抬脚往前走去,末了,还给同达一个眼神,同达心领神会,走得远远的。
沈亦初‘嗯’了一声,顺着楚锦佑的力道跟着走,他只能感觉到地上的草很软,日光晒在身上暖洋洋的,跟楚锦佑的手一样暖。
他跟着走了一会,听到那沙沙作响的声音越发明显,楚锦佑才停了下来。
“亦初,你可以把布摘下来了,我们到了。”楚锦佑笑着说道。
闻言,沈亦初将眼睛上的布扯下来,睁眼的一瞬间便被眼前的一片金黄惊到失语。
他没看错吧?
这眼前的是……银杏树林?难道他的眼睛出现幻觉了?
“这真的是银杏树,你是怎么做到的?”沈亦初捡起一片脉络清晰的金黄色银杏叶,惊疑不定地问道。
楚锦佑没有回答,又指了指银杏林的深处,“不妨再往里走走?”
望着满目的金黄,沈亦初像是被哈士奇附体一般,兴奋地撒开楚锦佑的手,冲进银杏林的深处,弯腰捧起一大片金黄,扬在空中,欣赏着金黄散落在地,笑容灿烂明媚。
“老楚,银杏林可真漂亮!”
楚锦佑被这一笑晃花了眼,不禁莞尔,但沈亦初的下一个动作让他的心凉了半截。
只见沈亦初毫无征兆地倒在地上,一丝动静也无,吓得楚锦佑立刻冲上前去查看沈亦初的情况。
“亦初!”楚锦佑慌了,但下一刻便被沈亦初一把拉进银杏叶堆中,听见身边人得意的笑声,整个人都懵了。
“surprise!”
沈亦初哈哈大笑,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过分,只是想让楚锦佑也陪他疯玩一次,再整蛊一下他,看看他是什么反应。
“这是你先招惹我的。”楚锦佑气笑,翻身压在沈亦初的身上,捏住他的下巴,报复性地吻了上去。
仅仅是吻,并没有进行下一步动作,但即使是这样,楚锦佑的攻势也依旧迅猛,将沈亦初吻得险些喘不上气,面色通红。
好不容易有了喘息的余地,沈亦初耍赖,“我要的是春日银杏素裹,银杏有了,素裹呢?你别想糊弄我。”
楚锦佑盯着沈亦初一张一合的唇,眼神变得幽暗,“专心一些。”随即继续吻了上去。
沈亦初一开始轻微的挣扎,再渐渐地顺从,沉沦。
一阵春风袭来,柳絮纷飞,大片的素白与这一处金黄裹在一起,翻滚,腾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