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捉虫) 少年的夜晚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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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王后在前夫死后依旧把持了其在本地的资源, 且养大了两个孩子,是一位十分沉稳的女强人。

    敖昱因而有兴趣见了见她的女儿和儿子,儿子或许是因为过于年少, 所以有些急躁, 把野心都写在脸上了。女儿很像她的母亲, 同样沉稳。

    当时老白也在场,敖昱道:“你没孩子也无妨了。”

    男孩子瞬间抬起头,眼睛瞪得老大, 因为要忍住笑, 所以下半张脸的表情极其怪异。

    “白马女王,是个不错的选择。”

    男孩总算还有点脑子, 把质问都吞进了肚子里。女孩也惊讶地抬起了头,在确定敖昱不是说笑后,流露出了几分惊喜。

    白马国,表面上是神与王, 共治天下。实际上, 是神(圣子)与祭司共治天下, 老白就是个干活的。

    在王太女(西域名多拉姆, 汉名白承锦)册立后,敖昱让她拜了红罗刹为师。她虽然开始学武的年纪有点大,但根骨不错。

    红罗刹看着小女孩:“……”

    她的头大概和老白被扔去当城主时, 一样大。老白最后怎么样了?他当国主了。所以,还是教吧。那她以后会如何?被扔一群小姑娘?

    红罗刹打了个哆嗦, 扔掉那个可怕的想法。

    一支商队在商路上行驶着, 头一回跟着商队来到东方的少年巴尔撼,用惊奇的眼神看着那些在山丘上用稻草种方格的人:“这就是白马国治沙的法子吗?他们真的能够这样将沙漠禁锢住?”

    商队里的老人为他讲过很多次,但亲眼见到, 依旧让他觉得很神奇。

    “那是白马神的魔法。”老格桑没有因此不耐烦,他看来也很喜欢讲述这个,所以现在笑呵呵地为巴尔撼又讲解了一遍,“稻草之网禁锢了沙之恶魔,看见后边的绿色了吗?前年我们离开时,绿色还没有这么远,都是稻草之网的效果,植物和小灌木在网中生长,树木也能长出来。森林就在沙漠中出现啦……”

    “哇啊!”恰好,他们的队伍爬上了一处高丘,少年见到了连绵的绿色,那是他们已经有数月未曾见到色彩。

    “好漂亮的蝴蝶!”

    巴掌大的紫色蝴蝶在一丛低矮的灌木中翩翩起舞,格桑赶紧开了口:“这个我忘了告诉你,可不要轻易去伤害白马的虫子,它们很可能是大祭司的使者。”

    “啊?”

    格桑做出祈祷的手势:“就像我之前对你说的,虽然大祭司和圣子是白马神的使者,但他们确实有着非人的能力,应该敬畏他们。”

    “当然,我会的!我对所有神职者都保持尊敬,即便他们供奉的与我们不是一个神祇!”巴尔撼庄重保证着。同样的对话,他在家里就听说过很多次了,“作为一个注定要跟随商队求生存的商人之子,我很清楚,在漫长的道路上,我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民族,他们会有不同的习俗,不同的神祇,我们是来与他们贸易的,不是来与他们比拼刀剑的,那就该对他们保持尊敬!”

    “很好,孩子。”格桑称赞着,温厚地点了点头,“不只是商人,假如你要做一个旅行者,那么最好一直记着这些话,你可以一直保持着自己的信仰,但不要去质疑扰乱他人的信仰,没人喜欢对自己指手画脚的客人。并且,那样的行为很容易被认为是居心不良。”

    即使是早就知道的事情,巴尔撼也依旧认真听着,并诚恳地点头。老商人会再三确定的事情,不是因为他们脑子不好,而是因为这件事足够重要。

    “格桑老爹,我刚刚看见那个种草方格的人,衣着破烂的,手脚肮脏。是因为他把太长的时间花在这件神圣的事情上了吗?”

    格桑笑了:“我知道你真正的疑问是什么——你没猜错,那个人应该是一位奴隶,甚至是一名罪犯。种草方格是一件神圣的事情,但并不是一件被限制了身份的事情。罪行不太严重的犯人,也能通过种草方格赎罪,种树也可以。其中当然也有朝圣者,毕竟种草方格在白马教的教义里比祈祷更能向神祇表达敬意,大祭司与圣子每年也会花上一定时间来种草方格。”

    在巴尔撼的脑袋里,他觉得这种赎罪方式挺好的,他们国家里也有大量贫瘠的土地,不知道能不能用这种草方格,让土地变得肥沃。

    ——这孩子以为,但凡能长出树木花草的土地就是“肥沃”的,不过短时间内,没人矫正他的想法了。

    “格桑老爹,这里的神职者要做什么呢?我听说在白马国里,他们才是真正的统治者。”

    “据我所知,他们干三件事——教育、治病,还有战争。”

    “战争?为战争祈福?”他想起来了离开时,神庙里的祭司们焚烧着香料,嘴上念念有词为他们祈福,战争祈福应该差不多吧?就是念的经文段落,与焚烧的香料有所不同。

    “不,他们的圣子,站在军队的最前方。他们的祭司,是每一场战役的指挥者。”老商人不知想到了什么,吸了一口凉气,“我知道你不明白,孩子。你只要记得你刚才的话,对每一位神职者保持尊敬,那就足够了。”

    商队继续前进,他们没能在天黑前赶到城市——少年再一次惊叹这片树林的巨大,它已经超出了沙漠中绿洲的定义,不过,他们这次能睡在有屋顶的地方了,这里有白马国的驿站。

    驿站的老板甚至问他们,是否需要沐浴?

    沐浴?这简直是上辈子的词儿了。

    他们当然是拒绝的,因为驿站的沐浴费用还是太贵了。

    “到了城里,有专门的澡堂子,很便宜。”老商人说,少年因为期待,不停地点着头。

    夜里,其他人都睡着了,巴尔撼因为即将到达传说中的第一座东方城市塔库勒,而整夜睡不着——也可能是他晚上吃撑了,晚上吃的馅饼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巴尔撼不想吵到别人,因此离开了大通铺的房间,站在外头看星星。

    有他从未听过的乐音从不远处传来,巴尔撼虽然知道在陌生的国度应该谨慎,可他这个年纪的少年人能压制住自己好奇心的,实在是太少了,更何况是极度兴奋的情况下,巴尔撼最终还是循声而去。

    在月光下,他看见了……一位美丽的紫衣男子,他的衣裳层层叠叠的,比巴尔撼见到壁画上,最华丽的衣着还要繁复,即使在夜色下那衣裳也闪烁着美丽的光,让巴尔撼不由得想起了一路上所见的美丽蝴蝶。

    美男子弹奏着一把长条状的乐器,温柔的乐音正是从那把乐器的琴弦上流淌出来的。

    巴尔撼呆站在那儿,过了许久,直到男子停下了研究,他忍不住从怀里掏出了两枚金币,双手捧着放到了男子前方:“你、你是、乐姬?你真美丽,你的音乐,真美丽。我认识你?我、可以、为你、赎。”

    巴尔撼用一路上磕磕巴巴学到的语言称赞着,他以为,这样的男子,很可能是驿站某位大人物带来的宠儿。毕竟虽然都是驿站,但便宜的大通铺和驿站后的小院,可不是一个价钱。这样美丽的人在黑夜中独自演奏,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他已经不受宠了?

    ——巴尔撼年纪虽然不大,但与他们家族的冒险精神一样出名的,就是风流韵事,他也是深受家族长辈的熏陶。

    喜爱冒险的风流少年此时有些兴奋,他想着或许他就要迎来第一场东方的艳.遇了。

    紫衣男子:“小家伙,你的胆子还真大。”

    美男子用的虽然并非少年家乡的语言,却也是巴尔撼这民族的商人常用的:“那当然,我在家乡的时候,可是被称呼为拉索露的猛虎呢!”

    其实是拉索露的倔驴……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美男子的态度,这可不像是失宠的乐姬。巴尔撼有些失望,同时开始担心自己  惹上麻烦了。他决定装傻,希望能够蒙混过去。

    “那么,小老虎,该是你回去睡觉的时候了。”美男子道,“不过,你的金币我收下了,就当作是你偷听的代价了。”

    他轻轻揉了揉眼睛,本来要走的巴尔撼没忍住多看了两眼——他发现对方的年龄该是比他最初认为的要年长,但此刻,青年揉眼睛的小动作,又流露出一种纯真……

    “呃!危——”一个黑衣的华服男子忽然出现在了美男子的背后。

    吓得巴尔撼一个哆嗦,他真的是突然冒出来的,仿佛黑夜所化的恶魔。

    但他还没来得及将示警喊出口,黑衣人的手已经盖在了美男子的肩膀上,揉眼睛的美男子十分自然地顺着这只手朝上看去,对着对方露出了温柔的笑容。

    巴尔撼闭上嘴,行了个礼,转身跑了。他躺在床上,为自己的初恋哀悼。

    其实后来出现的,也是一位美男子,但他的气势,让人忽略了他的容貌。甚至现在巴尔撼都忘了黑衣男子的容貌,只记得他出现的瞬间所带来的骇人战栗感了。

    也不知道那位紫衣的东方美男子,到底是谁?即便是苏丹后宫最美的男子,也无法与他媲美吧?不,或许是不同风格的?

    幸好,后来出现的男子,看来十分珍惜他。愿他的神祇祝福他,守护他。

    巴尔撼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这一场神奇艳.遇里,他所见的正是小月亮与敖昱。敖昱是陪伴小月亮来视察林带与方格带,顺便给第三座储水井选址的。

    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夜里两人都睡不着,小月亮就出来弹琴了。

    其实敖昱一直都在,只是这小色鬼眼睛里只顾着紫衣的美丽小月亮,完全忽视了隐藏在黑暗里的大黑鱼。

    “眼睛怎么了?”

    小月亮今天不是第一次揉眼睛了:“不知道,今天眼睛有些格外酸涩。”

    【宿主……】苹果醋轻声道【你还记得,上辈子小月亮变傻了吗?情况类似,我不是故意不告诉你的,碍于剧情,我到现在才能说。】

    【……又是对方的特殊对象?】

    【对。不过这次小月亮只是眼睛最近有些不舒服而已,他会没事的。】

    原著是个纯武侠,没麦麸,但众所周知……直到深处自然基。很多武侠小说的兄弟情义,确实有些让直男直女读着都忍不住想歪。原本目盲的圣子养父就是其中之一,他在原著中虽然眼盲却近乎是个完人,被无数读者奉为男主的白月光。

    苹果醋瞥一眼。现在,这白月光被大黑鱼搂在怀里了。

    挺好的,小月亮没有残疾,一直快快乐乐地,唯一的问题,就是某些方面得不到满足吧?

    苹果醋暗戳戳地笑了,好事儿总不能被大黑鱼一个占了。

    总之,小月亮得到了碾压式的声望,另外一边成为主角养父的,是唯一幸存的夭族。也就是说天道把主角的养父和夭族幸存者合二为一了,这也是一位很会省事的天道呢。

    剧情因此发生了一些改变,主角从小就是听着关于夭族祭司和圣子的糟糕故事长大的,他深切地认定了两人就是大坏蛋。

    而且主角的小伙伴,也开始走向他们命运的交点了。刚刚那位风流少年巴尔撼,就是其中的一位,他之后会进入因缘际会,进入中原,再进入飞絮楼。但曾经让他惊艳异常,并在今后的人生中一直牵挂的,本该是他进入中原后,无意中遇到的魔教教主薛拂惊。对,就是现在的大黑鱼,不过,一直牵挂着小月亮,也差不多。

    【宿主,现在就如上个世界的剧情前置阶段,放心吧,你现在的气运值非常高。】苹果醋甚至怀疑,剧情正式开始的瞬间,气运条就会蹦出来,能把苹果醋抽晕的那种蹦。

    可怜主角……他刚出新手村的时候,对面已经全神装了,希望他接下来能依旧保持正直之心,查明真相(咳!虽然那位幸存者说的可能确实是真相),总之,别来找死啊!

    敖昱皱眉,轻轻拉下小月亮揉眼睛的手,掏出大手帕裹在他眼睛上。

    小月亮笑了起来:“只是沙子迷了眼,可能留下了些小伤口,有些不舒服罢了。”

    “别说话。”敖昱已经是将人抱了起来,那把筝留在那儿,会有仆人带回去的。

    敖昱抱着小月亮,以轻功赶路。

    小月亮会有不适,说明还是不够,他还是需要更多的功德与气运。

    小月亮原本眼睛会出事……抓了夭族的恶人,伤了他的五感,为了方便吃肉?正派是皇室中人?皇帝?

    苹果醋不知道,当他在感叹这次又要躺平了时,敖昱的思想拐进了一个极其危险的弯道。他越想越觉得,正派该是皇室中人——天道禁止他夺取皇权,灭了夭族的幕后主使很可能是皇帝,若原剧情里小月亮被抓走,很可能老皇帝吃他的血肉活下来了,建立了魔教的祭司是一定会想尽方法救他的。

    会这么想主要原因还是敖昱的自身情况,大黑鱼苦思冥想之下,很坚定地认为,在这个世界里,要打败一个祭司版本的魔教教主,必定需要动用军队动用最大限度的江湖的力量。他是真的想不到,拥有蛊虫的大祭司是被几个青少年联手击败的。

    毕竟……在敖昱看来,他若是没有异能,面对一个自己这样的大祭司,都是无解的。更不用提现在他和小月亮手拉手,这怎么败?脑子给人摘了吗?

    此时在京城的皇帝,连打了几个喷嚏,匆忙叫了太医。他也想不到,在遥远的西域,有一条大黑鱼,正用危险的目光看着他。

    老皇帝死了,必定不是正派,继任这位或他的儿女是正派的可能更大。

    被遮着眼睛的小月亮在敖昱的怀里笑了起来。

    敖昱:“?”

    “阿昱,几年前还是我带着你呢。”

    “你带得很稳,我当时只觉得安全极了。现在呢?觉得我抱得怎么样?”

    “也很稳,但是,现在我看不见星星,也看不见你。”小月亮眼眸迷茫,他双手勾住敖昱的脖颈,脑袋枕在了他的肩膀上,“我想睡觉。”

    “睡吧……”

    大宗商品交易已经彻底转移到了白马城,但六年过去,塔库勒城的城市范围依然扩张了一倍有余,晒盐捞碱与农业让这座城市得到了爆炸式的发展。

    即使金瓜的种植已经遍及各地,西域金瓜依然是最好的。可能是日照与水土的关系,只有西域诸国的金瓜在成熟后是纯黄色,甜度虽然低于本地蜜瓜,但远高于其他地区的金瓜,且有一股类似于花香的甜香味。

    在其余地区的金瓜价钱大跳水的同时,西域金瓜尤其是塔库勒金瓜,价钱依旧颇高。塔库勒盐湖周边,除了按照规划建立晒盐池的部分,其余几乎全种上了金瓜。

    不过,塔库勒现在已经停止了平民输入,后来的平民除非婚配,否则都会被强制送到其他城市去。

    同样在六年前被占领的迩嘉城,现在成了纺织大城,特产便是翩翩的蝴蝶后代织出的紫霞纱,轻如蝶翼,薄胜紫烟,但每年最多只出一匹,甚至有一年只卖了半匹,其余的都穿在圣子身上呢。

    商人们:“……”

    甚至有胆大的商人提议,圣子穿旧了的,他们也买……高价买,毕竟那可是大祭司的手艺,可谓巧夺天工的刺绣,还多了一层神秘的气息。

    然后这个提出了大家共同渴望的大聪明,就让敖昱给降低了信徒等级。

    此地也盛产毛纺、棉纺制品,毕竟一边挨着草原,另外一边挨着的西疆也是棉产大区。

    草原的羊毛制品向来畅销东西,不过草原过去都是小家庭生产,现在有了迩嘉城,许多小户牧民直接卖光牲畜,搬进城里来当工人了。

    虽然刚来城里时规矩多,但在这儿比靠天吃饭和狼争食的游牧生活好得多,还有白马神的大祭司与圣子挂着名,多数人很乐意遵守规则。

    富有草原风情的毛制品,甚至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原本西域商人们想购买中原的棉布,需要去中原(好像是废话),但要花更多的时间,价格也更昂贵。但现在他们可以在白马城购买更便宜的中原制品,最初的两年这边的棉织品还算平常,都卖去中原了,毕竟西域商人不可能长路迢迢只买卖些普通货物。

    可后来这儿来了几家中原人,老太太老爷爷们在工坊里转了两圈,棉织品的材质便节节上升了。

    至于白马城,在这六年时间里,敖昱根据具体情况逐渐修改,终于把最初的官方管控,彻底变成了……宗教加商会模式。

    前边那个大聪明被降低的,就是白马教信徒的等级。

    很多来到白马城的商人,都会在短时间内,让自己先是成为白马教的“友者”,接着最多半年,他们就变成了“善者”,再朝上是“信者”“信徒”“教徒”“牧者”等一共十三个等级。因为不同的教徒等级,可以让他们获得不同的商业利益。

    教徒和普通商人能进入的领域不同,且不同等级的教徒,可以享受不同等级的免费服务,与商业情报,当然还有白马城与狼部战士的保护。

    白马城最中心的地带,那些最好的,最优质的商品,只有白马教的“教徒”,甚至牧者才能接触到,而信教者本身也更乐意与教友交易,因为教友的等级越高,代表着对方至少在白马教势力范围内,拥有足够的商业信用。白马城的军队和狼部,当然也会对同信一教的教友,付出更多的热情与友谊。

    ——苹果醋真的没教敖昱会员制,这事情完全是他研究本地的其他宗教研究出来的。苹果醋现在都没明白,他到底是怎么根据宗教,研究出VIP分级的?

    到处跑商的商人中,固然有许多虔诚者,并且许多宗教也禁止他们信仰别的神。但白马教本身很宽松,甚至教义中就写明白了“我们聚集于此,只为了和平地互相帮助”“我们并非一个宗教,而是一个互助的组织,可以称呼我们为白马会”。

    第82章 (捉虫) 险些剁鱼

    082

    白马教所书写的教义十分明目张胆了, 但白马教虽然脱胎于草原的原始传说,可敖昱和小月亮才是真正的创始人,教义、戒律全部出自两人之手, 他们想怎么样, 就怎么样。

    此时此刻, 大祭司将圣子一路抱回来并没有引起什么不该有的骚乱,他们俩搂搂抱抱是常态。

    可两天后,有些事就让白马国众人议论纷纷了。

    他们要正式派遣使团, 向晋国称臣纳贡, 并申请派出更大的使团,庆祝明年皇帝的四十整寿。

    更有些已经安排了多年的事情, 要提前开始动手了。

    但议论归议论,在圣子不说话的情况下,白马国就是大祭祀的一言堂,三天内第一批使团便准备好了人手, 向着望南关出发了。

    小月亮的眼睛偶尔还有些酸, 但是中原的新话本到了, 所以他闭着左眼用右眼看, 右眼酸得难受了,就闭上右眼用左眼看。

    敖昱就看着他不断地“挤眉弄眼”,忍不住笑道:“我给你读?”

    “不要。你读的没有图。”小月亮嫌弃道, 不过他是真的累了,两只眼睛一块儿闭了闭, 酸涩的眼泪便流了下来, 他将书放下,拽过了一旁的大兔子抱在怀里——大黑鱼非常会举一反三,继可爱的鞋子后, 很快为小月亮制作出了可爱的抱枕、可爱的手炉、可爱的被面,以及可爱的蚊帐等等。他所绘图样制作出来的织品,每年都受到商人们的疯抢。

    “阿昱,你要找朝廷的麻烦吗?”

    苹果醋:嘤!小月亮你是好人!

    这也是他想问的,大黑鱼说好了要给他解答的,可他上辈子对徒弟有多循循善诱,这辈子对苹果醋就有多敷衍塞责。苹果醋苦啊。

    敖昱刚吩咐准备派遣使团,苹果醋就问他要干嘛了,敖昱的回答是“称臣纳贡”。

    瞎子都知道,使团是去称臣纳贡的。但大黑鱼更深的目的呢?苹果醋可不认为他像其他小国那样,是为了拉一下晋国的虎皮。他是要扒虎皮差不多。

    “找麻烦只是顺便,不过吓唬他一下罢了。”敖昱十分顺手地摸头,“我们也要开始一统江湖的步伐了。”

    苹果醋捂脸:……忘了,主线任务不是攻略西域,进军西方,是TMD一统江湖。

    “哎?阿昱!”小月亮也笑得露出了小白牙,“你要做武林盟主啦?”

    “霸主。”敖昱纠正,“再过一段时间,我们大概就要回中原了,你到时候就不能光脚到处跑了哦。”

    小月亮低头看着自己踩在绒毯上的两只脚,他动了动脚趾,瞬间低落:“哦……能多待一阵再回去吗?”他想让脚脚再自由些日子。

    “不想家吗?”

    “想什么?你在这儿啊。”

    敖昱激动地……亲了小月亮的鼻子。

    然后他站起来,撸起了袖子:“今天晚上吃鱼!”

    塔库勒湖虽然是盐湖,但还是有少量鱼虾生存的。这些鱼虾过去就是王族才能享用的美味佳肴,现在则成了敖昱和小月亮的特供。

    “要吃鱼面!”

    “好,压成肉泥的鱼面!”

    苹果醋:呵呵,自作孽。

    在看敖昱笑话的同时,苹果醋也是在干正事的,他在思考剧情的问题。

    原剧情随着夭族灭门,虽然江湖也乱了一阵子,但乱的原因是争抢圣子。就和妖怪争夺唐僧肉一般,想分一杯羹。所以这乱也只是表层的乱斗,你杀我,我杀你。多年之后,刘一破与两个儿子这始作俑者都还活着,由长大的主角去“审判”。

    主角成为孤儿,因为他本是寻常人家,一家子寻常百姓被搅进了江湖人的乱斗中。之后家财让亲戚占了,他这才无家可归。

    正因为越来越多的寻常百姓被卷入,佛道丐这才出面,镇压了乱子。

    可目前的情况,因为朝廷有意收回土地,打压各地江湖豪族,因此佛道不敢明着参与,丐帮甚至直接站在了朝廷阵营。

    敖昱带着小月亮在关外逍遥时,四十八郡中,过半的江湖黑白两道都杀得血流漂杵——京城等有重兵把守的重镇没事,陇西四郡等刚经历过天灾的没事,西南等和中原武林牵扯不大的偏远地区没事,感悟寺、清源宗与武林盟坐镇的三郡没事。虽只有过半,剩下的地方要是也乱起来,就真的是要改朝换代了。

    喊停的人很多,知道不对劲的人很多,贪婪的人却更多。甚至未曾动心的,随着外边时局纷乱,也不由得插上一脚,毕竟如今法不责众,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且很多人都有着赌徒的心理——“我赚了就收手。”“我再多赚一点点就收手。”“优势在我,败的不会是我。”

    直到老皇帝死了,新帝继位。

    新帝也是个狠角色,他可不是因为仁政妥协求得的太平,恰恰相反,他继位之初便未曾施仁义以求稳,反而背靠清源宗与丐帮,直接展雷霆手段,打压佛门一派。早就失去了人心的武林盟主,更是屁都不敢放一个。

    无数感悟寺俗家弟子出身的豪族,烟消云散。感悟寺主持圆寂,感悟寺昭告天下,闭寺十年。不出两天,清源宗掌门也于京城羽化,清源宗全宗闭门哀悼,守丧三年。可朝堂上,佛系的官员未曾因佛门之败颓丧萎靡,道系的官员也未曾因为道门之胜志得意满。

    丐帮?丐帮不是从来都是要饭的叫花子吗?朝堂上,哪里有他们的地位?

    各地都开始重新丈量土地,虽然过程中少不了一些糟糕的事情,但老百姓的地,确实多了。其实在先帝末年,看似繁荣的大晋,已现颓势,朝廷已经是连年入不敷出。白马国和望南关结下的好交情,多亏了朝廷的两年欠饷。

    较之原剧情,如今死的人更多了,可不怪大黑鱼,毕竟贪婪就在江湖人的心里。不过原本他们是为了吃小月亮的肉,现在是为了土地与财富。争小月亮,他们甚至能把过错怪在小月亮身上,如男人们掀起战乱,最后却埋怨一句“美人祸国”。争土地财富,却如从别人手里抢钱,这下没有了借口,自然更惨烈了些。

    主角一家依旧被牵连进了乱斗里,这件事不能彻底怪天道气运,毕竟遭难的不止他一家。乱世之中,最无力保护自己的,总是寻常百姓。

    但是,也有更多的人因大黑鱼和小月亮焕发了新生。

    陇西四郡灭蝗,至少免去了十几万百姓的颠沛求活之苦。

    小月亮的金瓜虽是水果,但这玩意儿也真的是神瓜,或卖或吃,西域中原不知多少人因瓜活命。他俩立足稳定后,安定商路,植树造林,建立更多更安稳的定居点,南狼部的生活习惯正在改变,从四处打猎的狼,变成了护卫商路的犬。

    来往的商人,从见狼旗变色,到见狼旗与白马旗便大笑出声,互称兄弟,这也不过是短短几年的时间。

    且中原在重新稳定后,经过了这一轮风波……鲸落谈不上,各地的大鱼确实死了许多,给小鱼虾米带来了蓬勃的生机。更多的土地空了出来,江湖人斗死了一部分,需要百姓供养的人也少了。

    他到底是救的人多,还是杀的人多呢?苹果醋没有确切的答案,但是……苹果醋却明白一件事。敖昱救的,多是老百姓。因敖昱直接或间接而死的,多是江湖人。

    苹果醋想想,若他去问,大黑鱼会如何回答他呢?

    ——江湖生,江湖死,既在江湖漂,莫怪被鱼吞。

    苹果醋赛博捂脸,应该相差不远吧?

    【宿主,其实……江湖人里也有弱小的。老虎不是说,走江湖卖艺的,都算是江湖人吗?那镖局里最底层的苦力,也算是江湖人。】

    【嗯?】苹果醋这段没头没脑的话让敖昱愣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他想问的是什么【我不看谁强谁弱,只看他们站在哪个阵营——顺我者生,逆我者亡。】

    魔教教主本魔!!!

    苹果醋把自己张开的嘴合上,他……没被吓到,也不想哭,他能说有点点被帅到吗?明明是已经被用烂了的,十分狗血的一句话。

    “乖,去洗澡了。”鱼面已经吃完了,敖昱招呼着还要看书的小月亮老实睡觉,“你这几天眼睛不好,不能看书看太晚。”

    小月亮哼哼了两声,还是放下了书,要去浴池的他忽然一笑:“阿昱,一块儿来吗?”

    敖昱:“不一块儿。”

    小月亮:“……”

    敖昱:“……”

    苹果醋【……】啊哈哈哈哈哈!魔教教主,你刚刚的威武霸气呢?!如果不是既没胆子(确实没有),也根本没有秘籍,他必定自掏腰包送一本《葵花宝典》给大黑鱼,反正他用不着,不如干脆点,把烦恼“断了根”对不对?嘿嘿嘿~

    小月亮翻了个白眼,自去洗澡了,敖昱去了另外一个澡堂。

    不过睡觉还是能睡一块儿的,然后,敖昱就被小月亮踢下床了。小月亮也没用内力,只纯粹地踢,伤不到现在已经内功修行有成的敖昱,可依然能把他踢下去。

    被踢下去,敖昱就爬回去。这事情不怪小月亮发脾气,毕竟两人都到这个地步了,敖昱就是守在雷池边上,不下去。好像真的朝前走一步,就会被雷劈似的。两人身份互换,敖昱也得气死。不,他现在已经气死了。

    “我已经是老月亮了!”小月亮气呼呼翻身,照例只给敖昱后背,倒像是生气的猫——没长大!还是没长大!再过几年他都三十了!能当爷爷了!

    翠翠带头,屋里的小宠物们都爬出去了,虽说他们俩生气打架没迁怒过他们,但只是这气势就让敏感的蛊虫们难受。

    敖昱从背后抱着小月亮的腰,这次没被踢,也没被赶下去。过了一会儿,小月亮被气得有些发急的呼吸渐渐平稳了下来。他睡着了,又过了一会儿,小月亮转过身,熟练地抱住了敖昱的一条胳膊,睡得越发深沉惬意了。

    【宿主,假如下一个世界,还是这样,你怎么办?】虽然刚才看戏笑得很开心,但是现在苹果醋还是有点心疼他们俩的。敖昱是吃不到肉,小月亮也是跟着倒霉的。

    大黑鱼没回答,苹果醋以为他是心里发狠,但没想到第二天大黑鱼就给小月亮来了个大的。

    早饭吃着豆浆泡油条的小月亮顿住了:“你说什么?”

    “我说,你若是有需要,可以去找别人。男女都可,想生孩子也可以。”

    “……”小月亮的表情,可以参考他剁(很讨厌的)人时的表情,“阿昱,我给你解释的机会。”

    “我有毛病,无法满足你,不能让你跟我一块儿受着。”

    【咳!宿主慎言。】他是真怕小月亮一怒之下真把大黑鱼剁成东方教主。

    小月亮把最后半根油条啃了:“知道了。”

    他把豆浆喝了:“你若是和别人在一块儿,有这个毛病吗?”

    敖昱:“没有。”

    “你会去找别人吗?”

    “不会。”

    “那我也不会找。”小月亮叹气,“其实……不只是你有毛病,我也有,否则每次不会都用鼻子亲你了。”

    小月亮一直都知道两人之间存在一些“怪异”,从一开始就知道。敖昱知道得更详细,但不能说。小月亮便不问。

    不行这事儿,其实也不能只怪敖昱,他也是不行的。否则都这把年纪了,逼急了他也就把敖昱推了——他想过,甚至意图付诸现实过,但是“不行就是不行”。正常的身体在他起了念头后,就变得不再正常了,推是能推,可接下来他的真气就会走岔,闹得他最后只能抱着敖昱了事。

    小月亮才不会告诉敖昱,他私下里常常挠墙呢。

    小月亮走到了敖昱的身边,示意他转一转角度,敖昱转了,他就坐在了他的腿上:“说好了的,一生不离。”

    “嗯……说好的。”敖昱抱着小月亮,荷叶香气清新温柔,没有掺和进任何杂质。

    “阿昱,我要是真找了别人,你要怎么办?”

    “除我之外,‘别人’你不会有太长久的兴趣,你腻歪了的,我便杀了。不过,生了孩子的我会好好养起来,怎么说也是你的孩子。”

    小月亮捶了捶敖昱的肩膀,敖昱说这些话的时候,肌肉僵得厉害,倒像是要和谁去拼命:“你竟然真的想过?那要罚你!”

    “小月亮,不要说不可能。我和你在一块儿,我喜欢你,但既然我俩未能彻底地在一起,便不影响你去喜欢别人。小月亮,你大概没有意识到,你是多么的纯粹与干净,我则恰恰相反。

    若你与别人相处了,还发现我很好,你随时都可回来,只要我还活着,便会等着你。”

    【……宿主,你没毛病吧?】

    敖昱没毛病,在被过去的自己挖下的大坑坑了这么多次后,他想明白了。这个限制的重点,不在他身上,在小月亮身上。毕竟他又不是真有毛病,坑别人不好吗?坑未来的自己作甚?

    小月亮:“我……”

    “嘘,小可爱,让我说完。”敖昱拍了拍他的腰,“我比你复杂太多了,我可以轻易对不同的人展现出不同的面貌,我能无微不至地照顾你,给你精神上的满足,和物质上的享受。让你生活在我构建的巨大牢笼里,却还觉得自己在自由地翱翔。小月亮,你离不开我了,因为在我身边,你得到了最快活和舒畅的生活。这是我对你犯下的罪过。”

    小月亮一怔,目露疑惑。

    “你和我的相处,就像是一个拥有权势地位的成年人,面对一个懵懂的孩子。我们不对等,你爱我,是一件太过理所应当的事情。我确定你真的爱我,但我不确定这份爱意,是否来自你的无法选择,因为你只能看到我,你是……被我关起来的月亮。”

    一直都是“小月亮·没长大”,是敖昱一直在给小月亮机会。

    敖昱想明白得有点迟,但这反而说明,过去的他其实还是对自己很好的,否则会留下一点提示的。那大黑鱼就会在与小月亮的相处时,留下一点距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把小月亮迷住,他自己也被小月亮迷住,才意识到真相。

    “小月亮,我希望给你最好的,包括爱情——最好的爱情,不是一个强大或强势的伴侣,而是你最真实的喜爱。且最好的爱情,不在于别人的评判,只在于自身的感受。我不确定,我是你的最好。”

    小月亮的神魂出了问题,在他懵懂时,得了他的心,得了他对爱人的忠诚,这对小月亮不公平,这是欺骗,甚至是变相的强制。他已经算是趁虚而入了,所以还是要保持一点点仅有的道德的。

    “所以,小月亮,我要等你长大,等你拥有更丰富的人生经验,这当然可以包括你和别人交流,熟悉感情。当你各方面都变得成熟,我想你真正地,为爱情做出选择。选择我或是选择别人,都是你自己的选择。”

    “阿昱。”小月亮抱紧了敖昱,“我会努力长大的。今生今世,来生来世,会如此爱我的,只有……”

    “嘘!”敖昱抵住他的唇,“不要因为我爱你,你就爱我。也不要因为我现在对你的照顾而爱我。我爱你,我照顾你,因为于我来讲,爱你和照顾你使我心悦,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的选择。小月亮,假如你爱我,也是因为你自己想要爱我。”

    苹果醋都感动了,觉得大黑鱼还是没那么狗的。

    小月亮拽着敖昱的衣服,噘着嘴想了一会儿:“我如果真的喜欢上了别人,你会祝福我?”

    “我……会试探一下对方,假如对方通过了试探,我会祝福你们的。”

    大黑鱼对小月亮一向诚实,没办法,他怎么可能忍得住什么都不干?真忍得住,他对小月亮就不是爱情的爱了。

    苹果醋把感动出来的眼泪收回去了,大黑鱼还是那条缺德鱼。苹果醋都想象不到,他会用怎样的手段去试探小月亮“喜欢”的人。

    等等,缺德鱼。卧槽!苹果醋知道为什么大黑鱼要修功德了,俗话说得好,越缺什么,越想要。他最缺德,可不是就要修功德吗?

    苹果醋为自己的新发现暗自窃笑,反正这些话是绝对不能对大黑鱼说的。

    小月亮也笑了,纯真又干净,他搂着敖昱的脖子,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所以啊,他怎么可能去喜欢别人呢?和阿昱在一块儿,最开心了。

    只看敖昱和小月亮的生活,这就是一对儿没羞没臊不了,却又十分没羞没臊的情侣。尤其在说明白了之后,两个人彻底没有了矛盾,那个甜蜜劲儿,苹果醋都想给自己打胰岛素。

    随着白马国使团的出发,看似是夭族在数年之后重回中原,可实际上,夭族从未离开……

    吴大老爷,对,就是那个盐城的吴大老爷,现在他可是一位有名的大商人了,一家子早已经从盐城搬到了陇西郡,如今是陇西郡白马商会的会长。

    陇西及周围四郡的百姓都知道,白马商会就是白马教,白马教的大祭司,就是虫王爷爷。

    最近两年,白马教开始教导百姓种一种豆子。这豆子需要扎架子,但不挑地,不挑水,它长出来的豆荚像葡萄,是挤挤挨挨的一大团,每一个豆荚里还有两到三个大拇指头大小的饱满的豆子。且摘下之后,还能再长,可从初夏一直收获到秋末。甚至若弄个盆挪到房里,冬天里也不是不能继续长。

    其实无论南北,耕者不食米,不知面,是常有的事情(目前玉米、土豆、红薯都未曾传入中原)。所以农民们最常食用的粮食,是豆。但豆子想要煮得软糯,需要的时间很长,废柴火,这一样是穷人耗费不起的。

    虽漫山遍野都是柴,但木柴首先需要晾干水分。且单纯地烧木头,是很耗费柴火的,柴看着多,实际是禁不住消耗的。

    穷人只能吃依旧很硬的半生不熟的豆子,很多人不到三十,牙齿已经磨损得十分严重。这年头寻常百姓的平均寿命,也就三十七.八。

    第83章  赖皮

    083

    这种新豆, 豆荚绿色的时候,豆子生吃是甜的,豆荚也可做菜。待豆荚变黄, 豆子变老后, 晾干的新豆可长期储存。且晾干的它放进火里烧, 待外壳裂开,就能如栗子一般剥皮吃了。它也可蒸煮,外皮如稍厚的蚕豆皮, 里边粉糯。虽然豆子味道略淡, 但它扛饿。它也可磨粉,烙饼或制成其他食物。

    其实原本这豆子叫葡萄豆的(小月亮取名), 但人们知道这豆子如金瓜一般,都是圣子培育的,因此  感激地称它为圣子豆,也有叫白马豆的, 葡萄豆这名儿就给弃了。

    题外话, 后来传来传去, 因此这豆子“多子”, 又是庄户人家的活命粮,因此圣子豆变成了生子豆、多生豆、福豆、活豆。

    “……”小月亮气呼呼,“福豆、活豆还好, 生子和多生是怎么回事?”

    敖昱摊手:“民心所向,非人力所改也。”鱼力也不行。没办法, 农业社会, 底层百姓盼的就是这个。

    目前豆子的名字还没传歪,人们多称其为白马豆。

    毕竟这是作为粮食传播的,因此不像金瓜那般, 数年内藤蔓便爬满了全国。即便是白马商会推广的,老百姓也很谨慎——白马商会一样谨慎,推广时找的都是小门小户的自耕农,且说明了,收了豆子无论多少,他们全以粳米的价收。

    看见了豆子的长势,许多人都要用高价购买,但百姓私下还是卖的,却数量极少。几乎所有与白马商会定了协议的农人,全都在秋末时,推着车,担着筐,来到了白马商会。商会也没有让他们吃亏,不止按粳米的价格收购,且回赠了每户一头健壮的耕牛,收豆多的人家还额外得到了一只羊或几只鸡鸭。

    今年,白马商会也未曾出售豆种,而是直接分成小袋,堆在了商会门口。

    说明年乃是当今陛下四十大寿,他们此举乃是为陛下祝寿,只要高喊一声“陛下万岁万万岁!”就能拿走。

    四郡的郡守一边赞叹着白马商会的仁义,一边匆忙上禀。

    当年蝗虫之事后,夭族大祭司已是如日中天,后来白马教从西域传入中原,四郡当年的感激未平,信教者踊跃。佛道之势于四郡日益衰弱,毕竟……神仙佛祖能像虫王爷爷那样,赶走蝗虫,或如金瓜圣子那样,种出金瓜吗?

    四郡常年缺水,金瓜不挑地,耐旱,且人畜不能喝的盐碱水,它能喝。只要不是彻底的干巴地,就能结出小瓜来。这玩儿在别的地方是水果,在四郡的许多地方,它是水源。

    且白马商会四处购买荒僻村落的土地,移民于小城中,女子成了织工——毕竟关外人口有限,充满中原特色的棉毛纺织品,只有中原能织出来。

    男子也受雇于商会,无人的荒地,被商会用来种植林木与药材,这些年来,不知多少荒芜的山头种出了满山绿,一些多年不下雨的地方,竟下起了雨来。

    有脑子的官员看着辖区百姓的生活日渐红火,有的加入了白马教,有的却如坐针毡。

    真怕白马教高喊一声“苍天已死白天当立!”,然后老百姓就跟着他们揭竿而起了。

    “不许放下东西就跑!快追!”吴大老爷蹲在墙根下面,三更半夜地“抓人”。不过两年,吴大老爷又换了个工作。

    这追的却不是毛贼,而是来道谢的百姓,白马商会(教)不收供奉。可从知道大祭司和圣子就是他们教的后,就总有老百姓来供奉东西。一刀腊肉、两个鸡蛋、三个白馍,甚至一壶还裹着泥巴的老酒,这却是百姓最珍贵的。

    教内众人就和百姓们,干起了“仗”。

    其实这事儿有专人负责,不需要他一个分会的会长亲自来看着,可吴大老爷就是喜欢。

    吴大老爷自己都觉得这八年(从夭族出现开始)的日子过得很神奇了,他本以为自己该是颐养天年的年纪了,谁知道老了老了,却圆了年少时四出游商的江湖梦,还以半点武功都不会的身份,成了坐镇一方的知名人物。

    吴家做商人的时候还有几分遮掩,后来吴大老爷当了分会长,“我是夭族奸细”这几个大字,就是直接顶在脑袋上了。

    他们家却一天比一天过得滋润,他的大儿子,甚至以商人之子的身份,娶了凌侯的小女儿,虽是庶女,但商户人家自然是娶回来当仙女一样好好养着。

    五年前,吴大老爷成了闯荡关外的商人,带回了中原长期难以得到的种马——狼部少量出售的马匹,公的都是骟过的,母马则几乎不卖。

    吴大老爷那时候问大祭司,不怕朝廷养马,挥军南下吗?

    敖昱直接懒得搭理他,挥挥手就让他滚蛋了。

    苹果醋看着吴大老爷,心有戚戚,无奈没办法握手。

    吴大老爷见大祭司这个态度,回来一咬牙,就直接把马交给凌侯了,然后……到现在也没听说中原建起什么大规模马场。吴大老爷很想知道那些马都去了何处,可他一如既往地忍住了自己的好奇心。

    更何况,总归这结局是没能成规模养起来的,就算知道了它们的去向也不过是让自己闹心罢了。

    至于建立起白马商会,吴大老爷本来以为会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谁知却容易得很。

    基础还是白马国建起来的,那时候白马国的“教徒VIP会员模式”初步建立,不止西域过来的商人觉得这个挺好用,就是中原出去的商人也觉得挺好用。

    毕竟对于信仰这件事,中原商人比西域商人更灵活。他们讲究的是逢庙必拜,不要神仙多灵,只求神仙别多事。

    当商人们回到中原,白马教本该失去了作用,可是,人本身就是一种很喜欢攀交情,拉同类的存在。可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商人往往也是最会变通的团体,“同为白马教徒”不知不觉,成了很多北方商人进行更好合作的原因之一。

    ——这个前提也是白马教对于各级教徒,有着严格的审核制度,财产的、诚信的等等(苹果醋:要用积分换的)。越高级的教徒,至少在表面上越值得信任。

    教内会员的合作,本身也是能够提升教徒等级的,但不是在白马国,没有教团无法审核,也就无法提升。其实,商人们早已对分会的建立产生需求了。

    吴大老爷得到敖昱的任命,刚从白马城回来,就已经被抬着,架设好了分会。

    而分发“圣子豆”的行为,不止郡守,敖昱派过去称臣的使团,在递交的国书中,也有谈及此事。

    这份国书,极尽马屁之能事,更让晋国君臣无语的是,使团是一路把国书念过来的——他们一到驿站,就必然会有两位成员站在驿馆外头,一个敲锣,一个念诵国书“虽生于蛮夷荒芜之地却感沐圣恩”“举国上下敬大皇帝为父”“每逢佳节,思及不得为陛下之子,涕泪齐流”。

    他们使团没到,百姓已经知道关外有这么一个特别想给他们陛下当儿子的白马国国主了。为了给陛下当儿子,他们把国家里能拿得出手的东西,都拿出来了,就连国库里的豆子都掏空了。

    老·白马国国主·白:“啊?”

    待到了京城,这使团也和别家的不同,人家直接在南门大街租了个摊子,支起摊子表演歌舞,赠送羊汤,以抒发自己能来到天.朝上国朝圣的感激之情。

    煮羊汤的羊是早晨刚宰的,老大的锅,除了羊皮,羊身上从里到位都放进去了,羊骨头都砸碎了,百姓运气好还能得到一两块羊肉。给他们盛汤的时候,大汉们都笑呵呵的,虽然他们面目长得彪壮凶恶,但笑起来倒是挺憨厚的。

    每日熬剩下的锅底,他们也会送给城里的慈幼院,分给孩子老人,看他们吃下去,这才离开。

    也有地痞起意要找他们的麻烦,但人家是外邦的,一则有朝廷官员陪伴,二则京城人家也觉得丢不起这个人。没等地痞支棱起来,京城的乞丐爷爷都嫌弃他们丢脸,站起来打人了。

    打狗棒下打死狗,可是没人说理去。地痞们捂着脑袋,能跑多远跑多远了。

    白马国人用不甚流利的官话叫嚷:“羊汤!你、你的羊汤和碗!”

    京城百姓:“你们怎么这么憨呢?”

    知晓这几个凶恶大汉几年前是中原悍匪的陪同官员:“……”

    连续五日,朝廷未曾召见白马国使臣。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哪个小国的使臣会一来就召见?

    天还没亮,使团的正使便带两个副使跪在昌明桥桥头了,昌明桥对面就是皇宫东门,大臣们上朝就从这儿走。

    三个人就跪在这哭,一边哭一边嚎“我们有负圣恩!”“父亲陛下!我们此次朝贡不够诚恳!”“父亲陛下是不是觉得我们来朝贡来得迟了呀?”“我们国主去年登基的,确实是迟了呀,应该国主一登基就派使团来的。”

    就这么一直哭,哭到昏厥,再让人抬回去。

    皇帝让礼部传令,不许他们在昌明桥的桥头哭了,他们就在驿馆大门口哭,也是哭到昏厥。驿馆大门口也不许,他们就到南门大街送羊汤的摊子边哭。

    老百姓都不忍心,一些大臣也觉得白马国挺恭顺的。

    “这不就是收个属国吗?一道圣旨的事,人家挺好的。”

    “对,比其他那些个使臣好多了。过去使臣来了,都白吃白喝的,嗟尔小国还把鼻子顶到脑门上!”

    “白马国好人。”

    白马国的使臣不要脸面,知道这背后是夭族的一些江湖人十分得意,觉得夭族这是出关后日子艰难,才有如此做派。

    ——当初敖昱吩咐使臣的时候,小月亮在一边听得开心,不时笑出声。敖昱找的都是忠心的无赖和骗子,不忠心也不成,蛊虫都在身上种着呢。

    原本听说要当使臣的无赖们,都吓得要命,可一听敖昱的吩咐,他们就不怕了。这当使臣的活儿,和他们当无赖时候的活儿,也差不了多少。临走的时候,他们只是觉得每日一只羊太亏,问敖昱能否每日半只,让敖昱给骂了一通,这才乖乖滚了。

    待他们走了,敖昱把小月亮捞过来:“觉得丢脸吗?”

    “还好,反正丢的主要是老白的脸。哈哈哈哈!”

    “所以还是觉得丢脸的。”敖昱捏捏他的脸颊,“不要这么觉得,晋乃上国,白马国不过是丁点小国,叫晋国皇帝一声爹,是咱们占便宜了。在国家层面上,脸面是最值钱的东西,又是最不值钱的。必要的时候,为了国家的脸面搭进去万千生命也在所不惜,可同样是必要的时候,可以自己把这层皮扯下来,让别人随便践踏,还要笑着欢呼。

    至于经济上的损失,在国家层面,更是可以忽略。”

    敖昱叹气,大概是想起刚才一群傻子跟他掰扯半只羊的事情了。

    苹果醋【……】他是真的想把一切都教给小月亮。

    小月亮思索片刻:“阿昱,什么是必要的时候?”

    “为了达到战略目的的时候,如此刻,我们的目的是统一中原武林。白马国存在的目的,是为我们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势力。在我们的设想中,这个‘国家’本就没有长期存在的必要,一切只为了我们两人的短期利益考虑。”

    小月亮再次思索:“我们的……‘大臣’?”

    “对。”

    白马国重臣绝对多数都是当年的仆人。王族直接就是罗刹寨的老白,这代表的可不是他们改邪归正得道升天,而是敖昱随时都能抛掉他们。孙老虎和赵九这些被证明了老实勤恳的独行客,或依旧被敖昱带在身边,或成了中原白马教某分会的一员。

    “可我怎么觉得,按照你的布置,这个国家至少能稳定存在个一百来年呢?”

    “对一个国家来说,百年长吗?”敖昱揉了揉他的脑门,“况且,连百年时间都稳不住的国家,怎么为我们稳定提供一切?”

    京城皇帝的御案上,一时多了许多赞颂白马国忠心的奏折。

    皇帝看着奏折,却没有某些臣子与江湖人的得意心态,恰恰相反,他被气得胸闷:白马国是太不要脸了,朕的臣子太蠢了。都知道白马国背后是夭族的二人,那两人只惦记着鼻子底下的这点甜头吗!

    “陛下,白马国其实也是该嘉奖的,毕竟,这两年西北平安。”便是凌侯都求见了。他一个武将,过去很知道分寸,从来不在朝政的事情上插嘴。

    这两年西北为何平安,因为南方狼部都让白马国吸纳了,北方狼部也有数次想要南下,让南方狼部也就是现在的白马部给打回去了、原本草原上即便同为一族,但不同部落之间也是矛盾颇大,互有攻伐劫掠的,这下南北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巨大改变,草原是彻底要分裂了。

    凌侯这话也是暗示,白马国现在示好意图归附朝廷,你若不接受,他转头直接吞了北方狼部来打你,借口都是现成的。

    ——你蔑视我,甚至都不想让我当属国。我受了大侮辱。

    皇帝一怔,他虽然四十岁,但上一次的大规模国战,还是他十岁左右的时候,他当时尚且是后宫里的童儿,虽然能感觉到大人的急迫与紧张,感觉到朝局的动荡,但终究未处其中。后来狼部来犯,便都是小动荡了,还不如偶尔崛起的江湖大盗惹眼。

    这造成了皇帝对边塞威胁的忽视,他确实未曾想过这种威胁。

    “是朕疏漏了……”

    或者白马国掌权者换一个人,他都会否认这种可能,但那两位是真敢啊。

    凌侯躬身行礼,不再多言。

    “唉……可是这白马国,不会就此住手的。”他明年就四十了,不是一位缺乏经验的年轻君主,此时他却恍惚回到了无措的少年时,“吩咐工部,制金印。”

    曾以为登上帝位,便再不会有人强迫他什么,但此时坐在这椅子上,他方才意识到,皇帝要妥协的事情,多了。

    白马国被纳入属国之列,白马国国主获赐一枚乌龟形状的金印(这大概是皇帝最后的倔强与恶趣味了)。使者用最快的速度将国书送回国内,使团在京城疯狂庆祝。南门大街上十头羊,两头牛一字排开,等着屠宰。

    差役硬着头皮来阻挡:“不可宰杀耕牛。”

    使者眨巴着不大的眼睛,豪爽笑着:“哈哈哈,来吃!来吃羊肉!”

    “牛瘸了!瘸牛!”另外一个能听懂两句官话的白马人,嘭嘭两棍子,敲折了两头牛的牛腿。

    众人:“……”

    官话说得最好的正使来了,但对着官员也只会说两句话:“我蛮夷!认罚!”

    可牛羊还是都煮了,烤了,分给百姓了。但牛骨头这回没分,单独放在了两口大锅里,日日煮汤。

    白马国半个月后就来了回信:我们全国百姓都欢欣鼓舞,我们有父可靠了,父亲陛下赐下金印的日子,将成为我国的节日,只要我国存在一日,便会欢庆一日。父亲陛下啊,您可真是一位最伟大雄壮的父亲,您如山,如江河,如太阳,如雄鹰……

    这阿谀让皇帝一边恨,一边脸红:“他们真没脸吗?!”

    可同时他还得承认,自己有那么一点点暗爽的,毕竟这是来自外藩的称赞,能放进史书,流芳百世的——只要这个外藩未来不会做什么幺蛾子。

    然后幺蛾子就来了……跟着一路敲锣打鼓,唱歌跳舞的祝寿团来了。

    明明皇帝已经说了一切从简,可使者这时候就又“官话不好”了。找了通译,一字一句翻译给他听,他听懂是听懂了,但就变成“国主之命”了。

    “我们国主太过高兴,毕竟我白马国终于有父亲了!我们要向父亲尽孝!”

    南门大街的摊子更热闹了,因此处多了许多胡姬,金铃声声,胡旋舞起——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飖转蓬舞。左旋右转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

    胡旋舞早已不稀奇,但那是在大酒楼里头,尚且未曾舞入寻常百姓家,更何况是如此美艳的胡姬献舞,这一闹,许多大户人家支起了彩棚,将寻常百姓赶走了。然后白马国就在南门大街撤摊子了,直接抬着锅去了菜市,继续送汤,继续舞。

    大户人家是既没法说人家不识抬举,也没法拿钱砸把胡姬买下来,毕竟人家是正经蛮夷。

    至于说找到皇帝进谗言把白马国赶走?那就等着老百姓扔臭鸡蛋,大侠夜里敲门吧——白马国这是多孝顺一个好大儿啊。

    皇帝叹气:不是很想认白马国这个便宜儿子呢……

    这个好大儿在闹腾的同时,又上了一道奏折,大概意思是:父亲陛下,为了让我们更好的尽孝,求互市。我们要把更多更便宜,更好的货物,带来中原,卖给父亲陛下尊贵的子民。比如我们的牛羊,我们的鸡鸭,还有我们的布料和香料!

    “……”皇帝按着额头,他不止胸闷,还头疼。虽然想到了夭族不会就此罢手,但没想到他们这次贴上来得这么快。

    先帝卧床不起的那段时间,曾为他讲过,一切皆为夭族的布局。

    老皇帝道:“一开始朕便知道了,可知道也没用,饵太香,不吃不成。况且,朕不吃,也只是便宜了旁人,如今虽然局势混乱,但朕不悔,毕竟,与国有利。凌侯说得对,夭族喜‘攻敌必救’。晋国江湖豪强尾大不掉有机会剿灭豪强,于朕来说,也是必行、必救。

    况且……若当时朕以朝廷之力追剿夭族,怕是也只会成为旁人的刀。”

    老皇帝叹气,他也想过鱼与熊掌兼得,但既然初期他借助夭族将江湖搅乱,那就不能再以朝廷的力量追捕他们了。否则就是让江湖人缩在后边当枪使,若真将人捉到了,江湖的混乱至少要平息下来大半,毕竟那时候各家还要脸,需要一块遮羞布。

    第84章 (捉虫) 有一美人兮

    084

    当年的夭族, 一次次恰到好处地挑起乱子又抽身而退,自出了林通郡与傍山郡,虽也有势力提出“先杀夭族!再决恩怨!”的, 但那些名宿毕竟声望稍差, 没有任何一次围剿真正对夭族构成了威胁, 因为没有任何一次集结了足够的力量

    夭族最大的保护者,恰恰是朝廷。武林盟的谢勠力直接被按住,佛道两家说是当年有亏, 不过明哲保身。

    等乱子彻底停不下来了, 夭族出关了……也是彻底鞭长莫及。

    两个当时还不到四十的年轻人,借力打力, 演了好大一场戏。

    “若此时为乱世,朕怕是龙椅不保。也是这两人无意中原……待朕去了,你便收白马国为属国吧。日后若起了心思,就想想朕今日所言, 想想你若身处局中, 即使拥有他二人的异能, 又是否能翻江倒海, 顺利抽身呢?”老皇帝人之将死,对儿子也算是掏心掏肺。

    皇帝握紧了手中佛珠,他的父皇, 将他这一生最高的称赞,给了两个从没见过的年轻人。皇帝当时没觉得嫉妒, 可多少有些不以为然, 只是当时不愿反驳,现在坐在龙椅上,却感慨颇深。

    江湖人觉得夭族抽身靠的是无意, 其实更深的是对局势的把控。他们唯一一次的运气,大概就是蝗灾了,天降的灾厄,却成就了大祭司薛拂惊。但从薛拂惊当时的走向看,即便没有蝗灾,他也会出关,蝗灾反而拖延了他的步伐。

    而且,蝗灾救了那些名宿的命。若他们一路跟去关外,是成了抬轿奴,还是黄沙埋白骨,都说不清。

    夭族一步一步走出去,看似狼狈,实则稳妥至极。当年夭族之乱,以各自的身份来说,获利最大的就是夭族。朝廷虽也重夺了些土地,但数年过去,随着江湖势力重新站稳脚跟,当年到手的土地,如今又“无声无息”的没了,即便皇帝,也颇有些无力感。

    夭族这样的人,突然卑躬屈膝,必然是所图甚大。

    皇帝确实做不到能翻江倒海,又顺利抽身。可作为皇帝,他要一步一步被人牵着鼻子逼迫,是不可能的。而且,互市这件事,大臣也不是这么容易应下的。

    他不想答应,便先在御书房召开了个只有重臣的小会,希望能在重臣这里首先达成一致。

    “陛下……白马国祝寿的使团,带来了大批的货物。他们说这只是第一批,后续货物还在路上,会从今年年底,运送到来年陛下生日的年末。”

    皇帝:“赶回去!”

    “陛下不可!”

    “陛下,对方以祝贺为名,这实在是……”

    “陛下,其实借朝贡经商者,各国使臣都做过。”

    确实各国使臣都做过,还有使者把贡品卖掉,中饱私囊的。可没上贡的,就是人家使团自己的东西,他们也不好说话。白马国的行为不算过分,只是规模实在是太大了,可与此同时,他们既给足了皇帝脸面,也给足了京城百姓实惠。

    “您若将白马国的商队赶走,恐惹百姓非议。”

    说白马国不好,不孝顺?你天天白给肉汤喝吗?

    虽然白马国使者出去买菜也比其他人都贵个两文钱……可在言语上,百姓对这群有钱的外邦傻大头,还是很友好的。尤其是做小买卖的,看见白马人时的笑容,比看见他们儿女时都要灿烂。

    白马国的使者们想做买卖,多数京城百姓自动联想到自己是占便宜的,这哪里有不欢迎的?

    皇帝扫了一圈大臣们,他意识到为何没人反对了。他选择的近臣们,都是尽量远离江湖势力的,但远了江湖,却多数会与另外一股势力贴近——商人。

    商人当然很乐意看见白马国的商团进京的,不是乐意增加竞争者,而是因为他们的商路。

    “陛下!陛下!”突然有急报送了进来,“陛下,白马国大祭司与圣子到望南关了!说是要来为陛下贺寿!”

    皇帝噌一声站了起来:“他们还敢入关?敢来京城?!”

    喊是这么喊,但急报上清清楚楚地写着人已经到了望南关,所以,他们敢,非常敢。

    小月亮光着脚,湿着头发,一路踏着地毯跑到了敖昱身边。

    “怎么湿着头发到处跑?小心头疼。”敖昱把他捞过来,让他坐在腿上,一边为他梳发,一边用内力蒸干头发。

    “刚发现,我还是更喜欢中原。”小月亮从敞开的大门看出去,能看见院子里的大鲤鱼影壁,“很喜欢。”

    “包括一会儿我让你穿鞋?”

    小月亮低头,他的两只脚正踩在敖昱的鞋子上,此时下意识动了动脚趾:“嗯……”他鼻子皱了起来,“包括。”

    “其实我也喜欢中原。”

    水土就是不一样,小月亮身上的荷叶香气,此时闻起来便如雨后的荷塘,只有接天莲叶,尚无映日荷花,别有一番清新舒畅。

    想吃……

    吃不进去……

    好好养着吧。

    敖昱叹气,将小月亮的头发簪起,搂住了他的腰,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

    上次说了大话,敖昱理智上认为自己没错,感情上却一直在后悔——他有很漫长的时间没有产生过这种理智与感情割裂的情况了。他是功德鱼,爱功德就好了。

    但爱人,比爱功德简单却也复杂,因为爱人,不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得站在对方的立场上。

    “小月亮,我想你开心快乐。”即使他自己会不开心不快乐。

    “阿昱,我更想你开心快乐。”

    敖昱将小月亮搂得更紧了些:“别这么想,假如我只想着自己,会在你的身上发生极可怕的事情。”

    “有多可怕?”小月亮微微歪了歪身子,敖昱抬了下头,让他扭过来,这样敖昱就能把脑袋塞在小月亮怀里了。

    “你永远也长不大了。会把你宠得可可爱爱,没有手脚——是形容,让你连自己动手和动脚都不需要的意思。”苹果醋的话有时候还是挺对的。

    “……”小月亮眨了眨眼睛,正在摸敖昱头的手都吓得一颤,“那是挺可怕的,我是指‘永远长不大’的那个,那样以后只能靠做梦了。”小月亮嘟囔了一声,他把敖昱抱在了怀里,“其实,我这辈子大概只能靠做梦了。”

    小月亮自己能感觉得到,他的心智确实停止在某一个阶段了。

    他可以学习,可以在武功上精进,但他……就是无法继续“长大”,他的思考方式更接近于一个青少年。

    这是一种让他觉得很难受的处境,明明他该懂的都懂,该有的也都有,该冲动的当然也都冲动。

    “阿昱。”小月亮扁着嘴,侧着头,将脸颊贴在敖昱的头顶上。

    “嗯?”敖昱听出了小月亮声音里的伤心。

    “阿昱……”可小月亮又叫了一声,更委屈了。

    阿昱,你在等的,是“我”的长大,还是“我”的前生或后世?你在等的,是乐希,还是你的小月亮?又或者,小月亮也只是一个未长大的曾经?

    敖昱感觉到头顶一凉,小月亮的头发已经被他烘干了,那这是泪水吗?

    被这滴水烫到了心尖上,敖昱想抬头看一看,却让小月亮用胳膊把他的脑袋死死抱住了。

    “阿昱,等‘我’长大了,你还会记得‘我’吗?”小月亮带着鼻音问他。

    “一直记得你,乐希。”

    “好。”这就足够了,“好的,阿昱……”记得乐希就好,记得这一生的“小月亮”就好。

    小月亮……乐希终于将敖昱的脑袋放开了。

    敖昱终于能抬头了,他第一次见到这么伤心难过的乐希,泪似露珠,汩汩而下,无论敖昱怎么抹都抹不净,敖昱的心仿若油煎。

    “我忍不住……”乐希吸着鼻子,泪水落得更凶了。

    “乐希。”敖昱看着他,认真道,“我们成亲。”

    “我、我们……”

    “成亲。”

    “真的吗?”

    “这就准备!”

    乐希笑了,泪珠滚过了红润的唇,落在了敖昱的衣裳上。

    无论何种意义上的圆满,他们总得占一个。

    敖昱深呼吸,他第一次知道,鱼可能也有眼泪。他抱着乐希,想把过去的自己千刀万剐下油锅!直接做松鼠黑鱼!

    两人说到做到,在陇西郡做起了婚前的准备,婚服敖昱和乐希亲自准备。旁人的婚服是龙是凤,他俩的婚服,是鱼龙配望舒。

    敖昱是跃出水面即将化龙的鱼,乐希的是水上之月。合在一起,倒像是……鱼龙奔月了。

    “你若不喜欢月亮……”

    “我喜欢,我也喜欢你叫我‘小月亮’。我知道我是‘小月亮’,只是……后来的我不知道是否知道,小月亮曾是乐希。”他抿着唇,就如他已经忘记了过去的自己,只依稀留下来了对敖昱的信任与感情,“月亮多美啊……我要一直做你一个人的月亮。老月亮了也是月亮。”

    敖昱抚摸他的脸颊:“满脸沟壑,白发苍苍,也是我的月亮。也能撒娇耍赖,光脚到处跑。”

    他说得深情款款,乐希先脸红了:“那么大年纪了,哪能依旧那样?”

    “我宠着的,能。”他亲乐希的眉毛与长睫,用拇指按着他的眼角,“凤眸如钩,吾心向之。生生世世,钓我神魂。”

    “不文不白……”话虽这么说,但看小月亮笑出来的小白牙,他却是开心的。

    朝堂在议论他们到底要做什么,江湖大佬们也在议论纷纷他们到底要做什么,他们俩正儿八经地用半个月的时间准备好了婚礼——主要时间花在绣婚服上了,小月亮都放下了长刀拿起了银针,不过他只能绣些边边角角,主体还是敖昱的。武功内力果然是好东西,否则就这两套婚服,靠他们两个人四只手,不知道绣到哪辈子去了。

    两人的婚礼,没什么宾客,彻底没有亲人,左边蛊虫,右边是豆藤。

    来此观礼的陇西郡官员和部分门派被派出来的倒霉蛋们,只能缩在一角瑟瑟发抖。

    没有迎亲的,没有耀妆的,门口放鞭炮,洒喜糖分鸡蛋。门内敲锣打鼓,婚礼已经开始了。

    两个新郎从同一边走出来了,没快没慢,没前没后,没高没矮,两人携手齐肩,并驾齐驱。

    站在中间时,两人相视一笑。

    “一拜天地!”孙老虎在上边当司仪,一嗓子喊得十分嘹亮。

    两人一起撩袍,跪倒在地,一个头深深磕下。

    感谢此方天地,让他俩得以在此聚首,从此白头。

    “二拜黎民!”

    这次起身,却是对着门口黎民,磕下第二个头。

    感谢万众黎民,敖昱的功德,终究是取之于他们。

    “夫夫对拜!”

    看向彼此的两人,便又笑了。

    笑着,瞧着,情丝眼波缠缠绕绕,方才缓缓地跪下,不舍地移下了眼神,三叩首……

    再抬头,两人同时伸了手握住了对方的,拉着手站起来,又朝着过来的路走了过去。

    宾客  们愿意留下吃喝便留,不愿就滚。婚礼的主角,是他们俩。

    苹果醋【宿主,祝你和乐希今生美满,幸福快乐。】他最近一直都没说话,因为他觉得大黑鱼和乐希幸福的二人世界,不需要他的存在。其实他也想问一句,下个世界假如再遇见了小月亮,那敖昱是会将对方当成小月亮,还是乐希呢?

    但想想这问题实在是太过煞风景了,且本质上是难为大黑鱼,这高兴的时候,他就不没事找事了。

    【谢谢。】

    一盅和合酒,两人褪去华服,相拥而卧,新婚夜自然是没有花烛滴泪,海棠初绽的,但是……

    乐希:“看看可以吧?”

    敖昱:“那不是更难受?”只能看不能摸。

    “看着……也好吧?”

    “好。”

    很快,事实告诉他们,看看也不行——乐希把衣裳领子敞开得稍微大一点,敖昱就开始流眼泪,其汹涌程度,仿佛他的两只眼睛成了一对儿泪包。且双眼眼睛因为流泪飞快地肿了起来,比他当年易容出的眯缝眼更严重,就如肉皮上划了两刀。

    乐希生气,把里衣拉上了,找来热毛巾给敖昱敷眼睛:“你来!”

    “我不想你流眼泪。”

    “不行,我就要试试。”

    敖·乖巧听话·昱开始脱衣服,有事儿的还是他——呈喷溅状地流鼻血。

    敖昱平躺在床上,乐希平躺在他身边。敖昱握住了乐希的手:“就这样吧。”

    经过半个晚上的折腾,已经确定,他们两人能直接接触的,只有手、脚,以及脸的部分位置。

    乐·委委屈屈·希:“嗯……老天爷到底是什么毛病?”

    敖昱默不做声,他是绝对不会告诉乐希,这是他自作自受的。他勤勤恳恳给天道当反派,刚才还诚心诚意给祂磕头了,所以,天道帮他背一下黑锅也是可以的吧?

    反正两人都老实了。

    新婚第二日,仆人们收拾房间,看看被褥上的血迹,再看大祭司依旧红肿未消的双眼,只觉得圣子果然是强悍啊。

    “你们说,圣子到底是怎么让大祭司这样的男人,给他洗手作羹汤、缝衣制鞋袜,又心甘情愿……的?”

    “你去问问去?”

    “我要有胆子我早去了,这不是没胆子吗?”

    “大概,圣子好看又能打吧?”

    “……”蹲一块儿嘀咕的几个仆人对视两眼,想了想圣子的长相,还有被他剁掉的脑袋,不由得一起点了点头。

    这场婚礼自然是江湖与朝廷对双方都颇有微词的,两个男人如此大鸣大放明媒正娶,本就于理不合,南边那的契兄弟也没这般明目张胆呢。偏他们还在婚礼上当着众人面的腻腻乎乎,实在是……实在是丧德败行!

    但陇西四郡的老百姓接受良好,虫王爷爷和豆瓜圣子本来就不是人,人家是神仙(妖怪),妖怪哪有男女的?妖怪不都是能变男又能变女吗?最流行的《青白二蛇传》里不就是两个男妖怪吗?哎?《青白二蛇传》说的也是虫王爷爷和豆瓜圣子?妥了呀!就是妖怪啊!俩男妖怪在一块儿有问题吗?没有啊!

    “祝两位百年好合!”

    “祝大祭司和圣子平安喜乐!”

    “早生贵子!”

    “能、能生吧?毕竟妖怪啊。”

    江湖:“……”

    朝廷:“……”

    敖昱和乐希:“……”不能。

    乐希委屈:“为什么我的外号越来越难听?那个金瓜圣子就算了,豆瓜圣子是什么东西?”

    敖昱温柔顺毛,就和他上辈子自号平水一样,老百姓记东西,就得好记。小月亮这豆瓜圣子,可能要不了几十年,就变成豆瓜娘娘,跟他这个虫王爷爷配一对儿了:“老百姓要的只是一个跪拜的形象,你看看那些祭祀咱们的小庙,外形与你我可有一文钱的关系?”

    “没……”

    有的庙很小,和土地公那种路边小庙类似。不到膝盖的泥房子里甚至没有塑像,只有一串蚂蚱和一段瓜秧(金瓜太贵重且能吃,现在有的地方换成了泡过药草的圣子豆),象征着百姓对于少虫害,多粮食的祈祷。

    “我们是管事的神仙,所以他们祭拜。待我们死后,要不了多久,就没人记得了,无妨的。”

    新婚的两人又腻歪了近半个月,这才重新露面,乐希拨弄着大轿前挂着的金铃铛,敖昱在一边拉着草原上特有的单弦琴,为他奏响热情直白的情歌——能听懂的,即便是草原上带出来的,听惯了情歌对唱的姑娘小伙,此时也都闹了个大红脸,实在是太露骨了些,把圣子从头发丝一直赞美到指甲盖。

    晋国老百姓不知道敖昱唱的啥,就是觉得好听,且这可是虫王爷爷唱的呢,说不准就是什么赐福的歌。

    老百姓举着瓜果,疯狂扔向大轿。

    小月亮不玩金铃铛了,他甩起豆藤,把所有砸向敖昱的水果全都挡了下来。

    在大轿里蹭车的翠翠惨遭瓜果掩埋,每每露头都有新的瓜果砸下来,它只能狼狈逃到了敖昱身后。

    苹果醋【潘岳身体真好……卫玠不是被看杀的,是被砸死的吧?】还有幸亏这世界没榴莲,也没菠萝蜜,现在这车上除了苹果桃和梨外,可是有不少金瓜和当地的甜瓜。

    敖昱在这一点上赞同了苹果醋【嗯。】

    “不成体统!不成体统!”一群儒生突然在这个时候涌了出来。

    毕竟是读书人,自有一番震慑力,百姓见此情景,纷纷停下了手。

    “薛拂惊!乐希!你二人身为中原晋人,却背祖弃宗,逃于外域!多年不予祭祀,此为不孝!以蛊虫抓捕,控制江湖同道,裹挟其出关,此为不义!以药王谷家传之秘制豆制瓜,亦传于外域!不忠!如今竟然在此装神弄鬼,蒙骗百姓,不仁!尔等实乃不孝不义不忠不仁之辈!”

    苹果醋【这、这是坏你名声的!】

    百姓蒙昧,属实有许多人迷糊了起来,看虫王爷爷和豆瓜圣子时,也变了神色。

    “哈哈哈哈哈!”敖昱极畅快地笑了出来,从后边一捞,把翠翠的大脑袋给拽了过来。

    翠翠一脸(自以为)呆萌地吐了吐舌头:爹~干嘛?

    “不孝不义不忠不仁之辈,这说的可不正是我们吗?”

    小月亮把两颗从水果山上滚下来,意图逃跑的李子塞好,闻言赶紧转过身来,从背后搂住了敖昱的脖颈,他俊美的面容恰好在翠翠吐着猩红舌头的脑袋后边,能看清此情此景的众人,不由得退后一步——妖异的非人之美,让人心生畏怯。

    敖昱一甩袖子,翠翠(???)……上天了。

    翠翠虽然常常混在蝙蝠群里飞出去,但这是第一次,敖昱在大庭广众下放飞它。翠翠张开背脊上的翅膀,那是如翠鸟般多彩的羽翼,却大得多,足够在许多人的脸上留下一道阴影。

    眼见这美丽又诡异的异类,因过度恐惧,人们虽然惊叫连连,却连脚都挪不动。

    “乐希!薛拂惊!邪魔外道也!蛮夷也!”这是敖昱自己说的,一大群色彩斑斓的虫子和蝙蝠不知从哪儿飞了来,随着翠翠盘旋在大轿的上方,“老书生~”他指着带头的儒生,“怎么?可要我将蝗虫唤回来?”

    【好名声是不错的工具,但功德是名声换来的吗?更何况,苹果呀,经过上一世,见到今生的药王谷,你还不知道吗?人是欺善怕恶的啊。】

    恶神是真的会带来灾祸的,必须小心祭祀,足够恭敬。善神?马虎点无所谓,毕竟祂善。

    “我、我我……”儒生不敢说话了,周围刚才被他们说得有些动摇的百姓,此时都用可怕的眼神看着他们。

    敖昱虫王爷爷的名声,是用实绩换来的。他能杀灭蝗虫,是否也能带来蝗虫?

    若被招惹生气了,是否就会带来灾祸?

    传说里不是常有妖怪一怒带来洪水山崩的故事吗?

    “啪!”不知道谁捡起一块石头,扔向了儒生们。这提醒了其他人,无数石头扔向了儒生们,一阵惨叫传来,他们被淹没在了人群里。

    他们是生是死,敖昱并不关心,这种痴傻愚莽之人即便因他而死,也费不了几个功德。

    “锵!”敖昱的手指在琴弦上划过:“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这一回,他的歌声所有人都听懂了。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异域的琴,异域的调,唱着晋人的求爱之歌,没羞没臊,肆无忌惮地……声传四野。

    第85章 (捉虫) 皇帝很头疼

    085

    在大轿上方飞翔的一群乱七八糟的小东西, 远远看去,还真有点百鸟朝凤的模样。当然,近看就知道是更接近百鬼游街了……

    乐希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敖昱, 快快乐乐地笑着。敖昱看着他, 脑子里想的都是等他长大了, 怎么亲他的小白牙,必定是比糖块还要甜美吧?

    出了城,敖昱通过异能招呼了一声翠翠, 让它下来。

    就听“嘭!”, 颇有分量的一声,该是翠翠砸在了大轿顶上, 没办法,没有脚的翠翠有三种着陆方式:一是它高任它高,我自随风落。二是出门靠同门,蝙蝠帮降落。三是织娘殷勤在, 结网迎落蛇, 靠山楂。

    这回因为飞得低, 翠翠选了第一种的肉身下落, 只一会儿它就从大轿上头爬下来了。

    乐希伸手把它接住:“翠翠~”最近他都喜欢撸福气,毕竟福气软乎乎的,捏一下还能叽叽叫, 倒是很少撸翠翠了。

    翠翠的尾巴尖甩了两下,乖乖盘在了乐希手上。乐希撸了两下, 又戒备地看了敖昱一眼——相比起其他小可爱, 大黑鱼更喜欢吃翠翠的醋,翠翠还不会飞的时候,就经常体验天外飞蛇了。

    敖昱看着乐希, 轻拨琴弦,继续唱道:“缘定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凰兮凰兮永相栖,鸑鷟相随永为好。”

    敖昱小修了一下,毕竟他俩已成婚,原文“得托孳尾永为妃”,他俩也孳(繁衍)不了,便只当一对儿漂亮的紫凤凰吧。

    所以,翠翠这种小玩意儿的醋,大黑鱼就大度地不会吃了。

    算了,还是吃一下吧,乐希撸蛇撸的时间有点长了。

    “啪叽!”翠翠被扔到了水果山上,乐希让敖昱搂在了怀里:“手臂给你!”

    乐希:“……”

    敖昱和乐希在陇西郡多停留了近两个月,这对于皇帝来说是好事,让他有更多的时间思考,并且着手布置自己想做的事情。

    所以,得到了陇西郡奏报的皇帝,气得直接将奏本扔了:“谁出的昏招!?”

    找一群儒生质问他们忠义?皇帝都想问问那些儒生,他们自己有没有这些玩意儿?

    这看起来虽然很像是朝廷的手笔,然而真的不是。他很想让这两位从哪来回哪去,但依旧严令当地官府,一定伺候好白马国的使团,别招惹。

    “是当地的几个门派花钱请的儒生……”

    皇帝:“什么门派?”

    “都是些和祭祀巫蛊有关的,俗称跳大神的。”

    “行了行了,别说了。朕知道了。”是他要问的,可臣子说出来了,皇帝又烦躁了。

    可皇帝也知道,跳大神听着不上台面,其实这些人在底层的乡村,十分有脸面,甚至当地乡老都要尊称一声仙姑、神伯。

    这些行当之所以要跳出来,因为陇西四郡现在的跳大神势力遭到了白马教的严重打压,毕竟白马教的“家仙”是虫王爷爷和豆瓜圣子,这没法比。

    白马教也有既能跳大神,又治病驱邪的——巫医。

    就是草原上的那群巫医,以及他们的学徒。本身陇西四郡因为靠近草原,人口和习俗都是胡汉掺杂的。敖昱依旧没将医术灌输给他们,他只是整理了草原有用的药草,加入原主薛拂惊所知道的药草知识,一些跌打损伤的治疗,再加入安全生育知识,写了一本《巫医手札》。

    苹果醋评价:古代版赤脚医生手册。

    大黑鱼说不著书立传,还是写了。

    虽只是薄薄的一本,别看这玩意儿很简略,它在这个年代,对于寻常百姓来说,已经非常足够了,常见的伤病都在这上了。要不然呢?在这年代用草药治癌症?就算能治,药钱百姓也掏不起。能治的就治,不能治的,抬回家,该吃吃,该喝喝。

    这群巫医虽然不通官话,又只会草原风格的跳大神,但背靠虫王爷爷,而且人家虎豹皮的袍子,人骨头的法杖,看起来很能唬人。更重要的是,人家要的钱少,相比之下,治好的人也多。

    白马教进入中原刚刚两年,就在四郡底层民众与中高层商人中扎下了根,还在稳步扩张中。

    现在,这两人是要在朝廷中发展势力吗?

    众臣议论了半天,皇帝的收获是头更疼了。

    毕竟归根到底,两个夭族是来朝贡,是来认爹的,这在一般认知里是好事,他一个皇帝不能不让人家来。

    “陛下,凌侯在外求见。”

    凌侯也跟着走了,却又回来了。

    “陛下,臣想去见一见白马国的两位使者。”

    “凌侯……朕是不会应的,此去太过凶险。”确实是该见一见这两人,但派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官去没用,必须是深知皇帝想法的近臣,这样的却也是国之重臣。

    虽说夭族那两人既然是来进贡,就不会动手,但那两人的能耐太邪门,谁知道会不会见他们的时候没事儿,两人一走他们就嘎嘣死了呢?所以皇帝提都没提,大臣也都当不知道——皇帝畏惧那两人前来,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他是要接见使臣的,万一让对方用了什么手段,真把他弄成药人控制了,那岂不是国家危矣?

    凌侯在私下里提出来,皇帝十分感动,颇有种日久见人心的心情。

    “陛下,其实此二人与朝廷并无恶意的。”

    皇帝:“……”

    凌侯同样一直关注着这两人,但他的角度有些不同,他是将两人看作后辈的,甚至于颇有些神交已久的感觉,当年他俩也算是合作愉快。旁人觉得凶险恶毒的,他觉得挺有趣。

    一方面因为凌侯久经沙场,他对于死亡看得很淡,况且,夭族造成的死亡,全是江湖人。不让夭族杀了,这些人终也难逃一死,男儿昂藏之躯却终日只想着好勇斗狠,该杀。

    凌侯是世袭的武将,家传的沙场武艺,他们最看不上这群窝里斗的——你便是成了个中原第一,你有个屁用?刀剑下杀的都是自家的儿郎。黑.道的更不是东西,祸害老百姓的杀千刀,凌侯抓着一个刮一个!

    那位大祭司灭蝗灾,凌侯还没什么感想,他只是恰逢其会罢了。但当夭族出关的时候,凌侯便近乎佩服了。谁都没想到,他们会出关,可这样一来,确实两人便海阔天空了。

    大丈夫当如是!

    看皇帝一脸为难,凌侯道:“陛下,此二人仗三尺青锋,是为我晋国开疆啊。”凌侯很想问,怎么就没人注意到呢?这是一群晋人在关外立足了,若运作得好,未来这地方就是晋国的土地了。

    “这……与我晋国无关吧?”

    “无关他们就只在关外逍遥了,白马国的国书虽然有几分……夸张,但归附之心还是在骨子里的。”

    没有皇帝能够拒绝开疆拓土的功绩,即便是这位年近四十的老成皇帝。他有一阵儿兴奋得脸都红了,可很快就恢复了。

    “关外之地,蛮荒无礼之国。即便短暂占据,也于国无益。”皇帝摇了摇头,他觉得守不住,且晋国现在土地已经足够广阔了,把关外土地收进来作甚?年年给那边送救灾银吗?

    凌侯在心中叹了一声:“陛下,臣只求一道建郡封王的旨意。”

    这个王就不是属国之王,而是藩王了。把这地方给对方当封地,那除了一个名头外,封地的一切便都是藩王自理了。好处是不需要皇帝担心救灾粮了,坏处是皇帝也别打封地钱粮税赋的主意了。

    皇帝沉吟良久,还是写了一道密旨,这道密旨是没有留档的,换言之,白马国拿出来了这道旨意,但晋国届时认还是不认,全由皇帝做主。

    “陛下英明。”这对孙有芳来说,足够了。

    他主要是想有个由头去见人,私下里的,没有太多眼睛盯着的,和对方聊一聊。能做成点什么当然好,做不成也无妨。

    反正他都这把年纪了,成器的儿孙都已经有了倚仗,不成器的管他们死活?可以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凌侯临走前,特意去了一趟南门大街。

    一群权贵子女为了看胡旋舞,把人使团逼到了菜市摆摊,这实在不好看也不好听。言官为此告了几家人教子不严,皇帝申斥了一番。几家都派了管家前去道歉,请人家搬回去,事情才算结束——由此也能看出官员们对属国使者的真实态度,其实是瞧不起人家的,认为派个有身份的管家(并非奴籍,是本家的亲戚)去,就够了。

    去了一趟之后,凌侯觉得,羊汤有点淡,但挺香的,胡旋舞是好看。

    然后他就坐上马车,带着七.八个护卫,迎向了白马国使团。

    乐希在外头绕了一圈,回来了:“为什么突然没人了?”他扑进大轿的靠枕堆里,把福气抓过来,放在手里揉。福气荤素都吃,手里抱着一颗桃子啃得正欢,被捏被撸被揉也依旧专注于吃桃子,鼓囊囊的脸颊不住蠕动,倒是让一脸无聊的小月亮笑了起来。

    敖昱正歪靠着做一件荷包,乐希捏着福气,凑到了敖昱身边。

    “在望南关的时候,明明还有胆子大到跑到驿站窥视的。我们新婚的时候,人也不少吧?”敖昱把针别在荷包上,微笑看着他。乐希一边念叨着一边眼珠乱转地思索着,“好像是在你说要招蝗虫回来后,就没什么人了?”

    “对,毕竟这罪过就大了。”

    “以后都没人了吗?”乐希将荷包拿过来,上头绣的正是五毒,拳头大的小荷包,五毒却都栩栩如生,斑斓生动。

    “放心,以后还是会有送上门与你游戏的。”两人同时抬头,敖昱道,“老赵回来了,该是带了不少新的话本子。”

    “嗯!”乐希应着,却没着急去,而是依旧摸着荷包,“我喜欢婚服上的图案。鱼龙和月亮,尤其是你衣裳上的鱼龙,我想要。”

    “好。给你做。”他要什么,敖昱给什么,即便是要真的鱼龙和月亮,敖昱也能入海上天。

    苹果醋:日常任务吃狗粮再次达标完成……

    时间回到凌侯刚出京时,之前白马国使团上奏的祝寿商队,几乎是凌侯前脚刚出门,后脚就到了。

    皇帝:“怎么这么快?”

    这种小事不该他关注的,但这是白马国的事情。

    如今掌管麟龙卫督主是大太监张笏,闻听皇帝一问,立刻跪在地上了:“启禀陛下,这些货物并非关外送来的,而是来自全国各地。只是送货的时候,都挂着白马国寿礼的旗子,由白马国的士卒一路护送进京。”

    “嘭!”皇帝拍桌子了。

    白马国的士卒……那不就是狼部吗?几年前还算是敌国。

    虽然一支商队的护卫顶天了也就是百人左右,但这也几乎等同于让敌国的一小支部队跑到眼皮子底下,他们还不自知。

    “……来自全国各地?不是一支商队?”皇帝忽然想起了什么,不等张笏开口,他已经抓起桌上的玉狮子镇纸扔下去了——这个时候还敢跟他玩这种纸面上的戏法,“拖出去!打!”

    张笏被拖下去了,他这次的行为同时还代表着另外一个问题:张笏掌控不住麟龙卫。

    他虽然蠢,但也该明白这件事严重到何种地步,因此他才会用小聪明试图蒙混。他若早知道,必定会早报上来,这是他手下人在整他。

    皇帝叹气:“让庄有德滚回来。”

    一朝天子一朝臣,尤其内廷,皇帝继位时,会把自己王府时的那套人马带进来,新旧交替内廷不变的,多数情况都是内廷把持朝政呢。

    皇帝可以给张笏一个机会,或再放一个自己身边的大太监去掌握麟龙卫,但面对来势汹汹的白马国,他急需麟龙卫立刻派上用场,相比之下,庄有德就是最好的选择。

    庄有德此时在皇陵继续侍奉先帝,对于一个曾经位高权重的大太监来说,这种生活的落差是巨大的。但庄有德很知足,因为同样对一个曾经位高权重的太监,这样近乎颐养天年的下场,是极为难得的。

    可知足不代表就能享受这种生活,即便现在无需早起晚睡,无需伺候人,无需谨言慎行,反而是他自己日日让人伺候,但不到三年,庄有德快速苍老了下去,原本黑白掺杂的头发,已变成了一头灰白,他可也是在内廷学了一身高深内家功夫的。

    当圣旨到来,让他接手麟龙卫时,庄有德已经发昏的双眼,突然爆发出两道光来:“奴婢接旨!”他背脊挺直地拜了下去。

    按理说人走茶凉,可当庄有德穿着大太监的纱衣,迈着四方步走进麟龙卫时,因为搞下去了天子近侍张笏,而得意起来的一群骄兵悍将们,顿时全都低下了头。

    “杂家这才清闲了几天啊?你们这群狗崽子就是不给杂家好日子过啊。”庄有德笑嘻嘻地挨个打巴掌,可没留手,一巴掌下去,脸皮便发面馒头一样肿胀了起来。

    可被打了的挨个谄笑,没挨打的上赶着把脸皮朝庄有德手底下放。

    当日,皇帝的御案上,就放下了一份详细的情报。

    万国驿馆现在让白马国占了几乎一半,里边塞进去了两百多口子,礼部还紧急给他们在郊外租了个庄子,专门养马。这还没算依然在路上的,按照各地的情报,最后进京的白马国“使团”很可能要过千——他们大祭司和圣子的那支队伍,就有两百多人。

    进京了的使团,目前还真是在老实卖货,他们的货物也都不错。

    有西域特色的棉毛织品、陶瓷制品、各类香料、金银宝石饰品等等。

    其中有些东西并不贵,有几个余钱的百姓可以买,其余许多物品本就是京城人喜爱的奢侈品,只是过去被几家大商人把持,市面上见得少,如今大量铺货,价钱还便宜许多,如今已在诸多官员的家中,尤其是后院风靡。

    可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来自全国各地的各种商品,可以说是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朕要问的,是这个全国各地,到底是怎么回事?”对于哪个老家伙让自己的妙龄妾室穿着露肚皮的衣裳跳舞这种事,皇帝看得眼睛疼——这种老不修,八成是贪污了,下次找个借口将他家抄了。

    “这事儿还得从白马商会说起……”

    白马教虽只在陇西四郡建立了正规分教,但其余各地都有白马教商人的自由结社,毕竟好用且有利的事情,谁会放弃呢?

    白马教明面上一直没管,可就在几个月前,通过商人之间的联系手段,在全国各地聚集了十几支大商队,计算了一下时间,便先后向京城出发了。距离最近的商队其实多半个月前就到京城了,更远的还在路上,但应该也会在半个月内到达。

    皇帝惊愕:“商人之间的联系手段?他们怎么过来的?”

    没说怎么联系的,便是特有的手段,这事儿皇帝自然要知道。皇帝最忌讳私下里大范围结社,还是用他不知道的手段。

    每支商队在路上花了一个月到半年不等的时间,这慢吗?不!这个年代,军队的集结和行军能达到这种速度,都算是精锐了。两地之间不是直线的距离,很多地方看着是平地,其实是断崖,许多道路是“之”字的,甚至要朝南先得向北,要下山先得上山。顾及货物的行动,又要尽量寻找平坦的道路,道路选择更少。

    更要紧的是,现在明有镖局,暗有山大王啊。

    多数镖局都是有自己的势力范围的,至于范围多大……取决于和他们交好的山大王有几个。

    南来北往的货物,既要交明税,又要交暗税——从人家山下过,得交过路钱的。镖局保证的,是货商在守规矩(交钱)的情况下,货物平安,或者说,镖局保证的,是货商一个交钱的机会。没有相熟镖局带领的商队,山大王是不会给这个机会的,善心点的只抢货不杀人或只抢一半的货,黑心的就人货两失了。

    人死光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抢劫杀人的到底是黑皮还是白皮,也没人知道了。

    因此大多数商人,走的都是自己周边几个郡的货。外来的商人到了他们这儿,也是直接将货物出手,转身回家的。正经横跨东西或南北的巨商,都是有大背景的。

    十几支南北商队,附近的也就罢了,其余是怎么跨越大半个国家郡,半年内全部安全到达京城的?

    “陛下见过盲人过街吗?”

    “敲着竹杖?”

    庄有德摇了摇头:“盲人眼盲,但有脑子,住得久了便能将周遭的情况记下来,许多盲人一起行走时,走在前边的那个,就是这一块儿带路的盲人。到了地界,他就会将手按在这块地方的盲人肩膀上,由他继续带着走。”

    “哦!这个朕见过。”皇帝恍惚想起,他成年离宫的时候,确实见过老幼连成一串的景象,当时还颇为惊奇,后来便忘了,“你是说,商人之间的联系,便是如此?”

    “对,其实算不得新奇,不过是彼此信任的商人,上家拉着下家罢了。至于商队怎么过来的……他们是打过来的。”前半截说得还十分笃定,说到后边,即便是庄有德,面色也变得怪异了。

    “……什么?”

    “打过来的。”

    “怎么打的?”皇帝坐正了。

    这答案在意料之中,却又是在意料之外。打过来的,硬闯的,这也是唯一的可能。毕竟江湖上有几个门派不恨夭族的?挂着白马国使团的旗子,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当地朝廷的骚扰,但也仅限于此,让他们出面保下商队是不可能的。甚至可悲地说,当地朝廷都不一定有这么大的脸面。

    可若是有地方发生了大规模的乱斗厮杀,麟龙卫也不敢把事情压了这么长时间。说明这种“打”是在短时间内快速,静默地完成的。

    “其一,白马教的商队带了猛犬。其二,白马教的商队装备了大量的迷.药,烧之便起迷.烟,闻着呕吐头晕,难以再战。其三,白马教护卫箭术精湛,且刀剑箭头皆带毒。其四,每支商队中皆有数位轻功高手带队,这几位高手随身携带剧毒独门暗器,让人投鼠忌器。”

    “就……这么简单?”

    第86章 (捉虫) 与凌侯的见面……

    086

    “陛下, 这可不简单。能堵住大商队的地方,不会是开阔的商道。多用的是横车、倒木的法子——旧,但管用。堵截的人手也不会过百, 寻常喽啰难抗迷.烟。高手又需在密集箭雨中, 躲闪对方的暗器, 但凡被擦了个边,就是必死之局。对成名的黑.道人物来说,不值当的。且他们商队中还藏着东西, 完好无损冲进去的, 没听说活着出来的。”

    “那若是寻到迷.烟的解药呢?”

    “没有解药,白马教的人自己说的, 这迷.药是他们大祭司调制的,即便商队自己的护卫,也是花了半年的时间,日日吃药又熏烟, 这才习惯。其实闻到烟雾时, 照样感到不适。”

    “那若是他们在京城大规模燃烧迷.药……”皇帝心口发凉。

    “老奴已命商队将药球放在了城郊山庄中。”

    庄有德想说夭族不会这么干的, 这事儿对他们没好处。可是他看皇帝的脸色, 把话咽下去了。

    “陛下!急报!已有五千头羊,三千头牛赶到了望南关城郊!白马国国主手捧金印,说是为陛下贺寿, 送来牛羊!”

    皇帝:“不收!朕若是收了,立刻那边就得再次要求开互市!”

    皇帝正是  头皮发麻的时候, 一听消息, 就想拒绝。

    可咆哮之后,他自己又叹了一声,命近臣进宫商议此事。

    “陛下, 牛羊现在都已经堵在城墙根下头了。您若不收,委实不好看。”兵部尚书常悦道,“不然便开了互市吧,只是究竟怎么开……到时候再仔细商量便好了。”

    常悦是两朝元老,背靠感悟寺。可皇帝前两年动感悟寺的时候,他不但没拦着,反而一块儿下了狠手,但如今依旧是感悟寺弟子的“常师兄”,家中建有小庙,常年有僧尼到访小住,是京城有名的良善人家。

    此时常悦的暗示很明白了,一个“拖”字诀罢了。

    皇帝瞥他一眼,江湖与朝廷,互为倚仗。只要朝廷中的官员一日不倒,感悟寺的庙就算是被推净了,总也有重新立起来的一天。

    “常爱卿,你真以为拖得了吗?”皇帝腻歪,摆了摆手,“算了,收下吧。”

    大臣们进宫的这段时间,皇帝细细地看过了急报,还问过了送急报进京的军士,他自己也冷静下来了。

    因为确实不好看,白马国在缺德这件事上,一直是出类拔萃的。他们使团的正使和副使,现在隔三差五地,还会在昌明桥的桥头一边哭泣一边给他歌功颂德呢。闹得其余各国的使者也跟着一块儿干了——他生日将近,虽说不大办,但各国使团该来的必须来,此时也陆续到达。皇帝的心情,依旧是开心又无奈。

    总之,白马国的牛羊真就放关外不管了。望南关有百姓出去偷盗,一样不管。望南关守将只能派出士卒保护,皇帝要是不收……大概也就望南关的守将自己收了。还是等于他们晋国收了,皇帝反而落不到一点好处。

    等到那边再提互市,寻常百姓只会觉得他们泱泱大国,白吃了人家的牛羊,翻脸无义。史书上可能都得给他甩上几个泥点子。

    哪朝哪代的皇帝见过这样的属国!?

    皇帝叹气,他也知道,追根究底还是他底子不足罢了。白马国咬定了他用不了硬的,于是便一次次得寸进尺。

    皇帝竟有些期待凌侯见那位大祭司了,多少能带回点有用的消息吧?当日觉得凌侯这一去毫无意义,现在却发现,竟只凌侯有用。

    如今白马国虽摆在明处,大祭司、圣子,以及白马国国主都动了起来,皇帝却颇有敌暗我明之感,对方一次次出招,却只能接招,做不出反制手段。甚至在己方的人看来,白马国这手段都是利于晋国的,是送上门的好处,推动着皇帝去接受。

    世上再没有比此种情况,更让皇帝更难受的了。他是九五之尊吗?不,他是窝囊废,缠手裹脚,难以前行。

    凌侯不知道皇帝的怨愤,他已到了敖昱的跟前,虽一路颠簸,但老人家依旧精神矍铄,在被引到大轿前时,他的眼睛里甚至带着几分顽童般的好奇。

    然后在见到大轿真面目的一瞬,凌侯就呆了一下——即使他已经在传闻中听说了大轿的模样,有了些许思想准备,但听与见的差距,委实太大了。

    那是轿子吗?那根本是一座西域风格的亭子。四根白玉栏杆立柱上雕刻着繁复的花纹,幔帐重重,凌侯一眼看去便有四层,近看发现至少有六层,白纱、紫纱、镂空花纹、厚绸菱纹格、银线牡丹纹、珍珠帘。

    不过这配色还真好看,层层叠叠如此多的累赘,却不俗套,只见雍容华贵。

    大轿旁的地上铺着一张价值不菲的白马毡毯,两个美男子坐在地毯上,他们的衣裳向四周铺开,层层叠叠,繁复奢侈,并且,这两人一个在绣花,一个在打络子。

    凌侯:“……”若非见过两人的画像,他怕是以为这两人是大祭司或圣子的男……咳!

    “孙侯爷,草民慕名已久。请。”敖昱放下绷子,抬臂向凌侯示意对面的软垫。仪态大方谦和,并不见女态。

    他自称草民,可显然半点站起来行礼的意思都没有。至于圣子,他还在全神贯注地打络子,连分出一个眼神的意思都没有。

    凌侯顿时端正了心情,在敖昱对面坐下了。不凡者行不凡事,他们有一二与众不同的癖好,并不该奇怪——强者的一切,都是可以理解,与理所应当的。

    一个小姑娘为他们端来茶水,凌侯礼貌地喝了一口,竟是甜的,有点怪,但怪好喝的,所以他又喝了一口下去,方才放下茶碗,问:“大祭司,圣子,老夫便不废话了,二位此次来京,不知是为了何事?”

    凌侯不了解敖昱,他很担心客气的试探会引来对方的误会,更担心他会错误理解对方的回应,毕竟双方有着完全不同的出身与背景。一旦发生误解,后续发展很难说不会引来灾难。因此,凌侯选择直入主题。

    他如此直接,敖昱便更不会废话了,他伸出了三根手指:“一、我与爱侣离开中原多年……(乐希抬头了,对敖昱笑出了小白牙。敖昱也对他回以笑容)我们想回来看看。二、这些年我们白马国发展得越来越好,商品越来越多,只等着商人来买,实在是慢了些,我们想跑通商路。作为外域商人,自然要得到朝廷的支持。三、我俩终归有驾鹤的一日,届时白马国还是归入朝廷,更让我们放心。若从今天就开始布置东归事宜,也是可行的。”

    凌侯端起茶碗来,又喝了两口。

    第一条貌似没问题,实际却很有问题。现在各派没来找死,因为还没摸清白马国的情况,但再过一阵子,必定会有莽汉上赶着来送死。两个夭族当年那一手,拿到如今一样管用,毕竟,江湖里的人看似总有新面孔,实则从未变过。但这次佛道两家为了不重蹈覆辙,是一定要出手的。这一回,一旦乱起来,怕是会动摇国本。

    第二条很麻烦(此时凌侯还不知道白马国商队进京的事情),商路上的利益,从来就是被江湖人牢牢把持着,白马国要掺和,夺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至于第三条,凌侯没想到自己竟然言中了,若是他们真有这个想法,从现在开始慢慢与中原加强联系……凌侯头大,这代表的可不只是晋国领土扩张的好事,还有白马国的势力进入中原,以及,中原同样需有人走出去。编个竹席都要竹条压竹条,国家的融合,更需要双方的“掺和”。

    凌侯是在草原那边打过大仗的,也与西域接触过,风俗习惯与中原彻底不同。就中原的那些官儿,管得好外边吗?

    凌侯把茶喝完了,也没想出来到底该怎么接。

    皇帝的态度他几乎可以猜到——不想,不要,一切维持现状。

    这边大祭司的态度同样很容易猜到——你不愿意,我让你愿意。

    凌侯也是清楚皇帝怎么一提起白马国就暴躁的,白马国一次次以退为进,得到了他们所有想要的东西,换他他也暴躁。

    晋国要脸,蛮夷不要。不要脸竟如此强大……

    凌侯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薛拂惊又在绣花了,他绣的是一只深棕色的松鼠,身上毛皮蓬松油亮,举着颗松果磕得正香。

    “惟妙惟肖。”凌侯真心实意地称赞着。

    “多谢。”敖昱客气微笑,笑容比刚刚真挚了许多。

    这又是一个很怪异的地方,凌侯从对方的举止言行里,看不到野心。他和那位沉迷打络子的圣子,都是真心以此为乐的——他这把年纪,自认为不会看错的。凌侯原本以为,自己会看到一对野心勃勃的青年,他们的异常行为只是一种遮掩,可他看到的,是一对享受生活的平静青年。

    凌侯看不到野心,看不到仇恨,看不到贪婪。他们俩才该参佛求道去。

    “八年前,二位一出世,便掀起一阵腥风血雨,那这次呢?”

    “侯爷,您该也看出来了,草民是个规矩人。”

    虽然确实专心打络子,但也支棱着耳朵听情况的乐希:“扑哧!嘿嘿!”

    敖昱宠溺又无奈地瞪了他一眼:“草民,想做个给江湖定规矩的人,朝廷在一边看着就好,也最好在一边看着。”

    “……年轻人,真能说大话。你如今有白马国,可不是当年肆无忌惮的夭族了。白马国与晋国孰大?”

    “蝗虫与一国社稷,孰大?”

    敖昱抬起手,一只火红的大蝗虫从大轿的顶子里飞出来,落在了敖昱的手背上。

    “侯爷,我家爱侣是个善心人,且我二人都为男子,注定无后,要来江山社稷无用也累赘。否则,我于西北养虫,隔山观火,破而后立,于我来讲,反而更简单些。”

    “!”话不多,但内容十分凶狠。

    他在陇西威胁儒生的话,如今该知道的,也都知道了。

    就如江湖中的白马教自称魔教一样好用,魔教干好事一群人称赞,魔教干坏事……他是魔教啊!谁让你招惹他的?活该。

    他当初若放任蝗虫,甚至悄悄推波助澜,也没人能发现。那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就极其可怕了。史书上,草原蝗灾时,也曾发生过草原之民将蝗虫朝中原驱赶的事情,这位大祭司甚至不需要驱赶,

    别说当时中原江湖混乱,便是中原一切平安,谁能阻挡源源不断的蝗虫?且蝗灾本就不是人为而是天灾,他的能力隐蔽至极,若躲在角落中给天灾加一把火,谁能发现?

    凌侯的背脊瞬间便让冷汗浸透了,如此看来,对方还真的是善心了。

    “我要江湖,他坐朝堂,可否?”

    凌侯叹气,话到此处,又说不下去了:“老夫做不得陛下的主,但会劝说陛下的。”

    他终究只是来探一探底的,甚至那道密折,凌侯犹豫片刻,也没有交给敖昱——密折是一种态度上的示好,这个好处他不该占。

    “我自会缓缓而行,侯爷无须着急。”

    翻译:让你们家皇帝想好了见我该用什么态度。

    凌侯来的时候坐着马车,悠闲自在颇有意趣。回去的时候,却骑着快马,行色匆匆满面忧虑。

    “阿昱,假如你是在皇帝那边的呢?”乐希继续好奇发问。

    “无解。”敖昱道,“除非我也身具相应的异能,或有个绝对的强者,不惧蛊虫,直接过来将我杀了。”

    乐希立刻便着急了,飞扑到敖昱身上。

    敖昱拍拍他的肩膀:“我知道,他杀了我之前,兵器上必然也沾了你的血。所以,这个高手必须做好承担我临死报复的准备——无数只知道繁殖与吞吃的蛊虫,这些小家伙可不会随着我的死亡而死亡,它们只会知道,最后的束缚没有了。”

    苹果醋正听着呢,突然吓了一跳,因为气运条冒出来了!

    【哎?哎哎?!怎么提前了?宿主你等等,我去问问。】

    至于气运条直接就是二比一,已经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了。即使从现在开始,大黑鱼和小月亮各方面的能力都原地踏步,主角的胜算也极低。控制蛊虫的能力,在敖昱手里,真就是无解。

    苹果醋:所以,到底为什么给反派BOSS一个这么逆天的能力啊?

    真就是无解,完全是个摸不得碰不得的炸.弹。

    天道:别问我,问作者去。原剧情里,那反派BOSS也只是养养控人的蛊虫罢了。你家反派BOSS的发展,挺有趣的。

    至于剧情为何提前开启,因为飞絮楼提前建立了,主角的剧情也即将由此提前开启。

    敖昱和乐希在陇西结婚的这段时间,给了皇帝极大的压力,但也给了他思考决策的时间,最终他决定建立飞絮楼。

    飞絮楼确实根本管不着域外——若想建就建一个一竿子打到域外的组织,他现在也不会这么烦躁了。飞絮楼的最终目的,是成为一个让武林人士“求公道”的所在,掌握了公道权,就掌握了制裁权,也等于间接控制了武林。

    唯有控制了武林,朝廷才是真正的朝廷。也唯有控制了武林,他才能想想,对西域做什么。

    【宿主,剧情因为某些原因,提前开始了,但没关系,你第一个任务的时限没有变。呃……虽然现在就已经超额完成了,奖励是会根据十年后的进度结算的!】

    【苹果醋。】

    【宿主你要干啥?】苹果醋刚刚还是开心的,他以为宿主是来找朝廷麻烦的,但现在看情况,他却是更偏向于与朝廷合作。但此刻他有点慌,宿主竟然叫了他全称。

    【我看了史书,中原不久之前也曾沦落于胡乱中,但为何,如今的皇帝和官员,依然是现今的这种……傲慢态度?】虽然敖昱利用了这种态度,但还是有些不理解。

    【天朝上国,天可汗吗。即使胡人入主中原,最后本质上也都归汉了。在文明层级上,被融合吞噬了。】

    这个世界的历史,在秦汉后就走向了分支。三国没三起来。皇叔没出现,出现了一位皇侄刘准。孙家在前期就全灭了,周郎和诸葛丞相都在刘准麾下(这大概是哪位穿过来的大佬)。所以在西汉和东汉之后,又来了个后汉,绵延两百年。

    与此同时,武学昌盛发展了起来,也与主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分歧。许多民族与国家的名字,更是从很早之前就与之前不同了。

    【呃……主世界后来至少吃了一次大亏吧?】

    【嗯,后来吃了好几个大……】卧槽!苹果醋捂脸【宿、宿主!宿主……你是怎么猜到的?】

    【不是猜到的。是注定的。在原世界里,我见过太多的国家兴衰了。不过,既然他们只是吃了大亏,有你在我的面前出现,她还是我所经历世界的主世界,那么就证明了……这个文明的强大、坚韧,还有骄傲。我很荣幸,诞生于此文明的分支之中。】

    敖昱的世界里,没有这么多差异繁多的文明,但是国家与国家、宗门与宗门,敖昱自己的势力与别的势力,各种斗争,从未停歇过。

    苹果醋捂脸,他竟然有被这条大黑鱼帅到!

    【其、其实,宿主你想知道的话,我是可以给你主世界的古代史。】

    没主动给敖昱这个,因为这属于普遍的全开放资料。而且在苹果醋过去的认知里,他们提供的古代史是没啥用的。

    宿主多为现代世界出来的,古代世界出来也不一定对这些感兴趣。他这又不是历史同人区,都是架空的,只是架空世界的古代史,在世界演化中,会和主世界有一定程度上的相似罢了。

    更何况,系统只能提供简略版本的,没有确切到月日的时间,不会有详细的情况描写,更不会提供诗词歌赋的搜索查询。这对一般人来说,就更没用了。

    可是,这是一个误区——对别的宿主来说,这种三言两语的简史没用,可大黑鱼是一般……人吗?

    【多谢。】敖昱真心感谢,这属于意外之喜。

    【抱歉,近现代史反而是禁止外传的资料。】尤其是近代史,再怎么压缩,也还是会有具体的大事件与人物名称出现的,很难说不会被错误利用——这也是他们所有系统都很不喜欢去近代世界的原因,限制太多。

    【已经很够了。】

    【宿主,你是要看大势吗?】但是,大黑鱼不是一般人啊。鬼都不知道他能从世界史里琢磨出什么来!

    【对。】敖昱道,他顿了顿【苹果,我暂时不去你说的近现代与科幻世界了。你可否和你的朋友商量一下?】

    【啊?】

    【暂时。我能从你偶尔透露的细节中知道,那些世界对我来说,变化太大了。我不确定是否能很好地在那样的世界中生存。毕竟这样一个世界对我就有些压力颇大了,若没有异能,我和乐希会活得非常辛苦。】

    他和乐希在这个世界的蛰伏期,加起来也就两三个月,熟悉了蛊虫的能力,把它们养起来,在敖昱看来,就大势已定了。

    若没有异能,敖昱计算了一下,他俩至少得当两年的野人——乐希把武功练起来,他就真的得把医术捡起来了。十年时间在一穷二白的情况下建立魔教,那是要精打细算的,哪里能像如今这般轻轻松松,仿若游乐?更别说是如今举足轻重的势力了,若没异能,他们能建的,也只是个破破烂烂的小魔教。

    【好的,宿主。我会和甲、乙商量好的】苹果醋严肃道。

    大黑鱼……说他傲慢吧?他确实傲慢至极。可他却又十足谦虚。

    做起事情来也是,既狂放激进,却又谨慎小心。大开大合肆无忌惮是他,一步一停稳扎稳打也是他。

    【辛苦。】

    苹果醋赛博捂脸,大黑鱼声音好苏。我家宿主……真挺好的。

    【咳,宿主,但即使全都是古代世界,也是有着各种各样的侧重方向与麻烦的。现在这个世界要求你只能统一武林还算是限制不大的,有些世界中,对于舞台的限制更狭窄,举个例子,甚至还有只能要求宿主在后宫中争斗的。】

    【明白,女帝。】

    【不,男滴(非错别字)。】

    第87章  公主切

    087

    【男的?】

    【这就不得不给你讲讲ABO, 以及由其衍生出来的古代版本乾元中庸坤泽的世界了。顺带我把双儿也给你讲讲吧。】

    乐希忽然从背后抱住了敖昱的脖子,他也没问他发呆在做什么,就是腻乎着, 挂在他身上。

    “乐希, 我们去捞虾。”敖昱反手把人捞过来, 在怀里搂了一会儿,方才站起来,抓着乐希的手, 跑去了附近的小溪。

    可两人刚跑了两步, 乐希便拽住了他,把一个同心结手绳套上了敖昱的胳膊, 手绳是全黑的,因是用两人的头发编的。

    敖昱看着手绳,道:“真好看……乐希手真巧。”

    “回来再编个大的!”乐希笑得越发灿烂。

    “好,头发随你剪。”

    乐希脸红了, 他俩虽日日净面, 却都没有剪发的习惯, 且两人的发被养得细腻滑溜, 用来打络子就十分不友好了,编着编着就散了。因取材十分容易,毕竟就咔嚓一剪子的事儿, 所以他最初编的时候,就……过于顺手了。发现不对, 还是因为敖昱多出了刘海儿来, 再看他自己,也多了刘海儿。

    (苹果醋:咳!公主切,还挺对称的哩。)

    得亏两人头发厚又密, 不然就只能箍个金圈,假装当头陀了。

    “还是先用寻常丝绦练手吧。”等他练练手,他和敖昱的头发,也能长一长。不过,也可能他练着练着就腻歪了。毕竟,乐希自家知道自家事,除了阿昱、剁人和培育植物外,他在其他事情上,都是很喜新厌旧的。最近福气也懒得撸了,只是海蓝和宝蓝两颗毛绒蜘蛛球,偶尔捞起来搓搓。

    “都好。”两人鼻子碰了鼻子,手拉着手去捞虾摸鱼了。

    没多久,乐希便快乐了起来,毕竟这可是能够光脚进行的游戏呢。

    至于一路讲着ABO,本想吓唬敖昱一下的苹果醋,则发现大黑鱼很淡定。是他傻了,竟忘了大黑鱼在观眇宗世界的态度——没态度。

    大黑鱼没被吓到是好事,他们要是到了那种世界,接受融入会很快。

    【宿主,你眼中的男女,是不是和人类眼中的男女,不太一样?】他比较好奇。

    【如果你说的是人类定义的‘男女’,那确实不一样。有的男人认为男人不该打女人,我就没这种想法,我吃饭的时候不分男女。还有的男人,认为打女人是一种乐趣,尤其是打他们自己的妻子和女儿。我也没有这种想法,实际上,我觉得打他们也是我的一种乐趣。

    在我最原初的意识里,另外一条可以进入我人生的黑鱼伴侣,会与我一同狩猎,一同面对危险,一同繁衍后代。假如我死了,我生命的延续,就要依靠它了。我该如保护自己一般,去保护它,不是因为它的性别。因为假如真有这样一条鱼,它也会如保护自己一般,来保护我。】

    【唉……动物本能有时候也很美好。不过,我还以为宿主你不会回答我这个问题。】

    【回答这个问题,有助于增加你对我的理解,让我们的合作更便利。】

    【……】所以你不回答,或者回答敷衍的,因为都是没用的东西?

    【宿主,再问你一个小问题——乐希,是男的,你们生不了崽。】

    【这大概和我成了妖怪有关,在成为妖怪后,我拥有后代的渴求彻底消失了,拥有伴侣的渴求减弱了,但还在那儿。】

    从动物到妖怪,生理上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尤其敖昱这种每年都有一次繁殖季节的妖怪,春天来到的自然呼唤在他走上妖怪之路的瞬间,就再也听不到了。这也是必须的,因为继续沉沦于兽.性,那不是妖怪,那是“妖兽”。

    【那你生过……】小黑鱼吗?

    【无。】

    苹果醋闭嘴了,这问题显然已经让他烦躁了:啊~~大黑鱼和乐希携手玩耍,和煦温暖的阳光,波光粼粼的水面,晶莹剔透的水珠,是美景啊。

    这次玩爽了,敖昱和乐希直接偏离了正道,拐上了附近的湖。

    这种在深山老林里的野湖,景色美是美,却人迹罕至。因山陡林密,极易失去方向,且多有虎熊之类的野兽跑到这地方来喝水,弱小者是来送死,强悍者没必要。

    只有敖昱和乐希,是纯粹来玩耍的。

    敖昱:“遇到虎熊,就洗干净了给你玩。”

    “嗯!”乐希立刻答应着,但很快就皱了皱鼻子,“不了。”

    食肉动物,可不是观眇宗世界的灵兽妖怪,正经的野物都是很臭的,臭味也是“气势”的一种。虎熊是,食鱼的翠鸟、朱鹮、白鹭这些仙气飘飘的鸟儿,一样腥臭扑鼻。只可远观,不可近闻。

    还是家养的好撸,没异味,毛茸茸,滑溜溜的。

    敖昱摸了摸下巴:“左右咱们有时间,给你抓个幼崽来玩?”

    “不用。”乐希叹气,拉着敖昱的手在满是卵石的湖边坐了下来,“我只想你陪着我,哪儿都不要去,我们一直在一块儿。”

    “……好,我们一直在一块儿。”

    乐希的手放在地面上,敖昱的手盖在他的手背上,两人十指纠缠,两个一模一样的黑色同心结手绳滑落在手腕上,交叠在了一块儿。

    相约比翼颈双交,同心连理根绕枝……

    苹果醋和系统小伙伴们商量完了回来,看见他们俩这样,都不敢出声了,就只是在现场作为一个旁观者,默默地看着。顺便摄影留念,这光影,这水,这背影,还有这坚定稳固的爱情~好美~

    直到他们开始吃饭,苹果醋才开始汇报自己的工作进度。

    【宿主,大体上是没问题的。但是主神妈妈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业务稍稍扩大一下,有一些短期任务。】

    【什么意思?】

    【我得先给你解释一下,什么是无限世界、多元宇宙和单元剧世界等等。】苹果醋把世界的大概类型都给敖昱解释了一下【类似这些世界,都会有一个主线反派BOSS,以及数个重要的阶段性反派小.BOSS。和一般类型世界中的反派、反派炮灰有些类似,但重要性上,小.BOSS要重要得多。很多小.BOSS出场时间很短暂,却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就是需要宿主,偶尔去这种世界里客串一下,不会过一辈子,时间一般很短,两三年到十几天都有。所以进入这种世界,不会影响大世界反派BOSS的选择,相比起最主要的反派,也轻松很多……应该是轻松吧?

    另外,除了天道的功德外,这种世界若已经有其他宿主在了,这些宿主也会拿出一份功德算是辛苦费。】

    【我知道了。时间在一年内的,我应该都会接下的。】

    【好,一年以上的,我直接都为你回绝掉了。】

    这件事就算结束了,其实苹果醋觉得,这种任务轮不到他和大黑鱼。这明摆着是主神妈妈给甲和乙量身定制的。

    甲很愉快,乙很无所谓,都接受了苹果醋的建议。

    甲家的大佬是近代民国背景的世界被签的,他很不擅长古代世界。苹果醋的直觉,他和大黑鱼应该十分……合不来。因为这位大佬很不喜欢规矩,他最擅长的,是自己出身的近代世界、科幻战乱世界,以及远古世界。

    甲前段时间又完成了一个科幻世界,依然是倒扣了大量功德。

    苹果醋:你们到底干啥了?

    甲:只救了三分之一宇宙罢了。没事儿,这一阵过去,我和宿主就好了。低谷之后,必定是大涨了,不是吗?

    苹果醋:……

    别以为他没听懂,所以这是宇宙毁灭了三分之二,不会是他家大佬动的手吧?

    大黑鱼真的是条好鱼。

    另外,低谷之后,还可能是大裂缝。算了,不说这个了。

    总之,继续赔下去,甲就得啃老(主神),靠赊账过日子了。

    至于乙,也依旧保持着“世界抛”的优良传统。他本来就不喜欢古代世界,极少选择。

    苹果醋:你就不能先找个宿主,走一走难度小的世界,培养一下感情,然后再进你喜欢的无限世界?

    乙:我又不是没试着培养感情过?他们不还是离我而去吗?

    这心灰意冷一切看淡的语气,苹果醋和甲一块儿怜爱地看着他。

    这种短时间的小任务,就是给甲赚外快,给乙和宿主培养感情的。这种任务他们就算是赔钱,也必定赔得不多。或者总不能十几天的小任务,宿主也不断跑路吧?那样的话,苹果醋就得建议他们俩,把自己拆零碎了,找个鬼神世界做做法事,驱驱邪了?这霉运也太邪乎了。

    这种事儿,苹果醋真不觉得会轮到大黑鱼,他们也没必要。

    苹果醋得意地赛博叉腰,虽然只经历了一个世界,但他现在可是很富裕的!比上上下下的甲富裕,更比总得去旧迎新的乙富裕(宿主走了,九成九的功德都要给宿主带走)。虽说他的功德也九成九都是大黑鱼的,但在合作期内,这些功德算是共同财富,看着确实很能唬人。

    今天晚上,敖昱和乐希吃的是一锅鱼、螺、虾蟹炖的杂烩,再加野菜黄米做的野菜团子,爱吃河鲜海货的乐希,吃得十分快活。

    只是吃得浑身鱼腥味,不过仆人们早已经拉上了帘子,备好了浴桶。

    可惜,敖昱饱不了眼福,他不想泪流满面。

    ——其实从过去的生活中能看出来,这种限制也没那么死板,乐希在西域的时候,经常穿着斯波的衣服,胳膊腿和胸口,有时候小腹(八块腹肌)也都露出来了,敖昱那时候看他也是正常的。换言之,不能有目的的,蓄意的,去追求这方面的事情。

    苹果醋还介绍了“比基尼”给他,敖昱三个月没搭理他。

    等轮到敖昱洗澡的时候,乐希就坐在大轿边弹琵琶。

    乐希曾经试着闯过敖昱的浴室,大黑鱼再次上演鼻血狂喷,那高度都快赶上鲤鱼喷泉了,难以想象是人的鼻子能喷出来的血液高度。吓得乐希赶紧跑了,从此再不敢试探了。

    敖昱出来了,一路走进大轿,在乐希背后躺下,抱住他的腰:“琵琶声声诉幽怨……”

    乐希指尖用力,琵琶弦上传来铿锵两声:“我终……此生心难甘。”

    琴弦声催,若金铁交击,却是乐希心中战事正凶。他俩已结连理,可终究不得圆满。

    仆人们都蹲下身捂住耳朵,有人带着功力低微的朝远处跑。

    乐希现在有多快乐,在快乐消退下后,就有多么愤怒和暴躁。

    “嘣!嘣嘣!”琵琶弦、断。

    乐希转身一把拽住敖昱的腰带,把他扔进了大轿的中央:“我的!”舒舒服服横在那儿的翠翠匆忙爬走,枕头附近的福气紧跟其后。

    幔帐都落下来了,仆人们闭嘴各干各的,不过脑内充满了各种想象。至于大轿没什么动弹,也没什么声音,众人倒是不意外,毕竟这俩武功高强。

    他们俩当然是啥都没有的,乐希只是搂着敖昱的腰,委屈地躺在他怀里,让敖昱给他顺毛拍背顺毛罢了:“你的。”

    苹果醋把自己变  成了赛博方块:心方方……你俩到底谁攻谁受?

    “阿昱,我是不是很贪心?”他暴躁了,乱了心,可敖昱还这么稳。

    “我也贪,只是我更能做样子。”敖昱抱着他,他不知道乐希真长大了,自己会对他做出什么事来,他轻轻在他耳边嘀咕,“你不知道……梦里我把你弄得有多脏。”

    乐希耳朵尖动了一下,脸红了,可眼睛却亮晶晶的,他抓着敖昱的衣裳:“跟我说说?”

    “你又不难受了,是吧?”

    “呃……”他不知道想起来了什么,喘了两声,但终于还是放弃了,“阿昱,我们这次到中原来,要怎么做?”

    “玩耍。”敖昱拍了拍他的肩膀,“杀人。”

    “不是统一武林吗?”

    “统一武林,其实我也不确定是否能成功,不过左右白马教有些能力,不干点什么,太浪费了。顺手罢了。”

    “……”

    “怎么了?”

    “其实,我想让你回答的是建商会与建镖局,和统一武林,到底有什么关系?”

    这是他们一直在筹备,并且已经开始干的事情。

    “建一点点商会和镖局,当然没关系,但建立大片构成网络的商会和镖局,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可以统一武林的手段,这还是你当年提醒我的。”

    “我?”

    “统一江湖,没必要把一大群人全部统一起来,要首先缩小需要掌控的人数规模。在江湖中,能吸纳最多人员的,就是镖局。而且镖局也是江湖人里,服从性最强,也最老实的一群人。

    且镖局的形态已经十分成熟,杂役、车夫、趟子手、镖师、镖头等等,每个人都有着严格的职责与等级。这是江湖人熟知,并且能够接受的。我们不需要独创一套规矩,能披着这套规则的皮,很好地融入进去。分布各地的镖局,可以成为江湖的‘县衙’。在大城市设立大的分镖局,就是郡守府。

    不过,关于这一点,我还得看看丐帮的情况。他们的长老制度,应该也有我学习的地方。”

    说着说着,敖昱笑了:“明面上和镖局相反的,正是绿林的山大王们,大王若是做大了,可就直接坐天下了。咱们守规矩,不去做山大王,只老老实实经营镖局。”

    苹果醋:……顺、顺风快递?或者叫武通?江通?

    乐希眯眼——他什么时候提醒的阿昱?算了不想了,想得脑子痒了。

    乐希突然看向外头,他正火气旺,有送上门来让他运动的,他自然高兴。

    “等等。”敖昱安抚地拍了拍他的手。

    对夭族感兴趣的,认为该与他们聊一聊的,可不只是凌侯。

    敖昱和乐希坐起来,撩开了幔帐。月色下,一个老人踏着树梢,疾驰而来。

    他拄着一根竹杖,身形十分干枯瘦小,背脊深深佝偻着,以至于整个上半身都深深地弯折了下来,两条腿似也有些毛病,踏过树叶的动作明明十分潇洒,却因他歪着的动作变得十分滑稽古怪。但他的速度确实极快,竹杖与鞋尖交替轻点,比飞虫落地的声音还要轻巧,每点一下,他便快速前掠近丈远。

    “苏老帮主?!”孙老虎惊呼一声,自认为见过大场面的仆人们,也有一瞬的慌乱。

    毕竟,人送外号背山神丐的丐帮帮主苏无名,实在是一位活着的老神仙——世人只知他姓苏,但父母是谁,籍贯何处,出自何方,却没人知道了。他作为丐帮长老成名时,已是个罗锅中年了。

    “贵客迎门,快备酒菜。”敖昱斜眼,“把你们烤的羊端来。”

    他和乐希已经吃饱喝足了,但两人在很多事情上还是很放纵仆人的,不当值的这时候还烤着羊肉,恰好便来孝敬苏老帮主了。

    “哒!”竹杖敲在地上,支撑住了苏无名的身体,“老叫花子谢过两位施舍。但这酒肉也不能白吃,老叫花子给两位唱一段莲花落吧。”

    莲华落又称瞎子戏、莲花乐,是乞讨时唱的吉祥话,后来几经演变,有点故事戏曲的意思。

    敖昱把衣袍一抖,拉着乐希下了大轿,坐在仆人拎过来的马扎上开听。苏无名做乞丐是他的坚持,他既认定了如今这是善心人的施与乞丐的求,也愿意接受这吃喝,就没必要违了老人家的意思。

    苏无名把腰上挂着的竹棒子拎起来,戳在了竹杖的上头,又用个小竹棍轻轻一敲:“嘭嘭咚!”

    “今日老叫花说一说天帝爷爷的小儿子,却不是天母娘娘的种,乃是天帝打了个喷嚏,龙涎溅野花,歪打那个正着,诞下的异种,龙子的命来,虫子的身啊~~”

    最初敖昱都听得迷糊,不知道是何用意。听着听着,才渐渐明朗。

    天帝唾沫星子的产物,原来是蝗虫。他私自下凡跑到人间为祸,人间的虫子得他神力相助,吃光了粮食,吃家畜,甚至开始吃人了。土地城隍齐齐上告,天帝匆忙派下天兵将小儿子捉来,可依旧是包庇了他,只判了个闭关百年。

    百年后,被放出来的蝗虫不但不思悔过,反而更恨凡人让他受罚,再次跑到凡间。却恰好,人间这时有得道的妖怪,双方斗法,妖怪砍了蝗虫大王,这次百姓得救了。

    苏无名唱完,并不靠近两人,而是在原地坐下道:“老叫花口干,肚饿,要吃喝啦。”

    仆人们便立刻将烤羊肉和葡萄酒送了上去,苏无名一口酒一口肉吃得好不畅快。

    敖昱和乐希对视一眼,这歌谣几乎可以说是拍敖昱的马屁了,苏无名的身份,有这个必要吗?

    打了个饱嗝,苏无名吃饱了,他抹了抹嘴,直接便给两人解了疑:“老叫花年轻的时候既不是江湖人,也不是乞丐,有爷娘妻子,可蝗灾、租税,再加盗匪,就什么都没有啦。六年半前蝗灾起来的时候,老叫花子已经带着人在陇西了,但用尽了法子啊……还是眼睁睁看着蝗虫飞起来了。

    老叫花子当时就想,这是老天爷不让人活了吧?又过了些日子,蝗虫就又落下来了,噼里啪啦地,下雨一样,那可是真好啊。恍惚间,老叫花子觉得,当年死了的人,都活回来了。

    所以,二位,老叫花子欠你们一份恩情。”

    苏无名吸了吸鼻子,对两人拱手:“敢问二位恩公,这次返回中原,为的是什么?”

    敖昱:“一统江湖。”乐希点头。

    苏老帮主:“……”

    苹果醋哭笑不得【宿主你好坏啊~你这个样子让老人家怎么说话?】

    “恩公们真是……实诚。”苏无名沉思片刻,“不过这事儿,也不是不能谈。二位可否与老叫花说说,到底是想如何统一江湖?让各门各派都给你们上供?”

    敖昱道:“在各地开设镖局。”还是刚才他对乐希说的这个。

    苏无名等了半天:“没了?”

    “没了。”

    “没有各门派的事儿?”

    “镖局立起来后,各门派大多烟消云散。”

    “这怎么可……”苏无名低头想了想,“二位这个镖局,到底要干什么?”

    第88章 (捉虫) 大黑鱼小课堂

    088

    “接镖护镖, 缉凶捕道,惩处不法。”

    “这不是朝廷的活吗?”

    “朝廷管朝廷的不法,江湖管江湖的不法。”

    苏无名继续沉思:“若真让二位干起来, 或许……各门各派也就真的没了。”

    苏无名知道白马国十几支商队的事情, 他们未来建立的这个镖局显然不是靠着给山大王交过路费走镖的。山大王拿不到钱, 不,他们很可能会直接剿了山寨,山大王根本立不了旗了, 这同时也砸了镖局的饭碗。

    他若还能护境安民, 那立杆的江湖人也同样没有了存在的必要。他这不是建镖局,这是要挖断黑.道与中小门派的根。

    就是苏无名不知道, 这样一来,白马教的镖局靠什么赚钱?商路一旦平安,商人们即使感念白马教的恩情,也不可能如供奉过去的镖局那样供奉他们的镖局。

    况且, 这还是在白马教的镖局真建立起来的情况下, 否则这一切听起来, 就都是纸上谈兵的美好幻想罢了。

    “两位恩公是否有些想当然了?”

    “能在一郡建就在一郡建, 试试无妨。”

    苹果醋也在思考:他家大黑鱼要建的这个大规模连锁镖局,表面上看来,和武林盟即将建立的飞絮楼功能近乎重叠, 都是要监管武林不法的。飞絮楼表面上看起来是个纯粹为武林正义服务的非营利组织,但从他目前得到的新剧情进展看, 飞絮楼是朝廷与武林盟联手建立的组织, 所以它的目的,更多的是监控、稳定武林,并在必要的时候成为朝廷修剪枝丫的利刃。

    大黑鱼的镖局是营利性质的, 他还意图让它们成为控制与监管组织,这是把邮局、警.察.局和军队捏合在一块儿了。一旦挤垮了其他镖局,独门生意的镖局不赚钱是不可能的。而且,大黑鱼一定还有别的招。

    原来……统一武林还能这么统一?

    “若成功了,我丐帮日后在何处?”

    “唯愿日后虽有懒汉骗子,却无乞丐。”敖昱道。

    “你这……可是大宏愿了。老叫花子这一辈子下来,丐帮没见少,晋国倒是越来越昌盛了。”苏无名自嘲一笑,转着他手里的棍子,道:“你说要干的这些事,虽一个字没提及打打杀杀,却是少不了死人。且……若真让你干成了,谁知你会不会惦记着朝廷的那张龙椅?”

    苏无名不叫恩公了。

    “我该杀了你们。”苏无名抬眼盯着敖昱和乐希,杀气森然。敖昱一把拉住了乐希的手,否则他真的要冲出去了。

    但乐希还是站在了敖昱身前,把他挡得严严实实的。

    见这二人的情景,苏无名也不由得一乐:“别冲动,说出来要杀的,自然就不会杀了……其实龙椅上坐的是谁,老叫花子从不在意。毕竟,都是叫花子了……换谁不都是那样过日子?两位恩公的法子跟我知道的都不一样。你们年轻,可以慢慢试。我老朽,试一试也无妨。”

    这位背山神丐看起来十分脆弱,他在墙根一站,若是不动,都会让人以为是一具干尸。可这种模样的他,却是第一个让乐希感觉到了严重威胁的人。

    拍了拍膝盖,苏无名长叹了一口气:“老叫花子我今年,一百五十六啦。我经历了本朝的六代皇帝,呵呵,他们开国说起来还有老叫花子我一份功劳,少年轻狂时啊。一辈子走下来,更是送走了不知道多少江湖豪侠,唉……

    前朝的末代,那可真是个群魔乱舞,天崩地裂的世道。我以为,世道会这样,是朝廷昏聩,魔教盛行,换个好朝廷就不会这样了。不过年纪越大,我越发现,根本就不是这么个事儿。看现在,皇帝也算有能耐,江湖上也是正派居多,但我还没瞎,所以能看出来,这天下,还是朝着当年的路数走啊。”

    他用竹杖指了指敖昱:“若不是你‘多事’,现在可绝对不是这样的太平年景。也就是在那之后,这几年丐帮的人数,减少了些。可现在一安稳,就又卷土重来了。”

    苏老帮主突然闭了嘴。

    苹果醋看着这位苏老帮主,他也是原剧情中的一位重要人物,会被尊为神丐,就是因为所有人都传说他已经成仙,他活的时间太长了。直到原剧情结束,他也还活着,超过两百岁了。

    这位老爷爷,其实也很适合做宿主啊,有着丰富的人生阅历,宠辱不惊,一直坚守着道德的底线。

    呃……要不要问一问乙?他跟上一任宿主分手后,现在还是空窗状态呢。苹果醋开始翻起了自己的小本本。

    【他不会同意的。】敖昱的声音突然在系统空间。

    【啊?啥?】

    【他和我不同,他已经很疲惫了,活到现在,不是因为他想活着,只是为了责任罢了。他一倒,丐帮再无服众之人,那就是给人当猪牛的下场。即使你给他修仙之术,带他去修仙世界,他也不会有任何兴趣的。】

    【是、是这样吗?】苹果醋有些遗憾地,合上了自己的系统通讯录。不对,等等!苹果醋忽然大惊【宿、宿宿主!你、你能知道我在干什么?!】

    系统和宿主的沟通,该是偏系统的。虽然苹果醋这种正版系统,无法干涉宿主的行为和语言(顶多碎碎念COS一下大头苍蝇,烦死宿主),但宿主也无法探知到系统空间里,系统私下里的行为。至少在敖昱之前,苹果醋的宿主们,都无法知道他是在做什么的。

    更要命的是,敖昱精准地表示否定,他理解苹果醋要做什么。在此之前,苹果醋确实私下里和其他系统联系过,吐槽各自的宿主,吐槽目前的生活状态神马的。

    难道,大黑鱼一直在沉默地窥探他?简直是恐怖片的剧情,你果然是个BOSS……

    但是,敖昱说了那两声就不搭理苹果醋了,任由他一个统瑟瑟发抖。

    他唯一威胁大黑鱼的方式——扮苍蝇烦死他,是不是不能用了?或者,至少慎用?嘤嘤嘤。

    苹果醋其实是可以向主神妈告状的,但他甚至都没想过这个问题。他觉得大黑鱼这么神通广大是理所应当的,小月亮跟来都是“有缘”,他能窥探系统又怎么了?就算他去问主神妈,也只是给得到“他能”的答案,就把他打发了吧。

    自、自己选的宿主,嘤!反正是要自己受着。

    “若不做改变……在我死后,这人间终究还是要滑向当年炼狱的,可老叫花子不知道该如何变……呸!”苏老帮主一口唾沫吐在自己的手上,将手伸向了敖昱,“小家伙,我给你十年时间,在这十年中,我所统辖的乞丐。即便你要当皇帝,老叫花子也去给你顶金座!”

    敖昱也对着自己的手啐了一口,与苏老帮主紧紧握在了一起。

    苏老帮主敲着竹杖,消失在了林子里。

    “背山神丐,果然名不虚传。”对敖昱来说,正是因为人类里总是会有这样的人出现,他才老老实实地缩着,当功德鱼,“乐希,咱们回……”

    “洗手。”刚刚站在敖昱身前,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敖昱的乐希,此时一脸嫌弃。虽然两人唾手为誓,很有气势,他也很敬佩苏无名老帮助,但是……那是唾沫。所以,乐希撇着嘴说了第二遍,“去洗手。”

    “哦。”敖昱乖乖去洗手。

    他洗了三遍,但乐希还是三天后才愿意敖昱拉他衣服,在那之前他甚至禁止敖昱去做绣活。不得不碰敖昱的时候,乐希都是一把拽过来翠翠或者福气,挡在两人中间,间接碰触的。

    敖昱:“……”

    下次还是割血为誓吧,虽然疼,但只会让乐希心疼地来给他“呼呼”,不会现在这样嫌弃地“噫~”他。

    苏无名离开后两天,一个惊人的消息,开始在江湖上传播——背山神丐苏老帮主败于白马教圣子之手!

    清源宗与感悟寺没闭门那阵儿,苏老帮主也依然是毫无意外的江湖第一人。毕竟那两家靠的是门派的威名,他们一代代地换掌门,掌门在前他们自己的名号在后。苏无名则不然,丐帮帮主,好像就只有他。

    虽江湖上也有他早年间当丐帮长老的传说故事,但那都是前朝的事情了,太过久远了。没人能想象得到,丐帮有一天会换个帮主。

    当年夭族之乱,现在许多人都看出来了,苏老帮主站队了朝廷,可依然没几个人敢嚼他的舌根子。虽然这也和丐帮遍地,乱嚼舌根很容易消息泄露,轻则丐帮堵门扔死老鼠,重则被丐帮找上门当狗打了有关。但苏老帮主的江湖威望,也在那里摆着。

    日前有传闻说苏老帮主迎战魔教时,众人都以为这一波稳了,谁知道……这一波竟是魔教稳了。

    尤其苏老帮主自己说的,他与魔教立下契约,单打独斗败下阵来,便乐意让丐帮上下为魔教驱使十年,如今这丐帮,也跟着魔教姓白马了。

    “这老爷爷也是有趣。”乐希道,一边说一边习惯地拨弄着大轿边的铃铛,“说好的十年,这一下丐帮就要裂成两个了,感觉亏了。”

    “丐帮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这样将不满者分离出去,反而利于合作。”敖昱捏了捏乐希的手指头,“这又不是花钱买东西,买一半亏了。”

    “所以现在苏老爷爷的身边,只剩下了忠诚于他的教众,反而能与咱们真正地合作?”

    “至少比离开的那一半老实些。”敖昱此时终于能摸乐希了,自然是赶紧和乐希的手指头勾勾搭搭,以慰自己的相思之苦,本来只是看得到吃不到,这几天连摸都不能摸,甚至给他做饭他也不要,难受得敖昱只觉得自己是上了岸在泥地上蹦跶的鱼。

    这条鱼要呼吸。所以,敖昱凑过去,轻轻嗅着乐希身上的荷叶香气,瞬间就变成一尾能在龙门上蹦跶几个来回的活鱼了。

    “况且,他们两边这么一分,最大的对头从我们就变成了对方——任何时候,叛徒都比外敌更招人恨。所以,即使他们自己没这么干,我也要做点手段,让丐帮自己闹着分了。这件事本身,也是苏老爷子对你我的一次试探。若我们连这点事情都看不明白,那也就没必要合作了。”

    乐希哼哼唧唧躺在了敖昱怀里,顺手把两个紫色绒球抓了起来,抓在手里盘:“我没看明白。”

    幸亏两只蜘蛛长毛快,否则就他这盘的手法,它们俩早秃了。

    “我是脑子,你是手脚躯干,没有你,我只剩下当酒碗一个用途了。”

    “噫~~”乐希一脸嫌弃。

    在西域,其实他们得到了很多这种酒碗。有用敌人的,还有用纯洁的少年男女,甚至孩子的头骨做的。甚至迩嘉国内还有个小宗教,专门用这种头骨酒碗来彰显身份和地位,然后这小国的上下贵族就都让乐希给剁得一干二净了。

    从这种情况看,也不能怪中原管西域叫蛮夷……

    乐希放下蜘蛛,开始戳敖昱:“你也是坏得很,欺负一个一百多岁的老爷爷,你我的年岁加起来还没超过人家的零头。”

    敖昱抓他的手指头,他躲,敖昱再抓,两人玩耍了起来。

    “阿昱,你来中原前,想过这位老爷爷会自己送上门来吗?”

    “想过,只是他来的速度,比我想的快。朝廷那边看来也动了手。”

    “嗯?他是朝廷的奸细?是坏人吗?”对苏无名的好感,瞬间从乐希的眼睛里消失了。

    “与好坏无关。江湖上的三尊,佛道如今更多的是向上层发展,所以你我八年前闹腾的时候,佛道近乎没有现身。最底层的势力,近乎完全由丐帮接手了,丐帮和他们不是一路的……”敖昱说到一半,被戳了一下,“?”

    乐希:“佛、道有大量势力在朝廷里?”

    “对。”

    “丐帮当年帮助凌侯,搅乱江湖,获得土地?”

    “对。”

    “……丐帮和佛道不是一路的?”乐希略懵逼,“他们不是都站在朝廷那一边吗?”

    “你这样看。”敖昱抱了抱他,“狼部、老白、老虎、商人们、我们最近两年从旧西域贵族里拉拔出来的人手,你觉得这些人,他们是一路的吗?”

    “不是。”乐希果断摇头,此时他们虽然都为了白马国鞠躬尽瘁,但完全是出自各自的利益,甚至就是被迫的,这些人私下里也是矛盾重重,只是有他和敖昱压着,他们才不敢把矛盾闹到台面上来,更多的是良性竞争。他又摇了摇头,“佛道丐竟然不是一路的啊……”

    “对,人们在某一点上利益一致,不代表他们在所有点上利益都是一致的。”

    “我们要做的,就是代表集合了最多人利益的那个点吗?”

    “不,千万不要这么想。”

    “啊?”

    敖昱一脸认真,道:“因为代表了最多人利益的那个点,也即让那些人白吃、白喝、白拿。只索取而无须付出,即便你我也无法逃脱这种‘白拿’的诱惑。没人能无端端给出这种承诺,即使很多父母,养育儿女也是有所求的。”

    平躺白得功德,大黑鱼也高兴啊。但真出这种事,他一定躲远,因为那种功德后边,绝对带着个大鱼钩。

    “所以,作为当权者,更是千万不要表示出你代表着这种‘利益’,即便只是虚假的也别做这种承诺,会很危险。”

    敖昱十分严肃,近乎警告,乐希也听得认真:“你曾对我说过,很多人其实像动物……我明白了,不要想着付出了人们就一定会记得,会回报。更多的人想的只会是继续索取,直到一切崩溃。那我们……要代表什么点呢?”

    “没有固定的点,也先不要找点,先找自己。从自己的身份地位环境出发,看看能找到怎样的同伴。或从自己渴望达到的目的出发,看看有谁和自己是同一目标的。若你我是一无所有的乞丐,现在可不会想什么一统江湖的事,吃饱饭才是第一位。”敖昱举起一个拳头,再将拳头张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话从来都是对的,先顾好自己,再根据情况,慢慢发展。”

    乐希抿了抿嘴唇:“阿昱,你说得很清楚,但我做起来,大概很难。敖昱,你继续讲丐帮的事情吧。”

    “丐帮在当年江湖大乱中,助力朝廷,明明立下大功,却未得寸利。”

    “嗯?苏老帮主不是说乞丐变少了吗?”

    敖昱刮他鼻子:“这是丐帮整体的好处吗?”

    “呃……不是。这只是最底层的新晋丐帮的好处?”

    “对,而且这些得利之人,并不能为丐帮增加利益,或增加得很少。甚至他们从丐帮重归平民后,还会隐藏自己曾经作为乞丐的过去,反而投入佛道两家的大门。丐帮吃亏便吃亏在他们是‘丐’帮上,想当乞丐的,终究是少数。与此同时,佛道两方看似闭关闭门,其实在朝廷中的势力不但未损分毫,反而越发稳固。当年咱们闹的事情如今已经彻底平息,倒是各地的江湖景象,越发繁荣起来。”

    敖昱和乐希,再加朝廷,打碎了许多在各地盘踞数代人的江湖大豪,这样的大家族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发展起来的,所以现在占据他们位置的,是数个小了一号的门派与家族。

    何谓江湖的繁荣?

    遍地山庄,处处大王,立杆子的大侠迎来送往,走江湖的独行客酒肉潇洒。

    但钱财食物,都不是白来的,不事生产的侠客们,哪来的财物酒肉啊?不过民脂民膏罢了。

    乐希眨巴眼睛看着敖昱,他虽然砍人如砍瓜,从不手软,但并不少一份怜悯之心:“……只有苏老爷子看见了吗?所以他才来找我们吗?”

    “苏老爷子个人的想法我不能否认,但让他找到我们的主要原因,却是丐帮撑不住了。”

    “???”

    “你当讨饭能养活那么多乞丐?真若如此,也就没这么多乞丐了。市面上都传净衣派看不起污衣派,两派分裂,是净衣派不好。其实污衣派多是让净衣派养活的,可江湖越繁荣,污衣派势力越大,净衣派的势力便越狭小。朝廷大概也出了手,想撕裂丐帮。

    净衣派虽能做生意,却也只能做些小生意。因为丐帮的生意,说起来不好听。

    就说做酒楼的买卖,佛道两家做素斋,别管好不好吃,一听便让人觉得在这儿吃饭是行善积德修身养性的。丐帮的酒楼,想一想脑海里浮现的就是一楼的乞丐。若不挂丐帮的牌子,又会有江湖客来索要保护费。暗中挂牌,却依旧少不了被人所知。最终结果,净衣派靠着一尊的丐帮,却只能做小本生意。”

    别说乐希听得嘴巴都张开了,苹果醋都跟着听呆了。

    坏人家的宿主进了江湖世界,谁还惦记着分析民生啊?

    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啊。苹果醋觉得自己悟了。感谢大黑鱼的点拨。

    “苏老帮主来找,不是善恶的问题,是丐帮的大势。我白马教虽刚刚兴起,但背靠西域与草原,有钱有地,作为丐帮帮主他要给手下数十万丐帮找一条活路,只剩下我们了。即便没有十年之约,丐帮也会在这一两年内分裂。甚至……皇帝若是心狠,直接剿灭丐帮‘叛乱’,也能为晋朝再延续几十年的国祚了。”

    乐希愣了一下,恍然道:“啊!江湖人!”

    乞丐们既然入了帮会,便不再是寻常百姓了。杀他们便不是屠戮百姓,而是剿灭江湖匪乱了。

    杀无业无地的青壮男子,不知情的老百姓可能还觉得杀得好,殊不知这些都是隐藏在江湖世界里的贫苦百姓。

    “对。所以,若我们未曾出现。身为丐帮之首,只要未曾归顺朝廷,便只剩下裹挟江湖引发动乱这一条生路了。”

    明知道朝廷要杀他们,可也只能乱,要么取而代之,要么……被碾压为齑粉。

    第89章 (捉虫) 暴怒的皇帝……

    089

    苹果醋沉默, 剧情里的世道确实很乱,从主角的视角看,是飞絮楼在帮助朝廷, 抓捕坏人查找动乱。但随便找家店都是黑店, 所有的山头上都有强盗的情况, 放到现实中,也确实太过可怕了。很显然是礼制崩坏到一定程度的结果。

    原剧情里的魔教被灭,没有人提及魔教的财富去了哪儿。但既然主事者是飞絮楼, 大半是落在朝廷手里了吧?

    魔教被灭, 一切糟糕的坏事都能扔到魔教身上,老百姓顿时对未来的日子又充满期待起来。朝廷得到了财富, 能解决一些财政困难了吧?江湖和朝廷之间的矛盾甚至也可以缓和一下了,毕竟和老百姓的理解一样,坏事都是魔教做的。

    苹果醋捂脸,这只是一部轻武侠的少年成长小说罢了!为什么会有这么黑暗现实的发展啊?

    “阿昱如何确定, 丐帮未曾归顺朝廷呢?”

    “苏老爷子没动手, 我们的商队也没有一支消失无踪。当今皇帝算得上是一位杀伐果断的英主, 你我如今的势头, 绝不是他乐意见到的。佛道在对我们的态度上,目前还是随着朝廷走的,毕竟我们没有影响到他们的利益。”

    真虔诚的商人不会来信白马教, 加入了白马教的本来就是什么神仙都拜的,多一个白马教不影响他们继续布施捐款。陇西四郡的宗教虽然被白马教覆盖, 但那地方穷困凋敝, 大师没几个在这修行的。真在这修行的,又是乐于看见民生向上的。

    “可夭族之乱时,老皇帝也未曾插手啊。”

    敖昱这次捏了一下他的鼻尖:“时移世易了。当时你我不过一百多的人手, 出关时才勉强有千人。看似逍遥,实则不过丧家之犬罢了。一步踏错,便是万劫不复的结果。老皇帝自然乐意看着你我搅动风云。况且,那时候他也腾不出手来了。但如今你我家大业大,能一样吗?”

    乐希似有所悟地点了点头:“那现在闹着分家的净衣帮,八成已经被朝廷势力渗透,是我们的敌人?哎哟!”

    这次敖昱弹他鼻子的力气有一点点大,弹得乐希鼻子酸酸的,眼泪都涌出来了,清澈的眸子水汪汪地看着敖昱。

    “真的是小笨蛋。”敖昱把他抱得更紧了,莲叶清香萦绕在鼻尖,“我们确实会有敌人,但不要轻易把一群人都定位为‘敌人’,因为这会严重影响到你未来的决策。更何况,我们严重缺乏丐帮的内部情报,污衣、净衣,甚至承诺了十年之约的苏老帮主,都是既不能信任,也不能仇恨的。”

    “这样好迷糊啊……不能信任,怎么合作?”

    “小糊涂,我们和别人做事,可不能怀着一旦‘合作’,就能从头到尾彼此信任的想法。恰恰相反,信任是在合作中累积出来的。”奔三的人了,还是敖昱搂在怀里拍的小糊涂,“你是不是忘了,我们自己的初衷是什么?”

    “呃……建立镖局,统一江湖。”

    “对,这个是主要目标,不要管别人,不要想合作,我们自己的路才是最要紧的,行我们当行之事便够了。”

    小迷糊依然迷糊,但敖昱将他抱在怀中,拍拍又哄哄——算了,有大黑鱼这位老师在身边,以后慢慢再说就好了。

    凌侯已经归京,但几次求见,都未曾被皇帝宣召。倒是在夭族之乱中声望大损的武林盟,又开始了在各地乱窜——在做飞絮楼的前期准备工作。

    与此同时,一支又一支的白马教商会进京了。京城的部分货物大量降价,另外一些货物却又开始疯狂升价,因为这些商队除了出货外,也在进货,最早到达的商队,要带着货物回去了。

    “你们不是准备来年给陛下贺寿的吗?”

    “对,所以要趁着时间还够,争取再给陛下送来一批贡品!”

    “……”

    能说他们送来的不是贡品吗?不能啊。商队进城的时候,确实是向礼部提交了大量的贺礼,只是人家还“捎带”了一些货物,到京城贩卖罢了。

    这也是有惯例的,其他国家的使臣来朝见的时候,除了贡品外,也多有带着货物商品的,不能不让人家卖啊。

    与此同时,通过这些白马教的商人,也开始有更多的关于草原和白马国的传闻。

    金瓜流传时,很多百姓只知道这是西边传过来的,所以也有地区称呼金瓜为番瓜的。到如今才确切了解,金瓜从哪儿来,甚至知道了,原来白马国的大祭司和圣子,就是当年的夭族。

    “什么夭族?不也是咱们晋人吗?”茶馆里,一群人边听着说书先生的说讲,一边议论纷纷。

    “对!就是咱们晋人。要说这会侍弄庄稼,那还得是咱们晋人!”

    “我说老张啊,番瓜的事儿,你都说了十几遍了,还是多说说那什么金矿吧!”

    “对对对!”

    “啪!”老张一拍惊堂木,开始说起了客官们最想听的事儿,“诸位可知,为何这夭族数百人,但不过数年时间就能在关外立国?这都是因为夭族的大祭司啊,在关外发现了一处金矿!”

    道听途说的事儿,就和当年药王谷一样,有人听过就忘,有人当了真。

    虽说每年都有些出关讨生活的人,但过去毕竟少。今年下半年,这种人渐渐多了起来。不过,目前这些人仅止于当地门派都不收的无赖混混,或因为各种原因走投无路之人,他们的消失,暂时无人在意。

    “啪!且说那西域魔教圣子!身高过丈!皮黑唇紫!两条臂膀堪比两棵老树!咱们中原的小英雄……”

    同是一位老先生在说书,敖昱和乐希正坐在二楼,他们总不能一直在荒郊野外停着。而且,这段时间以来,陆续有专门比武(找剁)的江湖人前来,乐希很高兴给自己找点乐子。

    如今他们不收抬轿奴了,乐希也刀下留情,来比武的都囫囵个地让人抬走了,倒是让来的人越发多了。乐希与人比武的细节真真假假传了出去,于是这又给了更多人通过更多种的方式找了乐子。

    “哈哈哈哈哈!”乐希在二楼笑得前仰后合,闹得一楼的看客忍不住频频回头,即便是那说书的,也不住朝着楼上瞥,他倒不是惊慌,反而说得越发顺溜,颇有几分炫技的意思。

    “啪!咱们且听下回分解!”

    下头拍了惊堂木,两人身后却传来一声高呼:“好!赏!”

    茶楼二楼围着栏杆摆了一圈屏风,便算作是雅间,其实隔不开什么。这位高呼的公子衣着奢华,面容也不算丑陋,只是一脸油腻,让人一见便觉得猥琐。他身后跟着几个帮闲,帮闲后另有家丁侍从,能在京城有这个排场,必然是高门子弟。

    “两位公子,不知从何而来啊?”陌生公子摇晃着扇子,自以为风度翩翩。

    他身后两个帮闲低声议论:“近看好像年纪有点大?”“年纪大也无妨,这看着都细皮嫩肉的。”

    “白马国。”

    “哦,原来是白马……”陌生公子动作一顿,“原来是白马国的使臣,在下唐突了。”

    他行了个礼,匆匆跑了。路过某个帮闲身边时,抡起胳膊就是左右两个巴掌。

    看来这就是对方告诉他美人的“奖赏”了。

    不多时,台下散了,二楼的客人也匆匆离去,便是方才连连看向二楼的说书先生都匆匆带着小徒弟跑了。

    只掌柜的带着小二,站在楼梯下守着。

    敖昱:“再等些日子,我们就能进京了。”

    “飞絮楼?”飞絮楼的风声终于正式传出来了——武林盟盟主谢勠力与江湖各方白道势力联合,江湖中的六扇门,为正义公理发声!你值得拥有!值得信任!值得托付!

    和朝廷当然是毫无关联的,是江湖人自己的组织,一切都是为了武林正义!

    “正是。”飞絮楼稳了,皇帝也放心了。

    “那可真的是要赶紧了。”乐希叹气,一直在这附近转圈,有些不好玩了。

    其实皇帝没放心,他只是无奈。

    都道皇帝该是至尊,但他还没坐上来时就明白,这位置其实束缚重重。

    比如现在,明知道白马教不怀好意,可他就如一个被捆住手脚的壮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蚊子落在他的身上,吸他的血。

    “宣凌侯。”他其实早已想见凌侯,想听听那大祭司与圣子是何人了,但他已打定了主意建立飞絮楼。这更是一桩大事,他更乐意飞絮楼里由自己人占大多数——麟龙卫和六扇门转进一些人手,另外在江湖上招收身家清白的孩子,最好是当年夭族之乱后产生的孤儿。

    凌侯竟恰好当了他的挡箭牌,吸引了多数人的注意力。他也恰好扮做犹豫不决,干脆不见。

    御书房里,闲杂人等都不在了,只皇帝、凌侯,与侍候的两个大太监方浸与庄有德。

    “赐座。孙爱卿可见了那两位异人?”

    “见了。”凌侯道,他赶回来的路上快马加鞭,刚刚进京时心急如焚,但连续坐了两天冷板凳后,他冷静下来了,却反而不知道该如何对皇帝说了,“臣当日到时,大祭司在绣花,圣子在打络子。”

    皇帝僵了一下:“……”这场景委实太美,他想象不能。

    凌侯决定,干脆将当日与两人见面的情景一一说来,不加一字,不减一字,由皇帝自己做决定吧。

    毫无疑问,这段故事的开始是轻松到荒谬的,可它的结尾,是让皇帝愤怒到近乎窒息的。

    “陛下,臣告退。”讲完故事的凌侯,能走多快就走多快。

    门刚刚关上,皇帝站起来,一脚踹翻了御案!

    实木雕花的沉重御案砸碎了御书房的金砖(名如此,并非黄金),方浸与庄有德齐齐跪下:“陛下息怒,保重龙体。”

    皇帝站在那儿,大口地喘着气。飞絮楼建立的好心情,也如飞絮一般消失得一干二净。

    原本飞絮楼取的是清风过后飞絮漫天之意,盼着飞絮楼可以无声无息充盈天地,现在却只觉得飞絮无香,扰人乱性。

    他知道自己只是迁怒,所以,最终只是闭了闭眼睛:“叫太医过来。”

    在两个夭族到达之前,他首先需要定一定自己的心,更要护一护肝——快气裂了。

    同时,他下了一道旨意,命凌侯幼子孙金鞍接白马国大祭司使团入京。

    皇帝这边灌药给自己平气,然而,也是事有凑巧,转天便有礼部的臣子上书,“吾皇仁德,感召外夷”“改冠异服,恬静喜乐”“沐皇恩教化,以夷入夏”。

    皇帝当天下午就气得嘴角起了泡,几乎要怀疑这群大臣是不是和夭族联手,想气死他了。这种傻子,还是回家种地去吧。

    不过,皇帝也是物尽其用地召了自己的儿子们来看这份奏折,但凡真心庆祝他这个父皇威震天下,引万国来朝的,都让他在名字下面打了个红叉,这辈子是别想靠近龙椅了。

    凌侯与他说的事情不能外传,但表面上的事情,皇帝不信这群孩子一无所知。

    “父皇,既有白马国前车,需谨防其余属国效仿。”

    皇帝点点头:“那你们说该如何呢?”

    “在礼部设立万国司,对诸国的通商、朝贡,进行更详细的管理。”

    “父皇,这些小国来朝,不过是名声好听,皆虫豸而已,于我大晋没有丝毫益处。不如只在边境设立几个朝贡的城市,只让他们在边境送上贡品后,便从哪来回哪去吧。”

    “三弟,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

    “都不是好东西。”

    儿子们分成了两派,从哪来回哪去听着痛快,但皇帝知道不行。

    “不让他们上贡便没了事儿?掩耳盗铃罢了。”皇帝指着三儿子,又指了指二儿子,“带着老四老五拿出个章程来。”

    至于老大……老大就是带头说父皇威震天下的那个,好话老大是能说一箩筐,但有用的事儿,他是一件都不做。

    “都下去吧。”皇帝依旧气得厉害,却也开始正常思考。

    夭族就是只颇有分量的刺猬,且一身的刺还都带着毒,若想去吃他们,或觉得碍眼,想将之赶开,就要做好被扎得头破血流,甚至中毒而亡的准备。

    而凌侯是能人,父皇还在世的时候,他就将小女儿嫁给了吴姓商人。虽是庶女,但也是家里精养起来的。这一场嫁,代表了凌侯对当时夭族的态度,他很看好夭族——当年,他对凌侯的作为,还有些不快。但凌侯的身份地位无可替代,且凌侯十分识时务,朝堂上极少说话,他的子孙也都老老实实驻守各地,做事不多嘴。

    但,凌侯这一趟回来,该是没有欺骗他的,他那天的言辞甚至还有所克制。

    皇帝握了握拳头,庄有德立刻把凉茶递上来了。微温的苦涩茶水,和喝药差不多,皇帝喝下去也没觉得多好受,但喝茶这个动作,打断了他刚才又陷入愤怒的思绪。

    皇帝放下茶碗,长叹一声:“出去逛逛。”

    庄有德这时候又退到方浸后边去了,把差事让给了方浸——庄有德在先帝身边几十年盛宠不衰,是有原因的。

    皇帝找了个高处的凉亭坐下,清风习习,登高远眺,稍稍让他松快了些:“庄有德留下,你们都退下吧。”

    “是。”

    “先帝与夭族……从头到尾,你都在吧?”

    “奴婢都在。”

    皇帝点点头:“先帝是什么态度?”

    “先帝曾说过‘妖精就该封在山里头,悔不该招惹夭族。’”

    “唉……知道了。”先帝最后那一阵曾对他说过的话,其实已经说明了先帝的态度了,不过,皇帝自认为坐稳了皇庭,他虽还记得那些叮嘱,却又对它们不以为意了。今日问来,却只是为了明确一件事——我可强过先帝?先帝尚且如此,我有何资格不忿?

    皇帝背着手看着御花园的风景。

    “六年前,陇西和磐安蝗虫飞天。夭族灭蝗,说起来,朝廷还未曾封赏。”

    夭族的能力,委实太过逆天,先皇的罪己诏都准备好了。朝廷也放下了和江湖人抢地盘,全力准备绞杀蝗虫,以及接纳流民。但夭族挥一挥手,蝗虫烟消云散。

    但反过来,若夭族招来一群蝗虫……老百姓会骂招来蝗虫的虫王爷爷吗?

    不,他们会骂朝廷,为什么要去招惹虫王爷爷,他们甚至会被虫王爷爷驱赶着,进攻朝廷。

    夭族要开互市,要建镖局,这是和商人,和江湖争利。虽然朝廷中有大臣不满,但这也算是另辟蹊径,皇帝可以为一系的官员获得利益——朝廷里,江湖人的势力还是太大了。

    如今三尊的丐帮已经分裂,但佛道两家都深谙龟息功之精髓,有了事儿就将脑袋一缩,即便断尾断肢,也自岿然不动,待雨过天晴,再探出头来,慢慢休养生息,倒是长得越发肥硕了。

    将夭族这个大妖怪引进来,看看他能不能吃得动这两头龟!

    反正,夭族已亡,他们这两人之后,再无夭族。即便这两人的寿数赶得上苏无名,也不过是一百多年的事了,倒算是为晋国护驾了。

    皇帝换了个角度,顿时颇有些海阔天空之感,看着天上云絮只觉得方才仿佛有凤凰掠空,一派吉祥之景:“哈哈哈!”

    他这笑声,在假山下头守着的奴婢们都听见了。

    “方爷爷……”方浸的徒弟担忧,但一开口便让方浸给瞪住了。

    “别犯蠢,这是学问,该学的。”

    等皇帝和庄有德从凉亭里下来,方浸直接站在了庄有德的后边。

    “传膳!朕饿了!”

    方浸直接跑去御膳房了,回来的时候见庄有德站在门外头。

    庄有德一把拉住了方浸:“方老哥,再有两年,弟弟我腿脚都要不利索了,到时候必定不会在陛下身边膈应人。”

    “哥哥说的什么话?哥哥必定能在陛下身边长长久久的,弟弟年轻,还有许多事情不懂,要请教哥哥的。”

    “你我二人便如亲兄弟般,方老哥想知道什么,弟弟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当今这位皇帝最厌恶内斗,他们俩斗还是要斗的,但不可能明目张胆地来,这表面上,自然是要亲亲热热的。

    敖昱这边,却突然收到了急报——草原出事了,北方狼部大量南下!

    之前未分裂的狼部,也未发展出统一的架构,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大汗”。但他们是有民族认同的,有近似的语言和几乎完全相同的生活方式(没文字)。但是,敖昱和小月亮进入草原后的短短六年时间,双方的生活方式都开始割裂。

    白马的人开始走向定居,变成市民、农民和商人,变成商路两侧的护卫,变成草方格的种植者与护林人。且白狼的领地发现了铜、硝、煤等几处矿产,他们变成了矿工,与围绕矿工工作的人。

    放牧也是白狼不会放弃的事情,但放牧已非普通民众的唯一选择。

    在草原的几处地点,已经开始有城镇被建立起来。他们开始从彻底的游牧,变成牧区、耕区、居住区的半游牧生活方式。

    白马人的生活开始变得更平安,更富裕。北方的黑狼要么加入,要么抢夺。这是狼部的生存方式,过去的白狼也是这样生存的。他们没去咒骂过去的兄弟,只是吐一口唾沫,拿起弓箭和长刀,骑上战马,保护自己的财产与家人。

    敖昱和乐希接信后,对于信的内容未曾隐瞒。

    孙金鞍以为,他们大概是要回西域去了,甚至当天夜里就快活无比地给家里去了信。

    可是,第二天使团依旧照常出发。圣子和祭司甚至共乘一骑,光天化日之下,腻歪在了一块儿。

    又一日,他们俩一块儿在驿站里包了羊肉包子,皮薄汁多,美味至极。

    再上路,圣子弹琴,祭司吹箫,一路琴箫合奏。

    孙金鞍也得到了家里的回信,让他少安毋躁,事情没那么简单。

    第90章 (捉虫) 不太正经的君前……

    090

    晚上扎营, 孙金鞍毕竟年轻,且这几日相处,夭族二人除了没羞没臊外, 表现得还是挺无害的, 总让孙金鞍想起他在京里的纨绔好友, 他一时没忍住,便去问了:“两位贵客,既然家中不宁, 为何不回家去?”

    敖昱刚从篝火里拨弄了个土疙瘩出来, 正是大名鼎鼎的叫花鸡。

    “无碍的,家里早已经准备好了。”敖昱道, “否则,我也不会放心离开这么久。”

    乐希用刀鞘敲碎了土疙瘩,仗着内力不怕灼烫,把里头塞满坚果和香料的叫花鸡抓了出来, 用盘子给他和敖昱分了一人一半。

    “有点淡。”乐希舔了舔指尖道。

    “我给你配个蘸料去。”

    敖昱对孙金鞍点点头, 道一声失陪, 就这么起身走了, 他是真的不担心出事儿。

    孙金鞍怎么想都想不明白,一日日地睡不好觉。他倒不是替敖昱担心,而是担心自家的边关, 还有老父亲孙有芳。偶尔,他也做一做少年将军封狼居胥的美梦。

    “他们怎么就不担心呢?”能收大半狼部为麾下, 孙有芳把家里的儿孙都召集起来问过。

    至少孙家没几个傻子如外头的人那样, 以为夭族没什么大不了的,是他,他也行的。如今的人早就忘记了狼部的可怕, 但孙有芳一直记得,且一直通过下属,收集着关外的情报。

    在夭族出关前,狼部就已经分了南北两派了,南狼部人口多于北狼部,且比北狼部善战——南部生活本就比北部好,草场更丰茂,西域与中原的商队也多是与南狼部交易,弱小者早就被赶到寒冷荒凉的北部去了。

    所以,夭族收为白马部的,就是更骁勇的南狼部。

    但是数年的时间,南狼部已经被彻底打散了,许多人改变了生活的方式。没有了爪牙变得温顺的白马部,能战胜北边下来的狼吗?

    敖昱若是愿意回答,他会告诉他——能。

    短短数年,安逸生活没磨平白马部的刀,恰恰相反,此时的白马部正是战斗力最强的时候。老战士都还活着,更丰富的饮食,更妥当的医疗,让他们身体强壮头脑清晰。他们很清楚新旧生活的对比,保护家园的态度十分坚决。

    更何况……北狼部也不是一条心。过去数年间,小股北狼南下劫掠前,他们的消息都会漏出来。那是他们自己人为了南迁交的投名状,这一次他们的规模更大,情报泄露也更严重。

    他们现在缺奴隶,修路的、筑城的,建草方格的,北狼部可真是体贴入微,这就送人来了。

    又过几日,使团终于到了京城。乐希坐在大轿上,看着高大的城门,发出了一声惊叹:“好高大。”这真的是他们见过的,最高大厚重的城门了。

    他扭头看着敖昱,凑到他耳朵边小声问:“这种城,我只能用围的。”他拍了拍敖昱的肩膀,“然后靠你(的计谋)了。”

    “若都打到这儿来了,当然得让里头的人早早打开城门,跪迎王师,没道理还让你费心费力围城。”

    苹果醋【……】小月亮是彻底被大黑鱼教坏了,但他觉得很带感。不知道有没有能让大黑鱼当皇帝的世界?会不会威仪赫赫四方来朝啊!想一想都带感。

    噫?等等,那种世界的主角一般也是和大黑鱼角逐天下的吧?算了,主角神马的不重要。还是当大黑鱼的事业粉比较爽。

    他们没被安排到万国驿馆,在两日之前,朝廷就准备好了单独的庭院,直接由礼部官员把一行人安排了进去。

    孙金鞍也被继续安排为使团的护卫,礼部官员临走的时候道:“孙校尉,您可记住了,千万别让不长眼的来找这两位的麻烦。”

    京城里,对他们充满好奇,甚至充满恶意的人有不少。本来因为皇帝年龄的关系,夺嫡之战已经早早开始,朝廷里就是暗潮汹涌,现在又掺和进来能兴风作浪的一对儿……不想找事的官员,真都是提心吊胆的。

    乐希在和敖昱逛园子,他上次住进正经宅院,还是在盐城,还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一进院子。

    如今这却是正经的三进大宅,院套着院,景挨着景,光是个月亮门,从里到外、从外向里,歪着、正着,都能瞧见不同的风景。

    敖昱伸手,行李箱子里的蝴蝶飞了出来,蹁跹起舞,为只有静物的庭院里,增添了姹紫嫣红的动景——除了紫色,也有白色、亮蓝、彩色,宅子里的仆人都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这群人被安排进来前,自然得到过吩咐,但耳听为虚,如今眼见方才为实。

    不过……

    敖昱一把拽住了乐希:“等等再脱鞋。”

    他虽还没动,可只是这眼神,就让敖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

    “老虎,铺地毯。”

    “是!”

    孙老虎和赵九这些年来脸上更多了沉稳,他们当年是放荡不羁爱自由的游侠儿,在西域时也曾经被安排独当一面,如今都已生儿育女,且绕了一圈下来,还是这些不费脑子的差事,让两人更安心。

    地毯,无论分量还是体积,都在他们的行李中占据了极大的比例。此刻不只铺在了两人面前的地面上,还铺满了院子里多数有路的地方。

    乐希瘪嘴,总觉得这样光脚的乐趣,少了许多。

    敖昱:“那就别光脚了?”

    “不要!”他脱下小熊的鞋子,露出的袜子上也是小熊图案的,快乐地光着脚,在地毯上奔跑。

    敖昱也脱了鞋踩上地毯,跟在乐希的身后。乐希跑了几步,回过了头来,朝着敖昱莞尔一笑。

    紫衣缀珍珠,琉光盈盈舞。风过尚流连,弄发挑玉颜。

    敖昱伸手拨弄开他面颊旁的发丝,轻轻亲吻着他的鼻尖:“乐希……”

    “嗯。”

    “世间珍宝……”

    “阿昱。”

    “在。”

    “阿昱珍宝。”他也亲了敖昱的鼻尖,伸手揽住了敖昱的腰。

    本地的仆人们:“……”

    早就看习惯了,各自干活的老虎他们:呵!没见过大场面的!

    两人本想吃一顿京城本地特色的大餐,可是刚坐下,便有皇帝的口谕到了——宣白马国大祭司与圣子进宫见驾。

    来宣召两人的,正是庄有德。他原本就长得慈眉善目,如今头发全白,面上的皱纹也多了,面目却越发慈和。看他便知道了,面由心生这事儿,向来都是不大准的。

    他眯着眼睛,弯着腰,态度谦恭,实则不动声色地,已经是将敖昱和乐希瞧了个遍。

    这两人是喜奢华的,在听闻皇帝宣召后,没有半丝畏惧或期待之色,圣子有些不耐,大祭司却是不动声色。

    庄有德视线与敖昱对在了一处,对方对他微笑拱了拱手。如一个未经多少世事,视众生平等的年轻后生。庄有德都不由得在心里想:还是个小孩子呢。

    这想法还没落下去,庄有德已经在心里起了个突,反而低下头,不去多看两人了。

    大奸似忠……所以,这人是大恶似善吗?他竟有几分庆幸陛下这段日子想明白了。

    宫里派了马车来,就是狭窄些,而且十分颠簸,路上碾过个石头子儿能把两人颠起来。乐希一开始还觉得有趣,可不过盏茶的时候,就颠得他屁股疼了。毕竟他们的大轿向来垫着厚厚的被褥,轻功高手们也将轿子抬得极稳当。

    “坐在我腿上。”敖昱拍了拍自己的腿。

    “不要,骑马我也受得住,更何况不过是马车?我还想让你坐我腿上呢。”

    敖昱:“……”嘴硬的小可爱,你都蹲马步了。

    这条路也不长,两人进了宫门,就得下车步行了。

    乐希直接从马车上跳下去了,脚踏实地,他明显是松了一口气。

    金色的琉璃瓦让他多看了两眼,问庄有德:“敢问老爷子,有银色琉璃瓦吗?”

    庄有德怔了一下,老爷子这称呼他还真头一回听见人叫:“这……小人还真不知道。”

    他俩并非皇亲国戚,庄有德不能自称奴婢。如他这种有品级的内侍,外人是可称呼其为“大人”的,他自己也可自称“本官”“下官”,但他们毕竟是太监,对着有些官员如此自称,会被对方视为侮辱,所以多自称“小人”“在下”等。

    “银色的,在咱们那个地方,眼睛要瞎了。”敖昱自然地伸过手来,用自己的两根手指头钩住他的两根手指头。两人的大袖子层叠滑落下来,黑袖压紫袖,乌云盖紫霞,将勾住的两只手细细包裹住,“不过,老爷子,不知能否介绍一下宫里负责采买的大人?我们想买些其他颜色的琉璃瓦。只是来往运输路途遥远,不知能否请工匠到我们本地去看看,是否能在白马国周遭烧制?”

    “小人会向户部询问的。”

    “多谢。”

    一行人就这样慢慢悠悠地走向了西暖阁,他俩既不像是外域的正经使臣,也不像是晋国的正经子民。这座巍峨华丽的皇宫,确实是让两人大开眼界的,他们会细看雕梁画栋飞檐斗拱,会观赏奇花异草奇石趣景。

    他们像是来看景游园的,如一对到朋友家里,踏春郊游的青年。

    到了西暖阁门口,把人交给方浸了,庄有德在旁边的茶房里坐了下来歇脚。

    “爷爷,这俩人……有意思。”这是庄有德从皇陵带回来的干孙子。

    “你说说,怎么个有意思?”

    “他俩这么一路过来,换成别人,我……”他有几分不好意思地指着自己,“我早在心里骂他们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了。可是今天他们俩这个样子,我竟然还有那么几分与有荣焉的感觉。”

    庄有德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还‘与有荣焉’?你个猴儿,学了两个字,能耐了你?快去练字去!”

    “是是!”

    这两人,对皇权毫无敬畏。即便佛道两家的当家人都不会如此,庄有德敲了敲桌面,喝了一口茶。他自问这辈子见过的奇人异事已是不少,但这两人,委实要排在前五了。

    西暖阁内,因不是正式场合,进门之前方浸便说了,无须跪拜,拱手为礼就好。两人也便拱手为礼了,甚至腰都没弯下去。

    看向皇帝的眼睛里,也没有掩饰对他的好奇。

    皇帝此时心境已开,反而觉得这两人的态度不作伪,比其他江湖人看他时自然真实许多,所以摊开了双手,倒是任由他们看个够。

    他四十许岁,眼角额间的碎纹都十分显眼,为他梳发的内侍虽然手艺极精,但依旧能看出几根银丝。此刻他虽然态度温和,但看他神色转动间,便不是个温和人。

    敖昱见此,道:“想来孙大人已经将在下的提议带给了陛下。”

    “正是。”皇帝点了点头,“朕愿与二位合作。”

    敖昱便从怀里掏出了本奏折来,递给了方浸。

    皇帝在上头看奏折,他和乐希在下面喝茶,吃点心。

    一块块小点心都只有蜜橘大小,虽都是甜的,里边的馅料却不同。豆沙、枣泥、葡萄干,乐希甚至还吃到了金瓜馅的。和敖昱做的金瓜果酱不同,它这个用的是浸泡了瓜瓤果酱的瓜皮,甜味降了些,清香味却越发清晰了。

    他扯了扯敖昱的袖子,把咬了一半的点心递给敖昱——你吃,回去给我做。

    一边伺候茶点的侍女与太监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有心呵斥,又不敢。朝上头方浸看了一眼,方浸对他们摆摆手。

    敖昱吃了后,想起来冬瓜糖了。乐希是不喜欢冬瓜糖的,太甜了。但不这么甜,就压不住冬瓜本身的菜味。金瓜的瓜皮口感其实和冬瓜很类似,但没有菜味,它只有很淡的金瓜清香。

    这个厨子很有想法,他就没想到过。

    点了点头,敖昱比了个大拇指:了解,回去有好吃的。

    他们的瓜皮,原本都用来喂牛马。牛马很喜欢吃,甚至会争抢。

    但如果可以制成美食,那自然还是先让人吃。

    方浸见状,立刻吩咐下去,不多时,各色点心摆满了桌子。

    方浸以为这两位大概不会继续肆无忌惮地吃了,多少该有些不好意思吧?

    但已经吃完了那盘各色点心的两人,直接从最近的荷花酥开吃,两人进食的姿态倒是很好看,就是嘴没停过,还不时交换一下意见。

    方浸听着,这两人一致认为,核桃酥、绿豆凉糕与花生馅的牛舌小饼最好吃。

    后来又上了更耗时些的点心,那“茉莉花茶酪”更是得了圣子的欢心,他那脸上的笑哟~方浸和一众御书房的内侍婢女都忍不住瞧着他一块儿笑——在这地方伺候的人,谨言慎行了一辈子,都没这样管不住自己。

    方浸忍不住给皇帝也上了一盅茉莉花茶酪,毕竟绝对是好东西。

    皇帝在上面已将奏折反复看过了三四遍,这上面将白马国要做的事情写得更具体了些,但归根到底还是他们向前对凌侯说的事情,也是看似简单,实则艰难的事情——开镖局。

    当前夭族之乱,从镇山镖局开始,各地受波及最严重的就是镖局与山大王,四十八郡,三十多个郡都是推倒重来的。即便如今数年过去,依然有郡动  荡不休。

    他不会当年就为现在的事情布局了吧?

    这样一来,各地的黑白势力虽根基不稳,却也对他们恨入骨髓,必定会找白马教的麻烦。

    此次白马国十几支商队入京,根据情报,找麻烦的也确实多,但最后都让白马国的护军用毒烟给打回去了。

    白马镖局与他们运送的货物给朝廷交税,但只交给郡,不交给县。

    这也是有利于朝廷的,因为交给县的,很多就不知何处去了。更多的是江湖人与县令,甚至与当地护官符的私下里交易。

    白马镖局在朝廷需要的时候,会配合朝廷剿匪、护卫、抗灾等。特殊时期,不收取任何费用。

    这个皇帝无所谓,但主要表明了白马镖局的一种态度。如今江湖世家与门派虽然也有在当地遭逢大难时,出手帮忙的,但囤积居奇、倒卖朝廷物资,甚至劫掠赈灾银粮的,也大有人在,甚至,这些人还美其名曰“你送到当地也送不到百姓手里,不如我们代劳”。

    想到此处,皇帝觉得肝又疼了。这些以武犯禁的,他所知,三品以上清正廉洁的好官都被他们杀了十几位了。夭族之乱时,朝陇西四郡送救灾物资的官员,就死了三人。后来凌侯去剿灭夭族,还顺带押送了赈灾粮。

    所以当时四郡是小灾,但国库亏空却巨大,后来甚至连调拨军饷都有些问题了(敖昱和望南关守将贩私盐)。夭族建立白马国,确实阴差阳错,帮助了朝廷颇多。

    至于奏折中所说的,朝廷要做的,就是不动。

    看起来简单,但不动可并非看客,朝廷要压制朝中的反对者。

    “大祭司……”皇帝叹气,“朕明白说吧。有些事,朕明面上能压住,但江湖上的事情,江湖人解决。尤其……”皇帝举起手,比了个二。

    苹果醋【好兆头啊,胜利剪刀手,哈哈哈哈!】

    敖昱【……】

    “所以,臣的意思才是先开互市。且最初的镖局,也只开在陇西四郡。”

    皇帝强压下抽搐的嘴角,陇西四郡,已几乎是白马教的地盘了。短短数年,堪比佛道两家占据的两郡。

    原本这四郡是有名的穷地方,朝廷每年收税的时候,几乎都不指望他们的,能不伸手要钱就是好事。可最近两年这四郡都照常缴税了,明明一定程度的水旱灾害还是不停的,但当地百姓开始种瓜、种树,兴修水利,建各类作坊,最近又开始种豆,颇有兴旺之相。

    原本派往四郡的官员,是宁可辞官都不想去。现在却反了过来,有数位官员宁愿辞官也不想调离甚至升迁。有人辞官后,转头就成了白马教的当地司教。

    这也是为什么皇帝之前生气,因为他们这行为,怎么看都像是以教之名,行乱国之事。

    可大祭司这能控制蝗虫的能力,实在是难解。

    “以互市之利,引人争?”惹不起,真的惹不起。人家还是魔教,皇帝不答应,对方也不会老老实实滚蛋。所以,顺着吧,“互市之利,如此之大吗?”

    “陛下,在互市选址之地,有铜矿。”

    说到铜矿时,皇帝瞬间站了起来——晋缺铜,非常缺。

    按道理说一贯钱(千文)算一两银,但如今市面上八百钱都不一定能换一两银。

    历朝历代都在制铜钱,除此之外铜到现在都是制作工具、器皿、家具,以及武器的重要材料,又因为冶炼技术,以及经济地位的原因,晋的铜钱在大量外流。周边附属国基本上是在拿晋钱当自家的钱用,且晋国国内还有各种作坊熔炼晋钱制作器具,因为铜贵,器具的钱比铜钱的实际价值高昂很多。

    目前中原地区的铜矿几乎都已挖尽,依旧还在挖掘的不是铜矿材质不佳,就是挖掘难度极高。朝廷是制钱的,却又是在亏钱的。有铜矿在,别说佛道两家,他都想冲过去。

    敖昱待他冷静下来,又道:“这两处矿,都极易开采,且矿石品质极佳。其中一处铜矿附近,还有一处不小的煤矿。”

    那可是关外,晋国的盐酒矿山专卖,白马国可不是,他们能够在关外肆意挖掘矿产。这处煤矿就越发重要了,可在关外将矿石熔炼成铜铁锭,甚至熔炼成铜钱和元宝,这就能直接运进关内,无需担心任何问题了。

    这代表着,谁掌握了煤矿,谁就掐住了其他几家的脖颈子。尤其若是敖昱借着地利稍微挑拨,不乱起来不可能,但若说哪家能放手?不可能,如此巨利,放手就是让自己任人鱼肉。

    “这三处矿藏,为何没有写在奏折上?”

    “自己发现的东西,才更能惹人上心。他们若偷偷派人,臣才好光明正大杀人。”

    “若他们没派人,而是正经和你……好了,朕知道了。”

    江湖人,即便佛道两家,他们可能和白马国走官方的渠道,正儿八经地购买土地吗?做梦呢。

    倒是有可能他们通过江湖的手段有了麻烦后,意图推动朝廷的势力打击白马国,从而帮助他们自己讨回权力,所以夭族这才要到中原来,和他达成协议。

    同理,当白马镖局铺开,将会发生类似的问题,只是届时影响到的,是当地的势力。

    “朕只能保三到五年,朝廷不动。”这都是朝多了说,非是皇帝掌控不住,而是他……其实不想白马势力在中原崛起,这样一个奏折中所写的镖局联盟若真建起来了,毫无疑问飞絮楼是被压着打,武林盟更是要被打得不分东西南北了。

    他要借助他们削弱佛道两家,不是要驱狼引虎。

    “谢陛下。”敖昱和乐希站起来,对皇帝规矩行礼。

    皇帝摆了摆手。

    “陛下,可能赐下两个蒲团?”敖昱临走时求赏——马车太颠了,弄两个厚实点的蒲团垫着。